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元宇宙发展:媒介想象、价值依归与实践进路

2024-09-15 00:00:00袁侃古珍晶
新闻世界 2024年9期

【摘 要】伴随元宇宙由概念建构向实践应用的加速落地,超脱技术理路,以更宽视野探索元宇宙特别是中国的元宇宙发展可能成为传播学研究的一个重要课题。本研究基于技术与社会双重视角,指出元宇宙在信息技术、社会环境、市场竞争的综合作用下已具备实现可能,并呈现强虚拟性、沉浸性、交互性等特征,同时对元宇宙媒介想象中的主体缺失、空间失序等表示担忧。本文基于马克思主义新闻观,提出应以确立人的主体地位与主体性、中国价值、规约与秩序三个圈层作为中国特色元宇宙发展的价值依归,并以此指引未来元宇宙发展的产品创新、产业开发与规制规约。

【关键词】元宇宙;媒介想象;价值依归;实践进路

近年来,元宇宙已经开始从理论研究走向现实实践,被国内外社会各界寄予了极高的期待,认为其“不仅使现实身体在虚拟空间的存在意义及体验得到增强,也会用各种方式映射现实身体,甚至建构虚拟的身体”[1]。由此可见,不同社会语境下,元宇宙的发展必将生发出不同的发展路径,呈现出不同的发展特点。就中国的元宇宙发展而言,其亦必将表征出与中国文化、现实条件相适应的嬗演过程。

一、媒介想象:元宇宙的生成、特质与可能

当前,关于元宇宙的媒介想象主要聚焦于元宇宙的生成、特质与可能三个方面,合力勾勒出我们思维所及之处对元宇宙的美好向往。

(一)元宇宙生成

自元宇宙概念诞生以来,迄今已有30年的时间,虽然一直并未成为一个显性的存在,但相关的技术研发一刻未停止,并在2021年迎来了一个重要的时间节点。这一年,全球知名互联网公司脸书(Facebook)正式宣布,将其公司名称直接更改为“Meta”,并持续加大投入,打造包括内容创作、虚拟现实、数字货币、虚拟办公等多元化的业务生态体系,实现商业变现,企图先人一步,在全世界抢占元宇宙发展的制高点。亦因脸书(Facebook)的这一举动,2021年被大家公认为“元宇宙元年”[2]。在中国,以腾讯、阿里、字节、百度等为代表的一批互联网巨头同样摩拳擦掌,其中腾讯公司更是依托其在在线游戏、网络社交等方面多年的技术积淀和运营耕耘,提出了“全真互联网”的概念,加快元宇宙相关业务的开发。事实上,元宇宙由幕后走向前台,有着深刻的生成逻辑:其一为信息传播技术发展所创造的必要条件,主要包括了5G信息通信、云计算、人工智能、人机交互、区块链等技术底座,以及虚拟实境(VR)、增强现实(AR)、混合现实(MR)、扩展现实(XR)等虚拟现实技术共同所形成的从内容生产、传输、使用到商业变现的一整套技术工具所提供的强力支撑。其二为人们对高效率生产要求所带来的强大市场需求。其三为互联网下半场网络巨头们的竞争需要,更具有沉浸感、应用场景更加广泛的元宇宙成为了行业角逐者们的必争之地。以元宇宙推动互联网巨头的转型,已成为了其不得不大力探索的关键突破口、生命线。

(二)元宇宙特质

元宇宙到底是什么,依然尚未形成一个统一的共识。就其定义而言,不同研究者有着不同的看法。其中,技术视角下的代表性观点认为,元宇宙是“具身的互联网”,是“一个基于增强现实(AR)、虚拟现实(VR)和混合现实(MR)技术,整合了用户化身创设、内容生产、社会互动、在线游戏、虚拟货币支付的网络生态”[3],是“一种在WEB3的基础结构上,通过3D/MR表现出现实与非现实场景,使用户达成沉浸式体验的数字交往平台”[4]。而综合视角的代表性观点则指出,元宇宙不仅是技术的产物,同时也是社会的产物,不仅具有技术属性,而且具有社会属性,是“一种整合多种新技术而产生的新型虚实相融的互联网应用和社会形态”[5]。遵循技术发展曲线理论逻辑,笔者更倾向于后者的界定。由此生发开来,元宇宙的内涵特质主要包括了三个面向:

