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千万工程”背景下社会工作推动村民参与人居环境治理的路径研究

2024-11-29 00:00:00张嘉琪
新农民 2024年31期

摘要: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入推进,乡村经济、政治、文化、生态等各方面发生着重大变革,新时代的乡村社区人居环境治理也面临更高的要求。当前,广东实现高质量发展的突出短板在县、薄弱环节在镇、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村,尤其在粤西地区,存在治理主体过度行政化、群众主体作用发挥不明显、长效机制不完善、社区治理专业人才匮乏等问题,进而探究了社会工作推动农村居民参与常态化卫生环境治理的有效路径,进一步推动乡镇(街道)社工下沉基层农村社区,提升村民环境治理意识和能力,完善农村环境治理机制,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的建设与发展,实现社会工作赋能粤西地区基层社会治理和乡村振兴。

关键词:“百千万工程”;社会工作;社会参与;环境治理;乡村振兴

当前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从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美好生活作为一种新的生活状态,不仅包括物质生活,同时还包含人民生活方式、人居生活环境、人的全面发展等方面的全面变革。虽然当前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基本公共服务在不断完善,农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也在稳步提升,人居环境状况却很不平衡,生活垃圾污水随意倾倒、病死牲畜往水里扔、粪便往河里排等现象依然普遍存在[1]。因此,人居环境治理仍然是当前社会发展的突出短板,与农民群众美好生活的期盼存在较大差距。

村级治理是乡村治理的基础,农村人居环境治理作为新时代实现农民美好生活的一个重要突破口,成为当前乡村基层治理中一项重点工作。在此背景下,2018 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明确提出,将改善乡村人居环境作为建设美丽宜居乡村、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重要任务。2021年又印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接续实施乡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扎实推进乡村厕所革命、生活污水治理、生活垃圾、村容村貌提升等工作。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关于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决定》的具体部署,强化乡镇联城带村,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要求“坚持以党建引领乡村治理,强化县乡村三级治理体系功能”。国内外专家和学者在社会工作介入乡村人居环境治理中的调查研究发现,社会工作在社区环境治理方面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2]。当前全国各地正积极打造区(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社会工作服务体系。由此,通过乡镇社会工作服务下沉至村,推动农村社区居民参与人居环境治理,进而推进乡镇、农村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的现

实意义。

1 相关经验探索

1.1 村民参与环境治理的意义及必要性

按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目标任务,在当前形势下,如果单靠政府财政投入开展农村环境整治,全面完成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目标任重道远。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是一项涉及面广、内容多、任务重的系统工程,不仅是一场攻坚战,更是一场持久战。“村”是“百千万工程”最基层的单位,作为村(社区)治理建设必不可少的参与者,居民也是农村发展不可缺乏的因素。环境污染与人们的生活密不可分,村民作为农村的主体,不仅是环境污染的直接生产者更是环境污染的最大影响者,农村地区的环境治理离不开他们的主动参与和有效控制[3]。居民通过参与社区治理能够更直接地诉求自身利益、畅通沟通渠道,弥补政府服务的不足,缓解政府的压力,提高社区居民的参与能力和水平,对促进社区和社会的整体发展具有重要作用。此外,相较于传统的环境管理,现代环境治理尤为重视公众参与的作用。社区是人的社区,居民既是治理主体又是治理客体。作为主体,居民要亲身参与到社区治理的各项事务中去;作为客体,社区治理的各项结果又要最终作用到居民身上来。社区居民最了解自己社区的优势与不足,对于社区发展如何扬长避短,他们有自己独到的见解,其中不乏真知灼见。因此,社区居民参与社区治理是新时代话语背景下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完善群众利益保障机制、全方位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必然选择。

