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技术重塑社交格局:逻辑机制与现实挑战

2024-11-20 00:00:00王水雄
人民论坛·学术前沿 2024年19期

【摘要】社会交往指社会成员或个体之间基于持续的信息收发、接触、试探、沟通乃至互动而形成相对稳定的行为模式以及交换与往来关系的过程。从微观、中观和宏观的层面来看,社会交往对个体与社会都有着重要的意义。基于工具性、情感性和结构性的逻辑机制,以“产消播合一”为内核的数字技术,通过新业态、新模式和新理念重塑着当今时代的社会交往格局。数字技术的发展,突破了行为者的时空区域、身体所在、地位阶层等物理性和社会性因素对社会交往的局限,极大地拓展了社会交往的可能性,也让网络世界进入了“后真相时代”。但是,现实挑战亦如影随形,一系列社会交往的分割现象正在凸显“社会个体化”,如梦如幻的媒介和亦真亦假的信息容易被别有用心的人恶意利用。这些现实挑战,需要通过整个社会全面倡导更具平等导向、更加开放包容的社会交往文化,强化对行为主体现实辨析能力、现象质疑能力、逻辑推理能力和自我反思能力的培养等措施来应对。

【关键词】数字技术 社会交往 后真相时代 “社会个体化” “产消播合一”

【中图分类号】C912.3 【文献标识码】A

【DOI】10.16619/j.cnki.rmltxsqy.2024.19.002

社会交往对于个人、人际关系、家庭以及群体协调、社会组织、民族国家都有着广泛而重要的意义。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以及人口越来越多地向城市聚集,行为主体的社会交往格局也随之变化。而在网络时代,数字技术能够让大量事实数字化、信息化,使大量信息在个体之间传播,极大丰富了行为主体之间的接触和互动形式,也能吸引大量民众投身其中。规模庞大的网民特别是年轻网民构成中国蓬勃发展的数字经济和社会进步的基础,也在深刻地影响着随着时代而变化的社会交往模式,迅速地重塑社交格局。这一过程进一步影响和改变着民众的社会生活乃至整个社会关系和社会文化。本文尝试呈现其中数字技术重塑社交格局的逻辑机制,进一步剖析其中蕴含的现实挑战及其应对之策。

社会交往的定义及意义概述:心智、自我与社会

社会交往通常被认为是属于社会行为的一个特定范畴,指的是:包括个人和组织在内的社会成员或个体与同类个体之间基于持续的信息收发、接触、试探、沟通乃至互动而形成相对稳定的行为模式以及交换与往来关系的过程。对于这样一个定义,如下几点需要特别加以强调和说明。

定义中的“个体”,或者说社会交往的主体,并不局限于个人即自然人,还包括各种各样的群体、社会组织乃至国家。当然,以自然人形式存在的“个体”是社会交往的基础。当社会交往的“个体”或者行为主体不是个人而是基于个人而形成的更大的组织的时候,它通常需要依托代表(如群体代表)、法人(如企业法人)或者负责人(如国家领导人)来代为执行信息收发、接触、试探、沟通乃至互动的任务,进而形成某种交换及往来关系。

社会交往是一连串的、有一定持续性的针对其他同类个体的行为过程。它作为一个过程性范畴,一头连接着信息收发、接触、试探、沟通乃至互动这类行为,另一头则连接着其与特定同类个体的相对稳定的行为模式乃至交换与往来关系。对于一个个体或行为主体而言,其社会交往行为能够体现他/她的能动性甚至是主动性。但是社会交往局面或成效,则有赖于其他同类行为主体的态度,乃至整个社会的价值导向和舆论氛围。结构性地呈现基于某种社会交往局面或成效(同时也是起点和基调)形成的社会交往格局(或者简称为“社交格局”),对于个体特别是其未来发展而言当然是重要的,但是它更重要的一面指称的则是整个社会全局的、总体的社会交往形势。

