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启了我国改革开放的伟大历史征程。兴办经济特区,是我们党和国家为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行的伟大创举。谷牧作为我国经济建设战线的杰出领导人,在经济特区的开创和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兴办经济特区的决策并非一朝而成,而是经历了一个外出考察、学习经验和讨论酝酿的复杂过程。
为充分学习国外发展的先进经验,1978年我国掀起了出国考察潮,当年,仅副总理和副委员长以上就有20多人次出访,前后共访问50多个国家。5月2日至6月6日,国务院副总理谷牧率领的中国政府经济代表团先后访问了法国、联邦德国、瑞士、丹麦、比利时西欧五国,这是新中国成立后向发达资本主义国家派出的第一个政府经济代表团。考察中,谷牧等人清楚地认识到西欧资本主义国家的经济取得了相当大的新发展,感受到“国内的经济技术水平,差距太大,很有咄咄逼人的紧迫感”。通过考察,他们还意识到这些发达资本主义国家资金过剩,正急于开辟新的技术、商品市场,“都很想同我们拉关系,做生意”。
回国后,谷牧主持撰写了《关于访问欧洲五国的情况报告》呈送党中央、国务院。谷牧在报告中指出:我们现在达到的经济技术水平,同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比较,差距还很大。并大胆建议:要改进经济管理体制,在外贸体制上给地方、各部以一定的权力,可采用国际上通行的办法,如吸收外资、搞出口基地等,来扩大进出口贸易,加速我国的现代化建设。6月下旬,党中央、国务院听取了谷牧的详细汇报,聂荣臻在发言中说:“谷牧这次调查比较全面,应当拍板了!不要光议论了!”7月,谷牧在国务院务虚会上再次提出:“我国要老老实实承认落后了,与世界先进水平拉开了很大的差距”,一定要抓住国际形势提供的可利用资本主义世界的科技成果来发展我们自己的机会,强调“1975年小平同志就提出过加强技术引进、增加外贸出口的政策,现在应当认真组织实施,加强引进”。
在中央层面下定决心扩大对外开放的同时,广东省委也在尝试开拓思路。1979年1月6日,广东省和交通部向中央联合递交了《关于我驻香港招商局在广东宝安建立工业区的报告》,提出在毗邻香港的宝安蛇口建设工业区的设想,以便将国内较廉价的土地、劳动力和国外的资金、先进技术等结合利用起来。31日,李先念和谷牧等在听取招商局常务副董事长袁庚的汇报后,建议把宝安县南头半岛50多平方公里的土地交给招商局开发(后实际确定为9平方公里)。同月,广东省将宝安县改为深圳市。2月2日,谷牧根据李先念批示要求,召集有关部委负责人商谈具体落实问题,谷牧在会上拍板:“不要再议论了,原则已定,大家要支持……要给招商局方便,不怕他们多赚钱。小平同志认为不仅宝安、珠海可以搞,广东、福建的其他县也都可以搞。”这次会议涉及了蛇口工业区的管理体制、税收优惠和立法保障等方面的具体问题,对后来创办经济特区有直接的借鉴作用。
1979年4月,广东省委第一书记习仲勋在中央工作会议期间提出,广东打算在深圳、珠海和汕头等地划出一块地方,搞“贸易合作区”,“希望中央让广东能够充分利用自己的有利条件,先走一步”。邓小平等中央领导同志表示赞同,并责成谷牧帮助粤闽两省进一步组织论证,提出具体实施方案。在这次会议期间,习仲勋在与邓小平谈到“贸易合作区”的命名问题时,邓小平说:“还是叫特区好,陕甘宁开始就叫特区嘛”。并强调“中央没有钱,可以给些政策,你们自己去搞,杀出一条血路来”。
