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长江流域拥有丰富的水资源,生物多样性丰富,是我国重要的生物基因宝库、生态安全屏障。21年,中共中央 国务院提出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农村黑臭水体清零行动,建设美丽中国。通过对长江流域农村黑臭水体情况研究,分析了当前我国农村黑臭水体现状,识别其主要污染源和成因,为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提出了建议,为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贡献智慧。
关键词:长江流域;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乡村振兴;乡村文明;人居环境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深入推进环境污染防治,基本消除黑臭水体,提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推进城乡人居环境整治”[1],根据《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整治提升(2021~2025年)》要求,到2025年要基本消除农村黑臭水体,因此,加强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势在必行[2]。2024年,生态环保督察点名长江流域七省市农村水污染问题:在江西省九江、上饶等地,发现夜间直接排放生活污水;浙江省临海、绍兴等地存在污水收集处理不到位的情况;上海则面临雨污混排、管网问题导致的污水溢流;湖北省武汉、孝感等地污水处理设施不足导致黑臭水体治理进度缓慢;湖南省被发现存在虚报污水收集率的情况,部分城市污水收集率不升反降,水环境质量却在恶化的情况;重庆市则面临污水处理能力不足,部分污水处理厂长期超负荷运行,生活污水溢流长江的情况。因此,积极寻找适宜的治理对策,提高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率至关重要。
1 概念界定
1.1 黑臭水体概念
黑臭水体是一种严重的水污染现象。是由于水环境遭受超过其自净能力的有机污染,有机物的好氧分解使水体中耗氧速率大于复氧速率,造成水体缺氧,致使有机物降解不完全、速度减缓,厌氧生物降解过程生成硫化氢、氨、硫醇等发臭物质,同时,形成黑色物质,使水体发生黑臭的现象。黑臭水体分为城市黑臭水体和农村黑臭水体。城市黑臭水体指明确范围为城市建成区内的水体,也就是居民身边的黑臭水体;农村黑臭水体主要是指农村颜色明显异常或散发浓烈(难闻)气味的水体[3]。
1.2 黑臭水体判断
农村黑臭水体主要有感官判断、公众评议、水质监测三种监测手段。感官判断主要从水体异味和水体颜色出发;公众评议指通过调查问卷,认为“黑”或“臭”问题的人数占被调查人数60%以上,则应判定该水体为“黑臭水体”;当开展公众评议有困难时,通过水质监测判定是否黑臭。水质监测指标包括透明度、溶解氧、氨氮 3 项指标,指标阈值见表1。3项指标中任意1项达到阈值要求即判定为黑臭水体[3]。
2 长江流域农村黑臭水体现状
我国农村黑臭水体数量多且底数不清,分布面广,面积小且以河流、坑塘、沟渠为主;从空间分布来看,全国农村黑臭水体主要集中在华北和华南地区,分别占全国总数37.8%、34.5%,其中,长江经济带水体数量分别占全国总数的40.2% [4]。长江流域主要城市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对农村黑臭水体进行治理,打造宜居宜业的农村环境。
浙江深入实施“五水共治”碧水行动,先后实施“清三河”、剿灭劣Ⅴ类、“美丽河湖”建设三项行动。共清理垃圾河6 500 km、黑臭河5 100 km,水体黑、臭等感官污染基本消除,建成省级“美丽河湖”316条、3 670 km;江西省持续加强美丽乡村建设,2023年底,已完成6 130个行政村环境整治和
265个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农村生态环境不断改善,总结凝练出萍乡上栗县桥头村污水资源化等30余个典型案例;2023年,湖北省严控农业农村污染,持续开展农村环境整治,全省新增完成1 917个行政村环境整治,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42.05%,新增完成208条纳入监管清单的农村黑臭水体治理;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对全市9 177个涉及农村的河流、池塘、沟渠进行摸底调查,截至2024年1月底,共排查建档农村黑臭水体983个、面积274余万m2。通过前期国家试点,初步探索出治理方法和路径,累计完成155个水体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持续提升。
