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农村信用社金融监管的思考

2024-10-31 00:00海泊
中国民商 2024年9期

摘要:农村信用社是农村经济体系的重要支柱,为农村经济平稳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为“三农”“小微”等问题提供了有力保障。加强农村信用社金融监管,有利于开展农村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现农产品从低到高水平跃升,推动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本文立足于加强农村信用社金融监管实际,在阐述农村信用社金融监管的内容与意义的基础上,分析了农村信用社金融监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指出农村信用社应构建完善的金融监管内控体系,不但要创新金融监管理念方法,还要做好金融项目调查与实证分析,完善金融监管的法律制裁和监督工作,并着力培养专业的金融监管人才,只有这样才能发挥农村信用社的最大作用,促进农村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农村信用社;金融监管;监管制度;思考创新

农村信用社是农村金融的最基层,为农民和农业发展各环节提供金融保证,其金融管理水平直接影响农村经济的平稳发展,为了给农村地区提供更加便民利民的服务,加强金融监管是提升服务质量的主要手段之一。但对农村信用社金融监管工作实际分析之后发现,部分农村信用社缺乏完善的金融监管体系和专业的监管人才,金融监管理念方法有待创新,金融项目调查与实证分析不足,法律支持体系有待完善等问题。这不仅会影响农村信用社的公信度,还会损害客户的利益。在社会主义经济的发展下,农村信用社更应提升服务水平,维护社会的和谐发展。

一、农村信用社金融监管内容与意义

(一)监管内容

金融监管是指政府或政府授权的机构及其业务活动进行的监督和管理,对于农村信用社而言,金融监管的内容涵盖了多个方面。其一,市场准入监管是确保农村信用社具备从事金融业务的基本条件和资质的重要环节,主要包括对其设立内部控制机制和高管人员任职资格等方面的严格审查监督,确保农村信用社在设立之初就具备稳健经营的基础。其二,监管机构对农村信用社的存贷款业务、支付结算业务等进行持续监督,确保其业务活动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对信用社内部控制等方面进行评估和检查,提高风险防范能力。最后,监管机构要求农村信用社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对信用社的合规管理情况进行监督,确保其业务活动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

(二)主要意义

作为农村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农村信用社在推动农村经济发展、服务“三农”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一方面,可以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与安全,通过对农村信用社的严格监管,避免金融机构因经营不善或违规操作而引发的系统性风险,保护广大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金融市场的公正和透明。另一方面,通过建立健全的监管机制,可以督促农村信用社加强内部管理,提高风险防范能力,对信用社的业务活动进行持续监督,防范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此外,还有助于促进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通过优化监管政策,引导农村信用社加大对农村地区的信贷投放,鼓励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满足农民多元化的金融需求,推动农村经济的转型升级和可持续发展,为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提供有力支持。

二、农村信用社金融监管的问题

(一)金融监管内控体系不完整

金融监管内控体系不完整不仅影响了农村信用社的稳健运营,也制约了农村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首先,一些农村信用社由于缺乏科学的风险评估方法,对潜在风险的判断能力有限,难以准确评估业务中可能存在的风险,面对突发事件或市场变化时,往往缺乏有效的风险应对措施,给农村信用社的稳健运营带来巨大压力。譬如,某农村信用社在拓展新业务时,未对借款人的信用状况和还款能力进行充分评估,导致后期出现大量不良贷款,给信用社带来了严重的经济损失。其次,业务审批流程不规范、账务处理流程缺乏有效监控、职责划分不明确,引发违规操作或账务差错等问题,导致内部制衡机制失效。最后,内控监督机制存在弱化现象,内部审计机构设置不合理,审计人员独立性不足,难以对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进行客观公正地评估,违规行为难以及时发现纠正,进一步加剧了信用社的风险隐患。

(二)金融监管理念方法有待创新

传统的金融监管模式已难以适应日益复杂多变的金融环境,金融监管理念和方法的创新变得尤为迫切。其一,传统的金融监管理念主要侧重于合规性监管,但随着金融市场的快速发展,金融机构的业务范围、产品种类和运营模式都发生了深刻变化,传统的合规性监管已难以满足现代金融监管的需求。其二,农村信用社金融监管主要依赖于现场检查和事后处罚等传统手段,存在效率低下、成本高昂和无法全面覆盖等问题,难以应对金融市场快速变化带来的新挑战。最后,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现代科技手段在金融监管中的应用越来越广泛,然而在农村信用社金融监管中,这些现代科技手段的应用仍然不足,缺乏有效的技术支持,难以实现对金融机构的全面、精准监管,无法及时防范金融风险。

