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中国共产党在世界形势深刻变化的历史进程中始终走在时代前列,在应对国内外各种风险和考验的历史进程中始终成为全国人民的主心骨,在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进程中始终成为坚强领导核心。高等教育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环节,加强党的领导核心作用是高等教育事业沿着社会主义发展方向的重要保证。当前我国民办高等教育发展迅速,据2023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数据,截至2023年,全国共有普通高等学校3074所,民办高等学校789所,在校生达994.38万人。可见,民办高等教育已成为我国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从人才培养到优化我国高等教育模式都发挥着重要作用。目前我国民办高校采取的是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学校对不能及时产生效益的党建工作往往重视不够、投入不足。因此,根据民办高校自有的优势,创新党建工作体系,发挥民办高校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显得十分重要。
把握民办高校政治核心作用的内涵,要从其历史的演进、民办高校党组织的职权范围及高校的根本任务三个维度去解析。
2006年,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教育党组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民办高校党的建设工作的若干意见》(教党﹝2006﹞31号)(以下称2006年《若干意见》),文件规定了民办高校党组织发挥政治作用,为促进民办高校的健康发挥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同年,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加强民办高校规范管理 引导民办高等教育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办发﹝2006﹞101号)(以下称2006年《通知》),其规定了民办高校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充分发挥民办高校党组织凝聚人心、推动发展、促进和谐作用,为促进民办高校的健康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2016年修订的《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规定了高等学校党组织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和发挥保证监督作用。2016年12月印发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以下称2016年《意见》)中提出:进一步发挥院(系)党委(党总支)的政治核心作用,履行政治责任,保证监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党组织决定。2016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民办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以下称2016年《意见(试行)》),意见中指出:“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挥民办学校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确保民办学校按照党的要求办学立校、教书育人,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学校教育全过程。”在新修订的《民办教育促进法》中指出:“民办学校中的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贯彻党的方针政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参与学校重大决策并实施监督。”这是第一次用法律的形式确立民办高校党组织的作用。可见,从“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中都体现了高校党组织要发挥对本单位的监督管理作用要求。但在实际工作中,“领导核心”更多地适用于公办学校的领导体制,体现了党委是本单位中心工作的领导者和决策者。民办高校则更多采用“政治核心”说法,体现的是党组织围绕中心工作开展监督管理作用。
2006年《若干意见》和《通知》都指出要充分发挥民办高校党组织凝聚人心、推动发展、促进和谐的作用。2016年《意见》中指出:民办高校党组织要把握好教学科研管理重大事项中的政治原则、政治立场、政治方向,在干部队伍、教师队伍建设中发挥主导作用,把好政治关。2016年《意见(试行)》从保证政治方向、凝聚师生、校园文化、自身建设、学校发展和人事管理等六个方面规定了民办高校党组织履行职权的范围。可见,民办高校党组织发挥的是“建设性、辅助性和参与性”的作用,更多是倾向于党组织是否能正常开展党内生活、是否能带领本组织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因此,民办高校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更多的是指通过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和决定本单位重要事项。从民办高校党组织的职权范围看,其强调的是党组织对学校中心工作的参与和监督保证,不是搞“以党代政”,但同时也不是“党只管党”,要把党的监督保证任务与学校的教学任务双融双促,共同推进学校中心工作发展。
立德树人是高等教育的根本任务,同时也是高校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重要抓手。民办高校党组织要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健全相关制度及人才培养方案,探索以党建为引领,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管理机制。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加强高校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创新体制机制,改进工作方式,提高党的基层组织做思想政治工作能力。民办高校要自觉把讲政治贯穿到党建与人才培养的各个环节,始终以学生的全面发展作为工作的中心环节。要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创新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方法,打造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思想政治教育格局,提升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完善师德师风考评机制,严把政治关和师德风,以党建工作为抓手,全面提升学校教学管理水平。
近年来,国家对民办教育越来越重视,民办高校党的建设取得较大的进步,但同时也看到在具体的运行中,民办高校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仍存在一些问题。
教育部在2007年颁发的《民办高等学校办学管理若干规定》中第九条规定:民办高校必须根据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党团组织。民办高校党组织应当发挥政治核心作用。2021年9月新修订的《民办教育促进法》中明确规定了,民办学校应当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教育公益性,对受教育者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可见,国家在法律上对民办高校党组织的地位作了原则性的规定,但对于如何保障党组织的地位和作用等并未作出具体阐述。同时,民办高校党组织存在一些问题,如支部设置不规范、发挥党员战斗堡垒作用有限;党组织政治生活与教职工的业务和发展脱节、未能形成党建与业务工作协同发展体系;参与学校改革意识不积极、服务师生的水平不高;服务不及时、师生利益诉求表达机制尚未形成等问题,使得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弱化”。