社会交往以形成偏向稳定化、协调化的那一部分主体间关系为目标。基于社会交往而达成的主体间关系包括各种或偏工具性,或偏情感性的关系,前者如企业间的产品承销关系,后者如个人间的恋爱关系。无论这些关系是偏向工具性还是偏向情感性,它们在结构上都具有一定的降低不确定性或趋于维持稳定的取向。简而言之,社会交往多是以达成和谐而非冲突、合作而非对抗、和平而非战争的结构性关系为其行为导向的。

社会交往对于个人、社会组织、国家乃至整个人类世界而言,具有广泛而重要的意义。

从微观层面来看,社会交往对于一个人的心智发展乃至自我意识的形成至关重要。社会互动是社会交往的启动性行为之一,在社会学家米德看来,个体认知外界态度进而使自我得以产生的途径便是社会互动,而这又意味着群体的优先存在,以及群体中将不同成员都卷入其中的某种合作性活动的优先存在。[1]米德认为,自我意识提供了自我的内核和基本结构,因此自我本质上是心智和认知达成的现象。心智、认知或理智过程,是个体把外部的显要性的姿态会话内在化、戏剧化的过程,这是自我发生及发展中的最早的经验阶段。[2]柯林斯也认为,米德关于自我的组成部分(主我、客我、一般化他者)的解释,可以用内在化的互动仪式中一个更过程化的关于专注焦点和能量流的模型来替代。[3]

从中观层面来看,社会交往是与一个社会的阶层结构、上向流动空间、动力和激励机制密切联系在一起的。“门当户对”这样的俗语,事实上假设了人们会更倾向于与自己社会地位相当的其他社会成员交往,基于此缔结起婚姻家庭关系或形成朋友意义上的往来。但是,如果一个社会中的人们严格地根据其所处的社会地位来确定社会交往的对象,那么整个社会的阶层结构就会出现类似于印度曾经的种姓社会那样的后果。由于个体上向社会流动的空间明显受限,高度固化的阶层结构与社会交往圈子重叠,极大地扼杀了社会的活力,使整个社会对其成员特别是年轻人的推动力和激励力大大削弱,甚至使之荡然无存。格兰诺维特在20世纪70年代基于美国人找工作过程的调查,发现了弱纽带的力量。[4]这一著名研究,很好地展示了突破强纽带形成的小圈子以及推进和扩展平等的社会交往对于激发社会活力的意义。

从宏观层面来看,大型组织特别是国家之间的信息收发、接触、试探、沟通乃至互动,对于推动它们的组织成员或国民之间增进了解,形成对于未来的稳定预期至关重要。在当今世界,大型组织特别是国家之间的社会交往,可以让彼此更好、更清醒地看到:冲突的利益和共同的利益是并存的,激化冲突只会把整个世界带入万劫不复之中。重要的、有责任和担当的大国应当通过社会交往来收敛理解偏差、管控分歧、规避战争,这对于延续以和平与发展为主题的当今世界基本秩序与格局至关重要。

数字技术重塑社会交往格局的逻辑机制

不少智者和理论家基于对其所处社会的观察、分析和研究,指出了社会交往的一些规律。比如,“树挪死,人挪活”这样的中国俗语表明,走出社会交往的舒适圈或旧的生活圈子,有利于一个人的成长和发展,甚至往往能够给行为主体带来某种意义的“新生”。就个人而言,其社会交往格局除了受经济、社会地位等因素的影响外,也会因为其生命阶段、心智发展、品性志向、喜好倾向的不同而有所不同。至于一个社会整体性的社会交往格局则会因为人们的生产生活、经济状况和技术条件等因素的变化而发生改变。技术条件特别是数字技术给全局的、总体的社会交往格局带来的影响,是本节分析的重点。习近平主席在向2021年世界互联网大会乌镇峰会所致的贺信中指出:“数字技术正以新理念、新业态、新模式全面融入人类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各领域和全过程,给人类生产生活带来广泛而深刻的影响。”[5]分析数字技术重塑社会交往格局的逻辑机制,是探讨这一论述中“全面融入”和“深刻的影响”的重要切入点。

