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政府一体化协同链的平台架构与技术选用

2024-09-24 00:00:00刘洋李楠王学良
物联网技术 2024年5期
关键词:数字政府区块链

摘 要:区块链作为一项全新的信息化技术,对于不同省区所辖地级市之间的政务协同具有较为显著的创新价值。文中在已建有省级数字政府平台的前提下,探索嫩江流域数字政府一体化协同链的建设模式。重点从总体架构和功能架构两个层面进行了分析,并探讨了平台架构建设中重点选用的技术。嫩江流域数字政府一体化协同链继承和突破了已有垂直管理平台,以区块链技术为核心创新点,以互联网、数据库、人工智能和云计算为支撑技术,结合地区特色建构了“多中心化”的合约式政府运行和政务服务平台。通过此平台,可以使嫩江流域政务事项办理效率显著提高,且与省级数字政府平台形成良好的衔接和协作关系。

关键词:数字政府;协同链;区块链;平台架构;技术选用;嫩江流域

中图分类号:TP3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1302(2024)05-00-06

0 引 言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战略安排,其中“互联网+政务服务”、数字政府就是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主要手段之一。与此同时,在协调发展理念的指引下,结合具体政务服务事项探析跨部门数据共享的推进策略[1],实现数字政府跨部门协同成为了这一时期人们普遍关注和探究的问题。相对于跨部门协同,数字政府发展的趋势和重点突破之处应着眼于如何推动必要事项跨省通办全覆盖,而难点就在于如何在地理位置相近、人员和企业交往交融度强、但不属于同一省份的地市级之间构建高效的协同平台与运行机制。区块链以其“去中心化”、智能合约等突出技术特征,为上述重点任务的实现以及难点的突破,提供了全新的解决思路。本文所论及的嫩江流域地区,包含了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齐齐哈尔、黑河、绥化,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盟、兴安盟以及吉林省白城市等地市级行政单位,符合建设数字政府一体化协同链的现实需求以及各项条件。

1 嫩江流域数字政府一体化协同链的继承与突破

在研究嫩江流域数字政府一体化协同链的平台架构以及可以选用的技术之前,首先必须厘清其基本概念。所谓数字政府一体化协同链,是指嫩江流域各地区在各自省区统筹下完成了前期地市级数字政府总体框架建设的背景下,以区块链技术作为平台转型升级的动力,以节点P2P协作的形式,实现嫩江流域各地级市跨省政务数据共享以及业务一体化协同的现实需求。由此可见,对于已有数字政府平台的继承是一体化协同链的基础,对已有数字政府平台的突破是一体化协同链的创新之处。

1.1 嫩江流域数字政府一体化协同链对已有平台的继承

在嫩江流域建设数字政府一体化协同链,离不开前期已经建成的黑龙江省、吉林省和内蒙古自治区一网通办政务服务平台的基础保障作用,下面对这种继承关系分三个方面进行具体介绍。

1.1.1 继承“一网通办”的已有数字政府平台建设目标

国务院于2016年提出了“互联网+政务服务”行动计划,并指出“互联网+政务服务”的建设目标是“覆盖全国的整体联动、部门协同、省级统筹、一网办理”[2]。2017年提出建设数字政府的规划,并将其建设目标进一步明确为“一网通办、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3]。因此,无论是在“互联网+政务服务”还是各省统筹分建的数字政府平台中,用户仅需访问一个网络平台,就能将该平台所辖地域、职责范围内的政务服务事项予以办理完结。在嫩江流域数字政府一体化协同链建设中,虽然嫩江流域各地市分属于黑龙江省、吉林省和内蒙古自治区,但仍可以通过区块链技术将上述地市的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流程以及政务数据整合到一个平台中,不仅实现“全省事项”通办,更可以实现嫩江流域所辖各地市间的“数据共享、数据通认以及事项通办”。因此,它继承了已有数字政府平台“一网通办”的建设目标,并在此基础上丰富和延展至“一网好办”,这是政府数字化转型的趋向,也是推进数字政府建设的重点和难点[4]。

