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法律方式整治校园欺凌

2024-10-21 00:00潘家永
公民与法治 2024年10期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校园欺凌极大地影响着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和未来成长。整治校园欺凌,让每个孩子都健康快乐地成长,是全社会的责任。那么,什么是校园欺凌?实施欺凌的学生该承担什么法律责任?学生和家长又该如何防范和应对校园欺凌呢?

校园欺凌的含义和主要表现是什么?

【案例】

蕾蕾在某中学读初二,性格爽朗,成绩优异。一天,母亲吴女士觉得蕾蕾表现异常,再三追问之下,女儿痛哭流涕,说出了自己的遭遇:大概在半个月前,蕾蕾因为跟同班的一位男同学多说了一会儿话,暗恋该男生的女生彤彤就喊人一起对蕾蕾扇耳光,还逼着蕾蕾承认自己是狐狸精。事后,彤彤还把所拍的蕾蕾承认自己是狐狸精的视频在校园内散发。那么,彤彤的行为属于校园欺凌吗?

【解析】

校园欺凌即中小学生欺凌,是指发生在校园(包括中小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内外、学生之间,一方(个体或群体)单次或多次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另一方(个体或群体)身体伤害、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害等的事件。

校园欺凌的主要行为表现可分为以下几种:

一是肢体欺凌,包括进行身体攻击和暴力侮辱。前者如拳打脚踢、掌掴拍打、推撞使绊、撕咬扼喉、掐捏拖拽,甚至使用器械攻击他人;后者如逼迫他人做屈辱性动作,往他人嘴里强塞污秽的东西、扒光衣服等。

二是言语文字欺凌,即以语言或文字的方法进行侮辱,如使用言词对其他学生进行诋毁、贬损、戏弄、讥笑、谩骂,取侮辱性绰号或喊叫侮辱性绰号,散布谣言等,使其当众出丑。

三是社交欺凌,即采取鼓动、威胁、利诱等手段,令周围的人不与某人说话,故意冷落、排挤其他学生。

四是网络欺凌,即通过网络传播针对同学的攻击性、侮辱性言论或羞辱视频,将同学的个人信息、隐私等通过网络公布于众等。

五是性欺凌,即精神上的性骚扰,如讲有关性或身体部位的黄色笑话、评论和取笑及对身体上的侵犯行为等。

六是其他欺凌,包括对其他学生以损害其权益进行恐吓、威胁或要挟,抢夺或强行索要其他学生随身携带的生活、学习用品等财物,故意损毁书本、衣服,等等。

本案中,彤彤对蕾蕾扇耳光,把所拍的蕾蕾承认自己是狐狸精的视频对外传播,其行为无疑属于校园欺凌的性质。

校园欺凌者要承担刑事责任吗?

【案例】

13岁的小坤读初一,担任副班长,由于拥有检查作业、监督背书的权力,就向另外6个同学要钱。钱没有给够,就偷剪女同学的衣服,往同学嘴里强塞污秽物。在事情败露后,小坤还威胁要“弄死”其他学生。记者通过采访该校相关学生,证实了小坤的所作所为。那么,对小坤可以追究刑事责任吗?

【解析】

在我国,法律责任分为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行为人负刑事责任须达到法定的年龄,具体包括三种情况:一是已满16周岁的人实施了刑法规定的危害行为,一律要负刑事责任;二是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三是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据此,一般情况下,不满14岁周岁的人即使实施了刑法规定的危害行为,也不负刑事责任,即不能按犯罪处理,当然也不能给予治安处罚。

本案中,小坤的行为属于侮辱,但尚不构成侮辱罪。侮辱罪是指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情节严重的行为。小坤的所作所为属于侮辱性质,因受害学生较多,故属于情节严重,但由于其未满16周岁,不符合侮辱罪的主体要件,故无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对实施校园欺凌的学生如何处理?

