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教育价值的终极追求从根本上说在于促进教育活动价值主体的发展。教育价值主体大致有以下几类:国家主体、一般社会主体、学校主体、教育者主体以及受教育者主体。因此,课程思政的教育价值意蕴体现为以下六个方面,即课程思政体现了国家主体这一教育价值主体的长远追求,课程思政体现了一般社会主体这一教育价值主体的根本利益,课程思政体现了特殊社会主体即学校主体这一教育价值主体的本质追求,课程思政体现了教育者主体这一教育价值主体的职业性质的要求,课程思政体现了受教育者主体这一教育价值主体的个性发展需求,课程思政有助于整合不同教育主体的教育价值冲突等等。
[关 键 词] 课程思政;教育价值;意蕴
[中图分类号] G641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 2096-0603(2024)24-0145-04
正确认识教育价值,从实践的价值哲学的视角,就必须坚持实践思维,具体表现为求实思维、关系思维、辩证思维以及发展思维等等。 基于此,教育价值的本质分析如下:教育价值是教育活动中主客体相互作用的产物,主要表现为教育活动之于教育价值主体的意义。社会学视角,教育价值主体包括国家主体、社会主体和个体主体。因此,教育价值应表现为在教育实践活动中对于国家主体、社会主体和个体主体的意义;价值本身是向善的,是推动事物本身发展的内在动力,因此,教育价值也应是积极向善的,应该在国家主体、社会主体和个体主体发展中起促进作用,使其不断地发展与完善。运用客体对主体的关系思维分析教育价值,特别是从教育活动对国家主体的发展、社会主体的发展和个体主体的发展的效应去理解教育价值,才能避免教育实践中教育价值理论方面各种乱象的出现。纵观人类历史的发展进程,任何阶段,不管价值体系如何庞杂,都会有其核心价值,从而才能确保人类社会在发展过程中不迷失方向,确保为人类社会的进步提供源源不断的强劲动力。而教育是因人类自身的发展需要而产生的,作为人类的一项价值活动,不管处于何种混乱的价值体系背景下,都必须为当代的核心价值服务,也只有这样,教育与当下的社会因素如政治、经济、文化等之间的关系不断地处在良性循环之中。
“课程思政”经历了从“思政课程”到“课程思政”的发展历程。我国“课程思政”的提出,它不仅是一种理念,是一种复杂系统工程,是一种战略性举措,而且是一种应对新时代之需的教育价值方案,这一教育价值方案以育人为根本追求,是在充分把握思想政治教育规律的基础上,强调将理想信念教育放在首位,重视先进的思想、科学的价值观念的教育,重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引导,重视国家主体的教育价值需求,加强社会主义公民国家意识、法治意识、社会责任意识教育,重视社会主体的教育价值需求,加强社会主义公民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的教育,重视个体主体的教育价值需求,加强社会主义公民的品德教育等等。课程思政的提出与践行,有助于思政元素的挖掘与丰富,有助于我国“大思政”政治生态环境的形成,从而推动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建构。我国课程思政的提出,从实践的价值哲学的视角来看,它的教育价值意蕴为:课程思政作为一种教育价值方案,不仅最能够代表教育活动中的不同价值主体即国家主体、社会主体(一般社会主体和特殊社会主体即学校主体)、个体主体(教育者主体和受教者主体)的教育价值追求,而且有助于对我国当下的各类教育价值冲突进行整合,从而为我国当下以及未来的教育活动提供稳定的价值基础,具体表现为以下六个方面。
一、课程思政体现了国家主体这一教育价值主体的长远追求
