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音乐体验是欣赏者通过亲身参与相关音乐实践活动,使音乐与自身相互作用并产生内在音乐感受的过程。针对当前音乐课堂中出现的浅尝辄止、被动接受等虚假体验的教学现象,教师可尝试使用音乐道具,增强音乐体验的真实性、有效性、有序性,引导学生掌握音乐感知,增进音乐理解,并建立完整的音乐思维框架。
【关键词】小学音乐;音乐体验;道具;音乐感知
音乐体验是欣赏者通过亲身参与相关音乐实践活动,使音乐与自身相互作用并产生内在音乐感受的过程。《义务教育艺术课程标准(2022年版)》(以下简称《课程标准》)强调了落实音乐体验对于培育艺术核心素养的重要性。学生可以通过音乐体验获得感知力、提升理解力并建构音乐思维。需要注意的是,只有建立在“亲身参与、亲身感受”基础上的音乐体验,才是真正意义上的音乐体验。然而,当前的音乐课堂存在着浅尝辄止、被动接受等虚假体验的教学现象。教师对于“音乐实践就等于音乐体验”的片面理解,导致学生并未在看似良好的活动氛围中形成音乐感知。为了改变这样的现状,教师可巧妙使用音乐道具,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深化学生的音乐体验。本文以人音版《音乐》四年级上册《小夜曲》一课为例,探讨有效落实音乐体验,助力学生艺术核心素养提升的策略。
一、通过对比探索音乐体验的真实性
《小夜曲》选自奥地利作曲家海顿创作的《F大调第十七弦乐四重奏》中的第二乐章,其旋律优美、富有歌唱性,也被称为“如歌的行板”。教学中,教师根据四年级学生的音乐学习能力,结合A段主题旋律的要素特征引入了球这一道具,并设计了两种不同的教学方案(如表1),深化学生的音乐体验。
两种设计方案在道具使用和教学环节上具有相似性,但学习的体验感却大不相同。教学方案1中,教师将自己对作品的理解灌输给学生,学生被动地感知球和音乐之间的联系,并没有获得自己的认知和经验。教学方案2的主要特点在于教师通过设定不同阶段的聆听任务,引导学生对球进行持续有序的摸索。学生在体验活动中发现球和音乐之间的联系,不断构建新的学习经验并进行迁移应用。这一体验过程清晰地展现了听觉思维的形成轨迹,有效促进了学习的深层次顺应与同化。
模仿作为学习的开始,对于音乐实践的推进具有一定的作用。然而,若要实现音乐体验的深化与学习的深入,只停留在模仿层面是远远不够的。因此,学习者需通过体验活动形成学习关键要素的能力,并在相似的情境中做到举一反三。这样的体验才是真实、深刻的。
二、通过联觉落实音乐体验的有效性
联觉是一种心理现象,涉及不同感觉之间的相互作用。在音乐领域中,联觉是内心音乐体验产生的重要来源。对于缺乏音乐经验的学生来说,道具可以有效联合多种感官,扩大肢体的感受,产生联觉效果。
以《小夜曲》的教学片段为例,学生玩球时自然形成的能量运动模式(如拍球、滚球等),在教师的引导下融入到了音乐要素的感知过程中。由此,学生自觉启动已有经验,获得音乐感知,产生音乐体验。随着玩球活动的逐步深入,学生对产生的音乐体验进行迁移应用,有效形成音乐感受力和理解力。以《小夜曲》教学片段中“行板”速度的感知活动为例,具体如表2所示。
行板作为介绍音乐速度的专业术语,其速率范畴在每分钟66至76拍之间,难以通过言语充分传达其精准度。因此,教师结合球这一道具,在主题A的欣赏环节创设了边走边唱的音乐场景,帮助学生有效体会徐步而行的感受,同时在此过程中深入领悟《小夜曲》这类音乐所蕴含的内涵。
需要注意的是,要落实音乐体验的有效性,就要做到教师“主导”与学生“主体”的有机统一。其中,道具体验式教学活动特别强调学生的主体性。在每一个体验环节中,教师都应为学生提供个性化交流和展示的机会,真正做到以生为本。同时,教师还要发挥主导作用,在做好充分预设的前提下,根据学生探索道具的情况,对体验环节作出修正。这对教师的引导能力和现场调整能力提出了很高的要求。
三、通过设计提升音乐体验的有序性
作为一种助力音乐体验的教学方式,道具体验因其独特的趣味性和较高的参与性被越来越多的教师所青睐。为了避免课堂上出现浅尝辄止、被动接受等虚假体验的现象,教师须在深入解读音乐作品的基础上,对道具进行有效设计,实现道具的高效应用。
人类的自由运动和复杂动作都需要大脑进行支配、调节和控制,而这些运动和动作都遵循年龄发展的顺序性。小学阶段的学生在肢体律动、道具运用等方面的协调能力尚待提升。因此,在音乐体验活动中,教师应优先选择生活物品作为体验道具,降低体验难度,提升体验效果。常见的道具有球、纱巾、绳子、杯子、呼啦圈等。这些道具不仅操作简单,同时与高雅的音乐存在鲜明的反差,能够有效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此外,教师还要根据音乐作品的要素特征设计合理的道具运用模式,关注音乐中的动作化、视觉化要素,引导学生捕捉这些要素的特征,学会在内心歌唱,从而深化音乐体验。
《小夜曲》的核心旋律构成了该作品表达情感的主体架构,其乐句规整、富有歌唱性,并且有弱起、长音等重要特征。为了引导学生深入理解和感知这一作品,教师可以球作为道具,并设计“呼吸”“跳跃”“传递”3个简单的运动模式,与音乐要素特征相呼应——旋律弱起用“呼吸”,句尾长音用“传递”,其余恒拍用“跳跃”。“呼吸”时,学生右手拿球,在空中做上浮动作;“传递”时,学生右手拿球,在空中做上弧线动作;“跳跃”时,学生右手拿球,于左手心做弹跳动作。学生高效地听音乐,逐渐形成听觉思维。
音乐作品作为音乐学习的重要素材,有其自身的特点。如音乐主题的乐思表达、音乐节奏的风格呈现、音乐形象的情感表达等,都为道具的有序使用提供了依据。需要强调的是,将道具引入音乐课堂,应契合作品的韵律和乐感。看似简易的道具融入,实则是音乐动作化、视觉化的展现。唯有有效的设计,才能引导学生深入体验。
音乐的非语义和非具象性特征,决定了其学习过程必须以学生的体验为中心。除了道具,体验音乐的方式还有很多,如律动、声势、图形谱等。每一种体验方式都在培养学生音乐能力方面发挥着独特的价值。因此,教师须根据音乐作品进行全方位考量,避免造成教学的僵化和形式化。同时,教师还要创设真实的音乐情境,重视体验活动的设计,让学生以更直观、更简洁的方式感受和理解音乐要素,从而在趣味化的课堂中学习音乐知识,形成音乐思维。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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