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可持续信息披露准则对ESG债券投融资的潜在影响及实践案例分析

2024-12-02 00:00:00刘邗舒欢王浚宇彭程
债券 2024年12期

摘要:我国企业在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方面经历了快速发展。2024年财政部发布的《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基本准则(征求意见稿)》对企业债券发行和金融机构投资行为产生深远影响。本文对该文件实施的潜在影响进行分析,认为将显著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增强投资者信心,提高市场效率,引导市场创新,强化市场监管,并结合金融机构的投融资实践案例进行说明,最后提出未来展望及政策建议。

关键词:企业可持续信息披露 债券融资 债券投资 绿色债券 指数化

可持续信息披露政策概述

(一)我国企业与可持续发展相关的信息披露始于20世纪90年代,并在21世纪初逐步形成基本规范

2001年,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基于国家的战略布局,监管部门及各交易所开始探索建立环境和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制度,陆续制定相关政策,逐步形成了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信息披露的基本规范。近年来,我国ESG信息披露体系不断完善。2015年6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委发布《社会责任报告编写指南》《社会责任绩效分类指引》和《社会责任指南》3项国家标准,建立了我国在可持续报告方面的基础性国家标准。2018年6月,中国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确立了ESG信息披露的基本框架。

(二)2020年后,ESG信息披露制度建设明显加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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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5月,中国证监会对《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进行修改,将定期报告正文与环境保护、社会责任有关条文统一整合至新增后的“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并鼓励公司自愿披露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鼓励公司自愿披露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工作情况,以及报告期内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2022年1月,上交所向科创板上市公司发布《关于做好科创板上市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要求科创板上市公司披露ESG信息,其中科创50指数成分股公司应在当期年报披露的同时披露社会责任报告或ESG报告。2022年11月,中国证监会制定并印发《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5)》,要求建立健全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制度。

(三)2024年以来,ESG信息披露进入新时代

2024年4月,国内三大交易所分别发布《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以下简称《指引》),对我国上市公司在ESG等可持续信息披露方面作出了明确的规范。2024年5月,财政部发布《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基本准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借鉴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的披露结构并将其进行了中国特色本土化。《征求意见稿》包含了在我国境内设立的按规定开展可持续信息披露的所有企业,并且在很多具体细则上进行了详细的阐述。《征求意见稿》意在构建我国可持续信息披露准则的上层建筑,到2030年实现建成国家统一的可持续披露准则体系目标。上述文件的出台,标志着当前我国在企业可持续信息披露方面迈入了与国际接轨的新阶段(见表1)。

《征求意见稿》对企业债券发行和债券市场的影响

《征求意见稿》的覆盖范围包含在我国境内设立的所有企业,明确了发债企业的信息披露执行落实情况将受到监管机构、投资者、各类合作方的重点关注,其实施势必对公司信用类债券的发行乃至整个债券市场产生深远影响。

(一)提高发债门槛及信息披露质量,提升发债主体形象

第一,提高发债门槛。《征求意见稿》要求企业更加注重其在可持续发展方面的表现,对发债主体的ESG信息披露要求仅次于上市公司。在《征求意见稿》正式发布并逐步扩大范围后,债券发行门槛预计将有所提高,部分不具备ESG披露能力或不愿主动披露ESG信息的主体或将退出投资级债券市场。第二,提升信息披露质量。规范的信息披露制度要求企业在发行债券时提供更加详细、准确的信息,这将增加企业在信息披露方面的成本,但有利于提高市场的透明度和公平性。第三,提升发债主体企业形象:发债主体主动进行符合《征求意见稿》要求的ESG披露,有助于其获取更高的ESG评级,并提升在市场上的形象和声誉,进而吸引更多投资者,降低融资成本,提升竞争力。