数字技术通常被认为是一项与电子计算机、智能手机等终端设备和互联网的发展密切相关的科学技术。它最基本、最核心的内容是指,借助一定的工具设备,将包括文、图、声、像、自然与社会实况等在内的各种信息转化为终端设备能识别的二进制数字,然后进行运算、加工、衍生、存储、传送、传播、一定程度还原的技术。在当前的发展阶段,数字技术越来越多地以区块链、Web3.0、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为代表。有研究者认为:“数字技术是新一轮科技革命下典型的通用目的技术,无论是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先进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还是6G、元宇宙、脑机接口、量子通信等未来产业,都直接或间接地包含数字技术。”[6]

数字技术极大地改变着人们的生产生活,催生了新业态、新模式和新理念。早在20世纪80年代,未来学家阿尔温·托夫勒就基于信息技术革命为核心的“第三次浪潮”,提出了“产消合一者”(prosumer)的概念。[7]在其2006年的著作中,他又突出强调“产消合一”一词,指出生产和消费因为互联网技术的发展而完全可以同时进行,甚至生产即消费,消费即生产。托夫勒认为,“产消合一”经济在未来的大行其道,意味着“财富的革命”[8]。在笔者看来,随着数字技术对多种信息技术的集成,它的本身及应用不断升级,一个更加庞大、直接、高效、多维的网络得以构建。基于数字技术的人类活动越来越多地实现了“产消播合一”,即除了生产和消费被融为一体之外,传播也被融合进来,使需求和供应、所有和所欲能够更好、更快、更高效率地实现匹配。“产消播合一”是建立在数字技术之上的一系列新业态、新模式和新理念的核心基石。

以“产消播合一”为基础的新业态、新模式和新理念,助推着数字技术给人类的社会交往带来更广阔的空间与更大的可及性,更丰富的内容及更多可能性。互联网发展早期的Email、网页、BBS、搜索引擎等业态和模式,让人们可以以“身体不共同在场”方式远程实现一对一或一对多乃至多对多的信息收发、经验分享、沟通互动。随着数字技术软硬件的进一步升级,智能手机、4G、5G技术等高歌猛进;电子商务、电子政务等新业态,以QQ、微信、抖音、快手等为代表的APP新模式,如雨后春笋般纷纷涌现。大量网民投身这些新业态、新模式中,相应的虚拟社区得以形成,有关人类社会生产生活的新理念、社会互动交往的新格局纷纷出现。

在数字技术更新迭代的助推下,人类的社会交往模式由现实场景中的面对面互动、书信电报往来、广播电视传播、互通电话等,逐渐发展为网民们在互联网各种各样虚拟社区空间中的松散聚集与流动,甚至“你方唱罢我登场”、引领一时风潮。这极大地扩展了社会交往对象的可及性,丰富了社会交往的渠道和形式,增加和扩展了社会交往场景或意图镶嵌在更大的社会交往场景或意图中的可能性,以及这一切又进一步被“产消播合一”的社会范围。

网上虚拟社区中的“产消播合一”与网下现实社区中的生产生活并存,构成了当下人类切实的社会交往格局。这种情况也带来了人们对两者的互相排斥与分割、特别是对“网上社交”侵蚀和淹没“网下社交”的担心,认为上网是某些人逃避现实生活责任与烦恼的手段,投身于网上虚拟社区并对其中的社会交往一定程度“成瘾”,会导致他们在现实生活中的社会参与、沟通互动程度的下降。与之对立的观点则认为,网上的社会交往活动仍然能够给人们带来社会支持,且互联网使不同社会特征、不同时间地域的人群相互连接,有利于人们至少在认知上超出身边周遭物理时空所限定的边界,这对人们是极为有利的。

