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能够讨回来,多亏了检察机关,我的孩子也有救了。”“感谢司法机关对我适用缓刑,我的企业有救了。”一次“检护民生”与“检察护企”的双向奔赴,实现维护劳动者权益和保护企业经营发展的双赢多赢共赢局面……
时间回到2022年4月。内蒙古某商贸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张某和实际控制人姜某,为刚刚争取到的项目工程招聘到了23名工人。这些工人的月薪在1300元到5000元不等,对于他们来说是一笔丰厚的收入,因此上岗后都热情高涨,干劲十足。然而项目开工仅4个月,因客观原因被迫中止。而张某和姜某在尚未收到工程款的情况下,面对工人们数月累积的薪资,选择了逃避和失踪。
面对人去楼空的公司,对工程停工情况一无所知的工人们纷纷联系张某和姜某讨要说法。但他们得到的,只有推诿、逃避直至失联。
“我儿子刚刚查出患有白血病,这病拖不得,我需要钱,我需要我的工资救我儿子的命!”这是被拖欠工资的工人之一刘某的心声,类似的情况在工人们中并不罕见。面对生活的重压和病痛的折磨,工人们无奈之下,纷纷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了张某和姜某。
2022年9月至2023年3月期间,劳动监察部门的工作人员采取文书留置、微信、电话、张贴送达的方式,向张某和姜某送达了《劳动保障执法调查询问通知书》和《劳动保障执法责令改正决定书》,并多次依法要求二人在规定时限内到劳动监察部门处理拖欠工人工资事宜。然而,二人始终拒不到场,也未提交任何相关材料,后期甚至电话都无法接通,逃避并拒绝支付工人工资74万余元。
2023年12月21日,内蒙古自治区霍林郭勒市公安局将张某、姜某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一案移送霍林郭勒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受理案件后,办案检察官对案件事实进行了全面深入的审查。他们发现此案不仅涉及劳动者人数众多,且多为外地务工人员,其家庭因未能及时收到工资而面临生活困境。因此,帮助这些劳动者讨回被拖欠的薪酬成了此案的重要工作。
同时,办案检察官经深入调查发现,张某、姜某名下经营十余家民营企业。这些企业涉及运输、汽车服务等多个领域,职工数量众多。考虑到贸然起诉可能对企业及其员工的正常生产生活造成不利影响,案件处理时必须综合考虑各方因素。既要依法办理,又要保证不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需要做的工作还有很多。
“现有证据体系尚不完善,还需进一步侦查取证。”办案检察官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引导侦查人员围绕23名劳动者与欠薪者之间“劳动关系是否成立”的问题,依法调取了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出具的仲裁裁决书;围绕欠薪者“以逃匿方法逃避支付劳动报酬”问题,收集了劳动监察大队与张某、姜某的通话录音,要求张某、姜某配合解决劳动者报酬问题的证据;围绕“拖欠工资数额”问题,收集了拖欠工人工资明细、欠条、微信聊天记录及转账记录等文书证据,进一步查实张某、姜某恶意拖欠工人工资的确切金额及明细。
经进一步调查取证,相关证据得到固定完善,证据链条完整且清晰。
“此案涉及金额较大、欠薪人数较多,工人讨薪诉求强烈,劳动者切身利益得不到维护极易引发社会不稳定。”为了安抚诉求强烈的劳动者情绪,办案检察官在摸清被害人人数和欠薪总额等案件事实基础上,多次通过电话和面对面沟通的方式向23名工人进行释法说理,引导工人理性维权。
“请大家放心,我们一定会尽最大努力帮助大家追讨欠薪!”在稳定好工人情绪的基础上,办案检察官将23名工人、张某和姜某召集到一起,当面协商,并邀请了劳动监察部门工作人员以及公安机关办案人员共同作证。协商中,张某和姜某承诺:“希望检察官和大家能给一定的时间筹集钱款支付工资,我们保证一定把大家的工资全部筹齐。”筹集资金长达2个月,张某和姜某于2024年2月结清了工人工资,并获得了工人的谅解。
为切实保障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最大程度维护民营企业健康经营发展,办案检察官考虑到张某和姜某系多家民营企业负责人,对推动民营经济发展具有一定作用,且主动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认罪态度良好,在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前,经与23名工人分别协商,结清工人全部工资并取得了工人谅解,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于2024年3月1日将两名被告人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向法院提起公诉,并提出适用缓刑量刑建议。2024年3月19日,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全部量刑建议并依法作出判决,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被告人张某和姜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4万元。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这一看似“小”的罪名,实则关乎广大劳动者的“大”民生。在办理这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中,霍林郭勒市检察院注重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深入调查核实,快速全面掌握案件事实,通过听取当事人意见诉求、充分释法说理、加强矛盾化解等方式,引导当事人双方从对立走向对话,给欠薪者一定的时间筹集资金以全额偿还欠薪,确保劳动者能够及时获得应得的薪资。
值得注意的是,这类案件中的犯罪主体多为企业或企业负责人,他们经营着多家民营企业,涉及多个领域,对当地经济发展有着重要作用。在办理此类案件中,霍林郭勒市检察院既保持对恶意欠薪犯罪依法惩治的态度,也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积极推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在为劳动者追回欠薪的基础上,对民营企业家提出适用缓刑量刑建议,在打击犯罪和保护营商环境之间实现价值平衡,实现维护劳动者权益和保护企业正常经营的双赢多赢共赢局面。(文中当涉案人员均为化名)
方圆2024年1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