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化时期农村插队知青的副业生产

2024-12-09 00:00:00丘新洋
红广角 2024年5期

【摘 要】集体化时期,为使插队知青安心农村的生产与生活,增加他们的经济收入,实现生活上的自给有余,国家在插队知青的菜地分配与经营、养猪与积肥事业的发展以及农村副业生产等诸方面给予较多关注,并付诸制度设计与政策安排。但是,由于基层贯彻相关政策存在前紧后松和知青缺乏分工明确、高效率的家庭组织等原因,多数知青难以从副业中获取与当地农民相当的经济收益。

【关键词】集体化时期;副业生产;厦门知青;菜地管理;养猪事业

【中图分类号】K27;D23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2096-6644(2024)05-0047-13

集体化时期中国农村的副业是农民经济收入的重要来源,也是纾解公社刚性体制下紧张政治社会关系的柔性通道,相关政策变动的背后蕴含着国家政治与经济的意图。近年来,学界关于集体化时期中国农村副业的研究取得颇多成果。这些成果或探析不同历史时期副业政策的演变及其动因,或讨论农村副业生产的经济作用、社会性质和发展方向,或微观考察副业政策落地基层的实施状况及其效益,但对上山下乡运动期间农村插队知青副业生产的探讨暂付阙如。从知青史研究理路出发,虽然插队知青的农村生计问题,刘小萌、托马斯·伯恩斯坦和潘鸣啸(Michel Bonnin)都有过精辟论述。但由于缺乏微观个案考察和基层社会史料,他们的研究难以深刻展现插队知青副业生产的全景过程及其遭逢的社会困境。

1968年12月底,毛泽东发出“知识青年到农村去”的指示后,全国旋即掀起上山下乡运动高潮,大批城镇知青奔赴农村插队落户。在此过程中,有2万余名来自厦门的知青奔赴闽西地区的上杭、武平、永定的农村山区插队落户。本文以厦门知青群体为个案,借助基层档案、口述访谈、回忆文章等资料,试图从他们的菜地管理、养猪事业和其他副业经营情况切入,探讨知青参与农村副业生产的具体情形及其困境,揭橥集体化时期知青难以实现生活自给有余的关键因素,进而提供一条理解上山下乡运动为何最终难以为继的思考路径。

一、知青菜地的分配政策及其管理

上山下乡运动时期,受“一大二公”的影响,各地不少农村社员的自留地常被冠以“资本主义的尾巴”遭到取缔或压制,但它始终顽强存在,是当时农村中最精细、最有效益的经济。知青回忆,闽西农村圩场交易的物品并不丰富,多是农民自留地产出的蔬菜瓜果,山上采集的竹笋蘑菇,以及自家饲养的禽畜和手工制作的日用品。下乡初期,为凸显“各地农村的同志应当欢迎他们去”的精神,农村干部动员群众腾床让房,“准备了柴火、蔬菜和各种用具”。上杭中都公社的知青发现厨房或住所门口常有社员送来洗好的蔬菜或地瓜。永定的插队知青也在家信中写道:“我们自己开伙,吃得饱,菜多数是农民送的,也只是青菜、萝卜、咸菜轮流送,有时送一些地瓜。”但是,社员的热心馈赠无法根本解决知青蔬菜供应问题。为此,从中央到地方先后制定政策,试图在制度层面上保障知青的菜地数量和质量。

(一)知青菜地分配政策的贯彻情况

下乡伊始,为更好地接受“贫下中农的再教育”,当地号召插队知青落户社员家中,“不要自己单独开伙”,要与贫下中农同吃、同住、同劳动、同学习、同“斗私批修”。对于吃住均在农民家中的知青,农村5c2vVDAi8pgo8FVuzBBbjA==干部无需考虑他们的菜地分配问题,知青亦不用担心自身吃菜的问题。如1969年1月的文件所载:“整户下去的,应适当分给菜地,单身在贫下中农家里落户的可以不分。”不久,由于基层不再强调知青与社员同吃同住的插队方式,表示“在一个生产队里分散住、集中吃或集中住、分散吃,或分散吃、住等办法都可以;有条件的地方也可以集中住,集中开伙”。因此知青的吃菜短缺问题逐渐显现。如顺昌插队的福州知青所言:“首先碰到的一个实际问题是没有菜吃怎么办?用钱去买吗?不能解决问题,靠福州‘后勤部’的支援吗?也不是办法。”

