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院校小学教育专业实施师范类专业认证的问题与对策

2024-09-22 00:00:00李家燕
广西教育·C版 2024年7期

摘 要:师范类专业认证是我国师范类专业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保障机制,高职小学教育专业开展师范类专业认证是必然要求。专业认证标准的难度较大、专业认证的激励作用不强、认证指标体系与专业的适配度偏低等原因使得高职小学教育专业认证的进度远落后于预期。推进高职小学教育专业认证,需要全面提供对专业认证的统筹指导和政策支持,合理定位专业认证的价值取向,精准调适专业认证的评价细则,建立健全高职小学教育专业认证的协同机制,提升高职小学教育专业认证结果的育人成效。

关键词:高职院校;小学教育专业;师范类专业认证;专业认证标准

中图分类号:G6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50-9889(2024)21-0019-05

202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这是指导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的纲领性文件,也是推进全国教育工作转型发展的抓手。教育评价改革的成效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教师能否准确理解并有效贯彻国家教育改革的精神,因此教师队伍建设成为影响教育评价改革落地的重要因素。该方案把办好师范教育作为第一职责,将培养合格教师作为主要考核指标,这对师范教育专业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专业认证是助推教师培养行业专业自治、适应社会要求的最佳手段[1]。2019年,教育部开始实际推进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截至目前,通过认证的绝大部分是本科专业点,通过认证的专科层次专业点寥寥无几。本文将以小学教育专业为例,就高职院校开展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案进行研究与探索。

一、高职小学教育专业实施师范类专业认证的必要性与可能性

从高职专业建设的发展趋势来看,高职院校实施专业认证是大势所趋,开展专业认证就必须先行先试,推进实施相对成熟的方案和模式。高职小学教育专业满足上述条件要求,理应成为高职院校开展专业认证的先行者。

(一)高职院校开展小学教育专业师范类专业认证的必要性

1.实施专业认证是高职院校专业发展的必然要求

首先,从世界发达国家的实践经验来看,实施专业认证是提高职业教育专业建设水平的重要途径。《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提出,我国职业教育发展由追求规模扩张向提高质量转变,而职业教育质量的提高离不开一套系统性的解决方案,专业认证则是其中重要的质量保障机制之一;《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年)》明确提出要探索高职专业认证。因此,以专业认证为抓手全面提升我国职业教育专业建设水平是必要的、有效的途径。从职业教育的发展现状来看,我国职业教育专业认证体系构建与实施应从高职教育开始[2]。

其次,高职专业认证是我国质量认证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的质量认证体系是一个系统性工程,作为我国重要的教育类型之一,高职的专业认证理应成为我国质量认证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再次,专业认证是促进高职院校人才培养质量提升的重要保障[3]。目前,国家职业教育教学标准体系建设取得了重要进展,国家专业教学标准已经覆盖了大部分高职专业,但仍有部分高职专业游离于国家专业教学标准的范围之外。协同推进国家职业教育教学标准体系建设与专业认证,能够有效解决高职专业国家级教学标准缺失的问题,为高职人才培养质量的提升奠定基础。

由此看来,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高职专业认证体系并实施高职专业认证是我国高职专业建设的内在要求。

2.高职小学教育专业认证是推进高职院校实施专业认证的有力抓手

高职教育作为一种特殊的教育类型,其专业认证的实施具有特殊性。目前,高职院校实施专业认证可以借鉴的国外认证模式主要是《悉尼协议》。然而,我国高职教育所确定的目标是培养技术技能型人才,它与《悉尼协议》的人才培养目标不同,培养路径更是差别很大[2]。因此,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职业教育专业认证体系和探索其实施路径成为必然。

国内已经实施专业认证的领域包括高等工程教育和师范类专业领域,高等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没有涵盖高职层次,而师范类专业认证则涵盖了专科层次教育类专业。因此,小学教育专业是高职院校开展专业认证的先行先试的最佳选择之一。高职小学教育专业兼具师范教育与高职教育的双重特性,属于普通高等教育向高职教育的过渡类型。因此,通过高职教育类专业开展师范类专业认证是我国积累高职专业认证经验、完善职业教育专业认证体系的重要举措。

