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老了,会越来越频繁地想起一些故人。这里所说的故人,不是那种在某个场合喝过酒、打过牌、交换过名片的泛泛之交,而是在过往岁月的某个节点、某一阶段与我产生过特殊纠葛,留下了不灭印记的师长、亲人和朋友——他们的音容笑貌,他们的气息和体温,即使是碎片,也早已嵌入了记忆的每一个犄角旮旯,可能会窑变,但肯定不会寂灭。正因为如此,曾经的他们,一直让我深信这样一种错觉:他们是如此在乎你,所以绝对会陪伴、护送着你走完生命的每一个阶段,但事实上这是不可能的,他们每一个人的年龄都比我大很多,终会在人生的某一个阶段,从我的生活中慢慢抽离、远遁。事实上,此文要写到的四位故人,我跟他们至少有十年没有发生过任何交集了——有的是物理意义上的消失,有的是心理意义上的走散。他们中的有些人,会隔三差五地出现在我的梦境里,但另外一些人则一次都没有在梦境中跟我打过照面——吾虽老,但他们比我更老,无论在此岸还是彼岸,他们的矜持或者懒惰都理应得到尊重。好在还有文字,文字总是比梦境更可靠,所以,用文字来给他们画几笔素描,让这些梦境里的不系之舟在我的文字里暂时靠一下岸,由我假思念和回忆之名惩戒和报复一下梦境的虚幻缥缈和来去无踪,这应该是文字在人工智能时代仅存的用武之地。
排序没有意义,想到哪位就说哪位吧。
孟老师
孟向真老师是我高一时的语文老师,也是我高考文科复习班的班主任。
1976年暑假结束后,按照父亲的建议和安排,我由常州第一中学转学至当时的常州第二十三中。记得当时是父亲找他的朋友——二十三中的教导主任瞿文柏老师办的转学手续。办完手续后,瞿老师不知道是有意还是无意,嘀咕了这么一句:准备把你安排在高一(3)班,孟向真教这个班的语文。
这是我第一次听到孟老师的名字,尽管听得并不十分真切。揣摩瞿老师特意交代这句话的意思,我想可能有这么两层:第一,孟老师是二十三中的名师,把我安排到他任教的班级,瞿老师没有辜负父亲对他的嘱托;第二,孟老师很可能跟同样也是语文老师出身的父亲认识。
很快就见到了孟老师,坦率地说,见到孟老师的第一眼我有点失望,他身材矮小,而且半边鼻子明显凹陷,像是受过外力猛击。他说着一口夹杂着苏北和常州口音的普通话,穿着皱巴巴的白色圆领汗衫,跟我印象中的名师,甚至跟“孟向真”这个有点另类的名字完全不搭。
但是,对孟老师的所有不敬来得快去得也快,在他转身拈起粉笔在黑板上写下第一行字的瞬间,我悚然坐直了身子。
孟老师的板书,挺拔、洒脱、遒劲、不羁,天马行空之余又把一笔一画交代得清清楚楚,连木讷的粉笔在他的手下都有了灵性。我完全无法想象,看上去那么貌不惊人的一个人,竟然在不经意间能写出这么一笔好到让人浑身起鸡皮疙瘩的字来,孟老师似乎有一只不归他身体管的右手。
作为一个因一笔好字而受到同事尊敬、学生佩服的人,孟老师总是愿意借一切机会表达他对书法的热爱。每隔一两个月,孟老师就会利用两节语文课的时间来跟学生们聊聊书法。毫不夸张地说,这是中学时代最让我血脉偾张的时刻,苏黄米蔡、颜柳欧赵,我最早听到这些如雷贯耳的名字,都是在孟老师的课堂上。
聊些什么呢?当然是每个人的创作风格、奇闻轶事啊,当时尚未受过任何人文和美学启蒙的我们,哪里听到过古代文人的那些活色生香、死去活来的故事呢?就算最不爱学习、最没有慧根的孩子,听到颜鲁公的悲壮、米元章的癫狂、苏东坡的洒脱、黄山谷的方正时,又有几个人能够完全无动于衷?所以,在孟老师的书法课上,除了偶尔发出的笑声,基本上鸦雀无声,大伙儿的眼睛都会滴溜溜死盯着孟老师随身携带的教具——那个时代属于稀罕物的字帖。这些字帖都是孟老师的私藏,因为时间过于久远,好多字帖都已经破损甚至快要脱页了。靠着这些字帖,我们了解了苏黄米蔡、颜柳欧赵各自的艺术风格和特征。我们的一致看法是,这些牛逼哄哄的字其实都不如孟老师的字,但是好脾气的孟老师每逢此时总是一笑:“你们懂个屁,等你们长大了就知道好坏了,我的字跟他们怎么能比?”