从不同的角度看,上述两种观点都有一定合理性。但是,要全面、深刻地理解这一社会交往新格局,准确把握它带来的现实挑战,就有必要先分析数字技术重塑社会交往格局的逻辑机制。这里主要将其区分为三种:工具性的逻辑机制、情感性的逻辑机制以及结构性的逻辑机制。

工具性的逻辑机制。这种逻辑机制很大程度上是从数字技术“产消播合一”特性的“产”这个角度来说的。一方面,数字技术及其升级和被数字技术赋予了核心价值的软硬件,都是由一些科技创新者、技术开拓者、商品经营者所提供和运作的,需要花费一定的成本和代价,并谋求一定的收益和利得。这也就意味着,哪怕数字技术在给人们使用时是廉价甚至免费的,它的供给方也应该通过其他渠道获取支持,或出于对未来盈利的预期与信心来维持其运作,否则相关技术及其软硬件的维护和运营恐怕难以为继,奠基于其上的社会交往也只能是空中楼阁。另一方面,网民投身数字技术的使用,也是因为它能给自身带来收益和利得——比如,使不同空间和时间中人们的供需更好地匹配,而且这种利得超过为之支付的成本。换言之,奠基于数字技术之上的社会交往仍然是有成本的,投身其中的网民至少有相当一部分愿意为之支付金钱、精力和时间,而这是因为他们有这样的资本和条件,或者能从这样的社会交往中获得足够的收益,又或者预期能从中获得足够的收益。

情感性的逻辑机制。这种逻辑机制很大程度上是从数字技术“产消播合一”特性的“消”这个角度来说的。无论是戈夫曼还是柯林斯,都强调了自我表现、欲望和情感在作为社会交往重要组成部分的社会互动中所发挥的基础性作用。戈夫曼指出,在互动中,行为主体有极强的欲望控制他人的行为,尤其是这些“他人”对行为主体的回应方式。这大体上需要通过影响“他人”确立的“情境定义”来实现,行为主体所能做的就是以某种方式表现自己来影响这一“情境定义”。[9]柯林斯则是直接提出了“情感能量”这一重要概念,认为在互动仪式中,通过在参与者中发展出共同的关注焦点,彼此感应到对方身体的微观节奏与情感,能够生产出团结性、符号象征和个体情感能量等结果。互动仪式理论提供了一幅情感在互动过程中如何转变的明细脉络图。[10]当数字技术的发展已经足以让网上虚拟社区中的社会交往实现至少是“虚拟的身体共同在场”时,追求情感能量并在其中获取社会认同,就会成为网民参与网上虚拟社区“产消播”活动的重要受益根源和动力机制。这种情感能量甚至能够被转换并作用于现实生活,扩展或收敛网民的“网下社交”。

结构性的逻辑机制。这种逻辑机制很大程度上是从数字技术“产消播合一”特性的“播”这个角度来说的。它指的是,一方面,基于数字技术“播”的特性,将网上、网下的社会交往或其他现象与活动传播、扩散和扩展到更大的社会范围、更新的社区空间,镶嵌到更复杂的社会博弈之中去,引发更大范围的舆论关注、资源匹配、注意力流动,乃至网民和普通民众在一个或多个维度上被重构或出现重新分布的结构化过程。另一方面,尽管一般认为,以数字技术为基础的虚拟社区,其系统和关系较现实社区具有更强的开放性和平等性,但是虚拟社区也并非没有任何结构性;虚拟社区中,“二八现象”“马太效应”或迟或早都会出现。哪怕是因为共同的兴趣爱好而汇聚在一起的网民们,其所在社区中话语权之类的权力分化现象还是会发生。这时数字技术就有了自身升级并开辟新社区、新空间的动力机制。比如,当一个基于某种APP的虚拟社区变得越来越等级化,或越来越受工具性(或情感性)逻辑支配之后,一些在其中地位不高的网民可能会选择退出,进而可能促使更多原来地位较高的人的退出,最终导致这一虚拟社区被其他虚拟社区所取代,甚至导致整个APP的衰落,被其他APP乃至基于其他形式数字技术的平台或现实生活中的群体活动所替代。需要注意的是,与工具性的逻辑机制和情感性的逻辑机制两者相对而立、相辅相成的关系不同,结构性的逻辑机制更多地超然于上述两种逻辑机制之上,起到调节的作用。