5月11日至6月5日,为落实中央工作会议精神,谷牧率队前往广东、福建进行实地考察。经过调查研究,谷牧帮助两省拟定了几项重要措施,其中一条就是在毗邻香港的深圳、珠海和侨乡汕头,以及面对台湾的厦门,各划一块地方,举办出口基地。7月1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以中发〔1979〕50号文件批转了广东、福建两省呈送的报告,确定“对两省对外经济活动实行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先走一步,把经济尽快搞上去”。这里的“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就包括在深圳、珠海、汕头和厦门等地举办出口特区。
至此,中央层面要扩大对外开放的决心,与闽粤地方向中央要权以“发挥优势,先走一步”的愿望,最终汇聚在一起。“特区”一词成为我国对外开放的金字招牌,特区建设也成为我国改革开放事业的缩影。1979年7月8日,蛇口工业区基础工程正式破土动工,揭开了兴建深圳经济特区的序幕。
在当时的计划经济体制下,政出多头且协调困难,要落实兴办经济特区这项重大决策,“需要说服各个部门支持,组织实施的工作非常具体,十分复杂”。
1979年下半年,谷牧中央地方两头跑,不仅在北京多次召开会议进行协调,还深入广东、福建实地调研,系统研究,一步一步地向前推进。9月,谷牧在广东调研期间,习仲勋等询问中央这次是要小搞、中搞还是要大搞,谷牧回答:“中央是要广东先行一步,要广东大搞,小脚女人小步走就起不了这个作用”,“办特区,就看你们广东的了,你们要有点孙悟空大闹天宫的精神,受条条框框束缚不行”。
在“孙悟空精神”的感召下,广东、福建两省敢想敢干,充分发挥中央赋予的“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的政策优势,在对外经济活动中大展拳脚。1979年,广东、福建的外贸出口创汇分别比上年增长32%和30%,实现历史新高,外汇留成大幅增长。广东、福建取得的成就是令人兴奋的。1980年3月,谷牧受中央委托在广州主持召开两省工作会议,检查两省贯彻执行中央50号文件的情况并总结经验。会议充分肯定了两省取得的良好成绩,进一步提出,特区主要是吸收侨资和外资进行建设等,举办特区的构想得到初步具体化。此外,会议认为“出口特区”这一名称涵义过窄,无法全面概括特区的作用,谷牧综合会上意见,提出改名为涵义更广的“经济特区”,与会同志一致赞同。5月16日,会议形成的《广东福建两省会议纪要》由党中央、国务院以中发〔1980〕41号文件批转全国,正式将“出口特区”定名为“经济特区”。8月26日,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十五次会议通过了谷牧组织起草的法规性文件《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批准在深圳、珠海、汕头、厦门设置经济特区。兴办经济特区通过国家立法程序确定下来,使特区建设有法可依,很大程度上打消了国外投资者的疑虑。
中央给了政策,吸引外资也已初现生机,深圳特区的建设者们经过多方考察和论证,初步敲定了从上步或福田入手的建设方案,但深圳多雨且易内涝的自然条件迫使原定计划发生了改变。1980年7月27日,一场大暴雨造成罗湖一带严重内涝,广东省委书记吴南生和专家们被困新园招待所,水淹及腰。这使吴南生等意识到,深圳应该先开发罗湖,根除水患,并且罗湖最接近香港,可借此改变国门的面貌,吸引投资者。但问题是建设之初的深圳没有条件向国外贷款,没有启动资金,难以开展“五通一平”等基础建设。于是吴南生找到谷牧,提出没有“酵母”做不成面包,能不能给点国家贷款,作为“酵母”?谷牧详细询问了用途及还贷办法,凭自己多年分管建设工作的经验,认为可行,便答应帮助协调提供3000万元贷款。吴南生喜出望外,高兴地表示:“有了‘酵母’,特区的建设可以做到不用国家的投资了。”
深圳经济特区建设“以3000万贷款启动”,成千上万建设大军开进深圳罗湖,罗湖桥北开始移山填湖。经过近一年的艰苦奋斗,罗湖山被夷为平地,原本低洼的罗湖小区则被平均垫高了1.07米。洼地变坦途,从此,罗湖口岸以崭新的姿态迎接全球投资者的到来。
