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明朝北疆盐场的空间分布及对军镇的补给

2024-09-29 00:00:00李文倩
理论观察 2024年9期

摘 要:明朝的北疆,即明政权控制的北部疆域,主要指的是以“九边”军事重镇代表的北部区域。明朝北疆盐场即明政权北疆范围内的盐场,主要包括陕西、山西、辽东三个区域。明朝北疆盐场位于“九边”范围内,对军镇有重要的补给作用。首先,这部分盐是重要的食用资源,有直接补给的作用;其次,这部分盐具有一定的资源价值,在国家政策的统一调控之下,对于“九边”军储多个方面有较大的间接补充作用。

关键词:明朝北疆;盐场;军镇;补给

中图分类号:K24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 — 2234(2024)09 — 0118 — 05

本文所述的明朝北疆,指明政权的北部疆域及诸多蒙古部落所辖区域。[1]具体是指以“九边”军事重镇代表的北部区域,西起甘肃、宁夏、陕西,中间包括山西、河北北部,东至辽东这一区域。

盐作为生活必需品,对于国家、百姓都有一定意义和价值。“出产何为也?重始事也。百货产于地,盐为重焉!上以埤国用而下以藉民食也”[2]。就产盐区域而言,两淮最多,“惟淮盐居天下之半,浙次之”[3]589,此外,明朝北方地区也有盐场。明朝北疆盐场即明政权北疆范围内的盐场,主要包括陕西、山西、辽东三个区域。

一、明朝北疆盐场的空间分布

本文研究的明代北疆盐场即明朝北疆地区范围内的盐场,主要是明代陕西、山西与辽东三个地区范围内的盐场。

(一)陕西地区

明初基本是布政使司——府州县,都指挥使司——卫所两大体系交错运行;明中期以后,上述体系逐步让位于“总督巡抚”[4]713-719体系。

明朝陕西地区空间范围较大,“西南割楚蜀,东连豫冀,西界番戎,北抵沙漠,幅员万里,诚中分天下之大域也。然内列八府,外控三边,各有封守”[5]209。本文研究的明朝陕西地区,在明初包括陕西布政使司、陕西都司、陕西行都司,明中后期包括陕西巡抚辖区、三边总督辖区。这部分空间范围包括今天的陕西省、宁夏回族自治区、甘肃省的部分地区。

明朝陕西地区对应“九边”重镇范围包括甘肃、宁夏、延绥、固原4个军事重镇。虽然甘肃镇后期独立称镇,但其最初隶属于陕西行都司的范围,其军事支援、后勤补给等都不可避免与陕西相关;而剩下3个军镇则就在陕西地区范围之内。

明朝陕西地区产盐区域分布较为广泛,包括陕西布政使司、河套地区、陕西都指挥使司、陕西行都指挥使司区域内都有盐分布。

漳县、西和属于巩昌府,属布政司管辖。“漳。府南…南有漳水,北流入渭。东南有盐井。”“西和。府东南…东北有盐井”[6]1006,以上史料记载表明漳县位于巩昌府南部,而漳县盐井位于漳县东南方向;西和县位于巩昌府东南方向,西和盐井位于西和县的东北方向。

河套地区空间范围包括:“东至山西偏头关地界,西至宁夏镇地界,东西二千余里。南至边墙,北至黄河,远者八九百里、六七百里,近者二三百里”[7]469。河套地区有盐池分布,“盐出长盐池,红盐出红盐

池”[7]471,由此可知盐是河套地区重要的物产之一。

宁夏卫、宁夏后卫、灵州守御千户所、榆林卫等有盐池分布,上述卫所均隶属于陕西都司管理。

首先是宁夏附近地区。宁夏卫有大小盐池,“大盐池在卫北四十里,小盐池在卫东南一百七十里。其盐皆自然凝结”[7]164,“怀远县有盐池三,曰:红桃、武平、河池。怀远即今城也。今城北三十余里有一池,城南三十余里有一池,不审古为何名。然所产不多,官不设禁。河东边墙外有三池:曰花马池、红柳池、锅底池,俱以境外弃之。今盐池在三山儿者曰‘大盐池’,在故盐州城之西北者曰‘小盐池’。其余若花马池、孛罗池、狗池、硝池、石沟儿池,皆分隶大盐池”[7]198,由此可知灵州大小盐池均在灵州守御千户所属城盐城周围。