新兴社交格局的特性及其对个体与社会的影响

在网上社交和网下社交并存的新兴社交格局之中,基于数字技术而形成的虚拟社区是让新兴社交能被称为“新兴”的原因所在。从虚拟社区所具备的社会交往的特性,可以更好地观察新兴社交格局的特性。虚拟社区可以界定为:人们基于工具性或情感性逻辑的推动而借助数字技术来实现知识共享、信息交流、经验沟通、利益交换、价值传递、社会支持、情感认同等活动的虚拟空间共同体。

虚拟社区给社会交往带来了深刻变化。它突破了行为者的时空区域、身体所在、地位阶层等物理性和社会性因素对社会交往的局限,让人们更能够遵循自身的价值取向、意志信念、感观舒适、临场直觉,以较低的成本、相对更加自由地进入和退出某种特定的社交情境。这样,人们能够较少受到线下社交场合中刚性的、真身在场的“情境定义”的约束,减少不得不遵从某种现场的“情境定义”给自己带来的压迫感。

虚拟社区社会交往活动的“进入”和“退出”成本较低和更加自由的特点,让人们在网下社交场景中“虚应”“虚与委蛇”“心不在焉”的能力大为提升。只要网下社交或某种其他社会活动让行为者感觉到伪善、丑陋,从而对其提不起兴致或觉得自身遭受了强迫,他/她就完全可能会转而投身到网上自己兴趣所在的虚拟社区的社会交往之中去。甚至那种“伪善”“丑陋”、让自己觉得勉强的网下社交或活动场景还会被其直播或转播到网上的虚拟社区,成为虚拟社区的“谈资”,或“调侃”的对象。或者,与之相反,将网上社交或活动镶嵌到网下社交或活动的场合中去。这样,便形成了一种网下网上不断交织的互动仪式链。一种更为直接、本能的、发自本心的关于“善”和“美”的表达或对某些重要事物、事务以及人物的不加掩饰的价值评判与态度呈现,越来越多地只会在有了一定共识和信任度的,或其成员做了某种自我限制(比如保密承诺)与“任责”的社交圈子或场合中发生和发现。

不仅“善”和“美”变得越来越具有相对性,“真”也越来越成为一个问题。在一个比较小的情境或圈子里发生的事情或发出的信息,可能会让投身其中的成员深信不疑;但是,当它被越来越容易也越来越多地“产消播”到更大的社交场合和圈子时,就越来越可能会被一些人有理有据地质疑,以至于会让部分之前深信不疑的圈子成员幡然醒悟。随着高速发展的人工智能技术被大众所了解和应用,不仅“有图”不再意味着“有真相”,而且“有视频”也不再理所当然地意味着“有真相”了。越来越多的人会对所见所闻从最开始就打个问号,网上社交乃至网络世界进入了“后真相时代”。

网上社交“后真相时代”的来临,表明对于如今的复杂社会而言,简单地基于“相信”或“信仰”来达成共识越来越困难。同时,现实辨析能力、现象质疑能力、逻辑推理能力、自我反思能力日益成为数字技术时代非常重要而基础的素质。尽管培养和掌握这种能力有一定困难,但对于一个强调终身学习的社会来说,完全可以在网络互动中基于层出不穷的现实案例来推广和普及。这样的基本素质会让越来越多的网民个体对一些说法,甚至一度被认为是主流和权威的说法,以及提供这些说法的主体,采取“让子弹再飞一会儿”“有待进一步检验”这样的“保留态度”,进而导向一种偏实证主义的精神气质。