1.2 社会工作在推动村民参与环境治理中的作用

当前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存在治理主体过度行政化、居民参与意愿薄弱、群众主体作用发挥不明显、长效机制不完善、社区治理专业人才匮乏等问题。居民参与不足以成为限制农村社区健康发展和良性运行的瓶颈性问题,也成为治理理论有效落地的主要障碍。社会工作者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的一支生力军,能在政府机构、村委会和当地群众、社会组织之间,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将自下而上的自治力量和自上而下的行政力量结合起来,使得环境治理中的新生力量在互动和融合中不断崛起,成为多元共治型农村社区环境治理的内生动力。社会工作者的介入,能够深入了解农村社区需求,对社区环境问题和资源进行分析梳理,辨别村民切身关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干预,增强村民环保意识,动员社区居民参与,鼓励村民以一个农村建设者的身份参与社会治理和社区环保事务中;不断提升村民的环保意识和治理意识,提升环境治理能力,从农民自己动手能干、易实施、易见效的村庄环境卫生问题入手实施先行整治,循序渐进地解决社区中社区环境污染等公共问题。同时,对村民这个主体而言,最重要的就是要充分发挥个人的力量,以小群体的方式来形成影响。通过在相关村规民约中增加环保内容,使村民的环保意识和环保行为在潜移默化中得到提高,进而建立村民对社区的归属感,增强“主人翁”精神,推动政府、社区、社会组织和村民群体之间的协同共治,发挥社会工作的专业优势,搭建平台,加强多个主体之间的协作,实现资源的有效整合,从而使社区中存在的问题得到更好地解决。

2 粤西农村村民参与人居环境治理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在粤西H镇8村开展的人居环境治理调研中发现,居民社区环境治理的参与度和积极性整体较低,呈现“干部干、群众看”状态,陷入国家资源投入越多、农民认同感越弱的内卷困境中。具体表现和原因有以下几点:

2.1 治理主体行政化,村民动员难度大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不仅是改善农村环境卫生状况,也是自上而下的行政任务,因此,一些地方仍沿用“从上而下、包揽建设”工作模式,“政府干、百姓看”等现象时有发生;一些地方尚未建立项目信息公开监督制度,在项目规划、选址、设计、建设和运营等环节缺乏群众参与和监督。

2.2 村民的社会参与意识和环境治理能力匮乏

一是受传统生活方式影响,部分村民卫生习惯较差,对农村环境的严重性和整治工作的迫切性认识不足,缺乏基本的公共卫生意识和常识,垃圾随意倾倒、乱堆乱放、偷倒乱倒等问题时有发生。加之农村环境治理具有较强的区域公共物品属性,村民“搭便车”心理也在某种程度上制约了社区环境保护的自觉性。二是群众自身的文化水平和素质没能达到基层自治的高度。尤其是在农村,大部分村民并没有接受过良好的教育,造成思想观念的落后,对基层事务管理缺乏主人翁意识,导致环境整治工作存在“上边热、下边凉”的现象,甚至个别群众认为环境整治是政府的事,因此成了“旁观者”“局外人”。

2.3 激励机制不完善,长效整治成挑战

农村人居环境长效性整治对镇政府、行政村来说是一个重大挑战。在当地政府、村委会的督促动员下,村庄环境卫生可以保持一段时间的干净整洁;若无人督促,时间一长部分村庄卫生又会恢复脏乱模样。某村曾设想通过向村民收取卫生费的形式,聘请清洁工人打扫村庄卫生,以形成一种村庄卫生整治的常态化制度,但在实践中推进却极为艰难。村民对每月上交几元钱作为村庄卫生费的规定存在抵触,支付意愿不高。有些村民在内心衡量着成本与收益,认为人居环境的改善并不能给自身带来太多效益,额外缴纳卫生费反倒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如此一来便更谈不上自愿参与。

3 社会工作推动粤西农村村民参与人居环境治理的对策

根据上述粤西农村居民参与人居环境治理的难点,解决环境整治长效性问题,应以满足群众需求作为整治工作的出发点,激发村民参与治理的内生动力,以畅通整治机制的运行,具体提出以下几点对策:

