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高中物理主要研究自然界中的各种现象,包括声、光、力、电等.在学习过程中,学生对如“力的作用”等抽象概念理解存在一定难度.此时,可使用转换法将抽象问题转换为具体问题,从而达到快速解题的目的.本文提出转换思维方式、转换研究对象两种解题技巧,以期帮助学生实现快速准确解题.
【关键词】高中物理;转换法;解题技巧
在解题过程中,若按正常解法求解有难度时,可以利用转换法,将不可见、不易见的现象转换成可见、易见的现象,将陌生、复杂的问题转换成熟悉、简单的问题,将难以直接测量的物理量通过容易测量的物理量来间接测量.
1转换思维方式解“力的作用”
在解决与“力的作用”相关的问题时,转换思维方式是一种非常有效的策略.其要求学生从不同的角度审视问题,利用逆向思维、等效替代或其他非传统的方法,理解和分析力的作用[1].
例1如图1所示为汽车内常备的两种千斤顶的原理图,其中甲为Y形,乙为菱形,工作过程中,顺时针转动手柄,通过螺杆作用,AB两点距离缩小,从而达到顶起重物G的目的.反之,逆时针转动手柄,则会实现降低重物G的目的.若将重物G看作汽车,则能够实现顶起车身,更换轮胎的目标.若此时汽车重为G,AC与AB之间的夹角为θ,则螺杆AB的拉力为多少?
解析根据题意分析,重物G与千斤顶间保持相对静止,达到二力平衡状态.若设想螺杆AB突发失效,平衡将被打破,重物G将不可避免地受到重力主导,开始自由下落.此情景清晰揭示了螺杆AB所施加的拉力在维持整个系统稳定与重物G位置不变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即它是实现物体平衡、防止重物下落的关键作用力.
Y形千斤顶的简化模型如图2(甲)所示,可以将重物对A点的垂直压力G,通过力的分解原理,转化为两个分力:一是沿螺杆方向的力F1,二是沿斜杆方向的力F2.两个力与G共同构成一个平行四边形.从图中可以看出,F1和F作为G的分力,其合力与G等大反向,所以F1=Gcotθ.
对菱形千斤顶,根据力的实际作用效果,确定分力的方向,对力G进行二次分解,如图2(乙)所示,G作用在C点,可分解为两个均为F的分力,F作用在A点,又可分解为F1和F2两个分力,其中F1为对螺旋杆的拉力.由于ACBD是一个菱形,根据力的三角形与几何三角形相似可得,在C处可得F=G2sinθ,在A处可得F1=2Fcosθ,所以,F1=G2sinθ·2cosθ=Gcotθ,即Y形和菱形千斤顶螺旋杆AB的拉力均为Gcotθ.
2转换研究对象解“力的作用”
在求解物理问题时,当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物体时,首先要考虑的是研究对象问题.研究对象的正确选取,关系到解题过程的简单与繁琐,关系到解题的成败,若选错了研究对象,有时会出现根本无法求解的现象.但如果能转换思维,合理改变研究对象,问题也就能得到顺利解决.
例2如图3所示,A、B为重叠的两木块,木块B在拉力F=6N的作用下,向右做匀速直线运动,此时连接木块A的弹簧测力计示数为2N.则此时木块A对木块B的摩擦力大小为,地面对木块B的摩擦力大小为.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对物体间相互作用力及摩擦力的应用.题干描述了A、B两木块在特定条件下的运动状态及受力情况,要求分析两个关键摩擦力:木块A对木块B的摩擦力,以及地面对木块B的摩擦力.若逐个进行受力分析,则计算量较大.此时可以适当转换研究对象,达到快速解题的目的.
木块A在弹簧测力计的拉力和B对A的摩擦力的作用下保持静止状态,两个力是一对平衡力,大小相等.此时弹簧测力计示数是2N,由此可知木块B对木板A的摩擦力为2N;木块A对木板B的摩擦力与木块B对木板A的摩擦力是一对相互作用力,大小相等,所以,木块A对木板B的摩擦力为2N.
在分析地面对木块B的摩擦力时,则以木块B为主要研究对象,进行受力分析,木板B在水平方向上受到拉力F和木块A对木板B的摩擦力以及地面对木板B的摩擦力,其中拉力F水平向右,木块A对木板B的摩擦力fA水平向左,木块B向右做匀速直线运动,所以地面对木块B的摩擦力f地水平向左,则根据二力平衡,则有fA+f地=F.
因为fA=2N,F=6N,所以f地=F-fA=6N-2N=4N.
3结语
综上所述,转换法在高中物理解题中,尤其在处理“力的作用”问题时,展现出独特的优势,其要求学生不拘泥于传统思路,勇于探索新的视角、方法.通过转换思维方式和研究对象,学生能够将复杂、抽象的问题转化为直观、易解的形式,有效提升解题效率和准确性[2].掌握并灵活运用转换法,不仅能够培养学生的物理思维能力和创新能力,还能促进学生对物理概念及原理的深入理解,为后续的物理学习打下坚实的基础.
参考文献:
[1]高世明.转换法在高中物理解题中的应用——以力的作用为例[J].数理化解题研究,2023(13):128-130.
[2]曾令波.转换法在高中物理解题中的应用[J].数理天地(高中版),2024(08):45-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