1969年4月上杭县下达通知,要求知青的菜地分配政策应与社员同等对待,在不占用粮田的前提下鼓励开荒种菜。5月上旬,龙岩专区发出通知再次强调并指出:“可按当地社员标准分一份,但原则上靠开荒,以解决上山下乡人员吃菜困难。”7月26日福建省下发文件,表示:“为了解决上山下乡人员吃菜问题,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给他们安排一些菜地。”然而,对于来自沿海城市的厦门知青而言,菜地的管理与经营并非易事。正如上杭插队知青所言:“菜地分给我们时,大家都觉得没有什么,把地锄松,整成一畦一畦就行了。但想得说得容易,做得并不那么简单,一说锄地,大家干劲也蛮大,冲劲地锄,由于拿锄柄不对头,十分费力。”

为培养厦门知青管理与经营菜地的能力,闽西地区的农村干部特地安排有丰富农事经验的农民“帮助他们开荒,围篱笆、整菜畦、下基肥、播种子”。有的知青说:“大队研究之后就拨出了三分房基地给我们种青菜,和三分的农闲田给我们种萝卜”“考虑我们都是城市青年学生,没种青菜,因此要叫‘四类分子’给我们把荒废的屋基清除整理后再派贫下中农教我们种”。武平插队知青也回忆:“我们七个人有一块菜地,我队贫下中农为了使我们能赶上季节,就热情帮助我们锄地、播种”,“还将自家的玉米种子、木薯、芋子送我们种,对我们关怀备至”。

20世纪50年代中期以来,国家加大对农民自留地的管控力度,对农民自留地的面积有严格规定。针对菜地面积,福建规定每位插队知青可获得3厘,少数地方甚至多达12厘。虽然知青菜地的分配有制度保障,但具体落实中却面临诸多阻力,不分、少分和分坏地的现象颇为普遍。由于菜地问题未能充分解决,有厦门知青跑到城里购买蔬菜。直至1970年4月,上杭县1100个知青食堂中仍有三分之二无法实现蔬菜的自给自足。对此,各地加强对知青菜地分配政策的落实工作。

1970年5月,中共中央发文要求做到知青的“菜地、烧柴和疫病治疗等问题,应该与当地社员同样对待”。但知青菜地分配政策在许多地方未能有效贯彻。以上杭县为例,有的生产队未给知青分配菜地;有的分配了菜地,但数量少、距离远、土质差;有的菜地分在山上或溪边,不是遭旱便是受涝。1970年6月,福建省革委会下发通知再次强调:“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解决一些菜地。”在此背景下,福建各地知青主管部门尽量设法解决知青菜地短缺或质量问题。上杭县曾泗大队的知青菜地原来面积仅有社员的三分之一,后调整到和社员一样的标准。徐坑、溪边两个生产队也对知青菜地进行调整,把远的、差的换为近的、好的,帮助他们种上瓜菜或送给瓜苗、菜籽,并指导他们种好、管好。

不过,由于地方干部执行政策存在前紧后松和时紧时松的现象,抓得紧时基层干部积极给知青分配菜地,抓得松时又把菜地重新收回,或分配较差的菜地。上杭县稔田公社文件显示,农村干部采取比较敷衍颟顸的态度,知青虽然分到3厘菜地,但多是远地、差地,使得他们无法耕种,耕种好的有时却被牛猪糟蹋。有的知青分到溪河边的菜地,青菜不但被猪吃掉而且容易遭受洪水侵袭,他们无奈地表示“我们宁愿不种”。武平县也存在类似情形,“有些队对他们的菜地至今尚未分给,有的分给远地、瘦地”。事实表明,知青菜地分配问题贯穿于上山下乡运动始终,直至1976年8月,武平县知青办仍然强调“要切实解决吃菜问题,要就近种菜,菜地要解决”。

