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是宪法赋予人大的一项重要职权。根据我国宪法规定,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受人民代表大会监督。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完善公益诉讼制度。”无论是人大工作监督,还是检察院法律监督,都是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具体实践。
河北省曲阳县人大常委会积极探索“人大建议+检察建议”监督模式,组织各级人大代表与县检察院相关部门一起进行专门调研,初步形成了“一机制一家站”的调研成果。我们从中得到经验与启示:人大建议与检察建议共同聚焦监督工作,同题共答、同向发力,可以打造1+1>2的监督效果。
人大代表建议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同向而行
人大代表建议。根据代表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的规定,人大代表有权向本级人大或者其常委会提出对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建议、批评和意见应当明确具体,注重反映实际情况和问题。人大代表建议可以说是民情的“直通车”,民意的“晴雨表”,也是人大代表架起政府与群众间的“连心桥”。通过“代表提、政府办、人大督”,从“纸面”落到“地面”,为人民群众解决急难愁盼问题。
曲阳县现有全国人大代表1名、省人大代表2名、市人大代表31名、县人大代表260名、乡镇人大代表1237名;建有18个乡镇代表之家、3个行业代表之家、5个村级代表联络站及1个检察院代表联络站,为代表履职提供了广阔的平台。各级人大代表在本职岗位大显身手、建功立业的同时,利用“家站”深入基层联系群众,积极发挥人大代表作用,提出了许多建设性的意见建议。曲阳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会议期间共收到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392件,闭会期间收到54件,其中涉及生态环境、城乡建设与管理、农林水利、食品安全、乡村振兴、教育和体育、文化旅游、医疗卫生和养老、营商环境、未成年人保护等方面。
公益诉讼检察建议。人民检察院通过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支持适格主体依法行使公益诉权,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检察公益诉讼领域包括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英雄烈士保护、未成年人保护、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安全生产、个人信息保护、反垄断、反电信网络诈骗、农产品质量安全、妇女权益保障等方面。
曲阳县人民检察院三年来共摸排公益诉讼线索274条,立案审查公益诉讼案件272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立案审查238件,向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38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立案审查34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6件。推动修复水域17余亩,复垦耕地、林地300余亩,督促清除危险废物、生活垃圾1万余吨,督促收回国有资产720余万元,要求违法行为人承担环境损害赔偿及修复费用1800余万元。
人大代表建议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衔接转化
衔接转化的必要性——同题共答,互相促进。从人大代表建议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的范围和内容可以看出,二者均聚焦事关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难点,紧盯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痛点堵点,紧扣影响社会公平正义的热点焦点,依法进行监督。但在具体实践中,无论是人大代表建议还是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在最大限度发挥监督作用方面,都有自身的短板弱项。检察院在办理公益诉讼案件时,存在群众对公益诉讼知晓度不够高,遇到公益被侵害问题时寻求检察救济不多,个别行政机关对检察公益诉讼线索移送、调查取证、建议回复等重视程度仍需提高等问题。这些问题都需要借助人大代表的力量,通过开展专项视察调研、执法检查、专题询问等方式,以“人大建议+检察建议”的监督模式来共同解决。在人大监督中,存在专业知识不足、意见建议不够精准等问题,可以与检察院通过信息共享、联合评估、公开听证等方式,实现人大监督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共同提质增效,推动问题溯源治理,取得“转化一个人大建议,规范一个行业治理”的办案效果,实现人大监督与检察监督双赢多赢共赢。
衔接转化的可行性——同音共律,协同履职。人大代表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往往也是检察公益诉讼需要解决的重点问题,尤其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未成年人保护、安全生产、个人信息保护等领域,检察公益诉讼建议和人大代表建议均可以相互衔接转化。在具体实践中,检察机关可以主动将人大代表建议中涉及公益诉讼案件的线索转化为重大监督事项进行案件化办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更高效率、更低成本、实现最佳办案效果的制度优势;同时,人大代表可以从检察机关制发的检察建议或公益诉讼线索中梳理出建议,转化为人大代表建议,人大代表参与评估办案效果,借助人大监督合力推动系统治理、综合治理,实现1+1>2的监督效果。