1.1.2 继承以用户体验为衡量指标的已有数字政府平台建设思路

“以人民为中心”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理论特质之一,也是数字政府建设的首要指导思想,在我国政府信息化的各个阶段均不同程度坚持了以用户体验为中心的建设思路。具体说来,就是以用户体验作为数字政府平台建设的宗旨,同时也作为数字政府平台绩效的衡量指标。因此,在嫩江流域数字政府一体化协同链建设过程中,仍应继承和深化这一建设思路。用户的体验来源于用户的需求能否得到数字政府一体化协同链的及时响应以及充分满足,而用户的需求往往体现为时变性和个性化的特征。从时变性角度论,我国电子政务和“互联网+政务服务”的建设满足了它们所处时代的用户需求,也就是政务服务线上办理与基于行政隶属关系的垂直政务的协同关系,数字政府则需满足新时代用户对于横向政务协同关系的全新需求。从个性化角度论,电子政务和“互联网+政务服务”响应了用户对于政务标准化的现实需求,而数字政府则需从不同地域、不同群体的个性化需求出发,最终达成在标准化的背景下兼顾用户个性化需求的目标。

1.1.3 继承以信息化技术为核心的已有数字政府平台战略导向

从电子政务建设开始,以互联网、数据库、计算机支持的协同办公(CSCW),数据仓库与数据挖掘、智能决策支持系统(IDSS)等为代表的传统信息化技术就与政务服务领域深入融合。但也曾显现出信息化技术定位失当的问题,具体表现为信息化技术的应用未能显著影响传统行政理念、行政组织、行政方法、行政流程的革新,从而限制了信息化技术与行政发展结合的效能提升。因此,在2016年开启的“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过程中,正式提出了以互联网为核心、政务服务要主动融入互联网发展的潮流中的鲜明观点。不是信息技术配合政府改革而自我调整,而是政府发展必须满足信息技术的要求,政务服务未来的发展趋势和形态必须与信息化技术发展的时代特征相一致。在嫩江流域数字政府一体化协同链建设过程中,仍然要坚持信息化技术为核心的战略导向,特别是充分应用区块链技术,使其赋能三省区、七地市间数字政府平台架构的重组优化以及服务效能的显著提升。

1.2 嫩江流域数字政府一体化协同链对已有平台的突破

嫩江流域数字政府一体化协同链不仅继承了已有平台的建设目标、建设思路以及战略导向,同时也存在显著的突破之处。这种突破的主要动力在于区块链技术所带来的平台架构和技术应用的创新,形式在于对于嫩江流域所辖七个不同省区的地级市数字政府的协同整合,本质在于对于已有平台的体系、逻辑和关联模式的创新。

1.2.1 突破层级节制、垂直管理的政府协同已有体系

2016年国务院发布的“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体系建设指南指出,“平台体系由国家级平台、省级平台、地市级平台三个层级组成”[5](如图1所示)。目前各省区所建成的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平台,其运行体系就是按照这份指南所设定的模式进行建设的。通过对上述平台体系进行分析,不难得出结论,“互联网+政务服务”属于层级节制、垂直逐级管理的政府协同体系。而互联网技术发展至今一直强调的是扁平化管理模式,也就是降低管理层次、提高管理幅度,互联网技术也为这种扁平化管理提供了可能性。特别是区块链技术采用“去中心化”的管理模式,更加有利于管理幅度的提升。具体来讲,由于嫩江流域各地市分属黑龙江省、吉林省和内蒙古自治区,通过地市的垂直管理平台—即三省(区)政务服务平台实现数字政府协同的难度较大,但区块链就可以实现各地级市自由组合形成专有数字政府协同链,从而使嫩江流域数字政府一体化协同链的构建更具可行性,从而弱化垂直管理的数字政府协同的局限性。