国家主体,广义上指一个国家的所有人民,狭义上是指一个国家代表人民行使各项权力的有效政府。不管是广义上的国家主体,还是狭义上的国家主体,其长远追求是国家的稳定、繁荣、富强以及人民的幸福。而要实现这一长远追求,国家主体需要教育为其不断培养具有一定的或较高的生产能力以及同时具有较高思想政治觉悟的人才,在这里我们将具有一定的或较高生产能力的人简称为“经济人”,将具有较高思想觉悟的人简称为“政治人”。因此,国家主体的价值取向是总体的、历史的、社会的和工具的,即都会从自身当下的工作重点和未来长远的发展计划对教育提出要求。新时代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需要通过“课程思政”在各个学科体系中强化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话语权。我国“课程思政”的提出,有助于解决长期以来普遍存在的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与专业教育严重脱节的问题,将思想政治课程、意识形态性课程、通识课程、专业课程等各类课程进行立体化构建、体系化发展,从而形成 360 度“熔炉式”思想政治教育课程模式,凝聚人心、完善人格、 开发人力,培育国家主体所期待的“经济人”和“政治人”。由此可见,课程思政体现了国家主体这一教育价值主体的长远追求。
二、课程思政体现了一般社会主体这一教育价值主体的根本利益
所谓一般社会主体,是指以追求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为目的的且彼此利益存在千差万别的所有法人单位。总体上,它们的价值取向是社会的、工具的。它们所关注的是教育所培养的人才,能否满足本部门本单位所需的人才的规格与要求,给本部门本单位的发展带来直接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因此,要兼顾到一般社会主体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以及本部门的工作效率,当下一般社会主体以及未来一般社会主体所需的人才,无论从什么角度分析,都离不开扎实的专业素养,离不开深厚的家国情怀。然而,自近代工业化以来,教育价值取向逐渐工具化,“熟练技能”成为教育价值的单一追求。亚当·斯密(Smith,A.)在《国富论》中提出:“一种费去许多工夫和时间才学会的需要特殊技巧和熟练的职业,可以说等于一台高价机器。学会这种职业的人,在从事工作的时候,必然期望,除获得普通劳动工资外,还收回全部学费,并至少取得普通利润。”这种工业化时代的教育价值论,表现为纯工具的倾向,是完全功利的,后来受到了有识之士的抵制和批评。如怀特海在《教育的目的》中说道:“理想的逐渐消失可悲地证明了人类的努力遭受了挫折。在古代的学园中,哲学家们渴望传授智慧,而在今天的大学里,我们卑微的目的却是教授各种科目。从古人向往追求神圣的智慧,降低到现代人获得各个科目的书本知识,这标志着在漫长的时间里教育的失败。”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在面临着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情境中,我国课程思政的提出,通过系统的思想政治教育,尤其是专业课程的思想政治教育,不仅能够培养未来社会主体应具备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还可以使其具备积极主动性、正确的价值观、和谐的人际关系、一定的意志力、自我赋能以及赋能于他人的能力。 课程思政,不仅仅是智力、知识的传授,更有助于培养具有世界视野、高素质的现代社会主体以及未来社会主体所需的人才。因此,课程思政体现了一般社会主体这一教育价值主体的根本利益。
三、课程思政体现了特殊社会主体即学校主体这一教育价值主体的本质追求
学校主体这一特殊的社会主体的本质追求是“培养人”,“教书育人”是其历史使命。孟子曰:“庠者,养也;校者,教也;序者,射也。“作为一个特殊的社会主体,学校一出现,便以育人为己任。19世纪末20世纪初,先贤们成功创办新式学校,黄宗羲提出“公其非是于学校”,等等。随着社会的发展,学校主体“培养人”的内涵更加丰富,如更关注作为个体的人的个性的发展,更关注国家主体的当下与未来的发展需要,更关注社会主体的根本利益。但直至如今现代化的学校,“培养人”这一性质始终没有变化,因为这才是学校应有之义。然而,近代工业以来,学校主体受到“近代知识论”影响,学校主体的教育价值取向出现了工具化倾向,将“培养人”丰富的内涵简化为“知识与技能”,至多完成了“教书”的部分,而将“育人”这一终极追求粗暴地舍弃。而我国古代儒家观点主张“思无邪”,《四书章句》中的释义是,诚也,德者性之端也,主张以“德性”开启格物致知。在儒家看来,价值与知识,尊德性与道问学是密不可分的。西方哲人认为,“知识即美德”“知识是带有说理的真理念”“最高的理念是‘至善’,善是最大的学问”等等。因此,古代东方认识论、本体论和古代西方的认识论、本体论都具有伦理的向度。学校主体在追求“培养人”的进程中,不管世事如何变化,都不可将“教书”与“育人”对立起来,或者放弃后者。在教育实践中,学校主体如果将古人追求的“向往追求精神的智慧”降低到现代人获得各个科目的书本知识,那是学校主体的自甘堕落,忘记了自身的初衷与使命。因此,我国课程思政的提出,体现了学校主体这一教育价值主体的本质追求, 有助于学校主体在现代社会大背景下,重新审视自己,调整自己, 纠正自己,回归学校主体的初衷,将“立德树人”的育人大旗插在自己的“教书育人”的阵地上, 不管时代如何变迁,此旗永远高高飘扬,引领学校主体的教育实践,使之不再迷失自己。