(三)金融项目调查与实证分析不足

调查与实证分析不足这一问题,直接削弱了金融监管的有效性和针对性。一方面,从金融项目调查的角度来看,当前农村信用社在项目实施前往往缺乏深入、全面的市场调研和风险评估,部分项目立项基于主观判断或政策导向,容易导致资金配置不当、项目效益低下,甚至引发金融风险。另一方面,农村信用社往往缺乏科学、系统的分析方法和工具,导致对金融项目运行情况的评估不够准确。最后,中国农村金融市场复杂多变,农民对金融服务的需求多样化、这要求农村信用社在推进金融服务创新时,必须建立在充分的市场调查和实证分析基础上。但由于人才、技术、资金等方面的限制,农村信用社在这方面还存在较大差距。

(四)法律支持体系有待完善

近年来我国已经出台了一系列与农村金融相关的法律法规,但在实际操作中,仍暴露出诸多不足。首先从法律体系的完备性来看,尽管我国已经建立了一套基本的农村金融法律体系,但对于一些新兴的金融业务和产品,如互联网金融、农村小额贷款等,相关的监管法律法规还不够完善,监管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其次,在实际操作中,一些法律条款过于笼统和模糊,缺乏具体的操作指引和解释,使得监管人员在实际执行中难以准确把握法律要求,最后,法律执行的力度也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在一些地区,由于地方保护主义等因素的影响,农村信用社的监管往往受到一定程度的干扰和阻碍,违规行为得不到及时有效地查处,损害了监管的权威性,助长了违规行为的蔓延。

(五)金融资产监管存在不足

随着我国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村信用社所管理的金融资产规模日益扩大,但与之相应的金融资产监管体系却显得相对滞后。其一,金融资产监管的覆盖范围存在局限性,目前金融监管的注意力主要集中在传统银行业务上,而对于一些新兴的金融业务和产品,监管的覆盖尚不够全面,容易引发系统性风险。其二,传统的金融监管主要依赖现场检查和报表分析,但这些手段往往具有滞后性,难以及时发现和处置风险,金融市场的日益复杂,单一的监管手段已难以满足当前监管的需求。最后,各地区农村信用社的发展水平和业务特点存在的差异也导致在金融资产监管方面存在标准和流程的不统一,既增加了监管的难度,又导致监管的不公平性。

(六)缺乏专业的监督管理人员

在中国农村信用社金融监管的实践中,专业监督管理人员方面却存在明显的短板。一方面,随着业务的不断扩展和复杂化,监管工作的任务量也随之增加,然而目前专业的监督管理人员数量却相对有限,难以满足监管工作的实际需求。另一方面,金融监管是一项高度专业化和技术性的工作,需要监管人员具备扎实的金融理论知识、丰富的实践经验以及敏锐的风险意识,但一些监管人员在这些方面存在不足,难以胜任监管工作的要求,无法及时发现潜在的风险隐患。最后,实践经验缺乏也是一个不能忽略的问题,一些新入职的监管人员由于缺乏实践经验,往往难以迅速适应监管工作的需要,监管工作难以高效开展,影响监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三、农村信用社金融监管的对策

(一)建立完善的金融监管内控体系

完善的金融监管内控体系的建立应涵盖多个方面,以此确保农村信用社的风险管理和内部监督达到高效、规范的水平。其一,要明确内控体系的目标和原则,确保农村信用社的资产安全、业务合规以及信息真实完整,坚持风险为本、合规为基、全面覆盖、有效制衡的原则,确保内控体系能够覆盖农村信用社的各类业务和各个环节。其二,构建完善的组织架构和制度体系,设立独立的内部审计部门,明确各部门在内控体系中的职责和权限,建立健全的组织架构和制度体系,确保内控体系的有效运行和持续改进。最后,应强化风险管理和内部监督的执行力度,加强对农村信用社各类风险的评估和监控,建立有效的风险应对机制,加强对内部控制制度和流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二)创新金融监管理念方法