强虚拟性。元宇宙作为WEB3时代的代表性产物,具有构建超级虚拟空间的能力。

强沉浸性。元宇宙毫无疑问是一种具有高度沉浸性特征的媒介,其往往可以借助各种虚拟技术的运用,让用户在数字空间中产生与在现实世界中完全同样的视觉、听觉、触觉、味觉等全方位感官体验,并实现在不同虚拟空间中的游移。

强交互性。元宇宙将重构现实与虚拟、人与虚拟之间的关系。借助于数字账号、数据即时传输、硬件工具,或者以人本身作为元件,人可以随时随地与虚拟空间进行平行互动,既提升沟通效应,又辅助现实生产。

(三)元宇宙可能

关于元宇宙更大的设想,得益于其对人类感官和生存环境的拓展,人们可以获得众多在现实世界中所无法得到的生存和发展体验与自由。似乎人类可以在元宇宙之中获得长久的生存与发展,元宇宙也将会主导未来人类生产生活的一切。更有甚者,依托于元宇宙提供的技术手段,人类甚至可以实现“身体与意识的分离”,即将人的大脑置入营养液之缸中,将人脑神经末梢与计算机相连,由此实现人的意识与虚拟世界的链接[6],进而实现不依托于人的身体的元宇宙建构。然而,我们不免担心,以上设想,真的是人类发展元宇宙的初衷吗?人类在与超级虚拟数字空间的相处中,应当是由现实环境和人主导虚拟空间还是由虚拟空间主导现实环境和人?这的确是一个需严肃对待的课题。诚如有研究者所言:“我们永远不要对新媒体过于乐观,因为它们如双刃剑,在解决问题的同时也带来了新的问题”[7]。

二、价值依归:元宇宙的主体、主体性与主体价值

人类关于元宇宙的想象,已经开始引致了人与元宇宙、现实世界与虚拟世界的主客迷思,进而在一定程度上带来了人类发展元宇宙的价值错位。依循马克思主义辩证唯物论的视角,我们可以在发展愈加逼近现实的虚拟数字空间中找到应然的理论逻辑。

(一)辩证唯物观视野下元宇宙的主体与主体性

在经典马克思主义辩证唯物观看来,“物质第一性、意识第二性”是“作为思维对存在的地位问题的一种正确回答”。其哲学原理主要包括了三个命题:第一个命题即为物质决定意识。任何意识的产生,皆必须以物质世界为依托,包括作为特殊物质的“人”,亦是生发意识的基础[8]。脱离了物质世界的意识是不存在的。第二个命题即为意识对物质的能动作用。人可以通过“记忆、经验、知识”等的积累,开展“预见性、计划性”的实践活动,进而达到改造客观世界的目的。第三个命题即为人在物质与意识之间的主体地位与主体性。明确了以上三个命题,我们不难推导,在现实世界与虚拟世界、人与元宇宙的关系建构过程中,作为意识存在的元宇宙,是由包括人在内的物质所决定,需要人的实践活动方能产生,并且服务于人的生存与发展需要;元宇宙数字空间的打造,是人的自主行为,是人改造客观世界的重要工具和手段,这也是人类发展元宇宙的价值和意义所在;人的主体地位、主体性作用不可替代,也必将得到彰显。由此,那些提出脱离人的意识存在、数字化身将取代实际人身、人完全可以在元宇宙中生存等各样观点,也就自然不攻而破。

(二)精神交往观视阈中元宇宙的主体与主体性

元宇宙发展中的人的主体地位和主体性,亦可以从马克思主义新闻观之精神交往论中得到合理的阐释。精神交往论主要蕴含着三个主要的观点:其一,精神交往与物质交往的混融互动。元宇宙作为一种精神交往形式,无论是人进入元宇宙的各类娱乐活动,还是人依托元宇宙开展社会生产劳动,皆为物质交往与精神交往的集合体,二者无法割裂开来,人在其中具有一般意义上的支配性地位。其二,精神交往源于人的需要。作为精神交往载体的元宇宙,不能脱离于人的社会需要,并受人的社会需要及具体社会生产结构的影响,人的“需要的体系”为元宇宙的发展提供了根本的内在规约。其三,精神交往具有螺旋扩展性。精神交往载体从书籍到报纸、电报、广播、电影、电视、PC、移动互联网,再到元宇宙。人类交往的载体及其所承载的内容,皆为人类精神交往层次不断提升的表现。同时,人们通过元宇宙的精神产品再生产,亦可以推动其精神世界的更加丰富。从这个意义上看,作为人类精神交往的最新阶段的产物,元宇宙势必进一步拓展人类交往的广度和深度。