3.1 聚势赋能动员群众,营造良好社会风尚

一是广泛宣传感染群众。充分利用横幅、宣传栏、微信群、报刊、广播、电视等方式,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利用每月的党群活动、党员大会、村民代表会议等做好宣传,做到逢活动必谈、逢会必提、逢兑换日必讲,做好事前的政策解读,使村民了解国家相关政策、改善环境的益处,明确自身责任义务,提升村民群众的主人翁意识。二是灵活宣教赋能群众。社会工作者通过建立以家庭为单位的卫生环境治理教育小组,运用小组工作方法,让儿童、家长、老人学习到卫生环境治理相关知识和技能,并辐射到社区的不同人群;依托“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群众说事日、“全国低碳日”等特定社区活动将卫生环境治理理念与技能教授给村民,如垃圾分类方法、节能减排生活常识、农业用地土壤污染防治措施、环保用品制作方法、生态环境保护法律知识等,加强村民对卫生环境治理的了解,提升村民卫生环境治理能力,达到寓教于乐的效果。

3.2 挖掘社区骨干,推动乡贤共治

一是发现乡贤。在退休的老干部、教师、致富能人、家庭农场带头人等中发掘成长于故土、奉献于乡里,在邻里间威望高、口碑好、公道正派、热心公益的乡贤;向村委和周边村民打听社区中的积极分子,或通过开展社区主题活动吸纳社区积极分子,采用电话拜访或者上门拜访等形式持续跟进,培育环境治理的村民骨干队伍。二是用好乡贤。针对社区卫生环境治理问题,开展社区骨干议事会,鼓励社区骨干提出社区存在的卫生环境问题、看法和建议,商讨解决方案,随后将会议内容反馈给村委会成员,并协助村委进行问题整治,形成“发现问题-讨论反馈-解决问题”的完整闭环;培育“乡贤+治理”领导小组,充分发挥乡贤密切的党群关系、在决策部署落地、普法宣传、发动群众、巡察监督等方面发挥“联络员”“宣传员”的作用,引导全民学习乡贤,营造“学习乡贤、崇尚乡贤、争当乡贤”的良好氛围,不断夯实多元共治基础。

3.3 激励与约束并举,宣传监管两手抓

一是倡导完善激励机制。对村民参与庭院清洁、室内卫生、绿化美化、垃圾分类等项目进行量化赋分,对参与治理行动的群众实行赋分激励,做到“发现一处、清理一处、积分一人”;设置“积分超市”,形成日常积分、每月汇总、季度兑换、年终总结的计销模式,以积分兑换礼品的形式激发群众主动参与人居环境整治的积极性;充分利用LED屏、乡村大喇叭、宣传栏、微信群等方式对积分制进行多形式、全方位宣传。二是倡导完善监督机制。倡导以“门前三包”责任制工作为抓手,明确村民维护公共环境责任,庭院内部、房前屋后环境整治由农户自己负责,村内公共空间整治以村民自治组织为主,实现人居环境整治行动细化到组、到户、到人;组织成立以村网格员、村民代表、乡贤骨干等组成的巡查小分队,定期对“门前三包”责任区的卫生脏差、垃圾污染、污水废气乱排放等问题进行巡查治理;定期向每家每户派发“门前三包”宣传单,倡导村委设立公开电话或投诉信箱等,接受村民咨询、举报,对反映的问题及时进行核查和回应,实现“强宣传+严监管”两手抓。

4 结语

农村环境治理作为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社会环境治理现代化的基点。社会工作作为社区治理领域的专业性力量,可以充分发挥专业优势,整合社区资源,增强村民环境治理意识,促进村民环境治理行动,构建和谐社区。本研究以粤西地区农村调研为基础,提出提升村民的参与意识和环境治理能力、挖掘社区骨干、利用关键文明载体营造良好环保风气、推行激励与约束并举的村民自治方式等介入对策,通过社会工作服务对农村卫生环境治理问题进行干预,推动居民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治理。

参考文献

[1] 李秋怡.乡村振兴视域下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基于广东省119个村庄的调查分析[J].乡村科技,2021,12(35):100-103.

[2] 张曼.社会工作介入农村社区人居环境治理研究[D].三亚:海南热带海洋学院,2023.

[3] 史磊,任文豪.基于农户主体性视角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路径研究[J].青岛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20,33(6):71-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