(二)知青管理菜地的态度与条件

知青蔬菜无法实现自给,既有菜地分配政策难以充分落实的客观原因,也与知青不善于或不愿意经营菜地的主观态度相关。此外,菜地管理的好坏,也与物资供应(如肥料、种子等)不无关系,其中肥料是经营好菜地的关键资源。

20世纪六七十年代,由于农民对工业化肥的效用持怀疑态度,加之化肥分配到每个生产队的数量极其有限,因此地方多采取“农家肥为主,工业肥为辅”的做法。厦门知青回忆,闽西山区的小孩子放学后常涨红着脸往家里跑,“为的是听爸妈的话,把憋了半天的尿拉在家里的尿桶里”。有的知青也表示,他常听到笑话,说一位农民出去串门前老婆会叮嘱他:“你要把尿撒在家里啊,不要撒到其他家里去。”

为收集人畜粪尿,社员大多拥有简易厕所或猪圈。如知青所言:“你要知道这个村有几户人家,只需数一下路边有几个‘茅坑’。”但是插队知青却鲜有厕所或猪圈,也就无法收集经营菜地所需的粪尿。有知青回忆,分到菜地后,“农民告诉我们必须给地里施些农家粪,从山上或田埂地头割来野草蒿草之类的草本植物,扔到牛圈、猪圈内和粪在一起沤烂,再把猪圈里的土掺和到一起作为肥料使用,可是我们知青既没有牛圈、猪圈,也没有自己的茅厕,根本不可能有农家粪”。一名知青也说,“种的菜老不长高,当时的结论是没浇肥料,因我们的大小便都拉在房东的茅坑里了”,没有足够的肥粪,知青菜地里的蔬菜长势不佳,种的芋头只长叶子不生芋头。

此外,一些知青对菜地管理的态度颇为消极、无奈。为赚取工分,插队知青必须参与集体出工,收工后他们早已精疲力竭,回到住所后又疲于洗衣、做饭、挑水、拾柴等家务,再难兼顾菜地管理。有的知青说:“我们把所有的田都种上水稻,没空开菜地,吃的是菜干,头一年,一毛钱一斤的酸菜干就买了八百多斤,贫下中农和山下的同学还经常给我们送菜,到五、六月间蔬菜接不上,还经常拌盐下饭。”而当地农村社员却把菜地照料得井井有条,甚至尚有余力开垦荒地,扩大自留地面积。除了因为当地社员早已适应艰苦繁重的农活和熟识管理菜地的方法外,也得益于他们家庭内部的合理分工。一个老幼男女结合的家庭,男社员负责集体出工与外出副业,其他成员则肩负起管理菜地、捡拾柴火、饲养牲畜、挑水洗衣、煮饭做菜等家务。正如上杭回乡知青所言,“农村人平时多早起,不出早工时一般都会在自家菜地里忙碌,如种菜、施肥等等”“我们锲而不舍地坚持了一个冬天才开出一大片荒地。母亲就利用这块荒地种上木薯、蕃芋和地瓜之类的杂粮”。

统而言之,多数知青的菜地管理不尽如人意,难以实现蔬菜的自给有余。有的知青终日与腌菜为伴,“那菜干咬在嘴里,如嚼破布,猛力撕咬,它全然不为所动,只得匆匆扒几口饭,一齐囫囵下肚”。有的知青腌菜也没有,只能以盐拌饭草草度日,“邻队一位知青吃饭配盐水,连青菜都没有。我很吃惊,她却淡淡地说:‘习惯了。’”有的知青跳起“丰收舞”,把手伸向社员的菜园子,表示“以后没有吃的,我就偷”,“没菜怎么办?厦门人这双手就是利害,从两只脚的到青菜,从地瓜到豆子,用的更多,从电池到草席,牙膏到煤油,饭店的碗和菜”“无所不‘掀’”。有的知青依靠家里寄的钱,跑到圩市向社员购买蔬菜。还有的知青离开农村倒流回城,如一份文件所反映的“除个别地方搞得较好外,一般的知青都无粮无钱,无菜吃,产生倒流”。

