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 1932年出生于南京,今年92岁。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我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参军入伍,为保卫国家贡献青春。1978年部队转业后,我先到工厂任职,1987到虹口,先后担任虹口区委副书记、书记,并在1993年当选为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主任。在我任职期间,区人大常委会任期由一届3年改为5年(1993年八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修改宪法时,将县级人大的任期由三年改为五年)。那时,区政府还在海南路10号办公,人大机关的规模很小,只有二十多人。即便如此,我们都深知自己肩上责任重大,因为人大的权力来自人民,要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是人民与政府之间的桥梁。
上任之初,我面临许多新的问题。随着区人大常委会任期的延长,我们需要更加注重工作的系统性和长远性,为更好保障与推动区人大工作的顺利开展,我认为,要重点做好两方面工作。
坚持党的领导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
人大是权力机关,人大工作有很强的政治性,做好人大工作必须坚持党的领导。
我们注重加强与区委的沟通联系。一是每年年初牵头召开区人大常委会与“一府两院”负责人联席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主持,区委书记出席并作指示,就区人大一年工作安排、监督重点等进行深入交流,听取意见和建议,确保我们的工作能够真正反映人民的需求和意愿。二是注重向区委汇报工作。区人大作为区委领导下的重要国家机关,必须紧紧围绕区委的工作重点开展工作。我们严格做到重大事项、重要情况、重点工作定期向区委常委会汇报,听取区委的指示和要求,确保人大的工作始终与区委的决策部署保持一致。三是站在全局的高度,把监督“一府两院”工作同支持依法履职有机统一起来。为区委当好参谋,为“一府两院”增添助力,形成共同推动虹口发展的强大工作合力。
我印象比较深的是,1994年10月,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首次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这是人大对政府工作进行有效监督的重要体现。通过对预算执行情况的深入了解和细致审查,人大不仅确保了政府财政活动的透明度和合规性,更促进了政府财政管理的规范化和科学化。这一监督实践,不仅加强了人大与政府之间的沟通与联系,也进一步提升了人大在财政监督领域的权威和影响力,为提升区域治理效能奠定了坚实基础。
加强队伍建设是做好人大工作的组织保证
在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方面,我深切体会到干部的重要性。建设高素质人大干部队伍,是推进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关键。当年的人大虽然人员精简,但每一个干部都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我要求干部们必须做到“三会”:一是要会写,必须具备一定的文字表达能力,能够准确地反映人民的声音和诉求;二是要会办事,能够高效地处理各种事务,确保人大工作的顺利开展;三是要会出点子,能够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和意见,为人大工作提供有益的参考。
在发挥人大代表作用方面,我们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鼓励代表们深入社区、深入群众,了解他们的需求和诉求,并将这些声音及时反映到人大工作中来。同时,我们也注重提高代表们的履职能力,通过学习、交流等方式,帮助他们更好地提升能力、履行职责、发挥作用。
回顾我在人大工作的岁月,我深感自豪和满足。我看到了虹口区翻天覆地的变化,北外滩地区的变化更是令人瞩目,已经成为高楼林立的现代化商务区。这些变化都离不开党和政府的正确领导以及人民群众的共同努力。作为一名曾经的人大工作者和代表,我为自己能够参与其中、贡献力量而感到骄傲。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年来,人大制度不断完善和发展,人大工作也取得了显著的成绩。昂首阔步新征程,凝心聚力再出发。后生要接过历史的接力棒,以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坚定的决心、更加务实的作风依法履职、担当作为,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贡献人大智慧、体现人大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