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税收现代化的理论创新与实践探索

2024-09-30 00:00:00刘静
会计之友 2024年19期

【摘 要】 进入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创新发展税收实践,提出一系列富有创见的治税思想,为税收现代化的行稳致远提供了宝贵的理论指导。文章对新时代税收现代化的理论创新进行了归纳总结,主要有:将“党管税收”作为治税基本准则,为税收发展提供强大的政治引领;将“以人民为中心”作为治税基本理念,为共同富裕税制建设提供理论指导;将“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为治税基本依据,有效提升税收治理地位;将维护国际税权作为治税基本方针,有效提升税收话语权。基于此,新时代我国税收实践取得新进展,推动了党领导税收的制度建设,发展完善了税收治理理论,促进共同富裕政策调节更加高效,税收法治体系与国家治理更加匹配,维护我国税收合法权益更加有力。据此,就今后进一步完善丰富税收现代化理论体系,推进税收创新发展等方面提出了相应的建议,以为高质量推进新征程税收现代化行稳致远、税收助推新质生产力发展、更好地服务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参考。

【关键词】 新时代; 理论创新; 税收现代化

【中图分类号】 F812.4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4-5937(2024)19-0082-06

进入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创新发展税收实践,提出一系列富有创见的治税思想,为税收现代化的行稳致远提供了理论指导。新时代税收现代化的理论创新与发展,为税务实践的深入开展提供了广阔的舞台,推进了税收现代化的稳步发展。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新时代新征程要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2024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一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指出“发展新质生产力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和重要着力点”。税收现代化是中国式现代化道路上的税收实践,同时也是中国式现代化在税收领域的具体体现。税收现代化理论来源于实践,又在实践中不断检验和发展,具有鲜明的时代性和创新性;同时,税收在支持新质生产力发展中既有基础性和保障性作用,又有前瞻性和引领性作用。本文在剖析税收理论与实践时代背景的基础上,归纳总结新时代税收现代化的理论创新成果,探讨新时代税收现代化的实践探索新进展,就进一步推进税收现代化理论创新与实践探索提出针对性建议,有利于深刻领会新时代税收现代化的历史必然性与内在逻辑,以及以创新之为推进税收现代化的实践与探索,可望为高质量推进新征程税收现代化行稳致远、税收助推新质生产力发展、更好地服务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参考。

一、新时代税收现代化的发展背景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随着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我国发展的内部条件和外部环境正在发生深刻复杂变化,经济社会发展面临一系列新机遇、新挑战,对税收现代化发展提出了新任务、新要求。特别是进入新发展阶段以来,新质生产力的涌现和发展已成为推动经济增长的核心动力,相应地,税收支持新质生产力发展亟需提质升级。

从国内情况看,我国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这一主要矛盾,本质上是发展质量不高的矛盾。现阶段,我国经济发展的要素条件、组合方式和配置效率都发生了变化,经济发展面临的硬约束明显增多,资源环境的约束已经接近上限。在一些生产领域接近现代化的情况下,不少生产领域仍处于低效和过时状态,限制了通过科技创新,在“质”的大幅提升中实现“量”的持续增长。一是税收政策对鼓励科技创新、培育核心竞争力来适应高质量发展企业,推动创新驱动发展的激励有待加强;二是税收政策对最广泛调动全社会的积极性、能动性,提升人力资本的质量和专业技能,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在激励手段和激励方式上有所缺乏,导致现有市场主体普遍存在市场竞争能力弱、升级能力不足等情况;三是税收政策在强化市场机制建设,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形成良性循环,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高标准市场体系,为市场主体提供公正、稳定、可预期的法治环境等方面尚有不小距离。

从国际情况看,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正在加速演进,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国际力量对比正在发生深刻调整。一方面,新冠疫情对世界影响深远,逆全球化思潮抬头,单边主义、保护主义明显上升,世界经济复苏乏力。俄乌战争、巴以冲突等持续,全球范围内局部冲突和动荡频发,全球性问题加剧,世界正进入新的动荡变革期和深度调整期。另一方面,我国发展进入战略机遇和风险挑战并存、不确定难预料因素增多的时期,国际上各种“黑天鹅”“灰犀牛”事件随时可能发生。随着中外经贸、留学、旅游等往来逐渐恢复,我国将继续为全球经济发展提供强劲动力。在我国高质量发展转型的关键时期,我国税收理论的创新和实践经验的总结均显示,税收政策的优化调整要“开眼看世界”,把握全球化发展的趋势,做到居安思危、未雨绸缪。