(二)增强投资者信心、提高市场效率,并引导市场创新、强化市场监管

第一,增强投资者信心。规范的信息披露制度有助于投资者更准确地评估企业的长期价值和风险,并作出更明智的投资决策。这将有助于增强投资者对债券市场的信心,提高市场的流动性和稳定性。第二,提高市场效率。《征求意见稿》的实施可以提高企业ESG信息披露的可比性和透明度,金融机构也得以进一步完善ESG评级体系,有助于投资者及其他利益相关者更全面地了解企业的可持续发展绩效。这将减少信息不对称现象,使市场参与者能够更公平地获取信息,从而提高市场效率,促进资本的有效配置,为实体经济的发展提供更有力的支持。第三,引导市场创新。《征求意见稿》的实施将促使企业提升ESG信息披露质量,更多企业将符合绿色债券、社会债券等的发行要求,使得这些特色债券品种的供给不断增加,有助于推动债券市场的创新发展,提升市场的活力和竞争力。第四,强化市场监管。《征求意见稿》的正式实施将有助于债券市场出台针对发债主体的ESG披露要求,进而加强对发债主体的监管,为债券市场的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征求意见稿》对金融机构投资的意义

在“双碳”目标下,我国的金融机构越来越重视可持续投资。《征求意见稿》的发布对助推金融机构做好可持续投资、支持高质量发展具有积极意义,为金融机构做好ESG投资提供了“五有”条件。

一是有政策环境。当前,ESG投资的推力仍主要源自政策的监管和激励,法律框架、激励措施、信息披露要求和行业标准制定等多种政策对ESG投资的发展和实施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征求意见稿》不仅体现了我国对企业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的高度重视,而且确立了“到2030年,基本建成国家统一的可持续披露准则体系”“逐步调整完善针对特定行业或领域的披露指引、监管制度”等目标。未来我国ESG投资相关政策将逐步完善,持续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二是有制度依据。披露标准是ESG数据处理、传播和应用的重要参考,也是评级机构处理底层数据与设置评级框架的依据。统一的披露标准可以提高企业ESG表现的可比性和透明度,进而提高ESG投资评估的准确性。

三是有数据信息。ESG数据信息是对实体机构ESG实践情况的事实性反映,被广泛应用于企业ESG管理、金融机构ESG投资、监管机构ESG政策制定与评估等场景。《征求意见稿》第八条要求“企业建立健全与可持续信息披露相关的数据收集、验证、分析、利用和报告等系统,完善可持续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确保可持续信息披露的质量”;在信息质量方面共提出6条要求,包括可靠性、相关性、可比性、可验证性、可理解性、及时性。就金融机构而言,高质量的ESG数据可以作为投资决策中的参考依据,将ESG因素整合至投前、投中与投后阶段,帮助金融机构及时捕捉可持续投资发展动态趋势。

四是有投资标准。借助评级机构的ESG评级信息,金融机构得以更简明直观地将企业可持续发展相关信息纳入投资指引,进而指导投资标的筛选及进行组合调整。在投后阶段,完善的投资标准也有助于金融机构进行投后存续期管理。

五是有社会效应。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是金融机构进行ESG投资的目标之一。在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的影响下,ESG投资将促使企业进行可持续披露,真正做到影响企业的经营行为,引导企业将高标准可持续发展作为其经营战略的必选题,最终在经济社会形成具有重要意义的正外部效应。

金融机构投资实践案例——以浦发银行为例

作为首家发布社会责任报告的商业银行,浦发银行在ESG债券投融资方面具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在可持续方面的发展路径与《征求意见稿》的内涵较为契合。本节对浦发银行实践案例进行分析。

(一)作为发行人,注重可持续信息高质量披露

作为债券市场的重要发行人之一,浦发银行在债券融资方面注重对投资人的可持续信息披露。2006年,浦发银行率先发布中国银行业第一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至2024年已连续发布19年。报告明确可持续发展的目标,包括推动经济、社会和环境可持续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关系等,并突出在环境和社会治理方面的关键绩效指标,如绿色信贷余额、员工情况、客户投诉及处理情况等,还包含了独立鉴证报告,充分契合《征求意见稿》中明确的信息披露目标,披露信息具有可靠性、相关性、可比性、可验证性、可理解性和及时性等。