1.2.2 突破同级节点借助上级平台实施业务协同的既有逻辑

图2是在垂直协同管理模式下的嫩江流域数字政府协同平台的运行逻辑。如想实现七个地级市政务服务的“一网通办”,需要三个省区间建立省级数字政府的数据共享以及一体化协同。按照集约化建设的总体思路,数据存储和共享的平台越来越从分建市级政务服务数据共享平台,向省级政务服务数据共享平台统建的思路进行转变。因此,在此思路下,七个地级市扮演的是节点的角色,而其所属的三个省区共建嫩江流域数字政府数据共享平台则成为节点间实现协同的前提,该平台也就成为了嫩江流域数字政府一体化协同的中心组件。但嫩江流域所辖地区仅为三个省区的一小部分,如果三省区实现数字政府一体化协同,单独建设嫩江流域一体化协同的意义将不复存在,而那些人员和市场交往交融不是很密切的地区一体化协同的现实需求又不充分,从而会显著降低该平台的实效性。通过区块链技术则可以突破嫩江流域数字政府一体化协同对于上级平台的依赖,真正实现个性化和经济性的建设目标“双达成”。

1.2.3 突破不同省区所属地市间存在信息孤岛的现实困境

在数字政府中出现的信息孤岛现象,一般是指各个政府部门的信息来源彼此独立、信息平台相互排斥、信息处理难以关联互助、信息运用不能互换共享的信息壁垒和信息堵塞现象[6]。信息孤岛是一个相对广义的概念,具体的表现包括数据孤岛、系统孤岛等多种类型。通过对图2的分析可以看出,如果在垂直管理模式下进行嫩江流域数字政府协同平台建设,将会出现显著的数据孤岛和系统孤岛问题。首先,虽然以嫩江流域数字政府数据共享平台为中心节点,可以实现七个地级市间的数据共享,但各省政务数据的采集内容、格式均需要制定为所有省区认可的数据标准方能实现,且异源数据的认证机制也难以在上述平台中予以明确和完善;其次,在图2所示的运行逻辑中各地市节点之间没有直接的平台互联,三个省区的平台互联也是通过数据共享实现的,而从用户需求的角度来看仍需建设一个独属嫩江流域地区的“一网通办”平台,而该平台由谁来建、与已有省级平台之间的关系如何,都将是在系统孤岛背景下难以解决的现实困境。因此,通过区块链的智能合约和哈希存储,可以解决数据孤岛问题;通过节点间P2P式的运行逻辑以及“去中心化”思想,可以解决系统孤岛的困境。

2 嫩江流域数字政府一体化协同链的平台架构

正如前文所论及,嫩江流域数字政府一体化协同链在继承已有平台的建设目标、建设思路以及战略导向的基础上,以区块链技术为创新动力,实现了数字政府平台架构的全新优化。优化后的数字政府平台从总体架构方面相对已有垂直管理的平台有较大变化,从功能架构方面更加满足嫩江流域各地级市间的一体化政务协同的现实需求。

2.1 嫩江流域数字政府一体化协同链的总体架构

在嫩江流域数字政府一体化协同链中无需重新建构新的后台管理系统,只需在已有各省分建的数字政府的政务服务数据共享平台的数据支撑下,将各地级市作为协同链的子节点,建设“去中心化”式的P2P一体化协同关系,并通过智能合约保证节点间数据共享、事项协同办理的合规性管理。

2.1.1 以已有地市级数字政府平台作为一体化协同链的节点构成

在嫩江流域数字政府一体化协同链建设过程中,各地级市作为节点存在于区块链中(如图3所示),各节点之间地位平等并通过区块链技术使任意两个节点间建构数据共享、互认以及事项协同办理关系。嫩江流域数字政府一体化协同实现的前提是政务数据共享依靠各节点与所属省份的政务服务数据共享平台得以实现。例如,在协同链中产生了需要齐齐哈尔节点与呼伦贝尔盟节点协同办理的事项,该事项办理需要申请信息、基础信息等数据,两个节点均需各自从黑龙江省、内蒙古自治区数字政府平台进行读取,并将其放到区块链上供两个节点协同办理事项时使用;而办理信息、办理结果则需在区块链上记载的同时,由两个节点再传回所在省的数字政府平台。通过上述流程,嫩江流域数字政府一体化协同平台将在不影响原有省级平台的基础上得以建设和运行,省级平台也可以通过数据的分析和监控对本省所辖的节点在链上所办事项的合规性进行审查。