3.高职小学教育专业认证是落实国家政策和提高教师培养质量的内在要求

开展高职小学教育专业认证体现了国家明确的政策指向。《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提出开展师范类专业认证,确保教师培养质量;《教育部关于实施卓越教师培养计划2.0的意见》要求落实《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办法》,构建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教师教育质量监测认证体系,分级分类开展师范类专业认证,全面保障、持续提升师范类专业人才培养质量。可见,推进高职小学教育专业认证是落实国家政策的内在要求。

开展高职小学教育专业认证是提升教师培养质量的重要抓手。从整体上看,高职院校的师资水平、生源质量和办学条件离本科院校均有一定的差距,虽然起点存在差距,但是国家对小学教育专业人才培养质量的要求没有降低。有必要通过专业认证强化过程管理有效整合教育资源,提升高职小学教育专业的人才培养质量。此外,小学教育专业的国家教学标准尚未出台,缺乏国家专业教学标准的规约就难以保障高职小学教育专业教学质量。基于上述原因,加快推进高职小学教育专业认证工作是确保其人才培养质量的当务之急。

(二)高职院校开展小学教育专业师范类专业认证的可能性

2017年,教育部颁布《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办法(暂行)》,对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进行了整体部署,并于2019年正式启动该项工作。多年的实践探索为高职小学教育专业认证工作的开展奠定了重要基础。

1.高职小学教育专业实施师范类专业认证已有认证的标准

认证标准是实施专业认证的重要前提。教育部于2017年发布了《小学教育专业认证标准》(以下简称《标准》),作为实施小学教育专业认证的标准依据,共分为三个等级。第一级是专业办学的基本标准,第二级是专业教学质量的合格要求,第三级是高水平办学的要求。按照高职小学教育专业办学实际,参加并通过第二级认证是务实的选择。现以《标准》的第二级标准为例,对指标体系进行简单的说明。该指标体系包括培养目标、毕业要求、课程与教学、合作与实践、师资队伍、支持条件、质量保障和学生发展8个一级指标,38个二级指标;从指标类别来看,既有定量指标又有定性指标;《标准》涵盖了专业认证的所有要素,并对各个指标做了较为明确的规定,为实施高职小学教育专业认证提供了全面的指标基准。

2.高职小学教育专业实施师范类专业认证具备较好的前提条件

其一,师范类专业认证形成了较为规范的流程,《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办法(暂行)》对师范类专业认证的机制和流程进行了规定,经过多年的实践,师范类专业认证的流程更加规范,高职小学教育专业认证基本可以借鉴师范类专业认证的流程按部就班地开展。

其二,师范类专业认证形成了相对完善的管理机制,为高职小学教育专业实施专业认证扫清了机制障碍。高职小学教育专业主要参加第二级的专业认证,第二级专业认证工作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其中部分工作涉及与教育部、教育评估机构以及学校的多主体协同。目前,第二级专业认证的管理机制基本完善并能实现良性运转。

其三,师范类专业认证积累了相对丰富的经验,为高职小学教育专业认证提供了经验支持。各省(自治区)教育部门与相关机构积累了诸多可以借鉴与推广的经验。

二、高职小学教育专业实施师范类专业认证存在的问题

自教育部推进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以来,共有53个小学教育专业点通过第二级的专业认证,其中,仅包括2个专科层次的小学教育专业点,这显然与专科层次小学教育专业所占比例不匹配,高职小学教育专业认证推进的速度不及预期。

