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年来,经常有人在社交媒体上争论不休,互不相让,甚至不惜恶语相向,其实都是想由自己来“一锤定音”。认真想一想,这种现象并不是新生事物,早在社交媒体或互联网出现之前就存在了。“一锤定音”到底有什么吸引力呢?
“一锤定音”的吸引力,与人们对正确的渴望,不谋而合。
从某种意义上说,渴望正确,想要让自己成为正确的一方,并没有什么不好,甚至可以说是一种健康的心态,毕竟谁想成为错误的一方呢?
然而从心理学上说,“正确”不是唯一的,而是有两种:一种是社会性的,一种是认识论的。社会性的“正确”想要表达的是:我是对的,我必须让人们认为我是对的,或者人们必须认为我是对的。认识论的“正确”想要表述的是:我是对的,我也知道我是对的,因为事实、证据和逻辑都证明了我是对的。
“正确”能给人带来满足感。一个人如果笃定自己是认识论的“正确”,他的满足感应该与自尊的人获得的满足感是一样的,他不需要得到任何人的认可,因为他知道自己是正确的,如果别人也这样认为,那当然很好,但这不是必要的。
相反,那些必须获得“一锤定音”权的人透露出的是,他们需要社会性的“正确”,而非认识论的“正确”。对于他们来说,事实可以篡改,证据可以伪造,逻辑可以不通,只要在社交和人际关系上得到大家的认可就行了。显然,他们不属于自尊的人。
想要“一锤定音”的人往往有一种错误的信念,他们认为:“如果由我来一锤定音,那就意味着我赢了。”然而,他们不知道(也许知道却故作不知道),有时人们放弃与他们争论,既非因为他们言之有理,无可辩驳,也非因为相信他们是对的,而是因为看出了他们对探求真相和真理根本没有诚意。
所以,不要因为某个问题由你“一锤定音”了就沾沾自喜。这并不能说明你是正确的,也不能说明大家都信服你。让大家心服口服的,永远是事实、证据、逻辑和客观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