衔接转化的重要性——同频共振,提升效能。 依托代表建议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衔接转化机制,能够确保法律监督始终聚焦社会治理难点、回应人民群众关切。针对人大代表建议转化为公益诉讼检察建议的情况,检察院在办理过程中可邀请人大代表参与案件的调查取证、公开听证、公开宣传、跟进监督等辅助性办案活动,为代表建议的落实提供法治保障。针对检察建议转化为代表建议的情况,检察院可以争取人大常委会支持,联合开展调研座谈、专项视察、督促履职等工作,有利于增强监督合力,促进多部门协同履职,实现最佳监督效果。对检察建议和代表建议共同推进的事项,有关部门拒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曲阳县人大常委会可依法启动相应监督程序,县检察院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共同推动解决问题。
人大代表建议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衔接转化的曲阳实践
完善机制,画好衔接转化的“五线谱”。曲阳县人大常委会与曲阳县人民检察院在多次调研、反复沟通的基础上,形成了曲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曲阳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人大代表建议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衔接转化机制的办法》。该办法共17条,规范了代表建议和检察建议衔接转化的工作范围、办理流程,明确了衔接转化、督促落实和定期通报的工作要求,为衔接转化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发展提供了制度支撑。
搭建平台,唱响衔接转化的“最强音”。为更好地做好衔接转化工作,曲阳县人大常委会在县检察院建立了“曲阳县人民检察院人大代表联络站”,组织部分人大代表入站履职,参加检察院听证会、检察开放日等活动。曲阳县人民检察院结合公益诉讼范围,与人大代表进行线上线下双沟通:线上,依托“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益心为公”志愿者微信群等载体,聘请人大代表作为志愿者参与进来,调动社会力量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合力构建“志愿参与、共治共享”的公益保护格局;线下,分类别在相应的代表家站成立“检察工作站”,让检察官走进代表家站,与人大代表面对面交流。
做优服务,奏出衔接转化的“交响乐”。曲阳县人大常委会持续探索代表工作新方式,巩固拓展代表家站建设成果,高质量搭建“民意通”线上履职平台,推进代表进“家”入“站”接待群众常态化,开展“一心为民”主任接待日活动,集中五级代表“同进站、同学习、同履职”,组织全国、省、市、县人大代表开展专题调研和集中视察,增强代表履职意识、提高履职能力、激发履职热情,真正让代表履职“动起来”“热起来”“实起来”。曲阳县人民检察院通过制作小视频、绘制宣传画、发放明白纸等形式加大宣传,让公益诉讼家喻户晓。
代表建议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衔接转化机制在曲阳县文化遗产保护中发挥了积极作用。2023年,曲阳县人民检察院收到多条盗掘古墓葬的公益诉讼线索,在办案过程中,曲阳县人民检察院多次走访相关行业的人大代表,了解古墓葬和可移动文物对定瓷发展的重要意义,并邀请定瓷行业人大代表作为特邀检察官助理参与案件办理。人大代表在参与办案中认为线索可以转化为人大代表建议,借助人大监督的合力共同发挥作用,提出了“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建议,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一起办理。曲阳县人大常委会将该建议作为重点督办内容,依托“主任接待日”活动,组织人大代表开展专题视察调研,听取曲阳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关于文化遗产保护情况的报告,形成了人大常委会与县检察院同题共答、同向发力的良好局面。县检察院通过行使公诉权,依法对破坏古文化遗产的犯罪行为进行打击;人大常委会监督相关行政部门履行职责,确保相关部门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对遗址进SGtycn582hfQTRb/64LlsA==行有效保护,推动相关部门积极履行职责。同时,在案件办理过程中,通过微信公众号等新闻媒体,对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发布,做好法律宣传,达到了“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收到了良好的办案效果和社会效果。在今年河北省陶瓷文化传承发展“3+1”协同立法调研中,曲阳县人民检察院主动参与,介绍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职能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方面所起到的积极作用,提出在立法中加上公益诉讼保护的意见建议。阐明了在文化遗产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检察不仅是对传统法律手段的有力补充,也是对文化遗产保护法律体系的完善。此建议得到河北省、保定市人大立法调研组的肯定。
总之,通过代表建议,检察机关得以深入了解社会关切的问题,同时拓宽了公益诉讼检察建议的线索来源;通过检察建议,监督合力得以更好地转化为实际行动。这一机制的建立不仅强化了政府各部门的责任担当,更加促使社会问题得到及时解决,也为护航曲阳县的公益事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