为了应付即将到来的高考大搏杀,学校进行了重大战略调整,原先的班级设置被全部打乱重组,所有有志于参加高考的同学都按照个人志愿被分进了理科班和文科班(另外一部分不愿意参加高考的同学则趁着学制改革选择在高二时“肄业”)。我当然顺理成章地选择了文科班。
孟老师不出意料地被学校任命为文科班的班主任。在接下来的近两年时间里,孟老师成了我生活中最重要的人物,我们朝夕相处,在高考的指挥棒下,结成了远超师生关系的战略伙伴。在孟老师循循善诱的教导下,我先后获得了首届常州市中学生语文竞赛的第一名和首届江苏省语文竞赛的二等奖,成了校园里小有名气的人物。以校长为首的所有师长都对我寄予厚望,谁都知道我是孟老师最为倚重的得意门生。孟老师本人虽然从来没有在我面前表达过一丁点对我的偏爱,但是不止一个跟孟老师同教研室的老师告诉我,孟老师每每读到我的作文,都比吃了红烧肉还开心,有时甚至会情不自禁地把我的那些不知天高地厚的高谈阔论读给其他老师听。
很快,就到了高考的最后冲刺阶段,没想到,就在这节骨眼上,我让孟老师失望了,甚至,孟老师因失望而愤怒,我居然有生以来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被他骂了。
这件事的起因是,在离高考还有大半年的时候,我不知怎么阴差阳错地迷上了打“八十分”。这一爱好在高考前最紧张的两个月里,不可思议地达到了丧心病狂的地步,几乎每个星期天我都要约上几个死党到家里打上几局。当然,怎么会有不透风的墙呢?很快,关于我经常在家组织牌局的消息传到了孟老师耳朵里。一开始孟老师是不相信的,一则因为我的学习成绩这一阶段并未明显下滑,二则我父亲对待我的霹雳手段尽人皆知,我怎么敢在他的眼皮子底下如此胡作非为?但传言多了,孟老师不再那么笃定,他决定用他的方式来一探究竟。
于是,某个星期天下午两三点钟,孟老师头戴一顶草帽,冒着烈日,偷偷掩进了我家的大杂院。他佝偻着本来就很矮小的身躯,贴着墙慢慢逼近我家面向院子的那扇窗口。从大门口七拐八拐走到我家大门至少要五分钟,很难想象他如何躲开了我那些一贯喜欢多管闲事的邻居投来的警惕目光。
孟老师性格温厚练达,遇事从不感情用事,更不会采取极端手段,所以,当孟老师气得五官变形的脸冷不防地出现在我家窗口时,把刚剃了个光头、正陶醉在胜利喜悦中的我吓傻了。我的几个牌友都是同班同学,他们也被孟老师因愤怒而扭曲的脸吓傻了,慌乱间都扔下手中的牌,高高低低地站了起来。其实那会儿孟老师也傻了,他摘下草帽,恶狠狠地瞪着我,嗫嚅了好一会儿,才从牙缝中迸出几个字:“你,你这个畜生,我把所有希望都寄托在你身上,你就这样对我?!”说罢,他狠狠扫了眼桌上凌乱不堪的扑克牌,转身就走。他手上的草帽不见了,半小时后,我才发现那顶汗涔涔的草帽被扔在了我家窗台下。
孟老师愤然离去后,我和几个同学面面相觑,然后坐下,重新洗牌,默默打完了剩下的一局——我可以发誓,那是高考前我打的最后一局“八十分”,当然,已经完全记不得输赢了。
两个多月后,孟老师在同一扇窗口,兴高采烈地给“畜生”递来了大学录取通知书。我也把那顶被母亲洗净晒干的草帽还给了他。我们各自回顾着往昔的岁月,但情感并未两清。
大学毕业到南京工作后不久,孟老师给我写了一封信,写到了半辈子的心病——那个半塌的鼻子给他带来的各种困扰,询问南京有没有可以给鼻子整形的医院。我请同事帮忙打听了一下,得知省工人医院就可以做这个手术——硅胶填充。我立即写信给孟老师,邀请他来南京动手术。
就这样,在和母校离别四年多之后,我又有了和孟老师朝夕相处的机会。孟老师在南京待了三天,当时的我连个单身宿舍都没有,晚上就在办公室打地铺过夜,孟老师也就在地铺上和我挤了三个晚上。这三个晚上,关灯后我们都会漫无边际地聊上半宿,交流的内容比在学校的三年还多。
黑夜中,孟老师不紧不慢的话语声在我那间逼仄的办公室兼宿舍中回响,幻化成一幅幅色彩暗淡但是人物却异常清晰的画面:一个赤着脚的乡村少年在田野中不断奔跑,父母、乡亲们的苛责都不能令他停下脚步。随着他越跑越快,他不出意料地被绊了一跤,鼻梁骨被地里的一块石头碰断了。从此,少年清秀的脸上就有半个鼻子塌了,但即使如此,少年依然没有停下他的脚步,甚至越跑越快——终于,他奔跑的背景变了,不再是苏北乡下那连绵不绝的麦田,而是江南小城那氤氲着吴侬软语的巷陌。不同的是,他已经不是一个人在跑,而是领着一群少年在跑。他们的终点在哪里,没人知道,可能曾经的少年自己也不知道。
孟老师的南京之行达到了预期目的,省工人医院的医生用一双妙手让他的塌鼻子恢复了原样。孟老师的人生,也随着改革开放进入高光时刻,他成了常州教育界公认的名师,也成了远近闻名的书法家。
小姚
小姚全名姚秀良,出身于典型的书香门第,其父姚文华先生是常州市最有名的数学老师之一,是常州教育界毫无疑义的泰斗级人物。