四、课程思政体现了教育者主体这一教育价值主体的职业性质的要求
教育者主体作为教育活动中个体主体的一部分,有着自身的本质规定性。教育者主体随着学校主体的产生而出现,社会的变迁与更替,可能会使之内涵与职责发生变化,不断地得到拓展与丰富,但其性质亘古不变,即帮助受教育者主体成长;或者说,教育者主体是促进受教育者主体成长的人。1966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关于教师地位的建议》中提出“应该把教师工作视为专门培养人的职业”;在我国,1993年10月31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明确规定:“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历史上对其称谓颇多,有“先生”“老师”“人类灵魂工程师”等等, 这些称呼,或质朴无华,或温馨动人,或纯挚感人,或富哲理, 而渗透其间的是智、是情、是魂,“以智育人、以情育人、以魂育人”更是世人对其的殷殷期待。由此可见,现代教育者主体的专业发展,不仅仅需要夯实广博的专业知识,精深的专业技能,更需要教育者主体不断修炼自己,重视自己的精神成长,拥有坚定的职业信仰以及崇高的社会理想。美国诗人Joanna Fuchs曾经创作了一首诗《有如四季的老师》:老师如春,滋养着嫩绿的新芽,鼓舞并牵引着孩童,在他们有困惑的辰光。老师如夏,有如旭日的暖阳,让学习成为一种享受,绝不让我们神伤。老师如秋,一如秋的澄明,让课堂明亮,让气氛欢畅。老师如冬,窗外纷飞雪雨,您却让我们舒心,给予温暖和美好的力量。老师,您尽了一切一切的可能,始终以令人欢欣鼓舞的美好方式;您是一位属于四季的老师,您拥有我无限的崇敬与向往!这首诗描绘了教师的无穷魅力,然而,整首诗始终没有写教师学科知识的渊博、教学技能的娴熟、教学方法的生动。并非说这些素养不重要,而是说教师的“精神”成长,教师能否给予学生安全、幸福、温暖、自由而又强大的精神力量,对儿童心灵的影响更为深远。教育者主体这一教育价值主体的职业性质要求教育者主体不仅仅是一种“知识的存在”,也不仅仅是一种“技能的存在”,更是一种“精神的存在”和“灵魂的存在”。随着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生产的发展和科学技术的进步,教育者主体的这种作用就会更加突出:培养受教育者个体主体良好的思想、塑造受教育个体主体高尚的品德。因此,我国课程思政的提出,体现了教育者主体这一教育价值主体的职业性质的要求, 它直接引领着教育者个体主体的精神成长,使其信仰更加笃定, 情怀更为深广,更有助于教育者个体主体在教育实践中不断提升自己的职业理念, 端正自己的教育思想,调整与规范自己的职业行为,履行自己的职责与使命。
五、课程思政体现了受教育者主体这一教育价值主体的个性发展需求
马克思曾指出:“任何人的职责、使命、任务就是全面地发展自己的一切。”这里的一切包括能力与素质,如判断力、选择力、创造力,求真、向善、求美,思想道德素质、身体心理素质、科学文化素质等等,这些能力与素质的获得与否、高低与否,直接影响着受教育者主体的个体生存、个体尊严、个体自主、个体发展等。因此,受教育者主体从自身的利益出发,一方面需要教育为其提供个体生存必需的基本知识与基本技能,另一方面还需教育为其提供实现个体尊严、个体自主、个体发展所需的精神营养,如拥有理想的社会地位,和谐的社会关系, 精神上的愉悦与满足,发展自己的智慧,在社会和政治生活中获得自我抉择和批判性反思精神,使自己的思想、观念、行为和价值真正地归属于自己,体现个体尊严与个体自主,从而真正实现受教育者主体的个性发展的价值追求。受教育者主体这一精神追求的实现,需要受教育者主体能够将所学运用到推动社会发展上去。