金融监管理念方法的创新既是为了适应金融市场的快速发展,更是为了有效应对农村信用社在运营过程中所面临的复杂多变的风险挑战。首先,要始终把风险防范放在首要位置,树立风险为本的监管理念,建立健全风险应对机制,确保在风险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处置,保障农村信用社的稳定运行。其次,要与时俱进推动监管科技的创新应用,充分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来提升监管效率和准确性,实时监测业务数据和风险情况,进行风险评估和决策,确保监管数据的真实性和不可篡改性。最后,要加强对监管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的专业素养和监管能力,确保监管人员能具备扎实的金融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来胜任高度专业化和技术性的金融监管工作。

(三)做好金融项目调查与实证分析

结合中国国情和实际状况,我们可以从以下方面来具体阐述这一措施的实施。第一,建立健全金融项目调查机制,确保调查的全面性和准确性,在调查过程中,要深入实际、深入基层,了解他们对农村信用社金融服务的满意度、需求和建议。第二,要注重实证分析方法的运用,运用科学的分析方法对数据进行处理和分析,评估业务状况、风险水平和发展潜力,通过对比不同地区、不同规模的农村信用社的经营数据,分析它们的差异和原因,为制定差异化的监管策略提供参考。

(四)完善金融监管的法律支撑

完善金融监管的法律支撑旨在构建一个更为全面、系统且适应我国国情的金融监管法律体系,以确保农村信用社在合法合规的轨道上稳健运行。一方面,我们需要结合农村信用社的实际情况,对现有法律法规进行深入研究,及时修订和完善相关条款,确保法律法规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另一方面,针对农村信用社的特殊性和复杂性,制定专门的监管法规,明确监管目标、原则、方式和程序,包括对农村信用社风险管理、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等方面的具体要求,以提升监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五)加强金融资产监督管理

为了确保金融机构的稳健运行、防范金融风险,从以下几个方面来阐述如何加强金融资产监督管理。首先,建立健全金融资产风险管理体系,加强对资产质量的监控,确保能对各类金融资产风险及时进行准确识别,把握资产的真实合规性。其次,在资产配置过程中,充分考虑农村信用社的风险承受能力和业务特点,加强金融资产配置的监管,防止将资金投向高风险、低收益的领域,建立健全资产配置决策机制和内部控制机制,确保决策的有效性。最后,加强内部审计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金融资产管理中的问题和风险,建立健全问题整改和责任追究机制,确保问题的及时整改和责任的落实。

(六)培养专业金融监管人员

培养专业金融监管人员队伍为农村信用社金融监管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其一,着重选拔具备金融、法律知识和实践经验的人才进入监管队伍,积极引进具有国际化视野和先进监管理念的金融人才,为监管队伍注入新的活力。其二,针对现有监管人员的知识结构和技能水平,制定针对性的培训计划,定期组织业务培训和知识更新,确保监管人员能够跟上金融市场的变化和发展趋势,鼓励监管人员参加专业资格考试和认证,提升专业水平。最后,建立金融监管人员交流和合作机制,加强不同地区、不同部门之间人员的交流和合作,分享监管经验和案例,促进监管人员的学习和成长,提升整个监管队伍的能力。

四、结语

金融监管体系的完善与否不仅关乎农村信用社的稳健发展,更关系到整个农村金融体系的健康与安全,加强金融监管势在必行。完善的金融监管体系有利于提升农村信用社的经营水平和服务质量,为农村经济的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金融支撑。

参考文献:

[1]肖洒.四川农信政府监管现存问题及对策研究[D].四川大学,2023.

[2]彭思远.农村金融协同治理法律机制研究[D].西南财经大学,2022.

[3]孙节.河南省农村信用社改革中的问题与对策研究[D].华北电力大学(北京),2018.

[4]王思睿.中国农村金融制度问题与对策的思考[D].仲恺农业工程学院,2013.

[5]蓝虹,穆争社.中国农村信用社改革的全景式回顾、评价与思考[J].上海金融,2012,(11):17-29+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