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涉外检察办案为切入谈涉外检察人才培养方式

2024-12-23 00:00:00文岚何佳君
中国检察官·司法务实 2024年11期

摘 要:从办案角度看,涉外检察人才是具备专业法律知识、熟悉国际法律规则、能够处理涉外法律事务、办理涉外案件的检察人员。面对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培养涉外检察人才有助于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助力国家参与全球治理。根据上海涉外案件办理和人才培养情况,当前人才培养的实践契合度、精细度和深入度不够,高素质、复合型涉外人才储备不足。需更新培养理念,强化政治引领,以实践需求为导向,加强涉外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培养,深化外部协作,培养具有家国情怀、法学功底深厚、具有国际视野的高水平涉外检察人才。

关键词:涉外检察人才 检察办案 时代价值 培养理念

2019 年 10 月,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首次将涉外法治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组成部分提及。随着涉外法治建设的推进,涉外检察在检察工作中占据越来越重要的地位,涉外检察人才的培养刻不容缓。涉外检察人才包括从事涉外案件办理、涉外理论研究工作以及检察外事工作的检察人员,本文立足检察机关的主要职能,重点从涉外检察办案角度,阐述涉外检察人才培养的价值、实践及完善路径。

一、涉外检察人才的界定及培养价值

(一)涉外检察人才的界定

涉外检察人才是由涉外法治衍生出的名词,界定涉外检察人才,首先需要理解涉外法治和涉外案件的内涵。2020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强调“要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1]。涉外法治作为一个与国内法治相对应的新概念被大众知晓,涉外法治是国内法的涉外部分与国际法治涉及国内的部分的总和,包括涉外法律法规、制度机制和各项活动,贯穿立法、执法、司法和法律事务等全过程。2024年7月,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强调完善涉外法律法规体系和法治实施体系。涉外法治实施体系是涉外法治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依靠涉外执法司法实践,而提升涉外司法效能的关键在于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涉外案件。

涉外案件统指包含涉外因素的案件,涉外因素包括空间、主体、规则因素等。空间涉外因素指发生在我国境外、但我国基于国家主权有权管理或干涉的法律事实或行为,主要是基于保护国家、公民或组织在海外的安全和利益的考量;主体涉外因素指涉外法治关系的参与方包括外国人、外国企业或组织等;规则涉外因素指办理案件的过程中涉及到涉外规则的适用,如国内法的涉外民事诉讼程序规则、适用的国际条约等。在检察履职语境下,涉外案件包括涉外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案件。实践中涉外刑事案件较多,主体因素涉外的刑事案件占据了较高比重。

本文认为,从办案角度看,涉外检察人才是具备专业法律知识、熟悉国际法律规则、能够处理涉外法律事务、办理涉外案件的检察人员。随着中国对外开放水平不断提高,涉外人才的需求日益增长。办理涉外案件的检察人员需要具备丰富的知识和实践经验,能够处理涉及国际法与国内法衔接的复杂问题,在维护国家利益、参与全球治理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二)涉外检察人才的培养价值

新形势下,要从战略高度认识加强涉外检察人才培养的重要意义。

1.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必备条件。2023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强调加快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精通国际法、国别法的涉外法治紧缺人才。2023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十次集体学习时明确指出,“早日培养出一批政治立场坚定、专业素质过硬、通晓国际规则、精通涉外法律实务的涉外法治人才”[2]。涉外法治的推进需要法治实施的保障[3],涉外法治实施的关键在人才,推进涉外检察人才培养,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举措,是中国法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式现代化发展的重要环节和必然要求。高水平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对涉外检察人才培养提出了更高要求,培养兼具国家利益意识、法律专业素养、语言文化底蕴[4]的涉外检察人才,建立善于处理涉外案件的人才队伍迫在眉睫。

2.参与全球治理的战略基础。随着互联网和科学技术的进步,跨境交易日益繁多,跨国犯罪形式愈加多样化,网络犯罪、跨境知识产权和金融犯罪等攀升,跨国犯罪对区域乃至全球安全带来挑战。法治是经济社会平稳发展的坚实保障,涉外法治为中国与世界的良性互动提供良好的法治条件。[5]办案人员的综合素养和专业水平直接影响我国的司法地位。涉外检察人员准确适用国际规则、反对外地区的歧视性法律和规则,才能最大程度保护我国的海外利益、维护我国企业和公民的合法权益。涉外检察人才的培养在涉外法治实施中具有基础性作用,是国家在国际舞台发出中国声音、贡献中国方案、参与全球治理[6]的重要保障。

