AI主播与虚拟现实技术在新闻直播中的融合实践

2024-12-29 00:00:00但志鹏
新闻世界 2024年12期

【摘 要】随着人工智能和虚拟现实技术的不断发展,将AI主播与虚拟现实技术融合应用于新闻直播领域成为新趋势。AI主播作为一种新型的主播形态,具备智能化、虚拟化和个性化等特点,能够提高新闻制作效率、降低制作成本并为观众带来沉浸式的观看体验。然而,将AI主播与虚拟现实技术融合应用于新闻直播也面临着技术实现、内容把关、监管空白、伦理风险以及市场推广难等诸多挑战。因此,我们需要加大技术创新投入、建立内容审核机制、完善相关法规和伦理原则、推动市场教育,从而提升融合质量,真正发挥这一新型融合技术在新闻直播领域的作用。

【关键词】AI主播;虚拟现实技术;新闻直播;技术创新;市场推广

【基金项目】本文为2024年江西省教育厅科技项目《AI主播的智能审美研究:基于虚拟性与交互性视角》(项目编号:GJJ2402714)。

近年来,我国的AI主播行业呈现出加速增长趋势。根据艾媒咨询的数据,2022年,该行业的市场规模已达到120.8亿元人民币,同时带动了周边市场规模达到1866.1亿元人民币。这一迅猛发展得益于人工智能技术的进步,特别是大型语言模型如GPT的发布,为AI主播的应用和发展提供了更广阔的领域。预计到2025年,AI主播的核心市场规模将达到480.6亿元人民币,而带动的周边市场规模可能接近64027亿元人民币。这种增长不仅展现了行业的潜力,也反映了AI主播技术和应用的快速发展。[1]此外,AI主播与虚拟现实技术的融合应用日益受到重视。根据德勤咨询公司2022年发布的《技术、传媒与电信行业预测》报告显示,到2025年,将有30%的新闻机构开始采用AI主播及虚拟现实技术进行制播。[2]这一趋势不仅源于双方在技术层面的高度契合,更因为它们能够极大地提升新闻传播效率、优化制作流程并增强观众体验。

一、AI主播的内涵

(一)定义

AI主播是一种依托人工智能技术构建的全新虚拟主播形态,以计算机生成的三维数字化虚拟人物为呈现载体,通过语音合成、面部动作捕捉、手势捕捉等技术实现与真人主播高度相似甚至更佳的表现效果。[3]AI主播应用包括两个方面的技术支持:一是语音合成技术,二是图像识别技术。

(二)特点

AI主播具有智能化、虚拟化和个性化三大突出特点。智能化是AI主播的基石。它基于先进的人工智能算法训练而成,能够精准学习人类的口语表达、肢体动作等,使其表现与真人主播高度相似,这种智能化水平让AI主播在信息传递上更加准确、流畅。虚拟化则是AI主播的另一大特色。它本质上是一种数字化的虚拟形象,无需真人出镜,即可呈现出生动活泼的播报效果。而且,AI主播的造型外观可以随时更换,适应不同的场合和主题。个性化更是AI主播的独门绝技。它不仅能够塑造出独一无二的个性化形象,更能根据不同的题材需求,灵活调整其表现风格,让观众在获取信息的同时,也能享受到视觉盛宴。

(三)价值

AI主播的应用价值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提高了制作效率,免去了真人主播的录制工作,显著缩短了制作周期;二是降低了制作成本,无需支付真人主播报酬且可复用已有模型,大幅降低了人力成本;三是优化了观众体验,通过与虚拟现实技术的融合,AI主播能带来极具沉浸感的数字化体验,从而吸引年轻观众群体。

二、AI主播与虚拟现实技术在新闻直播中的融合路径

(一)技术融合的前期准备与布局

技术融合的前期准备与布局是实现双方融合的基础。首先需要构建统一的三维数字化平台,使AI主播的虚拟形象能与真实场景实现实时渲染和无缝融合。同时还需升级AI主播的建模能力,提高面部、手部等关键特征点捕捉精度,确保其在虚实结合场景下动作自然、表情丰富。此外,还需强化语音识别与合成技术,通过语音模型训练实现对自然语音的高精度识别与情感化重构。以腾讯视频为例,其“AI合成主播”就是基于业内领先的AI语音合成技术,实现3D虚拟主播与真人主持的较好结合。