当时小姚已经三十出头,但因为一直在乡下,根本没有考虑过婚恋的问题。我热心的母亲帮他介绍过几次对象,虽然没有成功,但一来二去,小姚成了我们家的熟客,也成了我的忘年交。他经常会来我家跟我聊天,我们俩天南海北,无所不谈。由此我知道了他的家世,也知道他虽然爱看小说、爱写文章,但可能是家庭环境的原因,他内心最爱的还是数学。他最心仪的大学就是上海复旦大学,因为复旦大学有全中国最厉害的数学系,系主任是大数学家苏步青。
1978年小姚参加过一次高考,成绩远远超过了当时的重点大学录取分数线。在填写高考志愿时,小姚一口气填了五个复旦大学数学系,但是他的一往情深似乎并没有打动复旦大学。最后给他寄来录取通知书的是南京一家名不见经传的学院,小姚一气之下,把人家的录取通知书撕了个粉碎,亲手葬送了自己此生唯一一次上大学的机会。气不忿的他随后给复旦大学数学系写了一封信,责问校方为何自己分数达标却被学校直接无视。几天之后,校方的回信到了,在信中校方用寥寥数语解释了没有录取他的唯一原因——年龄,学习数学需要在很年轻的时候就打基础,所以复旦大学数学系一般不录取年龄在二十五岁以上的考生,而当时的小姚早已过了而立之年。复旦的回信秉着公事公办的态度,小姚认为说得在理,也就不再计较,自认跟复旦大学的缘分到此为止。谁会猜到,一年以后,他跟复旦大学的这段不了情居然跟我发生了缠绕。
1979年7月,我参加了高考,虽然考完后自我感觉一塌糊涂,甚至已经做好了复读一年的打算,但实际结果是我的分数远超预期——上一个好大学是不成问题了,可是上哪一所好大学又成了问题。
很快到了填志愿表的日子,这对我来说也就是走个程序的事情。我按照自己和孟老师的约定在第一志愿栏里填了南京大学中文系,在其他几个栏里则写上了武大、厦大、中大等离常州十万八千里的学校。
当晚回家,我把填写志愿的事跟母亲说了。母亲沉默了一会儿,从牙缝中憋出了这么一句话:就不能再考虑考虑复旦大学吗?
眼看着儿子已经笃定进入南大,母亲内心略有不甘,得陇望蜀,也算是人之常情。对我们家来说,南京和上海还有一个差别,就是在南京我们举目无亲,在上海却有我的亲舅舅一家。所以,母亲一提到“复旦”两个字,我就猜出了她的心思。谁不想上复旦大学呢?我万分理解母亲,但填报志愿一事,我跟孟老师已经权衡再三,事实上这件事已经画上了句号。母亲的问题,我是没有办法给出答案的。
看到我满脸的为难之色,母亲没有再多说什么。吃过晚饭,像往常那样迅速洗好碗筷,跟外婆耳语了几句,她就出了门。母亲如此神秘莫测而又行色匆匆的举止,在我看来是罕见之事,我预感到母亲的反常一定跟我有关。
二十分钟后,母亲气喘吁吁地回来了,她身后跟着显然也刚吃过晚饭的小姚。不用说,母亲是去搬救兵了。
天气很热,小姚没有进屋,还穿着海绵拖鞋的他一屁股就坐在了院子里的小板凳上。母亲则到卧室床底下摸了个大西瓜出来,在咔嚓一声切瓜声后,好西瓜特有的那种香味飘进了院子。
应该是在路上母亲就向小姚交了底,小姚坐下后就单刀直入挑开了话题:“已经没有任何挽救的余地了?”
看到我吞吞吐吐、欲言又止,小姚把他坐的板凳向我靠近了一段距离,一双不知为何布满血丝的眼睛直盯着我的脸:“也许你现在改变志愿会有一些难度,或者会让老师对你产生看法,但是,等你再长大一点就会知道,跟你成为复旦大学的学生相比,这样的代价根本不值一提。”
母亲端着半盆切好的西瓜走到我们面前,把盆放在小姚和我的脚边。小姚不客气地拿起一片西瓜,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母亲则回屋拎了一个拖地时用的塑料桶来,示意小姚和我把吃剩的西瓜皮和瓜子吐在桶里。看到小姚把自己不当外人,我也把一片西瓜塞进了嘴里。
在西瓜的掩护下,小姚和我的对话显得不那么严肃。小姚边啃西瓜边向我详细地列举了复旦大学力压南京大学的五大理由。由于时间过于久远,我已经记不清这五大理由的具体内容,只模糊地记得小姚陈述这五大理由时为了尽量表述得准确,部分语句居然说起了普通话。
相比这五大理由,小姚最后的告白显然更能打动我:“你能上复旦大学,在某种意义上也是帮我圆梦,我跟你说过我对复旦大学的单相思。看来这辈子我是没有缘分成为复旦大学的一分子了,但是你有机会啊,为什么要轻易放弃这个机会呢?就算是冒险,这个险冒得也值。你进了复旦大学,我可以随时随地来看你,甚至还可以去复旦大学数学系转转,这多好呢?”
面对口吐莲花的小姚,我又怎么可能做到无动于衷呢?我不断变化的表情被洞若观火的小姚尽收眼底,他乘胜追击,气定神闲地在我摇摇欲坠的心理防线上补了最后一刀:“你不是告诉过我小说《伤痕》把你读哭了吗?要是上了复旦大学,《伤痕》的作者卢新华就成了你的同学、系友,你仔细想想,这是什么感觉?”