总之,明朝陕西都司辖区范围内散有多个盐池分布,不同历史文献记载不同,划分标准不一,且其管理随明廷而相应调整,因此可以确定这一区域盐池分布比较广泛,其管理统一属于灵州盐课提举司。

陕西行都指挥使司范围内也有盐池,但规模不大,“镇番卫。小池在卫东四十里。新中沙白盐池在卫东五十里,周围二里。三坝白盐池在卫南三十里,池周围三里。鸳鸯白盐池、小白盐池俱在卫西二百二十里。小白盐池边井在卫西北二百二十里……山丹卫。红盐池在卫北四百里,池产红盐;白盐池在居延泽之旁,产白盐”[9]173,174,177,由上述史料可知镇番卫有诸多白盐池、山丹卫有红盐池、永昌卫和镇夷所也有盐池分布。

(二)山西地区

明朝山西的空间范围为:“东至真定,与北直隶界,北至大同,外为边地。西、南皆至河,与陕西、河南界”[6]958。本文研究的明代山西地区,在明初包括山西布政使司、山西都司、山西行都司,明中后期包括山西巡抚辖区、大同巡抚辖区、宣大总督部分辖区。这部分空间范围包括今天的山西省全境,内蒙古自治区和河北省的部分地区。

永乐时期东胜等卫的内迁,这直接影响了明朝山西北部的空间格局,对后来山西镇、大同镇的形成有一定影响。明朝山西北部地区最早建立的是大同都卫,后改为山西行都司,建文四年(1402)至洪熙元年(1425)是山西行都司的废迁期,山西行都司的范围大大缩小[6]267-272。明朝山西空间范围与北部军事重镇相对应,包括山西镇、大同镇二镇。

明朝山西地区盐场的分布主要在解州、安邑,称为河东盐池或解池,其他地区也有少量土产盐。具体分布情况如下。

河东地区产盐历史悠久,“昔伏羲制文字说文曰河东盐也,然则文字以前已有,是池神农时诸侯宿沙氏始煮海作盐……唐虞时名盐贩之泽”[8]。

解州在明朝行政区划上位于平阳府地区,盐场主要分布在解州及安邑地区:“解州,东有盐池,西北又有女盐池。东南有盐池巡检司”[6]963,安邑在行政区划上隶属于解州,地理位置在解州东北方向,“(安邑)州东北。西有司盐城。西南有盐池”[6]963。

明代山西其他地区也有盐,主要在太原、大同地区。“盐。太原、清源、定襄等县出……盐。大同县及应州、浑源州出”[9],此条史料记载山西土产盐产区在太原府的清源县、定襄县,大同府的应州、浑源州地区;“山西行都指挥使司。镇朔卫。东有雕岭山,北有兔毛川,即武州川也。又西北有御河,自塞外流入,下流入于桑干河。又北有盐池”[6]971,上述史料记载明朝山西行都司的镇朔卫北也有盐池。

(三)辽东地区

明朝辽东地区地处东北边疆,其空间范围的四至包括:“东至鸭绿江五百六十里,南至旅顺海口七百三十里,西至山海关一千一十五里,西北至大宁废卫八百六十里,东北至建州卫七百九十里”[10]。

明初在东北地区设立过一些府州县但很快废弃,主要是军管政区,洪武八年(1375)改定远都卫指挥使司为辽东都指挥使司,宣德五年(1430)以后领25卫、18所、2州。[6]689-693结合空间位置来看,基本范围包括辽西走廊、辽河下游地区及辽东半岛区域。与明朝九边军镇相对应,明朝辽东地区只有辽东镇。本文研究的明朝辽东地区范围是辽东都司、辽东巡抚辖区。

