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智慧背景下高职院校推进校企合作育人机制的构建不仅是顺应时代要求、回应政策文件号召的必然选择,还是促进资源共享、凝聚最大育人合力的现实要求,更是优化育人模式、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的客观需要。针对当前高职院校校企合作育人中普遍面临的系统规划缺失、利益分配不均、资源定位不准、协同管理滞后等问题,亟须从校企合作体制、利益驱动机制、协同育人机制、双元运行机制的构建出发,探索智慧背景下高职院校校企合作育人机制的实践路径。
关键词:智慧教育;高职院校;校企合作
智慧教育是教育的未来发展方向。2023年2月发布的《2022年中国智慧教育发展指数报告》强调,智慧教育是数字时代的教育新形态,与工业时代教育形态有着本质差别,并从环境、教学、治理、人才四大维度提出16个具体特征,呼吁打破学校教育边界,通过融合物理空间、社会空间与数字空间,创新教育教学场景,推动各类教育类型、资源与要素等多元结合,推进学校与社会协同育人。为了顺应智慧教育发展趋势,高职院校需要联合企业构建合作育人机制,通过高职教育资源与企业资源的对接与互补,探索双方在人才培养质量、专业学科建设、科技攻关创新等方面的深入互动与融合,以此产生革命性的社会发展效应与教育发展成果。然而,当前高职院校尚未构建起完善、系统的校企合作育人机制,校企合作存在动力不足、层次不高、运行不畅、环境欠佳等一系列问题,因此,亟须探索高职院校校企合作育人机制的实践路径。
一、智慧教育背景下高职院校构建校企合作育人机制的必要性
(一)顺应时代要求、回应政策文件号召的必然选择
随着智慧教育时代的到来,高职院校构建校企合作育人机制不仅是顺应时代发展趋势的必然选择,还是回应政策文件号召的应然选择。一方面,智慧教育时代要求高职院校加快推进智慧校园建设与人才培育、科研创新、技术应用的智能运维,而这项庞大的工程离不开校企深度合作与协同推进;另一方面,近年来国家先后出台了《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政策文件,文件强调将产教融合与校企合作作为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的重要抓手,要求高职院校联合企业开展产学联合、培养方案共商、实践工程共管,以此破解人才培养供给侧与企业发展需求侧“两张皮”的问题。
(二)促进资源共享、凝聚最大育人合力的现实要求
由于高职教育兼具职业性、技术性与工作性特征,强调在真实工作环境下以真实任务训练学生的职业能力,因而高职教育离不开企业实践资源与项目的支持。校企合作育人实质上是高职院校与企业物质、智力等资源的集中与共享,通过双环境与双方资源优势互补,实现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的有机结合,继而培养出符合企业所需的高质量技能型人才。可见,推进校企合作育人机制构建,已然成为促进校企资源共享、凝聚最大育人合力、实现校企双方合作共赢的现实要求[1]。
(三)优化育人模式、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的客观需要
新时代除了要求学生具备实践动手能力,还要求学生具备创新思维能力,企业参与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不仅为学生提供了实践锻炼与应用探索的机会,还推进了科技服务与技术培训环节的具体实施,有助于激发学生学习热情与知识探索动力,提升学生的素质能力、科技服务能力及职业技术能力,培育学生的创新思维能力,为高素质技术型、创新型人才培养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因此,推进校企合作育人机制的构建是优化高职院校育人模式、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的客观需要[2]。