(二)AI主播与虚拟现实技术的实时互动设计

实时互动设计是双方融合的核心环节。需建立多模态交互通道,支持语音、视觉、手势等多种交互方式,赋予观众高度的内容控制和体验选择权。同时开发智能实时渲染引擎,基于计算机视觉和图像处理技术,实现AI主播与虚实场景的无缝整合与实时互动。利用自然语言处理技术优化内容生成策略,使AI主播能根据不同话题场景自动生成贴合且富有情感色彩的互动内容。

(三)观众体验优化的技术策略

观众体验优化是双方融合需考虑的重点。需提供多视角播放支持,满足观众个性化观看需求。同时结合VR/AR等沉浸技术,打造有高度临场感的虚拟现实新闻场景,让观众仿佛身临其境、亲身体验。此外,还需基于大数据与AI算法对观众行为进行智能分析,持续优化内容呈现方式。以华视传媒为例,其“AI+VR”虚拟新闻直播系统就能为用户提供多视角自主切换和身临其境般的沉浸式体验。

(四)融合路径的创新与拓展

伴随5G通信技术的高速发展和云计算技术的日益成熟,AI主播与虚拟现实技术的融合正向更深层次推进。一方面,可构建基于云端的分布式渲染系统,突破传统本地化渲染的瓶颈限制,将数据处理和图像渲染等复杂计算任务分拆至云端进行并行运算,从而大幅提升融合技术的实时性和渲染质量,扩大应用范围。另一方面,AI主播的呈现形式和传播渠道将更加多元化。除了传统电视屏幕外,AI主播将进一步覆盖移动终端、VR/AR头盔等新兴载体,为观众提供身临其境的沉浸式观看体验。

三、AI主播与虚拟现实技术在新闻直播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一)技术实现的瓶颈与难点

虽然双方技术融合取得了一定进展,但在实际操作层面仍存在不少难点。其一,AI主播三维建模的精度和真实感还有待提高,与真人形象差距依旧存在。其二,语音交互的流畅度和情感把控能力有限,不够自然。其三,虚拟场景与真实环境的无缝融合难度较大,需要解决视觉叠加等关键技术难题。以业内领先的“AI合成主播”为例,其面部细微表情和动作仍显生硬,与真人主播还存在一定距离。

(二)内容真实性与观众认知的挑战

内容真实性是AI主播与虚拟现实技术在新闻直播领域面临的重大挑战。一方面,AI生成内容的真实可信度容易受到算法偏差、数据缺陷等因素的影响。另一方面,观众对虚拟化内容的接受程度参差不齐,可能产生认知障碍。更为严峻的是,在虚拟环境下,虚假新闻和错误信息更容易滋生和传播,给新闻真实性带来极大威胁。以EVA智能虚拟播报员为例,其在播报时就曾出现将“百万富翁”误读为“亿万富翁”的低级错误。

(三)法律法规与伦理道德问题

目前,我国尚缺乏明确的法律法规来规范AI主播和虚拟现实技术在新闻传播领域的应用行为,这给双方融合带来了诸多潜在风险。一是存在隐私泄露等风险隐患;二是算法潜移默化的舆论引导作用,可能影响公众的客观判断。如国外某AI主播曾被指控偷窥隐私的事件,就充分暴露出这一风险隐患。

(四)市场接受度与推广难度

传统媒体对新兴技术的接受度较低,行业变革面临巨大阻力,这使得AI主播和虚拟现实技术在新闻直播领域的推广之路备受阻碍。与此同时,消费者也需要经历相当长的认知适应期,市场教育任重道远。此外,双方融合技术的应用将大幅增加内容生产成本,如何建立可持续的商业盈利模式也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难题。以湖南卫视的“AI合成主播”为例,其制作成本高达数百万元,付费点播的商业模式仍在探索中。[4]

四、 关于提升AI主播与虚拟现实技术在新闻直播中融合质量的建议

(一)加强技术研发与创新投入

构建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是提升双方融合技术水平的重要抓手。一方面,要积极促进高校、科研机构与企业的紧密合作,打造开放式创新平台,集中优势力量攻克三维建模、语音交互、虚实融合等重点领域的核心技术难题。以中国科学院自动化研究所与华为公司为例,双方已在AI主播建模、虚拟场景构建等方面开展深入合作,取得了一定突破。另一方面,还需持续深化人工智能、计算机视觉等基础理论研究,不断拓展技术发展的边界。譬如清华大学研究人员就在计算机图形学领域取得重大进展,提出了一种新型“神经纹理”算法,极大提高了三维模型的细节质量和逼真程度,为AI直观建模奠定了理论基础。除了加强基础研究和技术攻关外,资金和人才投入也是双方融合技术得以持续创新的关键保障。政府和企业应给予充分支持,加大经费投入力度,为高水平科研团队和创新项目提供长期稳定的支持。同时,通过校企合作等多种方式培养储备AI主播、虚拟现实等跨学科复合型人才,为技术融合插上腾飞的翅膀。