2.1.2 以“多中心化”模式作为一体化协同链的组成逻辑

区块链技术的显著特征是“去中心化”,数据存储采用分布式数据库,无需设置运营中心[7]。“去中心化”可以有效提升不同省区间数字政府的交互能力,同时也降低了数字政府平台的风险,提升了数字政府运行的可靠性和稳定性。从现实的角度上看,我国业已建成的数字政府均为有中心节点的平台体系,各省级平台运行的中心节点是国家级平台,各地市节点运行的中心节点则是省级平台。嫩江流域数字政府一体化协同链仅仅涉及七个地级市,如因协同链的建设就从根本上颠覆三个省区已有“中心化”数字政府平台体系,那无疑会降低该协同链实现的可能性。因此,将区块链“去中心化”模式与已有数字政府平台“中心化”模式相结合,笔者提出建构“多中心化”的数字政府一体化协同链组成逻辑。如图3所示,在嫩江流域七个地级市节点之间以区块链“去中心化”的形式进行建设,但各个节点与所属省级平台仍属于垂直管理以及“中心化”的组成逻辑。从实质上看嫩江流域数字政府一体化协同链属于多个中心共存的逻辑,即黑龙江、吉林和内蒙古三个省级平台分别为三个中心节点,为区块链上的地级市节点提供本省平台所采集的政务数据。与此同时在区块链上所产生的申请和办理数据也回传至三个省级平台,三个平台互为备份角色,从而加强政务数据的安全保障。

2.1.3 以合约式协同作为一体化协同链的运行规则

在电子政务和“互联网+政务服务”中,地市级政府的协作动力是其属于同一省区,在省级平台的总体规划下实现地市级平台建设、数据共享以及政务协同,但隶属于不同省区的地级市之间就难以实现上述政务协同机制。因此,在嫩江流域数字政府一体化协同建设过程中,必须打破原有行政隶属式协同的运行规则,以区块链技术中的智能合约技术作为不同省区所辖地级市政务协同的保障和助推力。与行政隶属式协同相对应,这是一种合约式协同。智能合约是一种用计算机语言取代法律语言去记录条款的数字合约,可由一个计算系统自动执行,一旦满足协议集的触发条件,智能合约将自动执行[8]。嫩江流域所辖的七个地市级节点分属黑龙江、吉林和内蒙古三个省级数字政府平台,在分建模式下数字政府运行模式和政务服务事项流程、办理依据均有所区别。通过区块链技术中的智能合约,可以明确三省区涉及的共同事项的办理规则,并以计算机语言的形式记载在协同链中,从而保证一旦符合一体化协同的条件出现,涉及到的地级市节点可以严格按照既定逻辑执行。

2.2 嫩江流域数字政府一体化协同链的功能架构

对于数字政府平台而言,其政治性、社会性、服务性价值要远超其计算机技术价值。因此对嫩江流域数字政府一体化协同链的平台架构进行分析时,要同时对其功能架构进行总体规划,即通过构建一体化协同链可以实现的功能也是重点关注的问题之一。

2.2.1 实现嫩江流域各地市数字政府的协同运行功能

将数字政府一体化协同的概念等同于政务服务协同是一个较为狭隘的认知。早在电子政务建设阶段,G2G(即政府与政府间的电子政务)就是电子政务的重要组成内容之一,包括跨职能部门间政府信息资源的共享,以及不同层级政府之间的电子政务[9]。数字政府对于电子政务的概念范畴进行了全面扩充,同时也使其更具有时代性特征,但对不同地区、层级政府(部门)之间在数字政府运行过程中的协同要求也有所增加。在新时代,数字政府可以实现嫩江流域各地市级政府间“覆盖服务行为、办事流程、监督管理、绩效考核”[10]等全过程的协同运行,也可以在顶层设计、社会治理、生态文明建设、政务信息安全保障等方面实现不同地区政府间的全方位合作。