这就要求受教育者主体具有明是非、辨善恶,对社会矛盾和问题怀有科学批判精神,学会运用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去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我国课程思政的提出,作为应对新时代的一种教育价值方案,其理论基础是马克思主义科学思想体系,其核心与灵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实践中践行“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尊重个体的思想差异,尊重人格,尊重人的个性和创造,更利于遵循个体的思想品德形成的规律,开展思想教育,在知识诠释的同时,激发受教育者主体的自觉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发受教育者主体对人民的感情、对社会的责任,为受教育者主体的精神成长保驾护航。综上所述,课程思政作为我国新时代的教育价值方案,体现了受教育者主体这一教育价值主体对国家的忠诚等等。
六、课程思政有助于整合不同教育价值主体的教育价值冲突
价值哲学观点认为,对同一个事物,同一个价值主体可以有不同的价值取向,不同的价值主体可以有相同的价值取向。因此,国家主体、一般社会主体、学校主体、教育者主体、受教育者主体作为教育价值主体,对教育的价值取向在根本上是一致的,如积极、向善、合乎人的本性与教育规律等,但由于各自所代表的是不同价值主体的利益,在现实中,由于受到所处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科技等具体发展状况的影响,各类教育价值主体的教育价值取向会表现出现实性、功利性和独特性,如国家主体的教育价值取向具有整体性和长远性,追求教育活动的一般工具价值;一般社会主体的教育价值取向具有短期性和功利性,追求教育的特殊工具价值;学校主体的教育价值取向具有社会性和发展性,追求教育的本体价值;教育者主体的教育价值取向具有个体性和职业倾向性,追求教育的人文价值;受教育者主体的教育价值取向具有个体性,追求教育的发展价值等等。因此,各类教育价值主体在同一时空中势必会产生矛盾与冲突。当下我国提出课程思政,有助于对上述教育价值主体的矛盾冲突进行整合,并使各类教育价值主体之间的教育价值取向保持合理的张力。具体说来,课程思政作为一种教育价值方案,关乎人才培养的方向和质量,关乎国家和民族的前途命运。它强调国家主体的整体利益,克服一般社会主体发展中狭隘的市场行为,改革学校主体的人才培养模式,引领教育者主体的专业理念发展与职业信仰追求,满足受教者独特的个性发展需求:启迪智慧,涵养德性,强健身心,提升精神境界等等。在全国教育大会的讲话中,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 “课程思政,要在坚定理想信念上下功夫,教育引导学生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增强学生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立志肩负起民族复兴的时代重任。”习近平总书记的这段讲话,强调了课程思政作为一种价值方案的历史担当,即要在教育实践中有效地调节国家主体、一般社会主体、学校主体、教育者主体、受教者主体等各类教育价值主体发展过程中不断出现的矛盾与冲突,促进个体主体的个性完善与发展,实现社会主体的根本利益,推动国家主体的长远发展。
综上所述,从实践的价值哲学分析,我国当下提出的“课程思政”,不仅仅是一种教育理念,也不仅仅是一种教育举措或途径,而是一种教育价值方案。课程思政的根本任务是立德树人,课程思政的首要任务是理想信念教育,课程思政的核心与灵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国精神则是“魂中之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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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尹 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