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高校毕业生就业难之势态日趋严峻,其中,感到更大就业压力的当属女性。大学阶段,女大学生的创业意识被唤醒,自我发展动力得以激发,是她们日后能够识别创业机遇的先决条件。本文通过科学调查、分析在校女大学生创业意识现状及产生的原因,运用团体动力学理论,以大学生身处的 “场域”为切入点,构建具有创业特质的 “场域”,从而助推女大学生创业意识的萌发。
关键词:团体动力学;女大学生;创业意识;创业实践
近年来,全国高校毕业生总数逐年增加,高校毕业生尤其是女大学生就业难的趋势日渐严峻。为缓解毕业生就业难问题,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鼓励毕业生以创业的形式来带动就业,为解决毕业生就业问题开辟了另一条道路。然而,对于高校毕业生,尤其是女大学生来说,创业毕竟是艰难的。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实现了迅速发展,取得了一定成果,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迫切需要开拓新的路径。创业意识是了解创业行为的切入点,是日后识别创业机遇的前提。因此,对女大学生创业意识培养问题进行研究具有重要意义。
一、高校女大学生创业意识现状
为准确了解当前女大学生的创业意识现状,笔者于2023年5-8月进行了较大规模的问卷调查,调查对象为10所本科院校学生,共发放问卷2 000份,回收有效问卷1 462份,从创业的兴趣和理想、创业的需要和动机、创业过程的心理承受能力、创业意识的自我认知和评价、创业困难的自我认知等方面对在校女大学生进行调查。
(一)对创业的主观评价整体呈乐观态度
调查显示,整体而言,女大学生对当前实施创新创业的评价较高。在被问到 “你怎样看待女大学生创业”时,有64%的女大学生对创业持赞成态度,有31%的女大学生持否定态度,而这部分女大学生大多对创新创业了解不多,加之受传统观念 “男主外,女主内”性别偏见的影响,导致她们对自主创业的态度产生偏差。
(二)创业愿望不强
调查结果显示,虽然大多数女大学生对创业持赞成态度,但自己的创业愿望比较低迷。有614名被调查女大学生表示,对创业完全没有兴趣,占总数的42%;19%的女大学生表示不确定自己的想法;42%的女大学生表示对创业有兴趣,参加过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或有实践经历的女大学生自我创业的兴趣更高。在被问到 “什么情况下会选择创业”时,25%的女大学生表示即使找不到工作也不会选择创业;39%的女大学生表示如果找不到满意的工作可能会尝试创业,同时还要考虑家人的态度等因素。
(三)对创业客观条件的认知
创业行为很大程度上受各种客观条件的制约,需要满足很多条件,如创业环境、创业扶持政策、资金、社会资源或人脉、适合的项目等。在对 “创业的客观条件”这一问题进行调查时,关于国家扶持大学生自主创业的相关政策和法规,[1]约70%的女大学生表示不了解或知之不多。在对 “创业环境的评价”方面,有55%的女大学生认为对大学生创业的扶持力度有利于创业;近65%的女大学生认为创业的最大障碍是缺少适合的创业项目;45%的女大学生认为资金问题是阻碍创业的另一主要因素;15%的女大学生认为社会资源或人脉非常重要。
(四)对创业主观条件的评价
创业成功与否在很大程度上与创业者有关,在对 “创业者需要具备的主观条件”进行调查时,被调查者普遍看重个人心理承受能力、冒险精神、创新意识和个人能力。在参与调查者中,有75.2%的女大学生认为自己创业是一种冒险,成功的概率很低;仅有8%左右的女大学生对创业有信心。而54.4%的被调查者认为,对于女大学生来说,在所有的创业者品质中,个人心理承受能力是最应该具备的条件。在被问及 “如何面对创业过程中存在的风险”时,25%的女大学生表示,不确定自己是否能够承受潜在的失败;52%的女大学生表示,如果创业失败就会选择放弃;只有8.3%的女大学生表示,如果创业失败会选择第二次尝试。以上调查数据说明,绝大多数女大学生的创业心理不成熟,创业过程中的心理承受能力不强。
二、女大学生创业意识现状形成的原因分析
(一)传统社会观念对女大学生创业意识的消极影响
传统观念普遍认为,稳定体面的工作才是 “有面子的好工作”,认为创业就是经商,只有学历层次低或找不到工作的毕业生才会选择自主创业。受传统择业观念以及家人或长辈的影响,大多数女大学生在择业时表现出 “求安全、求稳定”的求职倾向,“铁饭碗”是广大女性求职者最为向往的。每年都有相当一部分高校毕业的女大学生选择政府、事业单位、国企、银行等传统观念中的 “稳定”工作,报考公务员、教师等岗位的人数连年增加。此类传统社会观念以及有关创业教育的错误理解,都对女大学生的创业意识带来了负面影响。