二、知青的养猪事业与肥料收集

福建闽西山区并非产油区,社员食肉和食油供应多来自家庭饲养的牲畜。厦门对武平县县情的调查报告称:“社员家大都养鸡鸭供自己吃,也出卖一部分,猪肉也有采取互借的办法,武平不是产油区,食油短缺,平时靠猪油解决。”然而猪牛均属紧缺物资,“除过年和五一节、国庆节有少量猪肉、豆腐配售外,平时,想买都没处买”。只有完成国家派购任务的剩余生猪,凭上调证明并通过市场查验后方可运至集市宰杀出售。因此对于插队知青而言,只有发展养猪事业才能解决他们日常食肉和食油问题,甚至从中赚取日常生活费用。

(一)知青养猪事业的发展情况

下乡第一年,知青享受国家生活补助政策。他们与当地社员同吃住,不必考虑日常生活所需的柴、米、油、盐、菜等问题,只需定期由社员领取每月的生活补助费即可,肉油供应也暂时得以保证。正如厦门知青信中所写的:“(当地)肉也可以买到,我们每个月有配一些平价的猪肉,还有每个人每月33斤粮,四五月份每人再加贴4斤劳动粮,每人每个月4两花生油。”1970年,随着生活补助政策到期,部分知青的生活逐渐陷入困境。女知青洪瑞慧回忆:“每月8元的‘知青津贴’被取消时,我们才顿时紧张起来,猛然意识到自己是地道的‘农哥’了,今后要全凭自己的双手来养活自己。”其中,知青食肉、食油的供应问题尤为严重。

为解决知青食肉问题,福建鼓励生产队把知青集中起来合办食堂,搞好副业,饲养猪、鸡、鸭、兔等牲畜,并为知青提供借款,不少知青集体养了一二头甚至三头猪,杀完猪后再向银行或信用社归还贷款。通过地方干部的推动,下乡知青养猪事业取得一定成效,尤其是知青集体。如武平县邓坑大队知青集体把当地社员养猪经验和外地先进方法结合起来,提高了养猪效率;大明大队牧场知青班自1969年以来饲养生猪261头,至1972年已出栏269头,年终存栏还有180多头,仅养猪事业收入便达万余元。上杭县射山大队知青1970年下半年开办集体食堂以来,宰杀生猪13头,不但解决知青和社员的食肉、用油问题,而且为集体增加肥料和经济收入;太拔公社院田大队知青集体向大队贷款买小猪崽,养到120斤后宰杀,“部分供应村民外,大伙儿大吃三天、小吃三天”“用卖猪肉的钱还了贷,又买了头小猪崽,开始了第二轮养猪”。1972年永定县枫林大队的7名插队知青也养了一头猪,为集体增收120元。

虽然一些知青或知青集体的养猪事业取得不少成绩,但是对于多数知青而言,饲养牲畜的复杂性和艰巨性常使他们畏葸不前、难以适应。正如厦门知青在汇报材料中所言:“养猪问题,最初大家认识不一致,有的认为饲料有困难,有的认为很费柴火,有的认为养猪会亏本不合算。”还有的知青认为,现在每天出工已经很忙,没有时间割猪草和煮饲料。与此同时,知青还必须克服饲养生猪所必须面临的“脏”“臭”“累”问题。毕竟在很多知青看来,“养猪没出息,下贱”。因此,大多数知青在饲养生猪事业上所取得的成绩并不乐观。大体而言,有如下原因:

其一,知青不具备饲养生猪所需的猪舍、饲料、柴火等物质条件。饲养生猪需大量饲料,社员的部分饲料来自菜地,但知青菜地或分配不足,或经营不善,难有收成。正如知青所说的:“我们不善于种菜,养猪也没有农民那样大锅的泔水,虽然有知青养猪但不成气候。”同时,煮猪饲料要耗费大量柴火,而采集柴火也并非易事。知青回忆说:“开头我们想得倒美:‘漫山遍野都是树枝,随便上山拾都会有的’。哪想到附近山头的柴火早已被村民砍光捡完了。”因为基层干部不允许知青“乱砍幼小松、杉木和毛竹当柴烧”,所以知青只好“翻过一座又一座山头,寻找干枯的树枝”。事实上,由于缺乏建造猪圈和购买猪苗等经费,插队知青的养猪事业面临着种种问题。“当地社员一般一年可以养二头菜猪出售,收入一百多元。知青养猪困难重重,一无饲料、二无场所、三无资金,即使要养也养不好。”