二、高职院校校企合作育人的现状审视
(一)系统规划缺失,合作环境欠佳
当前,很多高职院校虽响应了国家号召,也推进了校企合作育人工作,但由于政府主导作用、校企主体作用发挥有限,对校企合作缺乏全局系统性的规划,以致部分高职院校只能合作企业的某一个功能模块或单一部门,无法向学生呈现完整的产业链,难以实现人才培养模式的全面改革。还有些院校为了追求短期内校企合作的繁荣局面,会降低对合作企业的需求,导致合作企业与学校地位不相符,无法提供足够的实习岗位,加上部分院校、企业对校企合作育人存在认知偏差以及地方政策支持力度不足等,致使校企合作内外部环境欠佳,影响了校企合作育人机制的构建与实施[3]。
(二)利益分配不均,合作动力不足
深化校企合作的关键是找到校企双赢的利益结合点。高职院校在校企合作中考虑更多的是如何利用企业资源和项目服务人才培养工作,企业则期待高职为其提供源源不断的优质人才[4]。然而,当前校企双方在合作利益的认知方面尚未达成共识,很多院校过于强调企业支持职业教育的责任与义务,却鲜少考虑如何以自身优势为企业提供技术支持与智力服务,这极大地影响了企业的合作动力,加上高职服务社会能力与企业期待之间仍有较大差距,不仅无法为企业提供稳定的素质高、能力强具有创新思维的优质人才,还缺乏过硬的技术服务能力与成果转换能力,无力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与发展创新等难题,这导致企业所图之利难以得到满足,继而影响了其深入参与合作的积极性。
(三)资源定位不准,合作层次不高
在校企合作育人系统中,高职院校与企业两大主体各自主导相应资源,确定自身资源定位与分配行为,直接决定了校企合作的层次与水平。然而,当前校企合作育人实践中,普遍存在企业资源不足、资源定位不准等问题。一方面,校方在选择合作企业时往往会综合考查企业是否有能力提供足够的资源、能否顺利完成合作育人计划等一系列因素,在一系列严格的考评下,符合条件的企业资源少之又少[5];另一方面,校企合作过程中,由于双方对人才培养、教育管理、时间培育、利益分配等资源性平台定位存在差异,极易导致高职人才资源与企业岗位资源供需错位,影响校企合作的深入。
(四)协同管理滞后,合作运行不畅
完善的协同管理体系是校企合作育人的重要保障。然而,当前高职院校与企业在资金投入、管理规范、课程建设、职业训练等人才培养的协同管理方面仍存在较大的隔阂,不仅思想观念不统一,而且日常管理活动关联度较低,缺乏深度合作的载体平台,这使得资源利用、实践教学、技能训练、实习实训等涉及具体政策、内容、方式、举措等方面存在管理滞后,不仅造成校企双方在资源共享、人才共育、协同共治等方面备受掣肘,还影响了项目规划、制度规范、课程建设、学生管理等协同管理体系的建设与推进[6]。
三、智慧教育背景下高职院校校企合作育人机制的实践路径
(一)加强顶层规划,完善校企合作体制
为了推进高职院校校企合作育人工作的规范、高效开展,要求地方政府要充分发挥主导作用,联合校企双方立足智慧背景,加强顶层规划,完善校企合作体制,优化内外部合作环境。一方面,政府部门要充分认识到校企合作育人的重要性,立足顶层建立健全政策保障体系,以完善《职业教育法》为出发点,加快推进《校企合作法》等立法进程,通过法律层面确立校企双方的责任与义务,规范校企合作育人的办学模式与监管方法,保障校企双方利益,使之二元合作能够顺利开展。同时,结合地方产业结构与经济发展需求,制定有针对性的指导方针、财税减免优惠政策等,完善校企合作体制机制,为校企合作育人工作的开展保驾护航[7]。另一方面,要求校企双方积极响应《现代产业学院建设指导》的要求,共建产业学院,既要协同规划专业群建设,强化专业与产业对接,又要协同构建人才培养方案,在充分整合资源的基础上,实现双方在课程建设、人才培养、实习实训等方面各展所长,推动校企合作办学模式的持续创新发展[8]。
(二)坚持互惠共赢,构建利益驱动机制