二、新时代税收现代化的理论创新

我国税收现代化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有机组成,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具有人口规模巨大、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人和自然和谐共生、走和平发展道路等显著特点。财税政策是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途径和手段,有效的财税政策是驱动新质生产力涌现和发展的重要保障。其理论逻辑:推动塑造适应新质生产力的生产关系;调节新质生产力的产出分配效应;推动经济长期可持续高质量发展;激励技术创新,打造新质生产力的创新策源。新时代税收现代化的理论创新,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发展需求在税收领域的反映,集中在加强党的领导、走共同富裕道路、发挥市场基础性作用、提升税收治理能力和水平、增强税收在国际上的话语权等方面。

(一)“党管税收”成为治税基本准则,为税收发展提供强大的政治引领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突出税收的政治属性和政治功能,坚持用政治立场和政治眼光谋划推动税收工作开展,把税收制度作为基本制度来安排,把税收治理提升到国家治理的层面来布局,开辟了社会主义税收现代化的新境界,党对税收工作的全面领导进一步加强。一是多次鲜明地指出“党管税收”这一重大原则。强调“各级党委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承担起政治责任,统筹抓好财政、税收、审计等工作,严格执行党中央关于财经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党的十八大以来出台的加强税收征管改革的决策部署,都是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作出的,充分体现了“党管税收”原则。二是旗帜鲜明地确立税务机关为政治机关的定位。“七九讲话”强调,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各单位职责分工不同,但都不是单纯的业务机关”“必须牢固树立政治机关的意识”,充分体现了税收鲜明的政治属性,改变了过去将税务机关作为业务机关的模糊认识,确立了税务机关作为政治机关的根本属性,将税收工作置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全局高度来谋划。这进一步加强了党对税收工作的全面领导,有助于把党领导税收工作的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为税收发展提供强大的政治引领。

(二)“以人民为中心”成为治税基本理念,为共同富裕税制建设提供理论指导

人民性是马克思主义的本质属性。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全体人民实现共同富裕作了一系列富有原创性的论述,强调指出共同富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中国式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税收必须紧密结合我国新发展阶段的任务和目标,促进收入分配公平,推动共同富裕的实现。提出了税收三次分配环节理论,以人民为中心的治税思想得到丰富和发展。一是通过不断完善三次分配环节的税收政策,针对区域间的发展不平衡问题,探索优化地区间税收横向分享机制,实现经济要素跨地区的有序流动和扩散,推进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有机结合,加快构建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区域经济格局,服务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在初次分配环节,设置科学合理的增值税税制,确保增值税的税收中性,降低税负累积,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增加“富裕”总量。二是通过加强再分配环节的调节,优化完善个人所得税、财产类课税、增值税税制设计,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和财富积累机制,发挥税收对过高收入的调节作用,持续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三是不断优化第三次分配环节,通过完善所得税和增值税政策,鼓励企业和个人进行捐赠等优化第三次分配。进入新时代,税制改革坚守人民立场,致力“提高效率、做大蛋糕、分好蛋糕”的基本原则,聚焦实现更高程度的社会公平正义,着力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致力于实现税收促进经济发展的效率和公平统一,积极创造更便利、更优越的市场环境,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质量、效率和动力变革。

(三)“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成为治税基本依据,税收治理地位有效提升

进入新时代,围绕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提出了税收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的新三性原则。这是新时代对税收作用的理论突破,丰富了税收服务国家治理的理论内涵,不仅提高了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地位,而且为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税收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在此基础上,一系列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税收理论得以发展并完善。如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形成了更显时代性、更富创造性、更具引领性的税收现代化理论体系,理论内涵更加丰富、逻辑更加严密、框架更加完整。如以贯彻新发展理念为指引,健全直接税体系、提高直接税比重、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度、优化消费税征收范围和税率、推进房地产税立法、推进绿色税制建设、健全地方税体系等税制优化为目标,加快形成有利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建立统一国内市场,促进社会公平的现代税制体系。如以依法治税、便民办税、科学效能、协同共治为原则,稳步构建以精确执法、精细服务、精准监管、精诚共治为框架,以集中征收、精准稽查、科学监管为目标的现代税收征管体系,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四)维护国际税权成为治税基本方针,打造“一带一路”新平台税收话语权