二、涉外案件办理与人才培养的上海检察实践

涉外司法实践关乎国家在国际事务中的话语权,关系着能否保护中国公民和企业利益免受外国法实施带来的损害。上海作为国际大都市,正全力建设国际经济、金融、贸易、航运和科创中心,频繁的国际经济往来催生了越来越多的跨国法律事务需求。

(一)上海检察涉外案件办理的基本情况

上海检察机关办理的涉外案件主要包括犯罪嫌疑人为外国籍、涉案单位为境外企业、犯罪行为地涉及境外的情况,且多为刑事案件。以知识产权案件为例,2021年以来,上海检察机关平均每年受理涉外知识产权案件约500起。上海检察机关在办案中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进行了一些探索并取得一定成效。

一是保障涉外主体实质性参与刑事诉讼,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邀请外商企业提供有效证据,参与听证、庭前会议等环节,切实保障其知情权与参与权。首创知识产权权利人义务中英文双语告知书,“每案必告知”“每权利人必告知”,平等保护权利主体的诉讼权利,为营造公平有序的营商环境贡献检察之力。

二是加强跨境执法司法合作,形成打击跨境犯罪合力。上海检察机关办理全国首例利用沪港通账户内幕交易港股案时,赴香港与香港证监会开展执法司法合作,厘清管辖争议,为规制发生在境外的扰乱境内资本市场秩序的证券发行交易活动提供了司法样本,并出台服务保障科创板的检察工作意见,进一步明确跨境证券执法规范。打通国际刑事执法合作渠道,办理某涉外案件时通过国际刑警发布“红色通缉令”,由外国警方将嫌疑人抓获。通过国际执法合作和国内法的涉外适用,坚定维护了我国法律的权威,犯罪治理工作得到了国际社会的认可。

三是与涉外单位保持沟通协作,共研涉外案件相关事务。自2014年起,上海检察机关通过签署合作备忘录、每年定期交流座谈,与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优质品牌保护委员会等权利人组织保持良好的沟通协作,2022年共同举办圆桌论坛。2021年,上海检察机关参加中欧知识产权检察官最佳实践小组研讨,与欧盟知识产权局检察官组织的专家进行交流,发出中国检察之“声”。

(二)上海检察机关培养涉外人才的实践探索

一是加强上海检察系统涉外系列培训。2022年,上海检察机关开展涉外法治人才培训系列讲座,就领事探视、国际形势、司法协助和国际法基础知识进行培训,提升涉外法治工作能力和水平,形成上海检察系统涉外人才的梯队力量。2024年,邀请中国人民大学时延安教授等专家为全体检察人员作涉外专题授课。

二是完善上海涉外法治检察相应体制机制。2024年,在上海外国语大学设立上海涉外法治检察研究中心,深度参与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关注自贸区改革创新举措、法律法规调整对已有司法规则适用的影响等,服务保障自贸区高水平开放。建立上海检察机关涉外人才库,从全市选拔涉外检察的办案、理论和外事人才,进一步拓宽涉外人才建设梯度。

三是通过检校合作提高办案人员实践与理论结合的水平。2024年,与同济大学联合开发“知识产权刑法保护”中英文课程,办案人员为WIPO硕士项目中外学生授课,从理论与实践双维度介绍中国知识产权刑法保护制度。在最高检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指导下,组织检察人员学习研究CPTPP规定内容对我国知识产权制度规则可能带来的影响以及具体执法司法中将面临的新情况、新挑战。

(三)涉外检察人才培养的短板不足

根据办案实践情况,目前涉外检察人才培养的不足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是人才培养的实践契合度不够,办案人员对涉外案件的敏感度不足。涉外案件对办案人员的业务水平要求高,要具有敏锐性及时“发现”案件的涉外因素、明晰案件审查的关键环节,抓住案件主要矛盾,第一时间做出响应。实践中,办案人员在学校所接受的法学教育与司法办案实践的结合度不高,其对实际遇到的涉外案件缺乏敏锐度,如对域外取证、司法协助等涉外程序了解不够深入,对案件涉外因素的总体把握欠缺。

二是人才培养的精细度不足,课程设置不全面,办案人员的语言与专业融通不足。涉外案件背后包含着复杂的社会背景和法律关系,要求办案人员在流利外语水平的基础上熟悉国际条约和涉外司法程序规则,在具备法律知识的同时具有国际视野。在人才培养过程中不能简单进行外语和法律的叠加,机械的培养不能满足实践需求。上海检察办案人员均具备法学教育背景,但外语水平参差,对境外的文化、社会背景等不熟悉,审查和处理涉外案件的能力有所不足。