其二,知青无法保障饲养生猪所需投入的时间与精力。饲养生猪是繁重复杂的辛苦活,每日要做砍柴、挑水、割猪草、切猪菜、碾糠、做醣化饲料、喂猪和打扫猪舍等劳动。此外,它还是一项技术活,唯有熟悉生猪的习性方能养好猪,“早上要很早就起来打扫猪舍,又脏又臭,喂猪的时候要跑这跑那,一下子这猪栏的猪在吵架,大的欺负小的,强的欺负弱的,一下子又是那栏的吵架,加上养猪还没经验,也就累得满头大汗,身上衣服也弄得乱七八糟,有的人就打起了退堂鼓,认为养猪繁忙,又脏又臭,没有固定的工作时间,又苦又累,比不上生产劳动好”。此外,大多数知青每年要返城回家过春节,他们饲养的牲畜便处于无人照管的状态。虽然地方积极号召知青坚守农村,“与贫下中农过一个革命化春节”,并树立了坚守饲养岗位的先进典型模范,但仍未能阻遏大量知青返城回家过春节。一则材料显示,1970年春节期间有一万六千名福州知青、一万余名厦门知青和五千名漳州知青返回城市。

由此可知,虽然知青知晓养猪事业对于他们食肉、食油和经济收入的重要性,但由于上述的因素,他们只能望“猪”兴叹。养猪事业的不振反过来直接影响插队知青的菜地经营和积肥。

(二)知青养猪事业与肥料收集

新中国成立以来,随着农业经济的恢复与发展,国家愈发重视肥料的使用与推广。但迟至20世纪60年代,中国农业肥料的使用仍未能真正进入以使用化肥为主要标志的施肥第三阶段,长期徘徊于从第一阶段到第二阶段的过渡时期,主要肥料依然是传统的农家肥。

一般而言,化肥的分配数量依据生产队完成计划面积与交售计划产品的多寡而定,但由于供应有限,具体分配到生产队的化肥寥寥无几,这迫使生产队重视更易获取的人畜粪肥和绿肥。为鼓励社员积肥,生产队根据粮食产量情况从劳动粮中析出一定比例粮食作为换取社员肥料的酬劳,即“肥料粮”,极大地调动了社员积肥的积极性。正如上杭回乡知青所言:“农民靠两大收入,一是挣工分,二是卖肥粪。‘肥’是指人的大便及尿,‘粪’是指猪牛栏粪。”“有些农户卖农家肥的收入超过全年挣的工分值。”以武平县东寨、联坊大队为例,1972年当地劳力平均可获23.5元的投肥收入,而知青平均收入仅2.1元,仅此一项便少了21.4元。再如上杭县中都公社的社员,他们每养一头猪便能向生产队交10担粪便,据此计算当地社员家禽肥料收入在30~50元之间。有学者对河北农村考察后也认为,“在缺乏劳动力的当地家庭里,养一只猪所得的投肥工分相当于家里多了一个软弱劳动力”。

闽西地区的农村社员大多建有厕所或粪寮,用以收集人畜粪尿。为增加肥粪数量,老人、小孩、妇女等软弱劳力常在农村寻找散落的牲畜粪便。上杭回乡知青回忆:“我每天帮生产队队长催出工时,都会从村头走到村尾,提着猪屎粪箕,一边吹哨喊‘出工啰’,一边捡猪屎,每天来回两趟都能捡上十来斤,一年可捡好几千斤。大家捡的猪屎开头以每元一百斤收购,但收购不到两个月,发现没有地方存放,于是发动大家将捡的猪屎自家存放,待到评类时一起收购。”武平插队的知青挑沙修路工作结束后,“看到一大堆牛粪,由于没有粪夹子,就用手把它拾到粪筐里。到目前为止,已拾猪、牛粪一千多斤”。厦门城镇居民也动员子女利用早晚时间为队里捡猪、狗粪,“既减轻了家庭负担,又为集体积了肥料”。有的知青甚至因为捡粪受到当地社员排挤。上杭插队知青回忆:“阿婆很早就来了,她每天早上都背着一个小孙子在这一带捡猪屎。今天她来得特别早,远远地一见到猪走过来,她马上跟在猪屁股后面,猪儿拉下屎后,她立即抢着捡起猪屎。”“我不想加入竞争,独自提着簸箕想到别处去寻找猪屎。阿婆却追上来,凄厉地说:‘小梁,你为什么要来跟我们抢饭碗呢?我老了,没用了,干不了其他活,我如果捡不到猪屎,回家是没有饭吃的。’”