长江是中国最重要的水系之一,为中国南部地区的主要水源地。长江及其支流为当地居民提供饮用水、农业灌溉和工业用水,是维持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水资源来源。因此,长江流域的水体环境的保护和可持续发展对于实现综合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目标至关重要。
3 长江流域农村地区黑臭水体成因
3.1 农村生活污水污染
农村生活污水的主要来源包括家庭洗涤、洗浴、厨房用水、冲厕等,以及农村公用设施和商业场所的排水。与城市相比,农村地区的污水处理设施和技术相对落后,缺乏完善的污水收集和处理系统,这导致部分地区的农村生活污水未经处理便直接或间接排入了村庄周围的沟渠、坑塘和河流,造成了水体的黑臭问题。农村地区,房屋分布较为分散,居民常常将生活污水和废水直接倾倒在房前屋后的沟渠中,这些废水最终流入池塘,而池塘的自净能力和流动性有限,导致污染物在池塘内积累,最终引发了水体的黑臭现象。
3.2 农村生活垃圾污染
农村地区习惯将生活垃圾和农业废弃物直接堆放在河流沿岸。生活垃圾的沿岸堆放会直接对水体造成物理污染。这些垃圾包括塑料、纸张、玻璃等难降解材料,不仅破坏了水体自然景观,还威胁水生生物,大量垃圾进入水体易造成水流阻塞、垃圾堆积,导致水体富营养化,促使藻类过度生长,危及水生态平衡。生活垃圾进入受纳水体后会形成沉积物阻碍水系畅通,同时在降解的过程中会释放有毒有害物质,进而引起水体黑臭。
3.3 畜禽养殖污染
畜禽养殖污染主要指在畜禽养殖过程中产生的废物,如粪便、尿液、饲料残留、废水等。农村大多属于分散畜禽养殖类型,村民家中均喂养不同数量的畜禽,单户家庭养殖量较少,但是,由于农村地区基础设施条件较差,农户家庭的圈舍粪池大部分为露天粪池,粪污堆存逸散严重,畜禽粪便随处可见,致使村内水沟污染严重,这些污染物最终流入村内池塘,成为影响水塘水质的污染源之一。
3.4 底泥淤积污染
淤积物中富含大量的氮、磷等营养元素,一旦受到干扰就会向水体释放,从而成为水体富营养化的主要来源。淤积物包括土壤、垃圾和其他杂质。当各种外部污染物被排入水体后,其中,一部分污染物会通过吸附降解进入底泥,另一部分,则含有不溶物质或色素腐殖质的颗粒进入底泥,这导致了底泥的积聚。在高温条件下,大量污染物会从底泥中释放出来,加速水体的氧化过程,导致水体的含氧量减少,从而影响动植物的正常生长,破坏水体的生态系统。这会形成恶性循环,使水体失去自我净化功能,最终导致水体发生恶臭。
4 长江流域农村地区黑臭水体治理对策
4.1 控制污染源头
污染源头控制是黑臭水体整治的首要任务。新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积极推进农村地区污水管网与城镇相连。以减量化、生态化、资源化为导向,因地制宜选择达标排放与综合利用相结合模式,梯次推进农村聚居点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以资源化利用、可持续治理为导向,选择符合农村实际情况的生活污水治理技术,加强与农村厕所改革工作相衔接,提高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粪污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的效率[4]。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在农村人口聚集区设置生活垃圾收集点,配置垃圾箱,及时维修更换受损垃圾桶,加强乡镇转运站养护,确保收运处置设施运转正常。
4.2 内源污染治理
底泥异位修复和原位修复结合方式治理底泥,去除底泥中的污染。异位修复主要包括卫生填埋、堆肥和干式热处理三种模式[5],与原位修复技术相比,其成本和缺点大于优点。原位修复技术主要包括物理修复技术、生物修复技术和化学修复技术,物理修复技术主要包括引水冲泥、曝气充氧、底泥覆盖三种方法,这种修复技术见效快,适用于应急处理;生物修复是通过向水体或底泥中添加微生物制剂,以促进底泥中有机物的降解;化学方法包括向底泥中添加絮凝剂,以减少污染物向水中释放,或者添加硬化剂和助剂,以减少氮、磷和重金属等污染物的溶解性、迁移性或毒性。原位修复技术是治理底泥淤积的理想方案,在各方面都占有优势,若与其他修复技术相结合,可以达到短期见效,长期修复的效果。
