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初期,面对逐渐增多的腐败现象,陈云指出:“执政党的党风问题是有关党的生死存亡的问题。”特别是广东省海丰县委书记王仲一案,让一向冷静的他怒不可遏。王仲,早年参军并入党。1976年后,任广东省海丰县委副书记、书记等职务。1980年七八月间,海丰县打击走私贩私斗争正处于高峰期,王仲利用职务之便,为走私分子大开方便之门,对于国家的反走私政策阳奉阴违。在他的带头下,海丰县变得乌烟瘴气。
案发后,陈云密切关注,多次听取案情汇报。当听说王仲一个人侵吞缉私物资、受贿索贿的总金额就高达6.9万元时,他十分气愤。即便如此,当时还是有不少人为王仲求情:王仲是个老同志,是不是应该从轻处理?陈云对此针锋相对:在我国改革开放的关键时刻,在一个地区出现如此严重的情况,王仲确实起了非常坏的作用。如果不依照党纪国法进行惩处的话,那就会对我们打击经济领域中严重犯罪活动的斗争,对我们的改革开放都很不利。1983年1月17日,王仲被依法判处死刑,成为改革开放后第一个因贪污腐败被枪毙的县委书记,此案也被称为“改革开放第一案”。
(昼锦摘自《百年潮》2024年第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