(一)高职院校小学教育专业达到专业认证标准的难度较大

《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明确提出,职业教育是一种类型教育,近年出台的国家职业教育政策一直在强化或凸显职业教育的类型教育特征,高职教育的人才培养目标是培养技术技能人才。小学教育专业是典型的师范类专业,其人才培养目标是小学教师,虽然小学教师可划归技术技能人才,但是小学教育专业的内涵与典型的职业教育专业之间仍有显著的异质性。小学教育专业与高职教育类型实现兼容仍存在一定难度,两者无法实现完全兼容,如果处理不当,甚至会出现“两张皮”的现象。这就导致在专业建设与人才培养模式等方面的高职教育改革难以有效覆盖小学教育专业。小学教育专业既要满足高职教育改革的整体要求,又要保持相对的独立性。当前,小学教育专业在高职院校中的存在感较弱,这也容易造成小学教育专业难以获得学校政策和资源的倾斜与支持,难以成为学校的“王牌”专业或者“拳头”专业,其专业建设的成效不够显著、专业实力仍然较弱。久而久之,高职院校的小学教育专业难以完全达到第二级认证标准的指标要求。加之目前采取的是学校自主申请参加认证的机制,得过且过的心态也会影响高职院校参加师范类专业认证的积极性,因此高职院校参与小学教育专业认证的积极性不高也属情理之中。而这会影响高职小学教育专业的发展,进而形成恶性循环。

(二)小学教育专业认证结果对高职小学教育专业发展的激励作用不强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19年通过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的专业名单的通知》指出,“通过第二级认证的专业,在认证结论有效期内入学的师范生,可由高校自行组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通过严格程序组织认定师范毕业生的教育教学实践能力,出具教育教学实践能力合格证明,视同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合格”“通过第三级认证的专业,在认证结论有效期内入学的师范生,可由高校自行组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工作……师范毕业生按照学校师范类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学规定课程并成绩合格、达到毕业要求,出具师范专业课程学习合格证明,视同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合格……通过严格程序组织认定师范毕业生的教育教学实践能力,出具教育教学实践能力合格证明,视同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合格”。上述政策规定对高职小学教育专业办学是实实在在的利好,高职院校可通过开展课程体系改革实现“课程与教师资格证的融通”,通过探索并建立起一种有效的协同机制将两者统一于教学过程中。然而,当前教育部对认证结果使用的政策规定滞后于实践推进的速度,“有关出具师范专业课程学习合格证明和教育教学实践能力合格证明事宜另行通知”,此项规定不落实,已经通过认证的学校仍然无法享受政策带来的教师资格证书考试的便利。时至今日,教育部的这项通知仍未下达,因此,政策利好难以兑现。这会影响高职小学教育专业参加师范类专业认证的积极性,政策利好是支持其参加专业认证的内在动力。当前,高职小学教育专业参加师范类专业认证明显存在内在动力不足的现象,内在动力的缺失导致高职小学教育专业认证的成效不理想。

(三)小学教育专业认证标准与高职小学教育专业的适配度有待提高

《小学教育专业认证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同时适用于本科和专科的小学教育专业。当前,高职院校小学教育专业的办学实力和办学水平与本科院校相应专业相比略逊一筹,虽然《标准》中的一些硬性数据指标针对高职有一定的调整,但是其适配程度仍有待提高;除硬性指标外,其他方面的规定完全相同,没有对本科和专科进行具体区分。其政策设计的初衷可能是在认证过程中依靠认证专家进行主观把握,但是缺乏具体标准的指导与约束,容易造成认证专家的自由裁量权过大,从而对认证结果产生较大的影响。总体而言,高职小学教育专业认证标准仍存在两个问题。其一,标准的细化程度有待提高。《标准》除明确的数据指标外,其他方面更多的是原则性规定,标准模糊既会造成认证过程的盲目和随意,又会使得高职小学教育专业按照专业认证开展人才培养或专业整改受到限制。其二,认证标准价值取向不够明确。实践教学能力是小学教育专业人才培养的核心所在,《标准》体现了对专业教学能力的高标准和高要求。实际上,专业教学能力仅是实践教学能力的重要维度,而非全部维度,高职小学教育专业的实践性导向未能在《标准》中得到充分体现。高职小学教育专业的最大优势在于实践教学能力,这在《标准》中没有得到充分体现,容易消解高职小学教育专业的办学优势与特色。