大量微观个体态度和倾向的改变,会带来中观和宏观社会结构一定程度的调整及变化。在新兴社交格局中,不同年龄、性别等特征的人群,在不同的情境中,对所谓“真”“善”“美”的感知表达、情境定义在总体倾向上会有所不同。比如,一些年长者所热衷的、感觉“真诚”“有趣”的社会交往或者活动场合,在一些年轻人看来完全可能会是“伪善”“无聊”的,反之亦然。于是,人们在有一定差异的价值取向、意志信念、感观舒适、临场直觉的支配下,会更加频繁地进入和退出形形色色的“网上社交”和“网下社交”,“关注”和“取关”各种各样的行为主体和标志性角色。

这样,经过一番此起彼伏的行为主体及其注意力的“流动”,虚拟社区和现实社区的特色会变得越来越鲜明,越来越多样。不同社区(或社会群体)在价值取向、意志信念上的区别和差异也会变得越来越大。最初,不同社会群体之间在新兴的虚拟社区或网下社交场合中,可能还会有这样那样的激烈争论。但是在涉及偏主观性的价值取向、意志信念问题时,即便历经旷日持久、循环往复的争论,往往也难以达成共识。于是,结构性的逻辑机制会凸显出来,人们会转而开辟新的虚拟社区或网下社交场合,以便更好地与价值取向、意志信念相同的他人相聚。这反过来又拉大了社区(或社会群体)之间的区别和差异,以至于它们之间展开观点交流时,会让人产生社会撕裂之感。

总之,新兴社交格局中人们在各种网上网下社区间“进入”“退出”、自由流动的便捷性,不同网上网下社交或活动场景循环往复的层层镶嵌性,在不断扩展人们的视野、眼界和交往对象及提升社区选择自由度的同时,也让日益复杂的社会越来越难以建立起价值取向和观念内容统一的共识和信任基础。不同的人和行为主体,越来越倾向于居住、生活或让自己的时间及注意力去往不同的地方与社区。这不仅造成网上社交和网下社交、青年群体社交网络和老年群体社交网络的分割问题,还会让不同乃至对立价值取向的人们sYmJEQXY+Z7Lm7snvmM2sHy+LDMsB7GfRt/C59sHtnw=集合到不同的APP平台中去,呈现出“身份认同政治”[11]导向下的社交格局,使得社会价值观念分流和分化的趋势越来越明显。

仍在演变中的新兴社交格局:现实挑战及其应对

目前数字技术仍在进一步发展之中,相应地,受此影响极大的“新兴”社交格局也会随之而变。某些总体性的趋势已初现端倪,其中不乏严峻的现实挑战,需要人们重视并认真应对。

已有的数字技术让一个自然人的社会交往越来越倾向于在多个维度上分割开来。也就是说,其工具性的交往圈子与情感性的交往圈子越来越倾向于分割开来;线上的互动对象与线下的互动对象越来越倾向于分割开来;讨论深度话题的圈子和日常娱乐活动的圈子也越来越倾向于分割开来……如此一来,这样的行为主体仿佛串起了多个高速运转着的呼啦圈的轴,他/她应该能够自得其乐才是。但是,不少这样的行为主体却倍感孤独与焦虑,更像龙卷风侵袭下的一丛小草,被连根拔起,一个个孤立起来,远离了大地,被抛向高空。发展到人工智能阶段的数字技术,以及形形色色给行为主体量身定制、“投喂”各种产品与服务的算法,借由现代化、城市化的时代趋势,加快了这类社会交往格局的分割,助推了所谓“社会个体化”[12]的进程。社会个体化,让个体不再认同他们应该为维系家庭血脉而奋斗,[13]这可能会导致人与人之间的亲密关系特别是婚姻关系越来越难以很好地建立,以及长久地维持下去,而这又可能会对人类本身的繁衍和抚育构成严峻挑战。