在小姚时急时徐的步步紧逼下,我根本没有还手之力,待他吐出最后一个问号后,我向母亲投去了求救的目光。但是小姚仍然没有放过我,他意味深长地和母亲交换了一下眼神,用几乎可以洞穿我五脏六腑的口吻说:“如果你觉得更改志愿麻烦,不好意思向孟老师和学校开这个口,大人可以帮你出面,只要你打定了主意,别的事都不成问题。”
此刻,一晚上没有说话的母亲终于开口了:“你要想改志愿,我现在就去找孟老师,肯定还来得及。”
我无力地点了点头,把盆里剩下的最后一片西瓜塞进了嘴里。
两分钟后,母亲就换好衣服出了门,一头扎进湿漉漉、黏糊糊的夜色。小姚则从短袖衬衣的口袋里摸出一包皱巴巴的烟,掏出一根塞进嘴里——这是D9+NKCicM1ZLNwiCXkNOFjhp5YHbV4W4spjnm0AfnpQ=他第一次在我家抽烟。我只记得小姚把吸进嗓子眼的烟从鼻孔里吐出来的时候,脸上充溢的那种不辱使命的满足。
半个月后,我收到了复旦大学中文系的录取通知书,小姚和母亲合谋的冒险成功了。此后多年,母亲一直把小姚称作我的恩人,对此我从来不敢轻易附和,因为我觉得我不该以任何形式羞辱无辜的南京大学。
在入学半年多以后,我在校园里接待了来上海出差,顺便到学校看我的小姚。在学校食堂吃了一顿非常寒碜的午餐后,我带他在校园里闲逛。当路过数学系那幢漂亮的小楼时,小姚一眼就认了出来:“那就是数学系吧?我曾经在照片上见过。”不用说,这肯定是在小姚的梦境里出现过不止一次的地方。我带着小姚一摇一摆地踱进了小楼。有一些跟我年龄相仿、脸上长满粉刺的男生和我们擦肩而过,我看到小姚的脸上出现了不加掩饰的艳羡之色。不难想象,只要再年轻几岁,小姚完全可以和这些同学一样整天行色匆匆地在这座小楼里出没,也许,他比这些同学中的绝大部分人更有数学天赋。
我带着小姚把数学系的小楼逛了一遍,小姚非常认真地把小楼墙上贴的各种通知、告示都看了一遍。最后,他要求我带他去小楼的厕所方便一下。
记得那天数学系的厕所没有旁人,我俩并排站在小便槽边上,各自狠狠地把一泡憋了好久的尿撒进了苏步青、谷超豪们用过的小便槽。撒过尿后,小姚情不自禁地打了个激灵,略带戏谑地说:“这辈子总算跟复旦大学数学系发生关系了,我此生无憾了。”
小姚在将近四十岁的时候才结婚生子。此后夫妻两人与姚文华先生同住。姚老先生在他们的悉心照料下活到了百岁,最后在睡梦中安然离世。据说有一年,大年初一,当时的常州市主要领导带着随行人员前呼后拥地去给姚老先生拜年,结果被小姚堵在门口,最终未能进屋。后来问及小姚此事,小姚淡淡地说:“很简单,我父亲年事已高,腿脚不便,没有任何理由来配合他们作秀了。”
堂哥一初
按照本来计划,我供职的出版社将组织全体编辑在当时的省军区礼堂连看三天电影,这是出版社作为文化单位享受的特殊福利之一。电影上下午各一场,这意味着,在看电影的三天时间里,我不但不用去单位露脸,甚至,只要我想,我可以让谁都找不到我,小小地过一把“大隐隐于市”的干瘾。
但是一走到我办公室所在的三楼楼梯口,我就察觉出了一丝异样。平时说话做事都要比别人慢半拍的办公室赵主任,听到我和同事打招呼的声音,立马从他的房间里冲了出来,如释重负地对我大喊:“你还是来了?太好了,太好了,刚刚你常州老家打来好几个电话,好像出什么事了,你快给家里回个电话吧!”
当时单位里除领导的办公室外只有一部业务电话,就搁在单位行政办公室门口的木架子上,外来电话一般都由办公室的同事代接。听主任这么一说,我激灵了一下,当时我妻儿都在常州,我整天最担心的就是半岁多的小家伙突发什么情况。我急忙拎起电话筒,拨了弟弟单位的号码。没想到几个数字刚拨出,那一头就有人接起了电话,是弟弟的同事小龚。小龚打断了我:“别说了,你快回来吧,你堂哥跳楼了!”