(二)建立内容审核与真实性保障机制

为确保新闻内容真实性,必须建立严格的内容审核和真实性保障机制。第一,新闻机构应制定统一的内容真实性审核标准,明确规范采编人员和算法在内容把关中的职责边界。在此基础上,探索人工审查和算法审核的有机融合,让双方优势互补、相得益彰。比如可借助AI算法的高效识别能力对文本内容中的低级错误和明显失实信息进行初审,再由人工审查团队进行事实核查和终审把关。第二,应充分发挥多方智能算力的优势,整合各类专业数据库、权威知识库和开放式数据源,进行全方位事实核查,确保内容客观公正。如气象部门可整合卫星云图、雷达测量等多源数据,为天气预报类新闻内容提供有力支撑。第三,建立完善的内容溯源管理体系。应对新闻制作的全流程环节进行详细记录,明确相关责任人及责任主体,一旦发现失实内容,能及时追溯到源头,规避失实内容继续传播。

(三)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与伦理道德指导原则

从制度层面规范AI主播与虚拟现实技术在新闻领域的应用,是保障双方融合健康有序发展的重要一环。当前,我国政府部门正在着手研究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届时,这些法律法规将明确规范双方融合技术在新闻直播中的应用行为,包括建模、渲染、内容生产审核、直播互动等,对不当行为设置红线,划定底线要求。与此同时,行业协会也要积极筹备修订自律公约,明确合规运营的具体要求,如信息真实性、隐私保护、算法透明度等,划定伦理道德红线。就伦理道德而言,如何预防算法对舆论的潜移默化影响,如何规避偷窥用户隐私的风险,如何防止AI化身为虚假信息的制造者和传播者,都需要由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公约加以明确,让企业和从业者有所遵循。这在很大程度上有赖于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加强舆论引导,增进公众对新型技术应用的理解和认知,培养公众的理性认知能力。

(四)推动市场教育与观众认知提升

要实现AI主播与虚拟现实技术在新闻直播领域的可持续健康发展,提升市场接受度和观众认可度是重中之重。第一,新闻媒体机构要主动担起科普宣传的责任,通过纪录片、专题报道等形式,向公众普及双方融合的原理、优势与未来前景,帮助公众建立正确的认知预期。[5]例如,广州市广播电视台推出全国首档4K-AI主播沉浸式高端访谈栏目《谈校有鸿儒》,为观众讲解了虚拟主播是如何“降生”的。第二,要广泛邀请新闻传播、人工智能、虚拟现实等领域的专家学者共同参与研讨,就如何让双方融合技术更好地满足受众需求、为受众提供更优质的新闻体验等问题形成共识性指导意见。如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等高校均已成立相关研究中心,可借助其研究力量提出切实可行的发展路径。第三,举办沉浸式新闻体验活动也是不可或缺的一环。可让广大观众身临其境感受融合技术,领略虚拟现实直播带来的全新体验,从而提高认可度。如,2019年,央视网推出“VR浸新闻”节目,为VR技术的发展提供了更多可能性。

五、结语

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不断进步,虚拟主播正逐渐走进人们的视野,成为现代媒体和娱乐产业中一个备受关注的新兴角色。这些以AI技术为核心的虚拟主播们,在互联网直播平台上展示出与现实主播截然不同的魅力,引发了人们对于媒体和人工智能融合的深刻思考。融合AI主播与虚拟现实技术,无疑将为新闻直播行业带来革命性变革。尽管目前仍面临诸多技术难题和社会挑战,但加大创新投入、建立审核机制、健全法规体系、提升公众认知,定能推动双方融合质量的不断提升。

注释:

[1]王亿本,程思梦.补偿与缺憾:AI主播技术的冷思考[J].传媒论坛,2024(01): 23-26+45.

[2]付帅,陈紫莹.AI手语主播在新闻报道中的应用:创新重构与价值坚守[J].传播与版权,2023(24): 1-4.

[3]杨迪.智媒时代真人主播与AI主播“人机共生”之路分析[J].新闻研究导刊,2023,14(23):4-6.

[4]王熙熙,卢静.AI虚拟主播的呈现方式与群体互动形态研究[J].传媒论坛,2023(19):61-63.

[5]张早.智媒体时代下“AI合成主播”与传统主播融合新路径[J].中国传媒科技,2023(07):110-113.

(作者:江西服装学院时尚传媒学院讲师,研究方向:电视节目创作)

责编:周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