谷牧曾提到,“在我们社会主义国家里举办经济特区,马列主义经典里找不到,是史无前例开创性的社会经济实验”。中国对外开放的大门已经被撬动,但是开门后迎来的是发展的春风,还是洪水猛兽,在人们的思想中犹疑不定。
当时许多部委在相关文件上都会特意加上“广东和福建概不例外”,这使广东省委在落实政策过程中深感“特殊政策不特殊,灵活措施不灵活,先走一步难先走”。1981年5月底至6月中旬,谷牧在北京主持召开广东、福建两省工作会议,会上指出:“两省同志毫不含糊地对国务院、对各部委在执行50号文上有不满意的意见”,他强调“在执行中发生不同看法,有不同意见,是正常的现象”,“应当敞开思想,充分发扬民主,畅所欲言”。这次会议直面问题,让“条块都把问题摆在桌面上,并开展了激烈的讨论”。经过研究,会议在许多问题上取得了共识,初步理顺了中央有关部门和两省之间的条块关系,进一步推动了松绑放权。
但好景不长,1981年第四季度,东南沿海走私贩私泛滥。为了扭转错误态势,12月,中央在召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第一书记座谈会后,又召集广东、福建两省的主要领导专门召开打击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犯罪活动的座谈会。会上,谷牧受命组建国务院打击走私领导小组并担任组长。经过采取严厉措施,从多方面进行了综合治理,坚决把这股走私歪风压了下去。
打击走私取得了成效,但对特区的质疑声音却掀起了思想风浪。由于这次走私贩私泛滥主要发生在实行开放政策的地区,有的人直接将走私贩私的严重泛滥与对外开放和举办特区画上等号,把经济特区说成外国资本家的“飞地”,有的甚至夸大其词说“深圳除了国旗还是红的,其他都变白了”。
谷牧曾描述当时的情形:“本来应当进入草木芳菲阳春季节的经济特区,却很有点风雨萧瑟的味道。”在这些舆论风雨中,尽管备受压力,但是谷牧坚定认为“举办经济特区是邓小平同志倡议、中央决定、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国务院组织实施的一桩大事。所有这些,都没有更改”。所以,他决定以“风雨不动安如山”的态度,不去理会街头巷尾的是非议论,“定要把特区干出个名堂”!
1982年初,经中央批准,谷牧选了何椿霖等8人组成特区工作组,隶属国务院办公厅编制序列。工作组建立后,谷牧向大家交了一次底,明确表示“对办特区的认识并不是那么统一,议论很多,很敏感,我是准备让人家‘火烧赵家楼’的”,“我不勉强你们哪一个”,强调“不论出什么问题,板子不会打到你们身上,只算我一个人的账”。谷牧这话不是危言耸听,更不是无的放矢,工作组面对的压力很大,甚至有人说过:“你们上了特区这条船,就不怕船翻了?”谷牧这次交心交底,给了大家很大鼓舞和信心。
3月到9月,谷牧率工作组接连到广东、福建进行调研,并在北京连续听取深圳等四个特区负责干部的汇报,狠下功夫,对特区的性质和功能、特区初步实践的评价、特区管理的自主权等舆论焦点问题,进行了仔细研究,于11月形成了《关于举办特区工作的汇报提纲》。谷牧在《汇报提纲》中明确指出了经济特区的社会主义性质,强调“它是我国自主举办的,我国政府行使完全的主权,与旧中国的‘租界’根本不同”。11月15日,中央书记处召开会议讨论特区工作,大家一致对《汇报提纲》表示同意。12月3日,这次会议纪要以中发〔1982〕50号文件发出。这是有关特区工作的第四个中央文件,也是谷牧分管对外开放工作期间唯一的专门针对特区工作发出的中央文件,为与1979年的50号文件区分,人们把这一中央文件称作“新50号文”。
中央在“新50号文”的批语中指出:“举办经济特区,是我国在新的历史时期贯彻实行对外开放政策的重要措施。中央书记处和国务院分工由谷牧同志具体负责。”这个文件的下发,表明了中央发展经济特区的决心,直面针对特区的是非议论,特区要办且一定要办好的鲜明旗帜再一次高举起来。
