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据上海市纪委监委消息:外逃职务犯罪嫌疑人姜诚君在境外落网并被遣返回国。56岁的姜诚君是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7月底因个人原因申请辞职,目前正接受上海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逃逸式辞职”是一种带病离职的形态,提前退休或辞职只是为了掩人耳目,企图逃避党纪国法的惩处。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和三次全会均提出,要坚决纠治“逃逸式辞职”。如今,“逃逸式辞职”治理再次提速!
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今年1月29日披露,海通证券因其投行执业中的违规行为收到两份罚单。海通证券及3名投行相关负责人被予以监管谈话、监管警示等监管措施,其中姜诚君被上交所予以监管警示。7月18日,姜诚君出席公司“廉洁文化作品展”并致辞,一转身竟辞职。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原党组成员、副院长吕洪民曾多次提出辞职请求,但始终未获得批准。受爱人、儿子、外甥等亲属的委托,吕洪民违规干预多起案件。他在忏悔书中写道:“我自己根本收不了手,怕被查处的恐惧告诉我,只有离开这个岗位才能让我停止。”2021年4月,吕洪民因受贿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
上述干部是因为害怕而辞职,还有一些干部是为了“捞钱”而辞职。
2016年3月,中国工商银行某省分行党委书记、行长在尚未正式离职时,经人牵线搭桥联系上某集团董事长,并担任该集团拟成立的金融租赁公司筹建组副组长,以便离职后继续获利。
2016年9月,51岁的重庆市九龙坡区原旅游局党组书记、局长姜廷宪申请提前退休。退休前,姜廷宪在工程承揽、工程款拨付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贿赂。退休后,他将收受的大部分贿赂款用于经营重庆万花谷生态旅游发展有限公司。2022年4月,姜廷宪因涉嫌受贿、滥用职权犯罪,被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不管是提前布局、洗钱套现还是期权腐败,都与行为人在职期间的权力相关,其本质就是在发挥权力余热。”纪委监委相关办案人员说。
7月8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了3家央企关于二十届中央第一轮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分别是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前两家央企提到严肃查处靠企吃企问题时,强调要开展“逃逸式辞职”问题整治工作。中国移动提出“集中开展政商‘旋转门’‘逃逸式辞职’问题专项整治,制定领导人员离职管理规定”。
自2022年4月以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至少通报了10起“逃逸式辞职”的案例,集中发生于金融保险领域和金融监管机构。“除了金融系统,‘逃逸式辞职’也容易出现在大型央企、国企,以及上述系统的行政审批和监管部门。”某省纪委监委驻某金融机构纪检监察组的相关负责同志说。
2022年,某省纪委监委驻应急管理厅纪检监察组在办案过程中发现,该省某下辖市级应急救援队中有4名党员干部辞职,辞职前在工程项目、设备采购等方面为商人提供不正当帮助。辞职时,4人中年龄最大的42岁,其他3人均不到40岁。其中1人辞职后去原单位管辖范围内的企业任职,领取“顾问费”。
9月1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中国南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制定了《南航集团防范“逃逸式辞职”管理办法》。该办法要求人力资源部门在收到员工书面辞职申请当日,将员工书面辞职申请抄送同级纪检监察机构。同时列明不得办理离职手续的5种情形:有问题线索正在研究处置方式;正在接受谈话函询、初步核实;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涉嫌违法犯罪,相关司法程序尚未终结;国家法律法规、党规党纪以及公司制度规定的其他情形。
在金融系统,中国银行将6510名离行人员纳入整治范围,排查离职去向。已认定包括党委管理干部在内的数十名干部涉及银企“旋转门”情况,责令限期解除与相关企业聘任关系、终止中行与相关企业业务合作。
在地方党政系统,北京市纪委监委出台《关于开展离职公职人员违法乱纪问题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全面开展专项整治。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曾发文称,干部离岗离职后可以通过合规合法的方式发挥余热,但要严格执行从业限制规定。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划出“红线”:一是不能违规接受原任职务管辖地区和业务范围内或者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和中介机构等单位的聘用;二是不能违规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或者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活动;三是党员领导干部离职或者退(离)休后,不能违规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等职务。
“要想预防‘逃逸式辞职’,要把好事前、事后两道关。”北京大学公共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庄德水说。
强化“事前”管理,通过廉政鉴定、离任审计等措施加强对离职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不让问题干部“想走就走”。强化“事后”管理,明确离职党员干部的“可为”与“不可为”,多方联手形成监督合力,切断其违规变现之路。
“还可以通过整合离岗公职人员及近亲属执业信息等数据资源,探索研发区域化离职人员违规从业筛查系统,利用大数据做好预警。”重庆市九龙坡区监委委员、案件审理室主任朱建明建议。
(摘自《廉政瞭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