进入新时代,我国秉持开放包容、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理念,打造“一带一路”贸易合作新平台,促进贸易投资自由化,成为建设开放型世界经济的倡导者和推动者。在税收领域,我国提出积极运用税收手段完善全球治理、加强国际税收合作、打击国际逃避税、促进投资和贸易增长等新构想,增强了我国在国际税收领域的话语权和影响力。一是提出促进全球税收治理的新构想,推动国际税收合作落实落地。在布里斯班二十国集团峰会上,我国提出了“强化全球税收合作,打击国际逃避税,帮助发展中国家和低收入国家提高税收征管能力”的倡议,为我国积极参与国际税收治理,提升全球税收治理水平提供了理论指引。二是坚持包容性发展理念,提出加强全球税收治理的中国方案。我国通过参与国际税收治理,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扩大和完善税收协定网络,积极参加国际税收规则制定,为推动全球税收治理和丰富相关理论贡献了中国智慧。同时,通过借鉴国际先进税收管理经验,扩大和完善国际税收协定网络,为加强跨境投资创造了确定、有利、合作共赢的税收环境,促进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

三、新时代税收现代化的实践探索

从实践来看,现代化通常是指由工业革命引起的工业化到城市化再到信息化、农业现代化,乃至网络化、数字化、智能化的人类文明进步和发展过程,表现为目的与手段、目标与过程的内在统一。进入新时代,中国式现代化开启了历史性超越的新阶段,并具备了人类文明新形态的内涵和特征:在水平上,从低位追赶转为高位引领;在路径上,从“先破后立”的老路转为“破立结合”的新路;在方法上,从局部管理转为系统治理。在新时代的宏大背景下,面对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科技创新日新月异以及社会结构深刻变革的新形势,积极探索适应时代需求的税收治理策略、税收制度、征管模式和服务理念,高度重视财税激励和引导新质生产力涌现与发展的具体机理机制和税务实践,致力于构建更加公平、高效、科学的税收体系,以有效发挥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作用。

(一)推动党领导税收的制度建设,税务机关政治建设更加有力

“党管税收”的基本准则引导着党领导税收的制度建设。一是围绕税务机关强化政治责任建设,构建起“学习研究、任务部署、办理落实、跟踪问效、督考推进、持续深化”的闭环机制,确保了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落实落地。税务机关持续完善党建工作,建立“条主责、块双重,纵合力、横联通”的纵合横通强党建制度,纵向形成税务系统上下级、税务系统与地方之间的“两个合力”,发挥了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二是抓住落实“两个责任”“牛鼻子”,建立责任主体、责任事项制度,筑牢纪律防线,稳妥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构建一体化综合监督体系。三是创新建立“一级巡视、两级巡察”体制,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税务系统党内监督不断加强。

(二)发展完善税收治理理论,税收促进共同富裕更加高效

在“以人民为中心”治税基本原则的指导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一系列税收理论得以发展完善,税收收入稳步增长,国家治理获得坚实的财力保障,共同富裕实现取得重大成果。一是推进共同富裕实现,税收调控手段更加丰富精准。从2012年结构性减税出台到2013年结合税制改革完善结构性减税政策的实施,从2015年定向减税和普遍性降费落实到2019年普惠性减税与结构性减税并举,从2022年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下发到2023年延续优化创新的税费优惠政策实施,税费优惠政策从单一的减税降费演进到“减免缓抵退”综合施策,从短期的相机调节到中期的持续实施,税收促进共同富裕调控手段更加丰富精准。二是创新发展税收优惠等政策,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延续完善车辆购置税政策,提高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从需求侧和供给侧双向发力支持制造业发展;出台先进制造业增值税加计抵减等优惠政策,支持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普遍享受“六税两费”减半优惠政策,有效减轻民营经济的税收负担,梳理归并多项优惠政策措施支持科技创新战略,覆盖企业生命周期,持续释放创新动力;出台支持西部大开发、海南岛自贸港、粤港澳大湾区等税收政策,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三是研究细化个人所得税政策举措,促进收入分配取得实质进展。2019年研究出台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法,明显降低自然人纳税人税收负担,个人所得税“调高惠低”作用凸显;陆续研究出台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一老一小”扣除金额提高等个人所得税扣除优惠,降低生育赡养成本。