另外,“男主外、女主内”等传统的性别模式与性别偏见获得了社会的普遍认同,深深扎根于众多人的思维里。这样的传统性别观念同样出现在高等教育中,传统保守思想对创业教育发展的束缚没有消除,使得女大学生在接受高等教育时自我效能感降低。她们虽然接受了创新创业教育,但在面临创业决策时,还是会感到恐慌,缺乏应有的信心。
(二)女大学生创业的社会支持体系不足
在创业的社会支持体系中,制度建设是保障。近年来,各级政府出台了很多关于创新创业的制度文件,但很多制度都是一些宏观性的描述,缺少具体的实施方案,在具体落实中缺乏可操作性。各级政府对创业优惠政策的宣传力度不强,宣传效果不佳,多数女大学生并不熟知各级政府的创业优惠政策。除了制度建设外,其他组织机构的支持也相当重要。妇联等女性相关组织应当充分发挥自身的积极作用,带动社会力量,踊跃为女大学生提供诸如政策、融资一类的服务,切实维护女性公平就业的合法权益,[2]营造创业教育和两性平等竞争的社会环境。
(三)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成效不明显
近年来,高校创新创业教育迅速发展和具体化,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第一,创业教育课程体系存在不足。高校所开设的大学生创业教育课程存在较大的局限性,多为选修课,总学时少,且集中在创新创业教育理论层面,其他与创新创业相关的课程如营销、财务、创业心理学等创业实践类课程较少,很难通过课堂教育催化创业意识。此外,专门针对女大学生的创业教育可以助力女大学生对自我和社会形成更加准确的认识,但诸如性别教育、女子教育史、女性心理学等课程几乎没有;第二,良好的校园氛围对培养女大学生的创业意识也很重要。当前,绝大多数高校都成立了自己的创新创业基地,积极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但绝大多数项目都是由指导教师主导,学生参与度低、实效不高。学校的创新创业类社团活动也大多流于形式,如创业大讲堂、创业论坛等,学生参与度不高,没有真正发挥校园文化的育人作用。
三、从团体动力学角度创新路径培育女大学生的创业意识
1939年,美国著名心理学家库尔特·勒温首次使用 “团体动力学”这一概念。在团体中,只要有他人在场,个人的思想行为就会受到影响,会与独自一个人时不同。研究这种团体影响作用的理论,即团体动力学。[3]大学生处在一个受班级、宿舍、虚拟社区、社团、教师群体等多方面影响的 “场域”之中,是一个受团体系统影响程度较高的群体。因此,高校应积极优化群体结构,充分运用大学生所处的各个场域,于潜移默化中培育并提升女大学生个体的创业意识。
(一)构建“创新创业教师—女大学生”双主体的合作学习模式
一是建设多元化的创业教师队伍。高校要采取多种途径,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着力打造一支既有创业理论知识又有创业实践经验的创业型教师队伍。学校要制定相关政策,定期选送本校符合条件的中青年教师进修深造,让他们到企业挂职锻炼,提高他们的创业素质和实战能力;吸引创业管理人才和国内外著名学者来校担任创业教师;聘请一些具有不同专业背景,既有理论造诣又有实践经验的专家担任相关课程的教学工作,为学生传授他们的创业经验和技能;[4]二是改革女大学生创业教育课程体系。应当针对女大学生开展相关的性别教育,如设置女子教育史、女性心理学之类的课程。另外,还应当开设企业管理、财务管理、创业心理学等创业系列课程,借助课堂教育向女大学生传授创业知识,激发她们的创业意识;三是构建合作学习模式。在传统课堂中,教师是绝对的主导者。在合作学习模式下,教师作为指导者,应尊重学生的独立主体地位,充分发挥学生的自主性,这就要求创新创业教师转变角色认知和教学观念,“还教于学,还学于生,还生于人”。教师在教学中不仅要传授知识,还要培养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重视师生交流,让学生在 “提问”和 “质疑”中收获求实和创新精神。
(二)转变传统观念的消极影响,帮助女大学生树立创业理想
传统的社会观念、性别观念以及对创业教育的误解都对女大学生的创业意识产生了消极影响,使得女大学生在接受高等教育时自我效能感降低。[5]引领女大学生树立远大的创新创业理想,一要注重思想引领,帮助女大学生树立创立事业、成就事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通过课堂教学、主题团会、职业生涯规划教育等形式,充分运用新媒体等手段,使女大学生了解所处的时代背景和历史机遇,认识到当代青年的历史际遇和时代重任。实现 “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千千万万青年大学生将是主力军;二是拓宽活动载体。通过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和社会实践,充分发掘历史纪念日和传统节日的育人功能,创新教育活动的形式和载体,以文化人、以文育人,增强教育的感染力,使 “中国梦”主题教育真正入脑入心。
