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族共同体概论》大讲堂正式启动

2024-11-21 00:00:00
山西教育·管理 2024年11期

《中华民族共同体概论》大讲堂正式启动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由国家民委指导、中国传媒大学制作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概论》(以下简称《概论》)大讲堂课程视频于近期面向全国推广使用。10月13日,《概论》大讲堂在中国传媒大学举行启动仪式。中央统战部副部长,国家民委主任、党组书记潘岳,教育部党组成员、副部长何光彩出席启动仪式并致辞。

潘岳介绍,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编好用好《概论》等教材的重要指示,国家民委组织编写了这本教材,填补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国家统编教材的空白。《概论》教材以可视化方式创新传播,把历史叙事变成影音图像,推动《概论》从课堂走上荧幕、从校园辐射社会,增强了针对性和吸引力。运用好、传播好大讲堂课程视频,是推动有形有感有效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创新高校思政教育、引导各族青年学子深植共同体理念的全新模式,值得大力推广。

何光彩表示,教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着力指导各地各高校用好《概论》教材,现已覆盖全国近千所高校。中国传媒大学牵头制作《概论》大讲堂,为高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作出了表率。希望进一步将大讲堂打造成为研究阐释的平台、成果转化的平台、示范展示的平台、宣传教育的平台,为深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作出更大贡献。

我国“清朗·规范网络语言文字使用”专项行动启动

按照2024年“清朗”系列专项行动计划安排,为整治网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不规范使用乱象,塑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网络环境和育人生态,近日,中央网信办、教育部印发通知,部署开展“清朗·规范网络语言文字使用”专项行动。

专项行动聚焦部分网站平台在热搜榜单、首页首屏、发现精选等重点环节呈现的语言文字不规范、不文明现象,重点整治歪曲音、形、义,编造网络黑话烂梗,滥用隐晦表达等突出问题。

专项行动要求,各地网信、教育部门要强化协同联动,形成依法管理和正面引导合力,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群众反映集中的问题,聚焦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护,畅通举报渠道,集中清理不规范、不文明网络语言文字相关信息,严格落实整治任务。鼓励各地结合工作实际,加强语言文字相关法律法规科普宣传,倡导文明用语用字,营造全社会重视和参与的良好氛围。

吴岩率中共代表团访问尼日利亚

10月29日至31日,教育部副部长吴岩率中共代表团访问尼日利亚,会见尼全体进步大会全国主席甘杜杰、教育部常秘纳西尔,深入宣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中共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就落实两国元首重要共识,推动两国两党关系发展深入交流。尼方高度评价中国发展前景,愿同中方加强交流互鉴、深化教育等领域合作,推动两国全面战略伙伴关系深入发展。

安徽:强化小学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

近日,《安徽省小学思政课青年教师专业发展提升行动培养方案(2024—2027年)》发布,安徽聚焦打造一批名师,在全省范围内遴选92名青年骨干教师,通过理论学习、实践观摩、研究成果凝练与推广等研训活动,切实加强小学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全面提高教师学科专业素养,大力提升思政课育人质量。

《培养方案》提出,提升行动导师团由高校专家和基础教育正高级教师或省特级教师组成。高校专家主要从省高校思政课教学指导委员会和省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专家指导组名单库中遴选。提升行动成立8个共同体,每个共同体安排一名高校专家做指导顾问,同时遴选一位正高级教师或省特级教师担任共同体主持人,共同做好提升行动的持续指导和组织管理工作。

《培养方案》明确,本次培养周期为3年。培养对象须在3年内完成一个优秀团队、一项课题研究、一篇期刊论文、一本个人专著、一批数字资源、一节课例展示、一场学术报告等7项考核任务。完成5项及以上考核指标的,考核结果为“优秀”等级;完成3—4项考核指标的,考核结果为“合格”等级;完成考核指标不满3项时,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等级,将取消培养对象的资格。

吉林:首建小浆果科技小院集群

近日,吉林省又有22家科技小院获中国农技协批复成立。同时,第一个小浆果科技小院集群获批在吉林省启动建设。至此,吉林省经中国农技协批复的科技小院已达到156家,其中省内建设149家,跨省共建6家,国外建设1家。

据悉,科技小院成立以来,以问题导向开展“自下而上”的服务,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目前,吉林省科技小院共有专家300多人,推广新品种、新技术156个(项)。同时,科技小院打通“学校—小院—乡村”人才培养新路径,推进“大学+科技小院+基层企业+地方政府”一体化农业人才培养新模式,提升了驻院研究生的科研学术能力、实践动手能力、组织协调能力。

据介绍,吉林全省科技小院市州覆盖率100%,县(市、区)域覆盖率95%,涵盖人参、玉米、水稻、食用菌等67个产业类别,形成了具有吉林特色的“小院矩阵”。

云南:完善学校负责人陪餐制度

为进一步做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学校负责人陪餐工作,推动陪餐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近日,云南省教育厅印发通知,要求各地严格落实好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学校负责人陪餐制度,切实保障学生就餐安全与营养健康。