数字政府的协同运行是政务服务事项协同办理的前提和基础。通过数字政府协同运行,可以捋顺嫩江流域所辖三省区和七个地级市之间的协作规则,可以实现跨省协同精神、协同机制、协同流程、协同绩效考评、协同效益分享等关键问题的解决。只有实现了数字政府协同运行,数字政府一体化协同链建设的难点才能得以突破,才能消除数据孤岛和系统孤岛,从而为用户在数字政府一体化协同链平台中得到更好的政务服务体验做好前期准备。

2.2.2 实现嫩江流域各地市政务服务的协同办理功能

嫩江流域数字政府一体化协同链对于提升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检查、公共服务、政府信息公开、纠纷解决的便捷性和效率作用明显[11],因此政务服务协同办理是其功能架构中的重点。在数字政府一体化协同链中,政务服务的主体是七个地级市协同链节点,客体则是政务服务事项的申请人(自然人和法人)。嫩江流域数字政府一体化协同链应通过以下逻辑流程实现政务服务协同办理(如图4所示):第一,申请人可在嫩江流域数字政府一体化协同链中的任意节点所提供的申请接口进行事项受理申请;第二,若该事项的承办部门仅涉及嫩江流域内某一个地级市节点,则由区块链传导至该节点独立完成;第三,若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和事项受理所在地为嫩江流域内不同的地级市,且该事项需经过户籍所在地和事项受理所在地经办审批,则由区块链在户籍所在地市节点与事项受理所在地市节点间构建P2P关联,从而实现跨地区事项协同办理、并联审批;第四,如申请人在嫩江流域内多个地市均需申请类别相同的政务服务事项(例如企业经营许可等),只需在一体化协同链中提交一次申请材料,区块链将使涉及节点均获得审批权限和申请材料,且其他节点的审批结果也同时存储在链中,以供其他节点审批参考;第五,如申请事项涉及嫩江流域以外地市参与协同办理,则由协同链分配至首问责任节点(如申请人现常驻地市),并由首问责任节点负责与其他域外地市进行政务协同。

3 嫩江流域数字政府一体化协同链的技术选用

嫩江流域数字政府一体化协同链以已有数字政府平台建设所依赖的互联网、数据库等技术为基础保障,以区块链技术为主要创新突破,同时以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技术推动前台和后台等载体重构。因此,嫩江流域数字政府一体化协同链是一个具有多元性、复合型技术选用特征的平台。

3.1 以互联网、数据库等作为数字政府一体化协同链的基础保障

从上世纪90年代末期我国启动电子政务建设开始,互联网技术就成为政府信息化进程中的主要基础性应用技术。它打破行政机关的组织界限,构建了一个电子化的虚拟机关[12],从而实现政府信息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在线办理以及在线互动交流。与此同时,随着近年来无线通信技术的高质量发展,民众使用无线通信终端的频度和深度都有显著提升,以移动互联网技术开发的政务APP、政务小程序、政务微博等平台已经逐步成为数字政府最主要的运行形式。嫩江流域数字政府一体化协同链是在已有数字政府平台支持的技术上所做出的创新举措,因此其得以实现必然也要全面以互联网技术作为基础保障技术之一。在应用互联网技术的过程中,必须要明确互联网技术在数字政府平台中的正确定位。在我国政府信息化早期,互联网技术是推动政府运行从有纸化、橡皮图章等审批标志向无纸化、电子签章等审批标志进行转换的技术保障,这个阶段互联网技术属于工具性定位。但在我国电子政务建设已经取得重大进步、“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初具规模的当今,互联网之于数字政府建设的定位就必须由工具性定位向战略核心定位显著转变。数字政府的基本理念、适用场景、组织架构、运行规则必须满足互联网发展的要求,而不是让互联网适应传统政府的既有形态。从这个角度上看,在互联网应用的技术导向相对成熟的背景下,其更具有推动政府运行深度优化的现实价值。