粪肥收集后,当地社员把其堆在厕所或粪寮内,“各家都有自己的厕所,上厕所产生的粪便经过腐熟之后,便是农田中最好的肥料”。知青因为没有厕所或粪寮便无法养猪与积肥。1969年,下乡人员曾要求上杭县解决他们厕所与粪寮缺失的问题,但由于地方财政和土地资源紧张等缘故,他们的答复都是“原则上要自力更生,确有困难者可在修缮费内适当开支解决(如买个缸子等)”,其他县亦表示“对于上山下乡人员的粪寮、猪栏、厕所,应启发教育他们自力更生,发奋图强,简易搭盖,逐步修建,国家不予补助”。直至1973年中共中央21号文件的出台,知青厕所或粪寮修建问题才连同住房问题得到重新关注。1973年9月上杭县一份文件称,“要有长期安家,长远打算”,除给知青建好住房、膳厅、厨房外,也要建立简易的厕所、肥寮等配套房屋。但对于多数知青而言,他们的住房都难以得到充分保障,遑论兴建粪寮、厕所等配套房屋。厕所或粪寮的缺失,弱化了知青捡拾粪便、储存粪尿的积极性,进而减少了与积肥相关的经济收入。上杭县“目前下乡青年普遍未建厕所,肥料粮一项就不如当地社员,他们绝大部分没有肥料粮”。

基于上述情形,厦门知青的粪尿只好留给当地社员,也就得不到肥料粮收入。但有的知青回忆,他们的生产队队长表示,知青虽然没厕所,但拉撒都在队里,甚至还引来外地知青朋友,因此每年给知青5元积肥钱。有些大队为增加知青收入,鼓励他们外出捡粪或挑粪。如上杭插队知青“利用农闲空隙时间到几里外的城关附近捡猪粪”,有的知青甚至为生产队捡拾了1400多斤粪便。有的知青回忆:“农闲时,我们都会主动进城,穿梭在县城的大街小巷,吆喝着买猪粪。一百来斤的担子,二十里路,有的知青一口气就能挑回队里。”

需要注意的是,厦门知青的生活方式、卫生理念、文化习惯与闽西农村的社员不同。因此对知青而言,要加入挑粪、积肥的行列必须改变旧时对肥粪的轻视看法,但这并非易事。下乡前曾帮助家人收集粪便的知青回忆,他们“最怕的是碰到老师和同学,能躲尽量躲,不能躲就把‘夹子笠’压得低低的,赶快骑过去”。有的知青也表示,“在城市里,远远地见到清洁车,就捂着鼻子走开了,搞得不好还要吐口沫”。下乡后虽然知青开始从事农事活动,但不少知青对肥粪的脏与臭仍怀着抵触情绪。有的知青干完与肥粪相关的农活后,“迫不及待的带上肥皂毛巾,以最快的速度冲向溪边,跳进溪里,让全身浸泡在水中,任哗哗的流水冲走难闻的气味,带走心中的委屈和无奈”。也正因为如此,知青的积肥活动有时被赋予高尚的意义。武平县大明大队知青“挽起粪筐,走街串巷,捡起猪粪”的行动受到表扬,成为“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的先进榜样。另一名知青“利用早上早点起床的时候,到村外去拾了好几次牛粪,送到生产队的粪堆里”也受到基层干部的表扬。