明朝辽东地区的盐产区域基本在海岸线附近。盖州卫位于辽河下游,盖州卫、复州卫、金州卫自北向南分布于辽东湾东侧海岸线上,“盖州卫,东北有石城山,又北有平山,其下有盐场…又西北有梁房口关,海运之州从此进入辽河,旁有盐场。又东有石门关,西有盐场”、“盖州卫……西有盐场”、“金州卫……东北有盐场”[6]953-954,广宁中屯卫、广宁右屯卫、宁远卫也自北向南依次分布于辽东湾西岸,“广宁中屯卫……又城南有盐场二”、“广宁右屯卫……又南有盐场”、“宁远卫…又南有盐、铁二场”[6]955-956,由此可知辽东湾两侧卫所都有盐场分布。

正德三年(1508),巡抚辽东赞理军务、左佥都御史刘瓛言:“辽东边储……二十五卫俱有盐场,每年例该煎盐三百八十五万六千四百三十斤”[16]明武宗实录946,由此可知明朝辽东地区二十五卫所均有盐场分布。关于明代辽东地区盐场的空间位置,张士尊依靠田野调查和文献资料对其进行认定,并绘制了大致轮廓,认为辽河入海口附近的梁房口盐场是辽东地区的主要盐场,辽南和辽西地区的盐场较小。[11]

二、明朝北疆盐场对军镇的补给

明朝北边军镇是一个较大的军事群体,且这一地区气候较为寒冷,社会条件不稳定,因而北边军镇大多不是粮食生产的理想区域。在此形势下,对明朝政府来说,北边军镇的军需供应是一个极其重要又必须解决的问题。

(一)直接补给

盐是每个人生活的必需品,明朝军人群体中也一样,这一军事群体每日的食盐消耗量也相当大。明初,对于军士的食盐量、取盐过程有明确的制度规定:“凡内外大军关支月盐,有家小者月支二斤,无家小者月支一斤……其在外卫所军士月盐,亦有支钞去处,每盐一斤折钞一百文,照例行移有司,于系官钱内支给。如有事故,一体扣除不支”[12],由此可知明朝对于军士每月食盐分京卫、外卫两种类型管理,对军士有无家小的每月食盐量规定明确。由此判断明朝初期北边军镇月盐的供应是通过发放钞的手段实现的,军士从每个月的俸禄中取出一部分钞用于购买食盐。

根据上一部分明朝北疆盐场空间分布可知有些小的盐产地就在卫所附近。洪武十五年(1382),宁夏卫卒薛理言:“本卫军士月盐二斤,于小盐池仓支,给其地隔越黄河去宁夏三百余里,往还须半月,计其负戴道路之费,得盐无几。定州旧有盐池,去宁夏一百里,若于此取盐为便”[13]明太祖实录2449,由此得知宁夏士兵的月盐原从小盐池获取,但由于距离较远运输成本高,且附近的定州有盐池,就建议就近取材,后明廷批准这一建议。

正德三年(1508),巡抚辽东赞理军务、左佥都御史刘瓛言:“二十五卫俱有盐场,每年例该煎盐三百八十五万六千四百三十斤,给军实用”[13]明武宗实录946,由此可知辽东地区盐场有给军队食用的作用。

就目前可找到的史料来看,洪武、正统、正德年间,陕西行都司、辽东地区当地盐对当地官军食盐进行了补充,因此明朝北疆盐场对“九边”军储中盐这一部分有直接补给的作用。

(二)间接补给

明朝北疆盐场与九边有密切的关系。盐课是指国家对盐征的税,明朝大臣马文升对盐课作用有过阐述:“切惟盐课者,国家之重事,民生一日而不可缺者。以之备紧急之军饷,以之救凶荒之民……或遇紧急用兵,缺乏粮饷,卒不能至,或地方水旱灾荒,军民缺食,乏粮赈济,方才召商中纳粮米,赖其飞挽以备急用,上纳完足,通关缴部,就给引文随到随支”[14]520。

1.盐课银补给

明代九边地区边储供应方式多样,明后期以来,京运年例银的占比逐渐增多,而盐课银是京运年例银的来源之一。明朝北疆盐场中规模最大的是河东盐池,其次是灵州盐池。

明朝中期大臣胡世宁认为:“各边军饷各赖盐课,近惟何东盐官自卖最为便利”[15],因而河东盐场对于山西镇、大同镇、宣府镇的军需补给最为方便。

河东盐池对于宣府镇主兵年例银补给有固定的数额,“河东运司年例盐价银二万八千七百七十八两,岁派盐一十四万五千一百一十三引,折银六万六百七十九两”[16]。另外《大明会典》记载:

