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 海检察机关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聚焦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在涉法涉诉信访领域探索人大依法监督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联动新机制,做好人大监督和检察监督“双结合、双提升”,助力提升信访工作法治化水平。
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切实保障依法履职
自觉主动接受人大的监督是检察机关必须始终遵循的政治责任和宪法要求。人大监督既能有力督促检察机关依法履职,又能通过监督更好地促进检察机关在党的绝对领导下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市人大常委会与市人民检察院建立常态化机制,在全市检察机关选派理论研究功底扎实、检察办案经验丰富的优秀检察官,每周2天赴市人大常委会信访办实地实战实案办公,参与市人大常委会转交信访事项办理报告年度评查;组织旁听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涉法涉检事项、依法治市调研课题研究等。目前已选派3批15名检察官参与相关工作,依托市人大法治人才培养基地等平台,进一步提升检察官政治站位、全局视角,更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
做好人大监督与检察监督联动,着力维护司法公正
2022年,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明确提出完善人大常委会依法监督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在涉法涉诉信访领域内的联动机制,推动检察机关更好发挥法律监督职能。积极探索“员额检察官参与人大机关信访工作”,对信访工作中带有普遍性、典型性的问题,与人大代表、专家等组成项目组,通过走访、交流和研讨等方式,对专项工作进行论证,其中,对符合法律规定的个案问题,反馈市人民检察院依规导入法律监督程序。对一类案件中反映的倾向性问题,提交市人大相关专门委员会作为监督内容。信访事由、案件线索和监督事项的关联转化密切了人大常委会与检察机关的经常性联系,实现联动发力的良性循环。
注重监督成果转化,合力抓好工作落实
联动工作开展过程中还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努力将成果运用转化成为人大依法监督、国家机关改进工作、人大代表提出议案建议和检察机关开展法律监督的重要抓手和参考,为推动人大监督和检察监督“双结合、双提升”积累宝贵经验,用更多生动法治实践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截至目前,3批员额检察官参与此项工作后,共形成类案研究报告15份,市人大代表还就相关事项提出代表建议近20件。其中,针对“涉众型金融犯罪中事务型帮助犯审判执行规则”的专项研究报告被市高级人民法院在非法集资犯罪案件《涉财产部分审判执行工作指引》《被告人退赔责任研讨会议纪要》中吸收采纳,促进全市3000余件同类案件同判同执;针对涉虚假诉讼的李某信访事项,经市检二分院抗诉,法院予以改判,实质性化解了信访矛盾,并就统一诉讼行为能力缺失的认定标准提出了建议,更好维护了当事人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