三、推进高职小学教育专业认证实施的有效策略

与本科层次的师范类专业认证相比,高职院校小学教育专业认证具有显著的异质性,其实施过程仍面临多方面的阻滞。因此,高职小学教育专业认证需要进行价值取向、评价细则等维度的系统性优化,为加快推进高职小学教育专业认证的进程奠定基础。

(一)全面提供对高职小学教育专业认证的统筹指导和政策支持

高职小学教育专业认证实施应凸显职业教育的类型特色,进而为高职院校全面实施专业认证探索有效路径,基于此,高职小学教育专业认证的实施应做以下优化。

其一,省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加强对高职小学教育专业发展的指导,基于高职小学教育专业的特殊性,以项目培育的形式组织专家提供多元化的、针对性强的专业建设指导,增强专业建设与专业认证的关联度,提升高职小学教育专业各项指标的达标率。

其二,省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出台相应政策,对通过师范类专业认证的高职院校予以扶持。由于参与小学教育专业认证的政策利好尚未兑现,省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应通过出台优惠政策,激发高职小学教育专业参加专业认证的内在动力。

其三,省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应统筹规划好区域内高职小学教育专业的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出台高职小学教育专业参加专业认证的规划,并建立和实施相应的监督与服务机制,通过优化机制和强化服务加速推进高职小学教育专业实施专业认证的进程。

其四,建立高职小学教育专业发展联盟,促进区域内高职小学教育专业的协同发展,以专业认证为契机,建立区域内高职小学教育专业发展联盟,共同研究和解决专业建设、人才培养及专业认证等方面的问题,促进区域内高职小学教育专业建设水平整体提升。

其五,专业认证仅是人才培养质量监控体系的组成部分之一,它与专业教学标准是互补互促关系,而非替代关系。国家层面应尽快出台高职小学教育专业教学标准,专业教学标准的制订应参照专业认证标准,并建立起专业教学标准与专业认证标准的内在关联,以专业认证促进人才培养质量提升。

(二)合理定位高职小学教育专业认证的价值取向

师范类专业认证的价值取向是引导师范专业办学转向的重要指挥棒。从办学类型来看,高职小学教育专业含有职业教育的基因;从办学层次来看,专科层次人才培养目标理应体现出与本科层次人才培养目标的异质性。因此,在达到专业认证基本要求的基础上,高职小学教育专业应体现出较强的实践性价值取向,并以此作为调整和定位人才培养价值取向的关键抓手。

当前,我国师范类专业认证的重心体现在师范生专业技能的考核,师范类专业认证的重点应向“动手能力”“实践操作”式考查转变[1],以强化师范生教学实践能力作为认证的价值取向。为实现上述目标,需要在认证标准实施细则中强化基于教学实践能力的价值取向,增加教育实习表现、教学设计和课堂观察等方面考核分数的比例,提高其在认证标准中的权重。在此基础上,认证应根据考核内容的特征选择有针对性的考查方法,并选择适合的评价工具。当前的评价标准过于集中在师范生教学技能的考核,认证标准的考核还应考虑师范生在具体课堂教学情境中专业技能的掌握与运用(如在课堂教学中的问题分析、反思改进与提升等能力),使认证考核能够有效下沉至课堂教学,以此引导小学教育专业办学转向重视学生的教学实践能力。

(三)精准调适高职小学教育专业认证的评价细则

《标准》是开展高职小学教育专业认证的唯一标尺和依据,该标准适用于本科层次和专科层次的小学教育专业认证,考虑到高职小学教育专业的特殊性,应根据高职小学教育专业的特点制订相应的评价细则,作为实施专业认证的具体标准。

其一,教育部加强指导,推动各地按照区域高职小学教育专业的特色以及对教师培养规格的需求,制订与之相匹配的专业认证测评细则,使细则既能达到国家基本标准,又能体现区域发展的特色与要求。