在数字技术发展的赋能下,信息媒介所包含的内容在丰富性和真实性上会变得越来越可变、可衍生和具备弹性空间,这一点容易被别有用心的人恶意利用。例如,不仅你所熟悉的主播是美是丑、是智是愚不得而知,符号甚至是词汇的指称也将不再具有唯一性、传统性、常规性,其解读很大程度上依赖于互动的情境,以及背后的社会交往发生在什么样的社区。而从至关重要的社会交往的角度来看,鉴于身体在互动中的重要性,数字技术已经给人们带来了身体缺场互动(如微博、贴吧)、虚拟的身体在场互动(如网络游戏)、真身共同在场互动(如视频通话、直播)、数字分身的共同在场互动等多种形式,供人们选择。对普通人而言,真假难辨的现象与场景可能会越来越多地出现。这给网络诈骗、违法犯罪和灰色产业创造了巨大的空间,对社会信任造成巨大冲击,也给人类社会的正常运转特别是正常的社会交往带来了现实的挑战。

面对上述两个根本性的挑战,本文认为有如下四点应对之策值得考虑。

在全社会全面地(从宏观、中观到微观)倡导更具平等导向、更加开放包容的社会交往文化。无论是在家庭、学校、企业还是在政府乃至国家层面,都应该在情感上和理智上倡导更具平等导向、更加开放包容的社会交往文化,这样才能让新生代更具安全感、信任感,推动网上和网下社交的进一步交织融合,而不是分开割裂。

在教育中强化对社会成员现实辨析能力、现象质疑能力、逻辑推理能力和自我反思能力的培养。要让社会成员明白,在社会交往中发现对象和相关信息真假难辨之时,区分何者为真、何者为假的根本道理是:证明真实的为真、比证明假的为真要更容易一些。在信息传递越来越便捷、媒介越来越丰富的时代,更应遵循常识进行慢思考,而不是快思考。

增强人们对网上和网下经济和社会运行规律的了解与掌握。要让人们对现实世界的社会交往形成最基本的认知,懂得辨析在数字技术的赋能下,哪些条件可能改变,哪些规律仍然是刚性的,并没有改变。事实上,网上形形色色的社交受到诸多现实条件的约束,能源、经济、精力、时间等都是刚性的制约。

结合网上社交和网下社交的真实案例,尽可能早地对儿童和青少年进行“底线教育”和社会交往原则,特别是合法、合理的辩论规范程序的教育。无论是网上还是现实生活中,都有与人为善、光明敞亮的人,也有虚伪狡诈、心怀叵测者。“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世界上没有免费的午餐”这类底线和原则的教育,即便在新兴社交格局不断演变的当下,仍然是紧迫且重要的。在价值取向和观念内容的共识越来越难以建立的背景下,争吵和辩论难以避免,对合理的辩论规范程序的教育因此也需要尽早地在基础教育中提上日程。

结论与讨论

社会交往对个人与社会有着重要的意义。基于工具性、情感性和结构性的逻辑机制,数字技术在重塑着新时代的社会交往格局。数字技术的发展极大地拓展了社会交往的可能性,而随着新兴社交格局的出现,一系列社会交往的分割现象正在凸显,个体和社会都面临着不小的现实挑战。

近些年来,年轻人比如说大学生懒于、疏于与亲人进行社会交往的所谓“断亲”现象引发了社会的关注。在笔者看来,这其实是数字技术影响下社会交往分割现象的典型例子。面对这样的现象,我们有必要对传统的社会交往模式进行反思。从最开始,儿童和青少年就是以家庭中的长辈与同伴、学校中的师长和同学为交往对象,进而习得相关的互动模式的。如果他们未能在其中感受到平等对待、主体尊严、智慧增长、轻松愉悦、情感能量,自然会倾向于对其采取规避的态度,更何况社会的流动性确实给他们创造了这样的机会。