4.3 建立生态护岸
生态护岸是一种利用植物与工程相结合的方法对河道岸坡进行保护和修复的技术。它的目的在于防止水土流失、增强岸坡的稳定性,并且通过植被的根系作用来改善土壤结构,提升生态系统的多样性和自然景观的美感。生态浮岛是一种在水体表面构建的浮动结构,其上种植水生或陆生植物,用以吸收水中的营养物质,从而减少水体富营养化现象,改善水质。生态浮岛不仅具有水质净化的功能,还能为水生生物提供栖息地,增加生物多样性。生态护岸和生态浮岛可以结合使用,以实现更全面的水体生态修复效果。生态护岸强化了岸边的生态功能和稳定性,而生态浮岛则直接在水体中吸收污染物,两者的结合能够更有效地提升水体的自净能力,恢复和重建水体生态系统。
4.4 社会监督与公众参与
农村黑臭水体的治理与村民的生活密切相关,引导和加强村民自治,充分运用“一事一议”村规民约,引导农民积极参与住房旁黑臭水体治理过程。每季度或每年该地区县(区)和所在行政村需对黑臭水体整治情况进行公示,同时,建立互动交流平台,包括网站、社交媒体账号等,为公民提供参与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的渠道和机会。通过这些平台,公民可以获取相关信息、提出意见建议等,接受村民监督举报,增强其参与感和归属感。此外,通过开展宣传活动、举办宣讲会、发布宣传资料等方式,向公众普及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的重要性,引导公民关注并参与到治理工作中来。组织公民参与清理河道、植树绿化等黑臭水体治理的志愿服务活动,增强责任感和参与意识。
4.5 政策支持与资金保障
完善以区县为主、市级适当奖补的政府投入机制,加强农村黑臭水体整治财政投入,确保财政投入与黑臭水体整治目标任务相适应。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及黑臭水体整治专项资金支持,保障农村黑臭水体整治资金投入,支持企业与区县、乡镇和村开展工作对接,推广新技术、新材料、新装备,提高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水平和整治水平。此外,政府应出台相应的政策,提供资金和技术支持,确保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对于治理成效显著的地区,给予政策倾斜和资金奖励,激励更多地区积极参与黑臭水体的整治工作。建立长效的管护机制,实施河湖长制,明确水域养护单位的职责,建立定期监测机制,强化对水域岸线的管理、水污染的防治以及水环境的治理。
5 结语
农村黑臭水体的治理,不仅是对水环境的修复,更是对农村地区生态环境和居民生活质量的全面提升。通过实施一系列科学、有效的治理措施,长江流域地区农村黑臭水体已经得到了明显的改善,但这只是一个开始。未来,需要继续深化对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的研究,不断探索更加科学、经济、高效的治理技术和方法。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和持续投入,为农村地区创造一个更加美好、宜居的生态环境。
参考文献
[1] 习近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 代化国家而团结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 上的报告[M].北京:人民出版社,2022.
[2] 李学依.《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2021—2025年)》出台 农机行业迎来商机[J].中国农机监理,2022(3):11-13.
[3] 佚名.下一步怎么走?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新规释放重磅信号[J].西南给排水,2020,42(2):2.
[4] 崔艳智,贾小梅,黄亚捷,等.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现状、问题及对策建议[J].中国环境管理,2022,14(3):54-59.
[5] 李涛,龚逸,蔡浩瀚,等.黑臭水体底泥处理技术发展现状[J].水处理技术,2024,50(4):8-1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