(三)元宇宙的主体价值

在元宇宙的发展过程中,基于正常意义而非特殊情况而言,人的主体地位和主体性决定了元宇宙所应遵循的基本价值准则。诚然,不同的社会环境,不同国家、地区的元宇宙发展会有着各自不同的价值依归及其实践表现,但是对于中国的元宇宙发展而言,其价值依归则应至少具有这样三个圈层:

内核圈层是人的主体地位与主体性。马克思主义是唯物主义的,任何时候都将物质放在第一性、将人摆在第一位。因此,无论元宇宙在外在表象上如何令人眼花缭乱,但首先应当树立物质第一性的观点,以此去推动元宇宙的发展,此既为中国的元宇宙发展的必要认知,亦为中国发展元宇宙的内核圈层价值。

中间圈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元宇宙的发展过程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基本的价值依归,指引着中国的元宇宙发展的信息传播、娱乐消费、影视文化艺术等各个方面的实践。

外延圈层是规则与秩序。中国的元宇宙发展,绝非让人漫无边际、绝对自由地为所欲为。元宇宙所建构的虚拟空间,并非法外之地。树立规则与秩序的价值,导入规则,规范秩序,让各种符合律法、道德的规则嵌入元宇宙中的各个空间,方可让元宇宙更好地为我所用,也方能真正展现出元宇宙之于人类的价值和意义。

元宇宙涵盖了从底层技术到前端设备,再到丰富多样的应用场景和生态系统。底层技术方面,元宇宙集成了区块链、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前端设备层面,VR/AR/MR等可穿戴设备成为用户进入元宇宙的重要入口,提供沉浸式体验。应用场景上,元宇宙逐步渗透到教育、医疗、制造、旅游等多个行业,推动数字化转型和产业升级。生态系统方面,元宇宙正构建一个虚实融合、去中心化、多元开放、持续演进的数字化时空域。

三、实践进路:元宇宙的产品创新、产业开发与规制规约

中国的元宇宙发展在实践层面,囊括了微观层面的产品创新、中观层面的产业开发与宏观层面的规制规约三个面向。只有将三个层面有机结合起来,才能逐步建构起中国元宇宙发展的健康生态体系。

(一)元宇宙的产品创新进路

元宇宙的产品创新主要包括了硬件产品、软件产品及最终呈现予用户的应用产品三个类别。其中,硬件产品涵盖了各类网络通信设备、VR头盔等人机交互设备等;软件产品则包括了更为丰富的网络通信技术、虚拟现实技术、人工智能技术、区块链技术等;而应用产品则表现为各类虚拟社交空间、在线游戏空间、虚拟会议空间等。元宇宙在产品领域的创新,是要使现实世界的景观在虚拟世界中得到呈现,并且借助于人的想象力、创新力创造现实世界并不存在的更多虚拟空间。在媒介传播领域,元宇宙的产品创新空间巨大。比如,目前已经初见端倪的沉浸式新闻,能够以超越电视新闻的“现场感”而带来“临场感”的丰富体验[9]。又如,对于历史遗迹或者历史故事,通过虚拟现实技术的还原或重构,则可能让用户回到特定的历史时空之中,领略其中的盎然趣味。再比如,在线游戏借助于人的化身与分身,今后亦可能生发出更加逼真的体验。总而言之,借助于元宇宙,用户可以越来越多地享受到不同种类、不同层次的精神文化产品,有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弥合“数字鸿沟”,扩大精神产品的生产与再生产。