此外,在嫩江流域所辖的七个地级市之间实现一体化政务协同,就必须实现在这些地级市节点之间、地级市节点与所属省级平台之间的数据共享。数据共享是政务协同的前提,政务协同则是数据共享的目的。在“互联网+政务服务”和数字政府建设过程中,均实现了国家、省区和地市三级政务服务数据共享平台的建设。政务数据的采集、归类、清理、挖掘、上载、存储和共享均需使用数据库技术,以及相关数据仓库和数据挖掘技术。与此同时大数据技术成为数字政府提升“政策执行能力、科学决策能力、管理监督能力、政务服务能力”[13]的重要手段。在嫩江流域数字政府一体化协同链建设的过程中,一方面要利用数据库技术和大数据技术将涉及到的政府运行数据和协同数据,以及政务服务事项基础数据、申请数据、协同办理数据、审批依据数据、办理结果数据进行采集、记录和共享;另一方面也要借助区块链技术的哈希存储形式,使数据共享及存储更具有现实性。

3.2 以区块链技术作为数字政府一体化协同链的主要创新突破

在数字政府建设中应用区块链技术的主要思路是:通过将各部门自身应用系统上链对接,把依托智能合约获取的事项办理信息应用到各专业系统,经区块链数据确权后完成部门间数据互认,可以实现同一事项不同地域的便捷办理[14]。现阶段我国已经建成了较为完备的国家、省区和地市三级数字政府体系,而区块链技术对于原有数字政府体系结构的创新是全面而巨大的,现阶段在全国数字政府范围内全面推行区块链技术的应用显然既不现实也不经济。与此同时,地市级数字政府的前台界面和后台系统目前大多已整合至省级“一网通办”平台,因此如果在省级平台实施区块链技术应用显然也具备一定的风险。鉴于数字政府平台的政治性、权威性和公共性等特征,其对于最新技术的适应比电子商务平台显著迟缓。因此,在部分地市之间试用区块链技术,并在应用成熟之际再逐步推广至省级平台和国家平台,是一个既可行又稳健的选择。综上,区块链技术作为创新突破技术,适用于嫩江流域数字政府一体化协同链建设。

区块链技术在嫩江流域数字政府一体化协同链建设中的应用之处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第一,将数字政府逐级管理模式与区块链“去中心化”相结合,形成“多中心化”技术架构,从而在充分保障区块链技术的应用实效的前提下,最大程度保障嫩江流域数字政府一体化协同链的安全性和稳定性。第二,以哈希算法和不对称加密技术保障数据不可篡改,优化身份认证,解决了当前电子政务身份认证技术中存在的问题,并能做到认证、服务和资源的可信[15]。同时,一体化政务协同链中产生的政务协同数据以哈希值的方式存储在链上,也使整个平台的数据存储、共享、互认机制得到最大程度优化。第三,以区块链可追溯性特征保证政务服务和政务协同的公开透明,这是由于在区块链中所产生的信息都以时间戳的方式进行记载,这类时间戳一旦被记载则无法篡改且可被追溯,因此可以最大程度保证政务公开水平的持续提升。

3.3 以人工智能、云计算实现数字政府一体化协同链的载体重构

数字政府的载体主要呈现为前台和后台两个部分。其中,前台主要表现为各省“一网通办”政务服务平台,后台则是集约于省级数字政府平台中的业务办理系统。在嫩江流域数字政府一体化协同链建设的过程中,在载体建构方面将会面临有别于垂直管理的传统数字政府的诸多新挑战。例如,嫩江流域涉及分属三个省区的七个地级市,前台应以何种方式建构,后台应如何与原有省级数字政府相衔接,如何使非区块链模式下存储的省级政务服务数据支撑区块链模式中的地市级节点的运行,这些都是需要进一步思考的。通过对相关技术的研判,可以得出人工智能是推动嫩江流域数字政府一体化协同链前台建构的关键技术,而云计算则是完善嫩江流域数字政府一体化协同链后台功能的必要技术。