两分钟后,表弟骏南的电话来了。听到骏南跟平时迥异的低沉声音后,我就知道,小龚没有骗我。没错,跳楼的正是我的堂哥——黄一初。
三刻钟后,我已经坐在开往常州的绿皮火车上。随着火车慢悠悠地行进在初夏的江南大地上,那些困住我思绪的铁丝开始松动,有关一初的回忆排山倒海一般向我袭来。
一初是大伯和大伯母唯一的儿子,他比我大整整十二岁,也属牛。一初长得不像大伯,完全没有继承他父亲玉树临风的轩昂气质,不但个子矮,而且皮肤黑。
1975年,一初二十六岁,他的婚姻大事开始成为我们老黄家的一桩心事。长辈们给他介绍了好几个适龄女孩,但是他的身高和肤色始终是他追求心仪女孩的绊脚石。在经历了好几次不成功的相亲后,父亲给他介绍了当时在国棉二厂当挡车工的范雪萍——雪萍姐也就是我后来的嫂子。
一初对皮肤雪白的雪萍一见钟情,当即就暗暗立下了非她不娶的宏愿,但是令他失望的是,第二天李老师就带来了他最怕听到的消息——不出所料,还是因为身高,雪萍姐婉拒了这门亲事。一初哥这时候开始露出了跟命运扳手腕的执拗劲儿,一方面,他恳求父亲和李老师再联手去做雪萍姐的工作;另一方面,他用他那笔龙飞凤舞的好字给雪萍姐写了一封情真意切的告白信,表达了他对雪萍姐的一见倾心。
一个不谙世事的女孩子,哪里见过这等阵仗呢?很快,在李老师和一初哥本人的软硬夹攻下,雪萍姐在原来的立场上退步了,答应先处处看。女方表了这个态,在一初哥看来事情基本也就成了,他一辈子最怕的就是别人以貌取人,在还没真正了解他的情况下訇然把门关上,而最不怕或者说最擅长的就是“处”,只要给他足够的时间、足够的机会,他相信他能让任何人看到他一米六八的身躯里蕴藏着无限能量和善意。于是,一初哥靠着这个“处”字,使尽浑身解数,厚着脸皮去敲雪萍姐的心门了。
我那会儿还是个小屁孩,一初哥不会跟我炫耀他如何拿下雪萍姐的具体细节,我只清楚地记得一件事——雪萍姐不吃猪肉,也基本不碰鸡鸭鱼肉,但很奇怪地偏偏爱吃甲鱼,而那时候不比现在,绝大多数常州人都视丑陋凶恶的甲鱼为怪物,绝对不会容忍其爬上餐桌,因此在菜市场上不可能买到作为食材的甲鱼。但是一初哥总是有办法,他通过各种渠道搞到甲鱼,只要雪萍姐来家里吃饭,一道砂锅炖的甲鱼汤肯定是当仁不让的主角,哪怕雪萍姐不来吃饭,他也经常会自作主张把甲鱼炖好后连汤带水送到雪萍姐家里去。
我们黄家,从爷爷辈开始到我们的父辈,婚姻都不幸福,黄家的男人强势、自我、挑剔、易怒,这样的性格怎么处理得好婚姻关系中的各种磕磕绊绊呢?但是这一切到一初哥这儿就戛然而止了。他对妻子的宠爱,已经到了长辈们觉得不可思议甚至无法接受的地步。婚前,他对雪萍姐的无微不至还可以说是一个男人为抱得美人归而采取的权宜之计,可是婚后,一初哥对雪萍姐的体贴和关心有增无减,这就让人真正刮目相看了——不管工作有多忙,学习任务有多重,雪萍姐始终是他生活的重心,是他在世界上最牵挂的人。问题是,雪萍姐并不是人们想象的那种要求男人整天围着自己转的女人。一初哥对雪萍姐的好,完全不是因为“怕”,而是那种不加掩饰的依恋和在乎。
1984年,经过不断地奔波和折腾,一初哥以“照顾妻子”之名从武进化肥厂调入常州继电器厂,终于不用再在常州和武进两地之间奔波。之后不久,继电器厂和港商合资建立了一个叫常利的合资公司,一初哥被厂里派到合资公司当了办公室主任。
这时候的一初哥,工作、生活都顺风顺水,可以说进入了人生的高光阶段。当时常州的合资公司并不多,一初哥在公司当高管,有了一笔在当时看来颇为可观的工资,更为难得的是,管事的中方总经理对他的人品和才干都极为赏识,赋予了他远超一般办公室主任的权力。而他生性宽厚,从来不让任何人为难,所以深得同事和下属们的拥戴。那段时间,他任何时候眼睛里都带着光,从不掩饰自己的踌躇满志,颇有人生如此、夫复何求之感。
1987年第一期的《收获》发表了我的中篇小说处女作《永远走红的汽车》,刊物面世时恰逢春节,一初哥一下子买了几十本杂志。整整一个春节,他不断组织饭局请人吃饭,带着我到处显摆,送人杂志时还要让我在杂志上签名,当然对这样轻浮的要求,我很难得地对他说了“不”。
因为手头宽裕了,酷爱音乐的他终于淘汰了结婚时买的那台红灯牌收音机,咬咬牙买了一台飞利浦组合音响。之后,只要我一回常州,他就会让我去他家听音乐。他最爱那会儿风靡一时的欧美轻音乐团,比如保尔·莫里亚、保罗·曼托瓦尼、詹姆斯·拉斯特的音乐,每天到家后第一件事就是开音响。他曾经开玩笑说,他炒的菜之所以好吃,是因为锅铲在炒锅里上下翻飞时他还在听音乐。
一初哥的好日子持续了大概三四年,1990年下半年,他工作的合资公司换了领导,原先那个非常赏识他的总经理被调到了港方在厦门的另一家合资公司,新来的总经理开始大刀阔斧地“改革”。作为受前任倚重的“老臣”,一初哥不出意料地受到了全方位的冷落和排挤。我不知道导致他最后选择弃世的抑郁症跟这段时间的种种遭遇有没有关系,据一些对抑郁症有研究的朋友称应该没有太大关系,但是那段时间他情绪低落,时有倦意。他最亲近的两位同学后来告诉我,那段时间一初哥确实私下跟他们说起了在单位的种种不如意,但是他也跟这些兄弟再三强调,这些事不要跟雪萍姐和其他家人说,他不想让雪萍姐和家人为他担心。
有一位与一初哥走动最频繁的同学清楚地记得一个细节:有一天一初哥正在家对他大倒苦水,描述新领导对他的种种刁难,突然门口响起了钥匙声——是雪萍姐回来了,一初哥连忙摆手,示意结束话题。等到雪萍姐一进门,出现在她面前的又是那个充满自信、活力四射的黄一初了。
也正因为对雪萍姐的不舍,所以他在工作上才愿意承受那么多他本不应承受的磨难。其实,他原先的领导去厦门后不久,就盛情邀请他去厦门发展,并保证给他提供一个比在常州更好的工作环境,但是,考虑到厦门与常州之间的距离,这一去就意味着夫妻分居,他无法再在生活上照应雪萍姐和她的父母,这对他来说是无法想象的,所以他当时几乎不假思索就婉拒了老领导的好意。随着在单位的处境越来越艰难,他不得不再次考虑老领导的提议,为此他和雪萍姐进行了反复商讨,权衡了各种利弊,就在他5月底去深圳出差前后,他其实已打定主意离开原单位,去厦门投奔老领导,在那边落下脚后,再设法将雪萍姐弄到厦门去。所以,6月9日的见面,也是他去意已决后我们哥俩的一次郑重告别。
因为去厦门有方方面面的准备工作要做,所以那天他吃完午饭就一反常态地匆匆忙忙要走。记得他跨上自行车的一刹那,我脱口问了一句:“准备啥时来南京啊?”