针对校企双方利益分配不均、合作动力不强等问题,关键是秉持互惠共赢的合作理念,构建完善的利益驱动机制,推进校企利益共同体建设,由此实现合作主体的优势互补、合作领域的多元拓展。一方面,为了凝聚合作共识,要求校企双方进行充分的双向选择,对于高职院校而言,要在既有合作对象中挑选具有较强合作意愿的企业,通过深度沟通与交流,全面把握彼此在利益诉求、发展愿景、价值追求、文化建设等方面的共融性与利益结合点,以此签订合作协议;对于企业而言,则要结合自身用工需求、成长要求等,全面考察学校师资、技术、文化、人才培养等方面的综合优势,选择能够协同自身转型升级与跨越式发展的学校,共建利益共同体,使校企能在资源共享、文化交流、师资(员工)培训、课程开发与应用研究等方面形成优势互补,寻求更多的利益空间;另一方面,针对校企合作中普遍存在的高职院校“一头热”问题,地方政府要出台相应的管理办法,为参与校企合作的企业给予评优冠名、税收减免、媒体宣传等扶持,由此调动企业参与高职教育的动力。
(三)突出资源互补,实施协同育人机制
针对资源定位不准、校企合作层次不高等问题,关键要明确校企双方的资源角色定位,突出资源互补,设置共同的育人目标,实现高职人才资源与企业岗位资源的精准衔接,并推进协同育人机制的建设与实施。具体而言,一方面,要完善校企供需链条,推进人才培养,既要强化新业态就业岗位的开发,以此引导订单培养与精准就业,提升毕业生与岗位匹配率,又要完善校企联合建设、整合校企育人资源、分段育人规划、多方参与教学评价的设计,探索双主体协同育人机制[9],充分发挥校企双方在人才培养工作中的作用,还要在地方政府的牵头下,积极开展中小微企业合作试点,激发中小微企业在校企合作育人中的作用,以此弥补优质企业资源不足等问题;另一方面,为了深化合作育人与产教融合,校企双方要在全面把握区域产业需求等外在环境影响的基础上,疏通和理顺内部资源优势,在教学计划、课程体系、师资队伍、实践内容、实训基地、考核标准等方面协同发力,构建完善的协同育人机制,以实现整体效益的提高[10]。
(四)健全管理规范,探索合作运行机制
解决校企协同管理滞后、合作运行不畅等问题的关键是加快构建完善的协同管理体系,建立健全管理规范,探索切实可行的校企合作运行机制。具体而言,一方面,为了强化管理系统,校企双方要设立专门的机构和专职人员,负责合作的日常联系与协调工作,并设立项目组,负责落实校企合作事宜,为校企合作运行提供保障,同时组建校企协同管理委员会,并构建即时沟通与定期会商机制,形成高度协同的管理模式[11];另一方面,校企双方要从订单班合作组建、教师协同培养、实训基地共建、教学共管、顶岗实习与就业服务、学生资助与追踪管理、毕业生延伸培训等多个方面出发,构建校企一体管理规范[12],并在智慧技术平台等的支持下,全面打破校企间的信息壁垒,激发多元主体活力,打造校企聚集平台,形成校企双方“共建培养平台、共商教学计划、共组指导队伍、共管实践过程”的全新模式,推动校企协同管理逐步朝着专业化、智慧化方向转型。
结 语
综上所述,在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体系中,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只有不断深化校企合作与产教融合理念,立足顶层系统规范校企合作育人体制机制,突出高职教育跨界合作办学特色,全面把握校企合作育人的运行要点与基本规律,深化理论与实践结合,才可能破解现阶段高职院校校企合作育人关系缺乏长期性、人才培养缺乏系统性、教学管理缺乏高效性等一系列问题,实现校企双方的互利共赢。然而,高职院校校企合作育人机制的构建与实施是一项系统性工程,涉及资源、要素众多,对顶层设计与校企双方运作管理的要求也较高,运行过程中还需协调双方利益,双重制度逻辑下管理难度大,因此,关于智慧背景下高职院校校企合作育人机制的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仍有待进一步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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