(三)发展完善税收法治理论,税收法治体系与国家治理更加匹配

进入新时代,税收法治思想深入人心。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首次提出“落实税收法定原则”,为税收法治奠定了基石。2015年修订的《立法法》将税收专属立法权单列,进一步明确税收基本制度的立法权限。全国人大审议通过《贯彻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的实施意见》,明确现行各税收条例修改上升为法律或废止的时间。截至目前,现行18个税种已有12个税种完成立法,其他税种立法步伐正加快推进。确立多税共治、多策组合、多部门协同的绿色税收体系,助力美丽中国建设。在税收法治原则指导下,环境保护税法、耕地占用税法、资源税法相继施行。全面推行资源税改革,实施清费立税,多省试点开征水资源税,促进了节能减排和自然资源的集约利用,提升了国家治理效能。

(四)发展完善国际税收治理规则,有力维护我国税收合法权益

进入新时代,积极研究和有效利用国际税收规则,参与全球税收治理,推进“一带一路”建设成为我国治税理论研究的重要领域。2019年,我国正式成立“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论坛,合作机制理事会成员国家和地区不断增加。我国抓住国际税收规则重塑的重大契机,积极研究并把发展中国家的观点和中国方案融入国际税收新规则,为推动经济全球化和包容发展作出积极贡献。在签署《BEPS多边公约》后,我国积极加入应对经济数字化税收挑战共识性方案的谈判,立场诉求在“双支柱”方案得到体现。我国持续优化国际税收营商环境,取消多项审批事项,实现非居民企业涉税业务全量网上办理,完善跨境税收服务制度,打造“税路通”跨境服务品牌。与此同时,我国进一步加强国际税收务实合作,拓展多边税收合作的广度深度,已从规则接受者变为制定者,成为国际税收格局重构的重要力量。

四、进一步推进税收现代化理论创新与实践探索的思考

对标中国式现代化新要求,税收现代化仍面临诸多挑战。如数字经济税收征管难题亟待破解、地方财力保障不均衡、税收监管有待加强、干部以数治税能力需提升,以及财税政策驱动新质生产力发展还需进一步突破等。下一步,要围绕党的二十大以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所确定的目标,不断丰富完善税收现代化理论体系,实现创新性发展。

(一)突出政治导向,在党业融合、增强税务组织功能上创新

一是自觉用党的创新理论思想指导税收工作,汲取习近平经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文化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精髓,推动“两个结合”在税收领域的运用,吸收中华传统优秀赋税思想精华,丰富具有政治性、人民性、时代性的税收治理观。二是坚持和加强党对税收工作的全面领导,持之以恒建强政治机关,进一步彰显税务机关的政治属性。夯实党建基础,增强各级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探索“支部工作法”,促进党建业务深度融合,引导党员干部在改革深水区作表率,上下步调一致推改革、促落实。三是进一步完善全面从严治党体系,把监督执纪问责抓具体、抓深入,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推动党的自我革命税务实践。

(二)拓展职能作用,在健全税制、服务高质量发展上精准施策

一是从国家治理全局谋划税收工作,发挥制度优势,提升治理效能。坚持依法征税收费,强化发挥税收筹集、财政收入功能,提供可持续的财力保障。二是落实结构性减税降费,以中长期确定性、前瞻性政策,保持宏观税负稳定,降低生产要素成本,推动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促进国内经济良性循环。三是加快税收立法进程,提高涉税法律层级,修订税收征管法,完善涉税行刑衔接制度与机制。坚持先立后破,推进新一轮税制改革,建立数字经济税制,完善地方税体系,合理分配税种分成比例,调动地方政府积极性。四是优化收入分配机制,降低居民生育养育教育成本,加强收入畸高行业或人群税收征管。五是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支持实体经济特别是高端制造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发展,支持战略新兴产业崛起,培育经济新增长点,着眼财税赋能促进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融合,推动新产业、新形态、新业态、新模式等发展,以及促进产业高端化、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等转型,着力强化生产要素融合创新、加快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和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助推形成新质生产力。六是紧贴国家重大战略,在科技创新、区域协调发展、乡村振兴、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优化税费政策,与金融、产业、就业等政策指向一致,协同发力。