三、知青的其他副业收入

有学者指出,在主要生产资料归集体所有的人民公社体制中,劳动力是农民或多或少可以自行支配的一份财富。研究表明,农村副业是集体化时期家庭经济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从中获取的经济收益占社员家庭总收入的30%左右。因此为增加家庭经济收入,农民会在有限时间内尽量参与农村内外的副业活动。1973年武平县的调查报告称,家庭副业多的占家庭总收入的35.8%,少的亦占21.5%。

闽西地区山林资源丰富,多数社员借此从事副业活动。上山下乡运动开始后,针对下乡知青“零用钱问题如何解决”的疑问,上杭县“四面办”干部希望生产队积极动员知青参加集体副业而非依靠社队和国家的补助。1970年福建省革委会政治部下发通知,强调基层干部应合理安排农活,“对于技术性农活和集体副业生产,要做到新老社员同样安排,一视同仁,切不可排斥下乡人员”。鼓励插队知青参加农村副业劳动,以实现生活自给。如武平县“四面办”干部所言:“搞副业要让人参加,要说清楚,劳动创造世界,劳动创造财富,有收入以利巩固工作,农副业结合好。知识青年搞副业是一个突击力量,要抓这方面的典型,生活上自食其力,自给有余,找四面办的人就少了。”上杭古田荣屋大队甚至以制度的形式把知青参加副业活动确定下来,规定“每月定3天,全年36天,分2至3次组织知识青年在农闲时上山搞副业,收入归知识青年分配使用”。1973年福建省在贯彻中共中央21号文件时再次发出通知,要求各地“组织和支持他们搞好副业生产,饲养家禽、家畜”,“分配他们参加技术性农活和集体副业生产”。

在一系列鼓励与支持下,有不少厦门知青从副业生产中获得一定收益。有知青回忆,当生产队干部获悉他懂得石匠手艺后,便要求他带领村内年青人从事相关副业,“一方面能多赚点工分,另一方面还能帮村民增加收入”,“我们成为一个副业组,由我负责管理,队里给我评上12个工分,徒弟评上10分”。有的知青从事木匠副业,“我的木工技艺日臻成熟,有了很大的进展。制作杉木、樟木箱子更是专长,已能做到三箱套装,便于知青买后托运回厦门”。有的知青“上山砍大杉,砍毛竹,一天也赚过30多个工分,1根毛竹100多斤可卖1元多钱”。更多的知青则依托劳力从事简单副业。武平插队的知青陈孟荣回忆:“我们一行男知青,每人手持一支‘Y’字形的木棍,腰挎一把柴刀,兴致勃勃地随着队长及几位社员到山上拉毛竹。”上杭插队的知青胡明宜则表示,他们为多赚几个工分纷纷加入挑石灰、挑竹片的行列,有的知青为社办瓦窑厂挑砖瓦,共积攒100多元。永定湖雷公社的厦门知青为赚取零花钱从事挑运松脂的副业,“经常为本村农民挑松脂到公社所在地的松香厂去卖,一担松脂百多斤,来回20多里山路,可得工钱人民币8角整”。

有些知青通过集体劳动和副业生产实现了生活自给。如一名知青所言:“插队几年间,我坚持自力更生,不向家里伸手。调回厦门后结婚用的‘三大件’(自行车、缝纫机、手表)都是靠我几年打工积攒下来的钱添置的。”但通过农村副业劳动来实现生活自给有余,对于多数知青而言绝非易事。公社化制度下的生产队是相对封闭的社会空间,生产队的土地、口粮、副业等资源是有限的,外地知青的到来加剧了社区资源分配的紧张关系。此外,封闭的地理形态还造就出闽西农村宗族文化强势的社会景观。新中国成立后,地方社会虽历经一系列政治革命,但血缘型家族的聚落空间结构依然保留。故而,当面临工分评算、副业分配等资源竞争时,知青比较容易受到生产队干部和社员的排挤。

