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8年11月2日,辽宁全境解放。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在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下,辽宁省委、省政府带领全省人民积极恢复国民经济,支援抗美援朝,建设国家工业基地,进行社会主义改造,使社会主义制度在辽宁建立起来。
恢复经济,建立政权
1948年辽宁刚解放时,满目疮痍、百废待兴。在中共中央和中共中央东北局的领导下,辽宁地区各级党组织把进行经济建设、恢复和发展工农业生产、支援解放战争作为压倒一切的中心任务,依靠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群众推进各项工作的开展。特别是新中国成立后,在胜利完成土地改革、镇压反革命、进行“三反”“五反”运动的同时,开展了恢复国民经济的工作。首先是没收官僚资本,建立社会主义国营经济,掌握国家经济命脉。到1949年年末,辽宁地区共接收工业企业400多家,包括钢铁、机械、煤炭、电力、石化、纺织、建材等一大批涉及国计民生、决定国民经济命脉的大中型企业。同时,还掌握了铁路、邮电及运输业,控制了银行等金融部门。到1952年,全省共有工业企业10690个,其中国营企业占16.9%,国营企业产值占工业总产值的83.4%。国营经济主导地位的确立,为巩固人民民主专政、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推进社会主义改造奠定了重要的物质基础。
1948年11月东北全境解放后,党领导的民主政府对辽宁地区行使行政管辖权,市、县、乡、村四级人民政权相继建立起来。1949年4月,东北行政委员会重新调整东北全区行政建制,在今辽宁境内设置辽东、辽西2个省和沈阳、抚顺、鞍山、本溪4个东北行政区直辖市以及旅大行政公署(1950年改称旅大市)。1954年6月,辽东、辽西两省建制撤销,合并为辽宁省,直辖市改为省辖市。同年8月,中共辽宁省委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建立,全省辖沈阳、旅大(1981年更名为大连)、鞍山、抚顺、本溪、安东(1965年更名为丹东)、锦州、阜新、营口、辽阳10个市。
抗美援朝,保家卫国
1950年6月25日,朝鲜战争爆发。10月19日,中国人民志愿军跨过鸭绿江,抗美援朝,保家卫国。与朝鲜仅一江之隔的辽宁,成为抗美援朝的最前沿和志愿军前线作战的大后方,在人力、物力等方面进行了充分的动员与支援,为抗美援朝战争的胜利作出了积极贡献。
为了确保志愿军拥有强大战斗力、保卫国家主权不受侵犯,辽宁各地掀起了声势浩大的参军热潮。辽宁在抗美援朝时期有32万多人参军参战,为志愿军提供了源源不断的兵员。为了做好战勤工作,1950年11月,辽宁地区各级政府增设了战勤机构,原辽东、辽西两省和沈阳、旅大、鞍山、抚顺、本溪五市都在民政厅、局下设战勤处,各县民政科下设战勤股,区政府设战勤助理员,村设战勤委员,形成了专门负责战勤的服务网络。抗美援朝初期,根据志愿军出国作战的需要,辽宁地区除动员8011副担架、50070人直接担负战勤任务外,还在本地区内抢修了靠近中朝边境的500公里公路、297座桥梁和飞机场等。1950年11月,根据战争的发展情况,再次组织1000副基干担架、6700多人赴朝执行任务。1951年1月,又组织5个半军事化、精干灵活的志愿军担架团,共2160副担架、10900人,经过短期训练后,赴朝随军作战,涌现出“龙虎中队”“顽强中队”“突击中队”等模范集体。为满足战争的多方面需要,还动员了医务人员、汽车司机、铁路员工、翻译、船工等各类人员3万余人,随军承担各种战勤任务。据统计,辽宁先后动员246.2万人次参加抗美援朝的各种战勤工作,有力地保证了作战前线物资和人力的供给。
在中国人民抗美援朝总会的号召下,辽宁各行各业、各阶层人民积极参加生产建设,支援朝鲜战争。3年间,辽宁捐款总额相当于购买235架战斗机所需资金。辽宁地区还掀起拥军优属和劳军活动的热潮,把大量的慰问金、慰问品和慰问信寄往朝鲜前线,表达辽宁人民对前线战士的慰问与支持。
进行改造,建立制度
1953年8月,中共中央提出了过渡时期总路线。在总路线指引下,辽宁逐步开展了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全面的社会主义改造。
对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辽宁采取了从低级到高级逐步过渡的形式,通过发展各种形式的互助组,以典型示范的方法,把农民引导到互助合作的道路上来。从1952年开始,先后试办了以土地入股、统一经营为特点的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和废除土地、牲畜等主要生产资料私有,完全按照社员劳动的数量和质量进行分配的社会主义性质的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在此基础上,积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使农业合作化运动有了空前的发展,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
对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的方针是“积极领导、稳步前进”,基本上采取了同农业合作化类似的政策和步骤。最初是组织手工业供销小组,然后发展到手工业供销合作社,再发展到手工业生产合作社,即从供销入手,由小到大,由低级到高级,逐步对手工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到1956年年底,全省已有90.6%的手工业者被组织起来。手工业合作化的实现,使绝大多数个体手工业者由小生产的个体经济转变为集体所有制经济,促进了全省国民经济的发展。
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遵循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的要求,采取国家资本主义的措施和途径,把资本主义工商业逐步改造成社会主义经济。对私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首先是排挤、淘汰投机性强,易于垄断市场、抬高物价的批发商业,再由国营批发商业代替;对私营零售商业,则采取经销、代销的形式,将其纳入社会主义改造轨道。从1954年开始,对资本主义工业的改造转为重点发展公私合营这种高级形式的国家资本主义。到1956年年底,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社会主义制度在辽宁建立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