(三)深化征管改革,在以数治税、高效融合联动上创新推进

一是落实进一步深化征管改革意见要求,以“金四”建设为平台,加速建设智慧税务,全面推进税收征管数字化升级和智能化改造,推动税收数字化转型。构建税收大数据体系,完善数据“供要管用”机制,建立全国统一的税务云征管服务平台,实现纳税申报、查询、缴纳等业务的在线化、智能化,确保税收数据全生命周期安全可控。用好税收大数据,发挥“税参谋”作用。二是技术变革赋能驱动征管变革,着眼数据和规则优化税收征管模式,不断完善税收征管体系。构建完备的“数据+规则”驱动体系,重构要素、流程、驱动方式和场景等关键环节;发挥“数据+规则”驱动作用,让全量税费数据呈现乘数效应,实现技术变革推动业务变革;突出“数据+规则”效能,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职能到岗、责任到人的税费服务管理网络,以涉税数据共享联用保障精确执法、精细服务、精准监管、精诚共治。三是拓展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技术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经济运行研判和社会管理等领域的深层次应用,以信息技术为纽带促进税收执法、服务、监管有机融合,进一步降低征纳成本,提升征管效率。

(四)优化营商环境,在惠企利民、健全服务机制上升级提效

一是以纳税人缴费人需求为导向,推行优质智能便捷税费服务,把服务理念融入税收征管各个环节。持续加强“枫桥式”税务分局所建设,以网格化管理调解涉税矛盾;完善“政策找人”工作机制,“一策一方案”提高推送精准度。二是优化行政执法方式,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提高执法的精确度和温度。三是探索赋予纳税人随机个人识别码,逐步替代现行的以身份证号码作为纳税人识别号的做法,更加有效地保护纳税人涉税信息安全;健全纳税缴费信用评价体系,将纳税信用变成信用资产。四是落实“高效办成一件事”要求,拓宽“最多跑一次”范围,完善自然人服务体系,持续降低办事成本,让纳税人、缴费人更有获得感。五是充分发挥新一代信息技术作用,基于纳税人自有系统的实时数据,开发新的应用场景和服务模式,持续创新纳税服务模式,譬如个性化政策精准推送、智能应答机器人、可视答疑服务和远程咨询办税一体化等,实现纳税服务提质升级。

(五)防范化解风险,在精准监管、国际税收合作上综合发力

一是统筹发展和安全,精准实施“全税费种、全生命周期、分类分级、穿透式、智能式”风险监管新机制,努力实现对市场主体干扰最小化、监管效能最大化;依法打击高风险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人群等各类偷逃骗税,形成强有力的震慑。二是探索运用最新数据学相关知识和调查工具,防范、打击新兴税收违法犯罪,实现税收治理由单边作战到协同治理、综合治理的突破。三是强化征管共治能力建设,广泛凝聚各方合力,不断扩大税收治理“朋友圈”,确保税收协同共治、协同监管更优化、更高效。税务部门应积极同其他政府部门、金融机构、行业协会建立联系,对经济活动的各个环节进行关联、比对和融合,实现对经济活动的全链条管理。四是深化“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依托多边合作平台,加强在数字经济税收、全球反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等领域合作,防范外部变化对税收安全的冲击,共建全球税收治理新格局。

五、结束语

新时代赋予税收发展新使命。税收现代化的理论创新和实践探索,要锚定高质量发展的主战略主定位,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因地制宜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从政治视角把握税收现代化发展的原则,从理论标准把握税收现代化发展的方向,从实践要求把握税收高质量发展的内涵,为加强新时代税务部门党的建设,促进经济快速发展,持续创新税收服务举措,不断强化税收精准监管,有效维护国家税收权益,更好地提升和拓展发挥税收职能作用,为中国式现代化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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