嘉靖三十二年(1553)议准:定以六十二万为额,除宣大二镇及各项食盐照旧起解,其余拨补先年额欠消折等盐、所中银两二体解部,听解宣大山西专备主客兵年例支用;

隆庆四年(1570)又奏准:河东盐运司开垦解州陆小等池,照太汾事例印给小票发卖。其捞办入官盐课,当校三年内实收之数,酌为定额。接补东池额欠。有余,一供补给大同、并布政司年例之数……[3]604-606

由此可知河东盐课是宣府镇、大同镇年例银的来源之一,对山西布政司民运粮也有补充作用。因此,河东盐场对宣大山西三镇军费都有一定的补充作用。

就明代北边军镇数量看,陕西四镇就占有4/9。《大明会典》记载:

弘治十五年(1502)题准:东路盐价发庆阳府,西路盐价发固原州。各收贮分解各边买马。

嘉靖十四年(1535)题准:灵州小盐池额盐三千一百零五引、专供花马池一带修边支用,其加增盐三万引,召商开中三边,轮流买马,或接济军饷支用。如遇虏贼临边,车脚阻碍,照旧停止。

隆庆四年(1570)题准:将西漳二县课银、每年二千余两、改解兰州收贮。专备临巩兵备、固原二道客兵支用。

万历六年(1578)岁办:岁解宁夏镇年例银一万三千二百四十二两,延绥镇年例银一万三千七百一十四两二钱四分,固原镇客兵银二千五十九两,固原军门犒赏银七千一百二十两四钱四分。[3]606-608

由此可知明朝陕西地区盐场对宁夏镇、延绥镇、固原镇在买马、主客兵费用及其他军事开支有重要的补给作用。

2.开中补给

“开中法”始于山西大同运粮,“召商输粮而与之盐,谓之开中。其后各行省边境,多召商中盐以为军储”[6]1935,后也运行于北部边疆其他地区;“开中”政策作为明代北方边镇补给手段之一,在整个明朝不同阶段发挥的作用大小有所差异。在查阅史料的基础上,结合前人研究成果,本文认为开中法是国家盐相关政策实施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及时性和灵活性是重要特征。

明朝陕西、山西、辽东地区都有盐场分布,因而有时会累积下盐。成化六年(1470),户部奏:“辽东、大同、宣府、陕西等处官库积有中盐,并折粮银计二十九万余两,今秋成米贱之时,可以蓄积。请移文所司尽发籴粮贮于边仓缺粮之处,以备缓急支用”[13]明宪宗实录1621,由此可知将明朝政府积极盐换成粮食或银两以备军用。

河东盐对于宣府镇、蓟州地区边储有一定的补充作用,尤其在开中法的运用方面。成化十五年(1479),“定宣府沿边开中成化十三年引盐则例。独石…河东盐四万引,引米豆一斗五升…河东盐八万引,引米豆一斗六升;万全右卫、洗马林、永宁、四海冶两淮盐三万引,引米豆六斗五升,河东盐八万引,引米一斗七升”[13]明宪宗实录3408-3409;成化十八年(1482),巡抚都御史秦纮奏:“先因大同、宣府屡有边报,粮草不足,所司奏以河东、两淮盐百万余引召商上纳,而各商乘时射利,始则不报,以要轻价,终则缓纳,以待时丰,本欲济急,而实缓不及事。乞遣官以两

处盐引,各诣本处变易时价运于宣府籴买粮草为便”[13]明宪宗实录3839-3840;嘉靖四年(1525),巡按山西御史初果言:“河东盐课专供宣府边储,见今堆积甚多,其行盐地方惟陕西凤翔、汉中等府道,兼水陆啇贩颇利。今若以灵州地盐于凤汉两府行发,则河东所积之盐阻滞,且河东、灵州各有行盐地方。乞行禁治,毋得越境贩卖,便正课流通,边储不乏”[13]明世宗实录1376。由上述史料可知河东盐是宣府镇中盐的主要地区之一。