(二)元宇宙的产业开发探索

元宇宙从概念形成到产品落地再到产业化、规模化运营,经历了一个逐步递进的过程。元宇宙产业主要是指应用新一代信息技术,为用户提供各类虚拟数字产品和服务“所衍生出的所有新型业态的总称”[10]。权威数据显示,在2021年,元宇宙产业的收入规模就已经达到了1800亿美元,预计到2025年就可能达到3900亿美元,到2030年市场规模更是将快速提升至8万亿至13万亿美元之间[11]。面对如此诱人的产业蛋糕,世界众多国家纷纷跃跃欲试。早在2017年,美国国会就牵头成立了VR/AR/MR指导小组,并发布了“现实党团(Reality Caucus)”计划,研究相关支持政策;英国也积极推动将虚拟现实技术应用到医疗等重要领域;法国更是欧洲虚拟数字产业的重镇,其所举办的虚拟现实展览享有盛誉。在中国,2022年11月,工信部、教育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国家体育总局联合发布了《虚拟现实与行业应用融合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6年)》,该计划提出了到2026年产业总体规模超过3500亿元的发展目标,特别是在媒体融合领域,该计划提出要在新闻报道、体育赛事、影视动画、游戏社交、短视频等内容制作领域打造产业新生态。从国外到国内,从行业到政府,元宇宙已经开始直接作为一个产业,被纳入政府的公共政策体系当中。在未来,中国的元宇宙产业将会沿着三个路径展开:一是行业标准体系的逐步完善。元宇宙的发展,需要依托较为完善的标准体系,如此方能为产业的规模化发展打开通道。二是市场主体的加速培育。元宇宙产业的发展,需要大量且贯通不同环节的市场主体出现。三是行业格局的突破。元宇宙的产业开发,必须与各行各业密切结合起来。对于本身即具有内容制作优势的我国媒体而言,可开发多样化的内容产品、建构可靠的盈利模式,从而有效推动产业发展。

(三)元宇宙的规制规约建构

包括元宇宙在内的互联网发展承载着人们利用新兴技术手段来改善生产生活的美好愿望,同时也带来了诸如设备安全、意识形态安全等新的问题。就政府层面而言,基于现有的一般法、专门法特别是涉及互联网治理方面的法律法规,从宏观上对涉及信息传输安全、意识形态安全、公民隐私保护等规制规约在元宇宙空间当有合理的延展性,但是对于因元宇宙发展而带来的新问题新现象,则有必要保持密切的跟进,需各个层级的相关立法机构予以关注,及时出台相关的法律规章。就市场主体来说,目前的身份认证、关键字查找、图像识别等技术手段是否足以应对元宇宙巨型虚拟空间中的违规行为,仍需进一步验证。特别是对于元宇宙空间中的个人言行,由于涉及用户数量、信息量巨大,有必要转变传统的单维、二维、三维平台治理模式,开发更加多元立体的平台管理手段。从社会监督来说,目前面向开放的公共监督平台徒有其表,平台为了自身的利益对用户的投诉往往视而不见,有必要将政府的公共投诉平台与自身的监督平台予以结合,并强化对平台反馈监督不力的管理力度。提升元宇宙时代的用户媒介素养教育,亦是不可忽视的重要课题。在一个越来越虚拟化、镜像化的社会,公民具备如何处理现实世界与虚拟世界的素养和知识,特别是具有在虚拟空间中应有的规范和言行的自觉,是其正确面对技术进步、利用技术手段辅助其更好地生存与发展的重要依托。媒介传播、学校教育等方式可为此类问题的解决提供长效的机制。

元宇宙走进公众的视野,仅有短短两年左右的时间,目前对于元宇宙的欢呼与猜想也是基于当前的网络技术和虚拟现实应用产品。毫无疑问,元宇宙在未来互联网发展中的地位已基本确立。探讨元宇宙的未来可能、价值依归、实践路径,有其必要的价值与意义。

注释:

[1][6]彭兰.虚实混融:元宇宙中的空间与身体[J].新闻大学,2022(06):15,13.

[2][11]郭全中,魏滢欣,冷一鸣.元宇宙发展综述[J].传媒,2022(07下):9,11.

[3][7]邓建国.元元媒介与数字孪生:元宇宙的媒介理论透视[J].新闻大学,2022(06):38,47.

[4]杜骏飞.“未托邦”:元宇宙与Web3的思想笔记[J].新闻大学,2022(06):20.

[5]王儒西,邹开元.元宇宙:人类感官和人居环境和的再发明[J].新闻春秋,2022(01):75.

[8]葛守昆.“人”作为“特殊物质”在物质与意识关系中的关键作用[J].江苏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4,40(03):94.

[9]彭兰.我们用什么样的姿态关注元宇宙[J].传媒,2022(09上):24.

[10]杨宇成.元宇宙产业基本概念及四川发展研究[J].决策咨询,2022(05):58.

(作者:袁侃,新闻传播学博士,广东数字创意产业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深圳数字创意产业研究中心主任、深圳职业技术大学教授;古珍晶,经济学博士,广东数字创意产业研究中心、深圳数字创意产业研究中心研究员,深圳职业技术大学教师)

责编:刘纯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