三是人才培养的深入度不足,缺乏配套制度,办案人员对具体问题研究不深。办案人员依靠学生时代接受的课本知识、工作后对具体法律条文的学习和经验不足以“从容”办理涉外案件,还需对涉外法律问题进行系统性的研究,培养涉外案件办理思维。实践中办案人员大部分精力放在办理个案上,且缺乏鼓励研究的配套激励机制,办案人员对具体涉外问题的研究不足。

三、涉外检察人才培养理念与进路

(一)涉外检察人才培养的理念

在培养涉外检察人才的过程中,首先要注重政治引领。面对复杂的国际环境和多元价值观的冲击,办案人员易受到外因的影响和诱惑,需坚持中国立场,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信仰,以服务中国涉外法治建设为宗旨,坚决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要培养有志气、有底气、具有家国情怀的检察人才。

其次,要以实践需求为导向,强化涉外法治思维和能力培养。涉外法治具有鲜明的时代价值和战略意义,要及时应对外部环境变化。结合“三个善于”,涉外办案人员必须熟练掌握国内实体法和程序法,案件所涉国际公约、规则及相对国的法规情况,善于适用国内法和冲突法。要以实践为导向,以涉外法治重点领域、新兴领域出现的问题为导向,除电信诈骗、反腐败等传统的涉外案件,尝试培养网络治理、知识产权、金融等方面的检察人才,重点打击跨境犯罪。

最后,要开拓涉外办案人员的国际视野,培养复合型人才。2023年两会期间,有专家提出优秀的涉外法治人才须具备国际化视野,了解国际政治、关系、经贸、文化等方面的知识,才能熟练处理跨国法律事务。[7]要培养使用外语处理涉外司法事务的能力,除英语外可以培养掌握法语、德语等语言的人才。增强办案人员在相关交叉学科、域外社会文化背景等的知识储备,在培养过程中坚持外语和涉外经济、政治、文化等知识并重,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的交叉复合型人才。

(二)涉外检察人才培养的进路

1.强化政治引领坚定中国法治信仰。坚持立德树人,厚植家国情怀和新时代法律人的使命担当,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信仰。在培养人才的过程中,把中国立场的要求落到实处,将思想政治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将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度融入涉外检察人才培养方案。立足每个案件,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放眼世界舞台,将涉外检察办案人员培养成中国法治文明的推动者和建设者。

2.充实涉外检察人才队伍储备。健全涉外人才的引进和选拔机制,优化检察人才结构。一方面,在招录过程中,可以逐渐增加具有外语、国际法相关专业背景人员的招录比例,通过高校对检察机关的涉外法治人才输送,为涉外人才培养加入“新鲜血液”。另一方面,从现有队伍中选拔具有外语特长、熟悉或有志于从事国际法相关研究的办案人员,组成涉外人才储备队伍,为高水平涉外检察人才队伍培养奠定基础。

3.多维度增强涉外办案相关培训。培训是增加办案人员知识储备的最直接途径。第一,要丰富涉外办案人员的教育培训内容,提升涉外办案人员的基本素养,增加处理涉外案件的基本技能、涉外法规内容的培训比重。第二,要灵活培训方式,探索与高校共同制定培养目标,设计优质课程。通过设置有针对性的外语课程,培养熟练使用外语进行文书、文件阅读和跨文化交流沟通的能力。发挥学界对涉外办案实践的智力支持,通过讲授涉外司法标准、司法程序等,培养善于处理涉外案件的检察人才。

4.鼓励加强调研助力涉外办案实践。鼓励检察人员就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深化检校合作,广泛吸收涉外领域的专家学者、司法办案人员参与理论和实务研究。关注国际形势和法律动态、中国法域外适用效力等,举办沙龙,由办案人员介绍实践问题、学者剖析蕴含的涉外规则和法理,梳理办案思路,以理论促实践,以实践促研究。对于取得研究成果的检察人员给予一定奖励,采取多种手段、机制增强检察办案人员的涉外法治思维能力和实践运用能力。

5.密切对外协作共促人才培养。加强与涉外部门、国际组织的交流合作,探索协同育人机制。通过联合调研等,共研涉外实践问题。除已有约定、协定的国际司法合作,争取推动与更多国际组织建立联系,促进涉外司法交流。可以选派办案人员到涉外部门挂职学习,深刻领会涉外法治工作的最新动向和精神。通过资源共享、经验互鉴,推进涉外法治协作向深、向实,全面开拓办案人员的国际视野和提升处理涉外司法问题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