【案例】

小晖读小学六年级,由于一点小事得罪了班里的男同学魏某,魏某就开始经常欺负小晖:往小晖身上泼污水,藏匿小晖的作业本使他没法及时完成作业……小晖忍无可忍,就把这些事情告诉了老师。魏某知道后就把小晖揍了一顿,并警告:以后要是再敢跟老师告状,就告一次打一次。魏某力气比小晖大,小晖很害怕他,只好天天躲着他。那么,小晖该怎么办呢?

【解析】

小晖要勇于对校园欺凌说“不”,及时把自己的遭遇报告学校或公安机关,由学校和有关部门视情况对欺凌者魏某作出处理。在无法追究欺凌学生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的情况下,根据教育部等十一部门印发的《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的规定,可以作出如下处理:

1.情节轻微的一般欺凌事件,由学校对实施欺凌学生开展批评、教育。实施欺凌学生应向被欺凌学生当面或书面道歉,取得谅解。对于反复发生的一般欺凌事件,学校在对实施欺凌学生开展批评、教育的同时,可视具体情节和危害程度给予纪律处分。

2.情节比较恶劣、对被欺凌学生身体和心理造成明显伤害的严重欺凌事件,学校对实施欺凌学生开展批评、教育的同时,可邀请公安机关参与警示教育或对实施欺凌学生予以训诫。学校可视具体情节和危害程度给予实施欺凌学生纪律处分。

3.屡教不改或者情节恶劣的严重欺凌事件,必要时可将实施欺凌学生转送专门(工读)学校进行矫治和接受教育。

另外,中小学生实施欺凌给其他同学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其父母等监护人应当向被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包括赔偿精神损失。

如何防范和应对校园欺凌

就如何预防、制止和处置校园欺凌事件,《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明确了教育、公安司法、共青团、妇联等部门和学校的职责,要求各负其责、齐抓共管。而就中小学生本人而言,为了避免被欺凌、受伤害,可以从以下方面做起:

一是注意防范校园欺凌,主要包括:通过学习防范技能和自我保护知识等方式,提高和增强自我保护能力,一旦遇事能够从容应对;平时与同学友善相处,多参加校园集体活动,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增强自信和自尊心,减少成为欺凌对象的可能性;在校园内外尽量结伴而行,避免落单,以做到主动避险;与同学发生矛盾时,应宽容、理性、平和解决矛盾,不采用过激方式;看到同学被欺凌时,不做冷漠的旁观者,在能力范围内施以援手或者及时报告老师,甚至立即报警,等等。

二是在遭遇校园欺凌时,针对不同类型的欺凌采取相应的对策。面对肢体欺凌,首先要保护自身安全。应保持镇定,巧妙应对,避免硬碰硬,想办法与施暴者周旋,找机会逃脱。无法脱身的,可采用异常动作引起周围人注意,向周围师生呼救求助,有条件报警的要立即报警。遭遇性侵犯行为时,一定要立刻大声呼叫,勇于反抗。如果施暴者态度强硬且有暴力倾向,要避免与其发生肢体冲突,随机应变,伺机而逃。遭遇言语文字、网络欺凌时,应保持冷静,不理会、不还击,及时向老师、家长寻求帮助,如果欺凌情况严重,可以报警求助。

三是在被欺凌后,不做无辜的受害者,不要回避,不要隐瞒或独自忍耐,应第一时间向父母和班主任老师倾诉,寻求他们的帮助,由父母和老师根据情况向有关部门反映,作出处理,以避免再次被欺凌。

在防范校园欺凌方面,家长和老师也责无旁贷。除应当教会学生如何防范和应对校园欺凌外,家长还应及时掌握孩子在校交友情况,多与孩子沟通,注意观察孩子的情绪和异常表现,及时驱散笼罩着孩子的阴影。在发现欺凌事件时,老师要立即制止,并报告学校或者报警。息事宁人的消极态度只会助长欺凌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