通知要求,实施学校要全面建立健全陪餐制度,明确陪餐工作的管理机构、人员和职责,工作程序、规范和要求,以及陪餐时发生应急事件的情形、处置方法和步骤等,确保每餐均有学校相关负责人与学生共同用餐,及时发现和解决集中用餐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守护学生营养健康和校园食品安全。

通知明确要求,陪餐人员应规范开展陪餐工作,如实记录陪餐过程。学生用餐前应开展用餐情况检查,检查内容包括:用餐环境是否清洁卫生、食品配送(加工)操作是否规范、供餐食品是否存在感官性状异常、供餐食谱与实际供应食品是否一致,以及其他可能危害学生用餐安全的情况。一旦发现问题应当立即指出并督促有关人员及时处置,并对整改结果进行复核。

通知强调指出,陪餐人员与学生“同餐、同菜、同价”,实施学校应定期向陪餐人员收取陪餐费用,具体费用根据实际陪餐次数和相应供餐标准核定,所需资金由陪餐人员自行承担。

广西:深入推进银龄教师支教活动

今年是罗丛敏成为银龄教师的第四年。从广西大学退休后,她来到学校对口支援的河池学院,承担“工程制图”和“工程CAD”两门课程的讲授工作,每年都超额完成要求的64个学时教学工作量。

河池学院党委常委、副校长苏安介绍,河池学院于2021年成为广西首批教育部高校银龄教师支援西部计划受援高校。3年多来,银龄教师承担了34个专业135门课程5808学时的讲授工作,覆盖约9800名学生。

近年来,广西大力弘扬教育家精神,深入挖掘老龄社会潜能,调动优秀退休教师继续投身教育事业的积极性,通过“建桥梁”“搭平台”“筑暖巢”等,让“银龄”成为“引领”,促进人才区域合理布局、协调发展,并从中小学逐步扩大到高校,基本形成了银龄教师服务各级各类教育的工作体系。如今,广西“银龄计划”招募人数已增加到1500人左右。

广西受援高校充分发挥银龄教师的专业引领、示范带动、前沿辐射作用,采用“师带徒”“结对子”等帮带方式,加快受援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同时充分发挥支援高校优质教育资源和高水平平台,推动受援学校高质量发展。

福建:“百馆千所”向学生免费开放

日前,福建省教育厅等24个部门印发《关于开展中小学科学教育“百馆千所”免费开放活动的通知》,决定联合开展中小学科学教育“百馆千所”免费开放活动,整合各方资源,突出协同育人,推动学校主阵地与社会大课堂有机衔接,打造全方位科学教育新格局。

福建明确,中小学科学教育“百馆千所”免费开放活动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牵头,会同各有关部门遴选各类科学教育场所资源并形成资源清单,向省内中小学生长期免费开放。免费开放方式分为中小学校组团学习和中小学生个人参观两类,分别由各中小学校、学生和家长与相关馆所对接安排。

福建提出,中小学校组团学习活动原则上由学校在正常教学时间统一组织开展,师生出行的交通费、保险费等按有关规定列支。鼓励中小学校聘用相关馆所科研工作人员担任科学教育副校长、兼职科技辅导员,进一步深化科学教育馆校合作机制。

四川成都市:召开推进国家学前教育实验区工作会

日前,四川省成都市推进国家学前教育实验区暨金牛区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提升实验区工作会召开,进一步推动完善普惠性学前教育保障机制实验区和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提升实验区工作顺利开展,发挥实验区示范带动作用,推动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取得实效。

2023年12月,成都市金牛区被确定为教育部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提升实验区。近一年来,为推进实验区建设,金牛区从政府层面、教育局层面分别制定了实施方案,成立工作专班和8个项目组,全域实践“339”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提升攻坚行动,在机制建设、教研和评价改革以及组织保障等方面取得了很好的实践成效。目前,金牛区159所幼儿园中,在园幼儿30510人,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67%,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88%,优质学位覆盖率达92%。

“金牛区将以实验区建设为契机,注重科学导向、过程导向和问题导向,全力建设‘家门口的好幼儿园’,全面构建普惠优质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成都市金牛区副区长方波介绍。未来,金牛区将牢牢把准实验方向,面向全区各级各类幼儿园,扎根一线,全力推进区域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通过实验区建设,为四川乃至全国幼儿园保教质量提升提供“成都榜样·金牛样板”。

广东广州市:立法预防学生欺凌

近日,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广州市中小学生心理健康促进条例》对外公布。《条例》对预防学生欺凌或者其他侵害未成年学生犯罪问题,作了专门具体规定。《条例》自今年11月1日起施行。

《条例》明确,市、区政府应当建立健全防治学生欺凌工作协调机制。学校应当依照规定,建立健全防治学生欺凌的制度,设置学生欺凌举报信箱,公布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学校发现学生欺凌,或者涉嫌其他侵害未成年学生的犯罪,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和中小学校主管部门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处置。

《条例》强调,学校应当对实施、参与学生欺凌,或者其他侵害未成年学生犯罪的学生,作出教育惩戒或者纪律处分。同时,学校应要求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对其严加管教、督促改正,必要时可以由法治副校长进行警示谈话或者训诫。构成严重不良行为,或者其他犯罪行为、违反社会治安管理行为的,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处置,包括依法送入专门学校接受专门教育,作出治安管理处罚或者追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何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