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生成式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人工智能技术蓬勃发展,人工智能产品和服务正日益商业化、大众化、普及化,人工智能的潜在安全风险随之更加突出,人民群众对确保人工智能安全、可靠、可控的需求更加强烈。加快人工智能立法进程,推进人工智能治理法治化,要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为人工智能安全监管提供更加完备的法律依据,营造有利于人工智能健康发展的良好法治环境。要明确人工智能技术研发、使用、治理应当遵循的理念和基本法律原则,确立人工智能治理的正确价值导向,为人工智能立法的解释适用和完善发展提供价值指引。政府部门、行业组织、社会公众等多元主体参与人工智能治理,明确相关主体的法定权利、义务,确立行为的合法边界及法律责任,防止滥用人工智能;同时为创新保留适当空间,避免不合理的规则阻碍人工智能创新,促进以人为本、智能向善。
(摘编自《人民日报》2024年9月2日)
作文周刊(高考版)2024年4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