河东盐对于延绥镇也有一定的补充作用,明代陕西、山西地区仅有一黄河之隔,因而地区间的合作甚多。弘治十四年(1478),“都御史史琳奏,榆林等处岁荒民贫,恐军储不继…仍开中河东弘治十六年至十八年盐课一百五十万四千引…以给军储……初,巡抚延绥都御史陈寿拟借山西布政司官银五万两,及灰沟营粮草除留本处一年支用,余皆起运清水等营,以济军储。至是,巡抚山西都御史魏绅等言,本镇连年被灾,亦有寇扰,仓库之储自数不暇,难以借移,欲将河东运司并本处报开中两淮盐价银共拨五万两以济其急。户部覆奏,从之”[17]482-483,由此可知当延绥镇遇到紧急情况,边储不够时,明朝国家的应对措施中往往有河东盐课的补充。

明朝西北边疆地区的中盐活动更是频繁,陕西灵州盐课司是陕西行都司、宁夏镇、大同镇、延绥镇、固原等地区中盐的重要场所。洪武二十二年(1389),在凉州卫地区早已出现中盐换米的情况,“旧例边储皆收盐粮,及趱运供给凉州卫,商人运米二斗至仓,官给盐一引”[13]明太祖实录2926。正统二年(1437),行在户部奏:“甘肃、凉州馈运艰难,请将灵州盐课司官盐召商开中”[13]明英宗实录705,由于运输艰难,就将灵州盐课司的官盐召商开中,进而解决运输距离远的问题。成化元年(1465),“巡抚宁夏副都御史陈价奏:‘宁夏马少,请给盐引四十万道于灵州盐课司易马。’事下户部议给三十万”[13]明宪宗实录415,这则史料记载户部发给灵州盐课司三十万盐引,用于买马。成化九年(1473),巡抚陕西都御史马文升上奏:“陕西粮草须多方区画,今宁夏大小盐池有自然之利,乞开中一十万引。许自宁塞营迤西安边、定边、花马池、兴武营并环县等处上纳。其盐人到即支,许于西安、凤翔并临巩地方发卖”[17]424,由此得出卖大小盐池的盐补充粮草。成化十五年(1479),“都御史阮勤奏:‘槐安堡所以障庆阳也,干盐池所以障靖虏也,宜耕戌其地……灵州盐池宜令募人纳马匹给盐百引,亦可资良骑而恤贫伍矣。’俱得所请”[18],由此可知灵州卖盐换马匹,给军队用。

明中期以后,随着白银流通的扩大化,盐法运行中纳方式由实物改为白银,这对于边储直接影响是粮价提高。明朝大臣王琼对此评论道:“至弘治间,户部分送各边,始有年例银多至数万两,其实不过以补商人赴边上纳之米耳。然送银各边籴米,而边方米价涌贵,市籴甚艰,不如商人报数上纳本色之犹为得实利也。”[19]

上述史料反映了盐法的这种变化在正德年间陕西地区的消极方面,增加了运行成本,不能解边储之急。

三、结论

明朝北疆盐场即明政权北疆范围内的盐场,主要包括陕西、山西、辽东三个区域。就产盐方式而言,有井盐、池盐、海盐;就盐场大小而言,山西解州盐池、陕西灵州诸多盐池两个盐场较大,其余就散落在各个卫所周围,或是某县范围内。这部分盐场对于九边军镇的军事开支有重要的补给作用:一方面,盐作为生活必需品,是军人群体重要的食盐来源;另一方面,盐作为国家政策实施的一个载体,发挥了重要作用。由于明朝北疆盐场离军镇更近,因而明朝政府会减少运输成本而优先调用这部分盐。由此来看,明朝北疆盐场在军士食用、开中法、年例银来源中的盐课等方面发挥了一定作用。

〔参 考 文 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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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王雄.明代蒙古汉籍史料汇编(第三辑)[M].呼和浩特:内蒙古大学出版社,2006:152.

[19]薄音湖,王雄.明代蒙古汉籍史料汇编(第一辑)[M].呼和浩特:内蒙古大学出版社,2006:424.

〔责任编辑:包 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