“我嘛,说来就来的。”
这是一初哥此生留给我的最后一句话。此后的十多年间,我曾无数次在梦中与一初哥相逢,每次见面我都会猛捶他的肩:“你不是说要来南京的吗?怎么说没影就没影了?这些日子你到底去了哪里?”没有回答,梦境中的一初哥从不说话。火车上,坐在我对面的一个小男孩对我露出了目瞪口呆的表情,并用手戳了戳他正在看窗外景色的母亲。我知道,我眼睛里刹那间喷涌而出的泪水吓到他了。直到火车过了镇江,我似乎才真正意识到一初哥的离去对我意味着什么。泪水从天而降,而且汪洋恣肆、没完没了,我略带赌气地任凭泪水肆虐,无视小男孩母子投来的诧异目光,让思绪继续在一初哥的世界里穿梭。
两个半小时后,火车抵达了常州站。我从未觉得我的家乡像今天这样陌生,我失去了所有的方位感,我的大腿完全是凭着肌肉记忆,把我带到了二十多天前,一初哥还在向我炫耀他的飞利浦音响的地方。现在,这里成了一初哥的灵堂。
我从聚集在一初哥家的一众亲朋好友的口中了解到一初哥弃世前的具体细节:昨晚九点多,洗过澡的一初哥去阳台上抽烟,而雪萍姐在卧室里看热播的台湾电视剧《含羞草》。一初哥没有很大的烟瘾,最多一天半包的量,怕呛着雪萍姐,在家里抽烟时他会有意避开雪萍姐,阳台就成了他的吸烟专区。一初哥家在六楼,在整幢楼的最高层,我相信一初哥以往每次倚在阳台栏杆上被自己吐出的烟雾缠绕时,热爱生活的他一定会在脚下的万家灯火中找到那种特别的满足感。可是,1991年6月18日的晚上,他站在这个阳台上的时候,心里在想些什么呢?谁也不知道,我只知道他在丢下了十多个烟头后,从阳台上一跃跳了下去——他个子矮,为了顺利翻越阳台栏杆,他还准备了一张垫脚的方凳。
三天后,我受大伯一家所托,去一初哥的办公室帮他清理遗物。在他办公桌的抽屉里,我发现了一本16开的《精神病学手册》。这本书里有一章专门谈到了当时还不为大众所知的抑郁症。很明显,一初哥生前曾多次在这一章的字里行间寻求答案,去回答他生命中遇到的种种难题。在这一章的好多段落里,他都用红笔画出了重点——没有谁比他更清楚,他是被那个叫抑郁症的魔鬼掌控了灵魂。尽管他一生对生活充满热爱,对爱情充满渴望,对所有擦肩而过者充满善意,看起来是那个叫“抑郁”的怪兽的天敌,但是,在夜深人静的时候,他不得不痛苦地承认,他内心满溢的远超常人的生命动能,还是经不起那个躲在深处的魔鬼的日复一日的啃咬和吞噬。怎么办呢?坦率地说,没有办法。一初哥是个在生活中从来不轻易言败的人,他相信他生来自带的光和亮能够照亮世界上一切凹凸不平的角落,可是,对于他内心深处的那个黑洞,他束手无策,而且也无法向外界求援,所以,在6月18日晚上,他向那个黑洞投子认负。
在常州处理完一初哥的丧事后,我一个人回到南京,当晚我就从抽屉里翻出了他写给我的几十封信。我把这几十封信铺满地板,坐在地板上一封一封重读这些仍然带着一初哥气息的信件,忽然不可遏制地号啕大哭——没错,是真正的撕心裂肺的号啕大哭,此后三十多年,我再没有这样哭过。
一初哥去世时雪萍姐38岁,此后,她独身至今。她靠着宠辱不惊、恬淡从容的性格征服了当初的一初哥,也安顿了后来的自己。她不止一次跟我说,她跟黄一初做夫妻的十四年,是她这辈子最快活的时光,这样的幸福别人也许几辈子都体会不到,靠着回忆,她G466WEibpmg/cCtzg3w6pC842h33lVePdM8FhJpO2cI=已完全可以应付没有一初哥的日子。
舅舅
舅舅从小腼腆、内向,加上长得眉清目秀,所以被邻居亲友戏称为“杨小姐”。虽说他是家里唯一的男孩,但是家教极严的外婆对他从不溺爱。我在《我的三位女性长辈》里曾经写到过舅舅,他读小学时在同学的怂恿下偷了菜农两根萝卜后遭到外婆的痛责,这件事给他留下了终生难忘的印象。“你外婆没文化但是懂道理,要是她那会儿不对我严加管束,也许我这一辈子就废掉了。”这是他但凡回忆起往事来一定会再三唠叨的一句话。
据舅舅说,他的一条命也是捡来的。大概六七岁的时候,他和两位小学同学在上学路上被一条疯狗追咬,同行的两个同学几天后都因狂犬病不治而亡,唯有他,因为外婆托人向一个江湖神医求助,吃了神医开的秘方,总算得以死里逃生。