因此,有的生产队干部不安排知青干技术性农活,不让知青从事与花生、黄豆、烤烟等有关的副业劳动;或以种种借口压低、克扣下乡人员的劳动工分,不给同等数量和质量的农副产品等。有的农活安排不公平,把一天30多个工分的农活分给社员,却把只有5、6个工分的农活派给知青。有的地方知青与社员接力挑担,同样的重量,同样的路程,同样的担数,知青的工分只有社员的一半;再如知青与社员一齐扛木头,知青扛大的一头,社员扛细的一头,评工分时社员反而比知青评得多。当然,知青副业收入的不足除受到生产队干部刻意压低外,也与部分知青不安心留在农村的思想有关。有的知青不愿搞副业,甚至嫌弃来钱太少太慢。正如社员所说的:“有些副业一个劳动一天能赚到一块多钱,他们就是方法少劳力差,少收入一些也有七八角钱,但有的小青年说‘不会搞,赚钱少’,说‘这些钱只够我吃碗面条’。”

四、结语

除同工不同酬、日工分值偏低、低出勤率等因素影响知青从集体生产中获取微薄收益外,副业的缺失或不足是知青难以实现自给有余的关键性因素。由于菜地分配政策贯彻不彻底、肥料缺乏等因素,插队知青难以从菜地经营中获取收益;菜地管理不善、厕所或粪寮的缺失、收集柴火的困难又导致知青无法从养猪事业中获取肥料粮、食油、肉和现金收入;至于其他副业收入,知青作为外来者常常受到排挤或不公正对待,要从其中获取合理收益实属难事。

插队知青无法经营好副业,更深层次的原因应从插队知青缺乏家庭般高效分工的社会组织方面考虑。有学者指出,中国家庭是完全理性的、明白自己利益之所在的成员组成的经济单位,即所谓“合作社模式”,其特点包括整个家庭共同的财产与收支计划,并且能最大限度地调动家庭内部的人力、物力和外部的种种机会。此类模式的形成离不开家庭内部性别、年龄、技巧等客观存在带来的劳动分工,使他们的投入和产出达到现实生产中的最佳状态。虽然,知青集体户(点)或集体食堂等社会组织因解决了劳动分工的问题而受到肯定,但事实表明,相当多的知青组织由于分工不合理、成员间存在矛盾等因素最终解散。上杭插队的知青回忆说:“在涉及伙食点公共事务的一些问题上,开始有一些小摩擦,闹些小意见,然后矛盾逐步升级,吵得不可开交。”“理智的时候,也曾坐下来开民主生活会,重点是各作检讨,开得心情舒畅,和好如初。但好景不长,没过几天又故态复萌,气头上说的一些过头话使各自自尊心都受到严重伤害,最后只得散伙。”如上杭“全县有200多个食堂办得很差,没有管理制度,不团结,甚至吃过头粮,更谈不上实现肉食蔬菜自给,有的食堂甚至明集暗分,同一个食堂里各人自己买米,自己放米、自己吃菜”。而对于单身插队知青来说,他们的精力和时间有限,在保持较高集体出工率的同时,常常难以兼顾菜地管理、牲畜饲养、上山砍柴、捡拾粪便、家庭事务和其他副业劳动。

总体而言,以集体化时期农村插队知青副业生产的情况为切入点,似乎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一方面,当时农村的各项制度设计和政策安排在实际运作中对地方社员比较有利,而不利于单身插队的外来知青。另一方面,副业收入的缺失和不足又影响了插队知青扎根农村的信心。因此,插队知青难以彻底摆脱“吃饭靠集体,开支靠家庭”的收支模式,导致上山下乡运动难以为继。

[丘新洋,历史学博士,福建师范大学社会历史学院讲师]

(责任编辑:杨宇斌)

The Sideline Production of Educated Youth in Rural Areas during the Collectivization Period

——Based on the Example of the Educated Youth in Xiamen

Qiu Xinyang

Abstract: During the period of collectivization, in order to enable educated youth to have peace of mind in rural production and life, increase their economic income, and achieve self-sufficiency in their daily lives, the state paid more attention to the distribution and management of vegetable fields, the development of pig farming and fertilizer accumulation, and rural sideline production for them and made institutional designs and policy arrangements. However, due to the tight and lax implementation of relevant policies by grassroots governments, as well as the lack of clear division of labor and efficient family organizations, most educated youth found it difficult to obtain economic benefits equivalent to those of local farmers from their side jobs.

Key words: collectivization period; sideline production; Xiamen educated youth; vegetable field management; pig farming indust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