首先,嫩江流域数字政府一体化协同链的前台载体建设应优先选择融合模式,而非独立模式,也就是无需单独建设一个全新的嫩江流域政务服务网站、APP或小程序,只需在各省“一网通办”平台的地市专区设立嫩江流域通办模块即可。因此,前台载体应更加注重用户的使用体验和弱势群体的使用能力提升。人工智能对政务服务的促进作用主要包括缓解人力资源不足的压力、提升政务服务管理效能和增强政务服务治理决策的科学性[16],主要应用形式包括智能问答、智能审批、智能填单、智能派发、智能优化、智能推送等,这些应用形式可以同时作用于嫩江流域数字政府一体化协同链的前台和后台,但若要使用户能够有明显获得感则应主要作用于前台构建。通过人工智能,使原本必须到现场办理的政务服务流程,例如身份验证、确认本人办理意愿等环节,只需通过面容、指纹、虹膜等多重远程验证方式即可实现,再通过区块链的哈希运算使认证数据得到整个协同链的互认。用户无论在何时何地、通过何种载体申请事项,前台均可实现受理。

其次,云计算与区块链在后台建设中有较强的契合性。这是由于云计算可以以服务的形式为用户提供应用程序、数据存储、基础设施等资源,并可以根据用户需求,自动分配资源,从而实现按需服务[17]。在嫩江流域数字政府一体化协同链运行的过程中,各省区仅有个别地级市处于链中,而按照集约化建设的目标,垂直管理的数字政府平台政务服务数据主要以政务云的形式存储在省级平台中。因此一体化协同链运行的重要保障就是省级政务云平台向协同链相关节点提供数据支持(图3也可体现该环节),而这种数据支持必然是根据协同链的需求进行弹性化提供的,省级数字政府数据共享平台则是以共享资源池的形式作用于一体化协同链中。

4 结 语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加强数字政府建设,推动政府数字化、智能化运行,提升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协同管理和服务水平。”[18]嫩江流域数字政府一体化协同链依托已有数字政府平台,以区块链技术为创新突破点,实现了跨省区、跨地市的政府协同运行和政务服务事项协同办理。区块链技术的应用对于传统互联网平台体系是突破性变革,能否找寻出与已有数字政府平台有效衔接的可行之路,就成为其能否在政府数字化进程中全面运用的关键因素。因此在类似嫩江流域这样的跨省地市节点之间试行一体化协同链是一个较为稳妥且可行的举措。一方面,在数字政府集约建设的要求之下,建构在嫩江流域的一体化协同链并没有对原有垂直管理、集约建设的省级数字政府平台的架构进行重大变革;另一方面,省级数字政府平台又为地市级节点上链做出了数据共享、技术支持、监督管理等方面的坚实保障。因此,嫩江流域数字政府一体化协同链是在继承已有平台的基础上实现的局部性突破。这种突破一方面是叙事主线层面的突破,主要表现为:电子政务以政府信息化为叙事主线,数字政府以治理现代化为叙事主线[19];另一方面是技术层面的突破,主要表现为区块链、人工智能、云计算等创新技术相对于互联网、数据库等传统电子政务技术的突破。

当前,区块链在数字政府协同过程中的应用仅限于部分业务协同场景中,例如雄安新区的房产管理、广东省国税局的税务办理等方面,本文所研究的嫩江流域数字政府一体化协同链为区块链应用从业务协同提升至地市节点协同提供了基本思路。当然,在地市级层面实现一体化协同链并不是终点,应将地市级节点上链作为创新起点来不断总结实践经验,从而为区块链全面应用于省级数字政府协同做好前期探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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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刘 洋(1985—),男,黑龙江双鸭山人,硕士,齐齐哈尔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为数字政府建设管理。

李 楠(1989—),女,河北邢台人,硕士,齐齐哈尔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为国家治理现代化。

王学良(1984—),男,黑龙江齐齐哈尔人,博士研究生,齐齐哈尔大学网络信息中心高级工程师,研究方向为信息平台建设与运行维护。

收稿日期:2023-04-24 修回日期:2023-05-22

基金项目:2022年度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区块链赋能黑龙江省数字政府协同发展研究”(22GLC282);2021年度中央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人才培养项目“东北地区数字政府一体化协同链建设研究”(2021YXQNSK009);2021年度黑龙江省省属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项目“基于‘互联网+政务服务’的嫩江流域数字政府协同研究”(145109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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