著名社会学家费孝通先生曾就“群己、人我的界限怎样划法的问题”也即“整个社会结构的格局”问题,指出西洋是如同“一捆一捆扎清楚的柴”的“团体格局”。而我们的格局则是“差序格局”,“是好像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被圈子的波纹所推及的就发生联系。每个人在某一时间某一地点所动用的圈子是不一定相同的”。[14]显然,在经历了几十年现代化的历程之后,我们的社会交往格局进而也是“整个社会结构的格局”也处在变化之中,尽管这种改变是以传统格局为条件的。正如阎云翔在“中国社会的个体化”名目下所强调的:“越来越多的社会流动性已经改变了个体与社会群体和制度之间的结构化关系。个体已经获得了更多重视,变成在政策制定和文化论争中的一个重要而独立的社会范畴,并反过来导致身份认同政治的出现”。[15]

毫无疑问,哪怕是面对越来越明显的“社会个体化”趋势,我们仍然需要深入地去思考:数字技术所重塑的社会交往格局该如何去形象地描述和概括?其中的个体究竟又需要怎样的社会交往?基于上文的分析,也许“呼啦圈格局”或“龙卷风格局”较为适合来指称当下受数字技术影响的中国人特别是年轻人的社会交往格局,尽管其中的内涵与外延还值得专文剖析。显然,无论是网上还是网下,社会交往仍然是被个体所需要的。这样一来,一方面,我们应更加宽容地对待新兴的社交工具、空间与平台,而不是抱着过去某种观念标准和怀疑态度去对照、审视、拷问和否定它们。另一方面,我们还有必要秉持平等开放、兼容并包的原则,改革传统的社会交往模式,以便在人工智能越来越发达的时代,赋予传统社交以新的魅力,更好地吸引和培育年轻的一代。

注释

[1][2]G. H. Mead, Mind, Self and Society: From the Standpoint of Behaviorist, Chicago and Lundon: 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1934, p. 164, 173,中译本参见,米德:《心灵、自我与社会》,赵月瑟译,上海译文出版社,2018年。

[3][10]兰德尔·柯林斯:《互动仪式链》,林聚任、王鹏、宋君丽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9年,第21页。

[4]M. S. Granovetter, "The Strength of Weak Ties," American Journal of Sociology, 1973, 78(6).

[5]新华社:《习近平向2021年世界互联网大会乌镇峰会致贺信》,2021年9月26日,http://www.xinhuanet.com/2021-09/26/c_1127903074.htm。

[6]戚聿东、徐凯歌:《加强数字技术创新与应用 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光明日报》,2023年10月3日,第7版。

[7]阿尔温·托夫勒:《第三次浪潮》,朱志焱、潘琪、张焱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出版社,1983年。

[8]阿尔文·托夫勒等:《财富的革命》,吴文忠等译,北京:中信出版社,2006年。

[9]E. Goffman, The Presentation of Self in Everyday Life, New York: Doubleday & Company, Inc., 1959,中译本参见欧文·戈夫曼:《日常生活中的自我呈现》,冯钢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

[11][13][15]阎云翔:《中国社会的个体化》,陆洋等译,上海译文出版社,2012年,第334、328、334页。

[12]参见阎云翔:《中国社会的个体化》,陆详等译,上海译文出版社,2012年。

[14]费孝通:《乡土中国 生育制度》,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第26页。

参考文献

刘少杰,2015,《网络化的缺场空间与社会学研究方法的调整》,《中国社会科学评价》,第1期。

王水雄,2003,《结构博弈:互联网导致社会扁平化的剖析》,北京:华夏出版社。

王水雄、王沫,2021,《从单位社会到网络社会:个体权利的视角》,《学习与探索》,第10期。

责 编∕包 钰 美 编∕梁丽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