(二)强化ESG投资理念,加快推动ESG资产投放

浦发银行践行ESG投资理念,将ESG纳入债券投资全生命周期管理,在客户引入、限额管理、资产投放、投后管理等各业务环节,充分评估ESG相关因素,评估原则符合《征求意见稿》的基本要求,做好资源倾斜和风险规避。在客户引入环节,充分评价客户在环境、社会、公司治理方面的潜力和短板,尤其注重高污染、高能耗、高工作强度、高事故率行业客户潜在的环境与社会问题,以及股权结构混乱、内部制度不健全的客户普遍存在的公司治理效率问题。在限额管理和资产投放环节,对符合ESG理念的主体和项目资源开放审批绿色通道,适度降低投资门槛。在债券投资策略方面,综合运用正面筛选和负面剔除策略,以正面筛选策略为着力点,加大对绿色债券、可持续债券、转型债券投资力度,推动ESG债券持仓规模持续提升。在投后管理环节,重点运用负面剔除策略,除传统风险监测指标外,对ESG关键指标乃至细分指标进行监测,对具有ESG负面舆情或发生ESG风险的资产及时响应。

(三)建立ESG风险管理体系,服务行内各业务环节

完善的ESG评级体系是践行ESG投资理念的根基。近年来,浦发银行建立环境和社会风险管理体系,完善相关信贷政策制度和流程管理,不断提高绿色信贷业务开展过程中对环境和社会风险的识别、计量、监测和管控能力。根据《绿色信贷指引》《关于印发绿色信贷实施情况关键评价指标的通知》等监管规定,2015年,浦发银行制定并印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环境和社会风险管理办法》,对环境和社会风险的定义、管理原则、管理机制、管理流程等作出明确规定,并根据《关于印发银行业保险业绿色金融指引的通知》(银保监发〔2022〕15号)的最新要求推进制度修订。

浦发银行已将多项ESG风险相关信号纳入预警系统,作为预警管理体系的重要构成,如“企业半年内受到高风险或较高风险等级的行政处罚”“企业被环保局列入重点监控名单”等信号。当客户触发预警信号时,分值将根据权重累加计算。浦发银行对不同等级的预警客户采取差异化管理措施。预警信号可由系统自动获取触发,也可由人工获取登记,并开展相应的预警认定、持续跟踪和退出管理。

(四)完善ESG考核机制,平衡经济效益与社会责任

完善的行内考核机制是ESG投资理念落到实处的重要推动力。由于符合ESG标准的企业和项目普遍具有更加广泛的资金来源渠道,信用风险更低,因此ESG资产的静态收益率略低。2021年11月,中国人民银行推出碳减排支持工具,为符合条件的信贷提供低成本资金,引导金融机构和企业更充分地理解绿色转型的重要意义,鼓励社会资金更多投向绿色低碳领域。未来,监管机构将对节能减排、助学助农、共同富裕等符合ESG理念的资产加大考核力度,定向降低成本仍有较大可能。

从浦发银行自身而言,为将ESG债券投资理念落到实处,持续强化动态的过程管理,总行利用战略布局和考核资源倾斜,对经营机构资产投放进行主动引导。一是将是否符合ESG理念作为重点投放行业的考量因素之一;二是推动降低对ESG资产的考核资金成本。人员考核层面,在完成原有绩效考核指标的基础上,对在ESG资产投放、制度建设、研究发展等方面有突出表现的个人进行表彰。

(五)发布ESG相关债券指数,深化ESG债券投资

国内已有多只股票型ESG指数,跟踪股票型ESG指数的主题基金已全面布局,相比之下,ESG债券指数发展仍然是一片蓝海,主要原因是债券发行主体的ESG信息披露程度较低。近年来,以中债估值中心为代表的信息服务机构已经初步建立国内债券发行人ESG数据库。浦发银行作为国内债券市场的重要参与机构,近年来也先后发布多条指数,在指数编制设计、功能发挥、产品发布等方面积累了宝贵经验。