(三)运用朋辈场域影响力提高女大学生的创业意识
个体所在的创业型朋辈群体对个体的创业意识有着积极影响,可通过组建朋辈学习研究团队,影响女大学生个体的创业意识。团队具有整体搭配的学习能力,团体内信息和知识自由流动、高度共享,团队学习既是团队成员相互沟通和交流思想的过程,也是团队成员寻求共识和统一行动的过程。[6]将有共同创业愿景的大学生组成一个团队,必然产生 “1+1>2”的效果,可以有效调动成员的积极性,强化合作意识。建立创新创业协会、创业俱乐部等学生社团,定期开展创业挑战杯校园预选赛等创新创业类竞赛,并开展创业论坛等活动,充分发挥校园内女大学生创业典范的榜样力量,通过朋辈影响在校女大学生的创业意识,鼓励她们勇敢摸索出适合自己的创业方向。
(四)发挥校园文化在培育女大学生创业意识方面的作用
要点燃女大学生的创业热情,激活她们的创业意识,校园创业文化氛围有着潜移默化的作用。第一,通过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等实现教育的全员参与,因材施教,协同指导。一是实施 “大学生创业导师制度”,为每位女大学生配备一名女性教师作为创业指导教师,因材施教,实行个性化的教育和指导;二是设立学习指导中心,由学院团委主管,办公室协管,就女大学生创业知识的学业帮扶、学习预警、学习实践等方面提供指导和服务;三是设立互助小组,由各班班长主管、学习委员协管,就同学间帮扶等方面开展工作。
第二,通过对女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评选表彰,树立学习榜样;通过举办优秀学生创业项目经验交流会,提供免费学业培训等,帮助解决问题;通过设计丰富多彩的创业实践活动,如创业模拟、学研小组等营造以学为先、以学为荣的学习氛围,打造良好的创新风气,形成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和环境。
第三,鼓励学生参加各类创新创业竞赛,通过竞赛,阶段性检验学习效果。可以在学院层面成立竞赛小组,制定竞赛小组选拔培养机制,由专业创业教师作为指导教师,定期为学生进行指导。小组内成员因相同的兴趣爱好组成团队,以竞赛为契机,通过合作学习,相互促进,共同提高。
(五)注重体验教育,强化女大学生创业实践环节
创业实践是大学生在校期间积累创业经验、培养创业意识的有效途径。然而,大部分学生不能很好地把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缺少将所学知识释放、运用到实际工作中的能力。这往往是由于在校期间,教学大多以理论为主,实践教学不多,走入社会、从实践中学习的机会较少。高校要加强与女大学生创业相关的体验教育,构建适合女大学生的创业实践基地,实现产学研一体化;鼓励女大学生多参加社会实践,如开展暑假 “三下乡”“返家乡”社会实践和调研活动或专业社会实习实践,让女大学生在实践过程中接受教育、学习知识、增长才干,提升综合素养,逐渐形成自主创业意识。
四、结束语
创业意识的培养,不但能够助力大学生拓展创新思维,增强创业素质,而且对提升大学生的行动能力、意志力等素养发挥着关键作用。这不但对高校毕业生踏入社会、进入就业单位有着极大的助益,也会让他们在今后的人生旅程中深感收获颇丰。开展女大学生创业意识教育,是坚持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的重要举措。当下,高校创新创业教育需大胆革新、开拓路径、增强时效,从而为建设创新型国家、达成 “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以及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的人才智力支撑。
参考文献:
[1] 张燕.创新创业教育背景下高校大学生创新创业意愿现状探究:以天津外国语大学为例[J].山西青年,2019(12):105-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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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董焕敏,李智军,陈张壮.大学生学习倦怠的团体动力学分析[J].山西青年职业学院学报,2017,30(03):3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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