其二,《标准》中的数据指标是客观的定量评价标准,是固定的,而非数据指标具有可自由裁量的空间,各地在制订评测细则的过程中,可根据高职小学教育专业的特点和实际情况进行倾向性的调适,使其更能突出高职小学教育专业的特色,体现出小学教育专业的本科层次与专科层次的区分度,并且对自由裁量部分进行限定,既给认证测评保留一定的裁量权,又能对过大的自由裁量权进行限定。

(四)建立健全高职小学教育专业认证的协同机制

顶层设计是推进高职小学教育专业认证工作的重要抓手,要建立健全高职小学教育专业认证协同机制,并优化其实施路径与流程。

其一,强化顶层设计,建立专业认证与教育改革的有机关联。强化师范教育不仅是顺应基础教育改革发展的需要,而且是引领基础教育改革发展的需要[4]。《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是对今后一段时期教育改革的总纲要,以教育评价改革推进小学教育的整体性变革成为未来教育改革的趋势,这对小学教师的培养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高职小学教育专业认证开展应与小学教育改革建立起相应的关联,并且形成两者联动效应。

其二,以机制的建设与优化为基础,推进高职小学教育专业认证的系统化协同。从纵向来看,高职小学教育专业认证涉及教育部、省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学校三级机构;从横向来看,高职小学教育专业认证涉及教师工作处、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学校等多个主体。建立有效的机制是确保认证顺畅进行的重要前提,这就需要明确各主体承担的职责,并且厘清各环节的流程,形成整体设计、有效衔接、分工明确、分批实施的协同机制,推进机制不断优化与完善,进一步提高专业认证的成效。

其三,加强评估专家库建设,提高专业认证测评的成效。基于高职小学教育专业的特殊性,认证专家的遴选应注重来源的多元化,体现职业教育的特征和小学教育专业的实践导向;既要遴选国家级专家,也应遴选区域专家,实现专家优势互补;同时,加强对专家的专项培训,使专家能够深刻认识高职小学教育专业认证的特殊性,并在认证过程中全面贯彻相应的原则与精神,以提高专业认证的成效。

(五)全面提升高职小学教育专业认证结果的育人成效

实施专业认证的初衷是为了提高师范类专业的建设水平,进而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对高职小学教育专业而言,通过第二级专业认证不是参与认证的终点,而是提高专业建设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的新起点。为实现这一目标,就需要建立以认证结果促进专业建设的良性机制。

其一,尽快落实专业认证结果所带来的政策利好。教育部宜以文件的形式明确“出具师范专业课程学习合格证明和教育教学实践能力合格证明事宜”,确定实施的细则与要求,使得通过认证的小学教育专业能够实实在在地享受到政策的红利,使通过第二级认证的学校可根据规定组织实施教学资格证的面试评价工作,提升高职小学教育专业参与认证的内在动力。

其二,提高整改的成效。专业认证的价值更多体现在发现专业建设及人才培养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整改意见和建议。高职院校应以专家的整改建议为参照,制订专业整改报告和方案,并且按照既定的时间节点逐步完成整改任务,通过认证机制完善监督落实机制,真正实现以专业认证推动人才培养质量的提高。

其三,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各省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要督促高职院校重视小学教育专业等师范类专业建设,加大对小学教育专业建设的资源投入,在达标的基础上追求更高水平的发展,以政策杠杆激发高职院校的积极性,确保小学教育专业能够培养出高水平的小学教师。

参考文献

[1]龙宝新.论美国师范专业认证工作的特点与走向[J].教师教育学报,2018(3):93-102.

[2]徐国庆.构建中国特色的职业教育专业认证体系[J].教育发展研究,2018(7):21-27.

[3]罗应棉,柯政彦.中国特色职业教育专业认证体系的构建逻辑[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21(2):10-13.

[4]李少杰.“新师范”:对教师教育的继承与超越[J].广东教育,2019(2):26.

(责编 雷 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