党组织书记作为“领头羊”,是党的教育政策在高校具体落实的执行者和管理者,对学校的管理有着重要作用。2016年《意见(试行)》中指出:民办高校应当配备党委书记和专职党委副书记,由省委组织部、省委高校工委统一选派。2018年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其中对党组织书记的基本素质和业务能力提出明确的要求,“应当具备良好政治素质,热爱党的工作,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组织协调能力和群众工作本领,敢于担当、乐于奉献,带头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一般应当具有1年以上党龄”。2006年《若干意见》中指出:“党委教育部门可选派党员或退休党员到民办高校担任党组织负责人,兼任政府督导专员。”但由于上级委派的党组织书记一般是已到达退休状态,且对担任党组织书记的年龄没有限定。党组织书记年龄过大可能会导致精力和体力不足,工作力不从心,对党建工作应付式完成,难以真正发挥作用。此外,民办高校由于发展时间较短,很多高校未形成完善的学校管理机制,校长是董事会聘请回来的,而党组织书记由上级委派,对出资人的秉性、本校的办学与发展规律不够了解,担心“踩了别人的界”而扰乱了学校正常的管理秩序,“参而不入”的情况较多,限制了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发挥。
立德树人作为发挥党委政治核心作用的内涵之一,要求高校要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推进落实立德树人体制,不断推进党的建设与立德树人同向同行。当前国内外处于“未有之大变局”,思想文化交流广泛、矛盾日益突显,大学生是思想形成的关键时期,思想矛盾突出,对个别错误的思想未能有明确的判断和辨识,高校落实立德树人教育目标形势严峻、任务迫切。此外,民办高校体制是自主办学,自负盈亏,生存压力较大,实际的工作中“轻政治重业务的”的思想较严重,对专业课教育、招生、基础建设投入更大,重视更高,对于学生思想教育工作往往不积极、不主动,对学校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不重视,没有形成协同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模式和工作格局。民办高校党建工作由于人手配备不足、基础薄弱、党建工作人员专业化水平较低等问题,党建工作流于形式,发挥主观能力性不足,对于重大突出问题通常都是被动应付、草草了事。
民办高校要充分发挥民办高校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关键在于党组织要准确定位、创新机制,构建和完善党建工作体系。通过构建“1+4”党建工作体系,探索民办高校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的新路子,对于民办高校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具有现实的借鉴意义。
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要“牢牢掌握党对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高校是意识形态工作的前沿阵地,发挥民办高校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首先要强化党组织在意识形态的主体责任,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学校要把党组织推进党建工作写进学校章程,确立党组织的职权范围。通过设立直接隶属于党委的马克思主义学院,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教育阵地,确保意识形态工作和党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同时,要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制度化建设,抓好意识形态工作的运行机制。一方面要“齐抓共管”,同时也要“分工合作”,形成学校党委、宣传部、团委、学工部、基层党组织、辅导员、班主任等部门和角色在意识形态的任务和职责,做到“守土有责任”,落实好意识形态工作的运行机制,牢牢占据好意识形态的“高地”。
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党政联席会议制度,规范决策程序,强化执行效率,构建党组织参与决策监督的工作体系。学校董事会在对重大事项或关系到师生重大利益的问题上,应征询党组织意见,同时,党组织负责人也要积极主动地向学校董事会报告。学校党委书记进入董事会,参与、监督董事会的决策,将党的方针政策贯穿于学校的决策中。全面落实“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制度,学校党委书记兼任学校副校长,学校校长兼任学校党委副书记,党委正副书记参加校长办公会议,加强党政部门的沟通与协调。此外,进一步加强党委对群团工作的领导,通过建立由党委领导的职工代表大会、妇联、侨联、统战等组织,保障各组织履行职责,发挥其集思广益、建言献策的作用。通过保障群团组织和学校利益群体的权利,使学校的发展成果惠及全体师生,使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深入人心”。
党委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创新服务机制,积极发挥各基层党组织、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把党的优良传统、优良作风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体现在具体的工作、生活和学习中,不断激发党组织活力。一方面加强党组织的思想引领作用,建立党员服务岗,将基层党组织和党支部建设成为党员服务点,为广大老师和同学排忧解难。另一方面要充分发挥学工系统的服务育人作用,以促进学生成长成才为目标,树立先进工作理念,加强对学生日常教育,通过奖助工作、就业创业指导、心理健康教育、公寓宿舍服务等途径,不断创新服务工作措施和途径,引导大学生全面发展。
坚持和加强党对高校的全面领导,紧扣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党建为核心,促进党建与育人有机结合,以高质量的党建引领推动高校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实现高质量发展。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应该首先让大学生在纷繁复杂的多元文化与价值碰撞之下具有清晰的头脑,自觉地维护主流价值观,明辨主流价值观与其他价值取向的根本差异。一方面,要不断深化和创新青年学生思想领导工作,结合大学生的思想特点,在重要的活动、重大节日和社会热点问题,开展贴近学生生活又具有思想引领作用的活动和政治仪式。其次,推进党建工作和思想政治引领工作联动发展。由党员教师和学生党员深入学生群体,担任各班级班主任和助理班主任,形成辅导员、班主任、党员师生育人合力。最后,搭建多元育人平台,通过学校“千人志愿者活动”“三下乡”“党建带团建”“青马工程”等途径,开展育人活动,让学生在实践中坚定理想信念,提升综合能力。
强化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加强党委书记的遴选工作是关键环节。向民办高校选派党委书记,优化学校内部管理架构,进一步落实党中央关于教育的具体方针和政策。制定和完善党委书记选派的流程和条件,加强党委书记选派的制度建设,根据民办学校不同的办学条件的情况,充分调研,选派政治立场坚定、业务水平高的负责人担任党委书记。提高党组织的组织能力,做好党支部“最后一公里”的建设。党支部的设置根据学校发展的需要相应地进行调整,配齐专职党组织正副书记,并依据实际情况,通过充分调研,以专业、年级作为划分依据,调整学生党支部。根据教研室的不同,教师党支部划分为若干党小组。“基础不牢,地动山摇”,通过配齐专职党务干部、优化党组织的设置,使得基层党组织充分发挥在党员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和凝聚重要作用。
落实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要充分理解政治核心作用的内涵,根据民办高校的管理特点、学校发展的目标、权利行使的架构等不同,积极采取措施,以习近平党的建设思想为指导,全面加强民办高校党建工作,助推民办高校全面高质量发展,促进我国民办教育的全面发展。
基金项目:广东理工学院科技项目“新时代高校院系党建质量提升路径研究——以肇庆高校为例”(编号:2022GKJSK050)。
(作者单位:1.广东理工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黎钻仪1 ;2.广西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黎钻仪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