因为家境贫寒,舅舅十二岁时就跟着一位远亲去上海学做生意,满打满算,他接受的教育也就到小学毕业为止。但不知道什么原因,他似乎天生就该是个知识分子——他一辈子烟酒不沾,没有任何不良嗜好,就爱看书和听音乐,所以他身上总带着一种跟他的职业不相称的书卷气。
小时候,翻阅舅舅从上海寄来的信是我最乐此不疲的事情之一,大概每隔半个月就会有一封来信,在信中舅舅跟他唯一的妹妹也就是我的母亲纵论国事家事,海阔天空,舅舅文艺男青年的底色暴露无遗。
除了音乐,舅舅还喜欢摄影,他有一架海鸥牌双镜头相机,这是他的宝贝,到哪儿都带着。舅舅做事认真细致,他拍的每一张照片冲洗出来后都要在背面写上拍摄的时间和地点。小时候,外婆家的墙上一直挂着两个大镜框,里面贴满了舅舅在各个阶段拍的黑白照片。闲着没事的时候,我就会爬上桌子,把落满了灰尘的镜框从墙上取下来,然后小心翼翼地打开镜框,取出那些照片,查看舅舅记录在那些照片背面的文字——那些遥远的年代、陌生的人名和地名,常常令我心驰神往。
舅舅长得很帅,而且气质好到令人咋舌。小时候,舅舅、舅妈每次回常州过年都是我们家的一件大事和盛事,我会和母亲满怀期待但又略带忐忑地在常州火车站迎候他们。每当看到身着呢大衣、戴着羊毛围巾的舅舅、舅妈随着人流从出站口款款而出,我都会眼睛一亮,情不自禁地惊叹自己怎么会有这么一个超凡脱俗的亲舅舅。
舅舅老是感叹自己身世贫寒,从小没有受过像样的教育,但他又认定自己祖辈曾经阔过,是毋庸置疑的书香门第,因为洪杨之乱从徽州老家逃难到常州后才沦落成了城市平民。对于这一猜测,他始终没有拿出过硬的证据。
在我眼里,每隔两三年回常州一次的舅舅一直是我可望而不可即的神仙般人物,我绝对没有想到,在人生的某个阶段,我会跟舅舅及舅舅一家发生那么频繁、密切,至今想来仍然分外温馨的交集。
我在复旦大学上学的时候,舅舅已经举家迁至金山卫。上海与金山卫直线距离并不远,但是交通不方便,一天大概有三到四班通勤火车来往于上海西站和金山卫之间。上海西站到金山卫的火车票并不贵,七毛钱一张,但是火车开得慢,要两个到两个半小时。来去一趟,财务成本有限,时间成本吓人,所以,尽管我一到上海,舅舅、舅妈就盛情邀请我每周去金山卫过周末,我还是谢绝了他们的好意,坚持每隔两周去一趟金山卫。
那会儿舅舅已经是上海石化总厂设备处的主要负责人,在这个万人大厂里也算是个位高权重的人物了,但我每次去金山卫,他没有一次不在家,从来不见他去外面参加任何形式的应酬。我最熟悉的画面是,我进门时,一大桌菜已经摆好,围着围裙的舅舅正在厨房里忙着张罗只能“趁热吃”的炒菜,只等我一进门,整装待发的炒菜就刺啦一声下锅了。
狼吞虎咽、风卷残云过后,我一般会和表弟小波去海边散步。和我同岁的小波在同一年考上了当时的华东纺工学院(现东华大学)。因为回家一趟实在不便,他也没有像舅舅、舅妈期盼的那样每周回家,而是每次都提前写信跟我约了一起回金山卫。正是愤世嫉俗、什么都看不顺眼的年龄,胡吃海塞后的我和小波在空无一人的海边漫无目的地乱走,纵论国事家事。小波比我内向,也比我细腻、敏感,对社会上那些蝇营狗苟的人和事,他比我更难容忍,经常会向我诉说他在学校遇到的种种咄咄怪事。只有说到自己的父亲时,他才会难得地露出尊敬和自豪的表情来,并认为母亲能够嫁给这样的男人实在是好命。
舅妈周梅英,典型的上海姑娘,聪明、娇气、时髦、务实,是五个姐妹中的老四,二十岁不到就在一家纺织厂当了挡车工。关于舅妈的工作,外婆曾经跟我陈述过两个石破天惊的事实:第一是舅妈的工资每月八十四元,这在平均工资四十到五十元的常州人眼里,是一个高得令人咋舌的数字了;第二是舅妈每天在车间里来来回回走的距离,相当于从常州走到无锡的距离。常州距无锡六十公里,外婆的话显然夸张了。