2022年1月,浦发银行与中债估值中心联合发布“中债-浦发银行ESG精选债券指数”,该指数精选ESG评分较高的优质企业。在投资方面,帮助投资者识别和筛选优质企业,引导资本流向在ESG方面表现突出的企业;在发行方面,鼓励企业发行人关注并贡献于可持续发展目标,支持全球的环境和社会进步,对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和谐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023年1月,为全面反映人民币绿色、普惠金融主题债券的市场走势,结合此前研发指数和产品化的丰富经验,浦发银行携手中债估值中心,发布“中债-绿色普惠主题金融债券优选指数”,指数成分券为募集资金明确投向绿色、小微企业、“三农”、脱贫攻坚、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领域的商业银行债券及绿色政策性金融债券。

未来展望及建议

展望未来,可持续披露体系将更加完善,助推ESG相关行业蓬勃发展。《征求意见稿》的提出,拉开了建设国家统一的可持续披露准则体系的序幕,不仅高度肯定了可持续信息披露的重要性,并在交易所指引基础上将可持续披露要求进一步扩大覆盖范围。随着可持续信息披露覆盖的企业范围的扩大,可持续信息评级覆盖的企业范围也会随之扩大,可持续信息评级的方法论也会在现有基础上针对中小企业进一步更新。展望未来,我国可持续披露各项具体准则、应用指南将陆续出台,预计到2030年,国家统一的可持续披露准则体系将基本建成。与此同时,与可持续信息披露相关的法规体系、底层标准、基础设施、内部控制、鉴证制度、监管体系亦将逐步完善,有助于投资者和债权人更加有效地评价企业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更加科学地评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前景。在此背景下,本文提出五点建议。

第一,企业应提升信息披露意识,根据自身情况制定合适的发展策略。可持续信息披露后续将有望成为提升企业透明度、增强市场竞争力、吸引投资者的重要手段。因此,企业应当抓住机遇,提前布局,积极践行可持续信息披露。企业需将可持续信息披露纳入企业战略规划和日常经营管理中,确保信息披露的及时、准确和全面。其中,相较于大型企业,中小企业预计将在ESG实践方面略逊一些。因此,中小企业更应制定符合自身特点的低碳转型战略,并在可持续发展领域投入更多时间和资源,从而增加企业获得绿色和可持续金融服务与支持的机会。

第二,政策上需加强企业引导,强化监督检查。政府应继续加强对企业可持续信息披露的政策引导,不断完善相关法规和制度,为企业提供更加明确、具体的行为指南。同时,监管部门应加大对企业可持续信息披露的监督检查力度,对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惩处,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而公司内部也需要建立健全治理机制,确保决策过程公正、透明和高效。并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防范各种潜在风险。

第三,金融机构应积极创新金融产品与服务。《征求意见稿》将为市场带来更为高质量的信息,并推动ESG投融资市场规模的扩张。金融机构应充分利用政策机遇,加快相关基础设施的建设,完善ESG投资服务。在实践方面,将ESG因子全面整合到投资流程中,推出更多创新的投资工具,并进一步丰富可持续投融资金融产品,满足不同投资者的需求。

第四,推动国际合作,增加对国际投资者的吸引力。随着全球化的深入发展,企业可持续信息披露也需要与国际接轨,这样有助于增加对外国投资者的吸引力。后续各国应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共同推动全球企业可持续信息披露制度的完善和发展。

第五,培养专业人才,加强投资者教育。企业和监管部门应重视ESG领域专业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工作,提高相关人员的专业素养和综合能力,为可持续信息披露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对投资者来说,应通过举办投资者教育活动、发布投资者教育资料等方式,加深投资者对ESG投资的认知和理解,引导其作出更加理性的投资决策。

作者:浦发银行金融市场部副总经理

浦发银行金融市场部债券交易处副处长

浦发银行金融市场部债券交易处主管

浦发银行金融市场部债券交易处交易员

编辑:魏晓宁 杨馥竹 廖雯雯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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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齐飞,任彤. 可持续信息披露标准的国际实践与启示[J]. 中国注册会计师, 2023(8).

[3]薛宏立,夏晔莹,王浚宇,彭程. 绿色债券指数化投资为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力[J]. 债券,2024(7).DOI: 10.3969/j.issn.2095-3585.2024.07.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