“新50号文”发出后,形势转变比谷牧预想的要来得快。1984年初,邓小平到深圳等南方城市视察,其间为深圳题词:“深圳的发展和经验证明,我们建立经济特区的政策是正确的”。回京后,邓小平指出:“我们建立经济特区,实行开放政策,有个指导思想要明确,就是不是收,而是放。”这显示出中央扩大开放的决心,全党全国深受鼓舞。谷牧回忆当时的情形说:“我们迎来了对外开放的好形势,可以说是一派‘阳光明媚’‘姹紫嫣红’。”
1984年3月26日,中央书记处、国务院召开沿海部分城市座谈会,谷牧在会上指出:“我国的对外开放只是开了个头”,“经济特区要按照小平同志的要求,自加压力,走在前面”。
这一年,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开放大连等14个沿海城市,我国对外开放范围更广、程度更深。在此带动下,4个特区在这年的工农业总产值达42.9亿元,较1980年增长1.9倍,尤其是“三天一层楼”的“深圳速度”让人惊叹。谷牧敏锐地察觉到深圳高速发展势头的背后暗藏着“基本建设战线拉得太长”的隐忧,开始有意识地引导深圳转变发展思维。1985年2月下旬,谷牧在深圳召开的特区工作座谈会上强调,“特区不能满足于盖大楼,要办成以工业为主、以出口创汇为主的外向型经济特区”,“从今年开始,要爬好一个坡,更上一层楼”。谷牧在会上的意思很明确,就是要求深圳发展以工业为主的实体经济,出口创汇,积累资金,做到缓步“爬坡”、逐层“上楼”。但是会议效果并不理想,会后深圳还是按照思维惯性大搞基础设施建设。1985年,深圳计划的基建规模更大,比1984年实际增长40%,项目数多达435项。此时谷牧因眼疾接受治疗,听到深圳当年的建设安排,还是以书面形式向深圳传达了自己的意见,但效果还是不理想。
眼疾稍好后,谷牧随即采取一系列办法解决问题,经中央批准,适当调整了深圳的领导班子,并于1985年底到1986年初,在深圳再次召开特区工作会议。这是谷牧对深圳特区批评最多的一次会议,他直指深圳当前更重要的是严肃正视和认真解决前进中的问题,坦率指出深圳没有认真解决上次会议提出的“爬坡”和“上楼”问题,压缩基建必须有“壮士断腕”的精神才行。要求特区以“开荒牛”的精神和劲头,必须将注意力转到抓生产、上水平、求效益上来。这次会议明显起了作用。会后深圳特区端正认识,严格落实。1986年,深圳果断撤销51座高楼的建设计划,基建规模比上年压缩30%,撤并了数百家经营不善的公司。壮士断腕必有阵痛的代价,上半年的投资紧缩,导致市场消费收缩,食宿行业尤为冷淡。但阵痛之后,深圳特区很快迎来新的增长。从整体上看,1986年,4个特区外贸出口增长27%,其中深圳高达7.25亿美元。
1987年2月6日到10日,谷牧在深圳主持召开特区工作会议。会议肯定了1986年各特区发展外向型经济所取得的成果和经验,进一步统一了认识。这是谷牧在分管对外开放和特区工作期间,第六次也是最后一次召开特区工作会议。会后,国务院首次讨论了将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分开的问题,决定开始在全国进行土地使用制度的改革,特区建设由此进入新里程。
“看似寻常最奇崛,成如容易却艰辛”。1979年至1988年这10年间,谷牧直接推动实施了邓小平关于建立经济特区的设想,肩负多重角色,既受中央委托组织和推动政策的制定,又作为前线指挥员指导和解决实践中的大量问题。谷牧晚年回忆说:“因为办特区,我连党的关系都转到广东了。”时过境迁,深圳特区已然是我国改革开放的重要窗口,并正在建设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谷牧为深圳经济特区建设所作的贡献和积累的经验将被历史永远铭记。(责任编辑杨琳)
作者:中共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第三研究部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