因为深知一个“少小离家”者的种种苦楚,我每次去舅舅家,他都要反复叮咛我不要拘束,就把这里当成自己家,想吃什么吃什么,想干什么干什么。在舅舅的鼓励下,一般来说还算知趣的我在舅舅家会多多少少地放纵一下自己。舅舅在金山卫先后有过三个住处,搬过两次家,我读大学时常去的是第一个住处,在石化三村,面积最小,条件最差,就是一个客厅兼餐厅外带一个卧室。平时表妹睡客厅兼餐厅的一张行军床,我和表弟回去后,表妹就挤到舅舅、舅妈的卧室,我和表弟在客厅里打一个占地面积巨大的地铺。
舅舅、舅妈都习惯早睡,偏偏我进学校后,早就在日复一日的熬夜大赛中出落成了一只夜猫子,十二点前根本别想入睡,怎么办呢?有办法。舅舅家里有整整两书柜的书,尤其难得的是有近二十本阿加莎·克里斯蒂的推理小说,它们成了我在舅舅家打发漫漫长夜的杀手锏。
为了不影响舅舅、舅妈、表弟、表妹他们睡觉,我通常会挑一本“阿婆”的小说,躲到舅舅家那个不足一平方米的卫生间里,坐在盖了盖子的抽水马桶上挑灯夜读。一般来说,不读到凌晨两点,我是不会收手的。待到哈欠连天时我会顺势在马桶里撒泡尿,然后悄悄钻进早就铺好的地铺,这样,一个囫囵觉可以睡到第二天上午十点。那会儿,舅舅已经在厨房忙碌,我又可以期待中午的一顿饕餮大餐了。
舅舅虽然一再说我跟他像,其实只说对了一小部分,像的更多是心性,在日常生活层面,好多方面我跟他正好相反。比如,舅舅做事严谨,做任何事情都有板有眼,办公室、家里总是收拾得一尘不染,什么东西放在什么位置都有一定讲究,我却做事随性、散漫,对任何需要纪律规范和约束的事情都心生畏惧和反感,而且天生笨手笨脚,吃饭时碰倒杯子、摔碎勺子对我来说是常事。在舅舅家我就闹过不止一次笑话,摔破的碗碟不计其数。
当然,后来的事实证明,对国事、家事慢慢改变看法的是舅舅而不是我和小波。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中后期,作为金山石化总厂设备处负责人,舅舅有了经常去日本和当时的西德出差的机会。那时我已大学毕业,但只要去上海出差,一定会想尽办法赶到金山卫舅舅家蹭饭。记得有一次舅舅刚从西德出差回来,时差还没倒过来,就给从上海溜到金山卫的我整了一桌子菜。我边喝着他从西德带回来的白葡萄酒,边问他对西德的观感,并借着酒意要求他一定说实话。
1988年,小波大学毕业后决定远赴日本留学,这个决定得到了舅舅、舅妈的全力支持。当时小波的女儿灵泠才出生一年不到,帮着小波夫妇照料孙女,成了刚刚退休的舅舅的生活重心。舅舅、舅妈与小灵泠相依为命的那段日子,肯定是舅舅忙碌的一生中最充实而且快乐的岁月。那段时间他的精神状态和身体状况特别好,常常开玩笑说他要成为家族中第一个百岁老人。
因为小波夫妇在日本找到了比较理想的工作,决定在日本定居,灵泠在九岁的时候去了日本。对孙女的思念让舅舅、舅妈不得不忍着各种水土不服,多次去横滨小波家小住,但是小灵泠还是不可避免地和爷爷、奶奶渐行渐远了。出国三年后灵泠第一次回到她度过了美好童年的爷爷、奶奶家,面对爷爷、奶奶的拥抱她居然张口结舌,不知道用什么样的方式来表达自己对爷爷、奶奶的思念。我想这样的结果对舅舅来说是无法想象的,更是不能接受的,但是他又能怎么办呢?
随着孩子渐渐长大,舅舅的忙碌开始放慢了节奏,生活重心发生了位移,退休后已经习惯的生活方式和生活节奏在离他远去。对于一辈子没闲过的他来说,悠闲肯定是一种折磨甚至是一种煎熬。闲下来没多久他就重病了一场,之后,身体一直没有得到有效恢复。2010年秋天,他又因为一种跟黄疸有关的怪病住院。我赶到金山卫去看他,他握着我的手强颜欢笑说,不是什么大病,更不是绝症,用不着专门跑一趟的。
尽管当时的舅舅除了脸色蜡黄,其他方面的状态都还不错,但就在离开病房的一刹那,我忽然产生了一种预感:这可能是我与舅舅见的最后一面。在病房门口,我又回头驻足看了舅舅一眼,最后定格在我眼帘的画面是,一辈子酷爱整洁的舅舅由于在病床上躺得过久,花白的头发乱了,穿着病员服的他,在尽量抚平他那一头犟头倔脑的乱发。
十天以后,舅舅溘然长逝,其时尚不满80周岁。
责任编辑徐巧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