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大包干”是中国农村改革的标志性符号,也是改革开放史上的里程碑事件。在“大包干”等农业生产责任制基础上形成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我们党农村政策的重要基石。
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农业“大包干”曾指向过包干到组、包干到户。所谓包干到组,指生产队将土地、生产资料等分包给作业组,作业组上交包产任务后可自行主导分配;而包干到户则进一步打破集体分配,社员家庭完成国家、集体的任务后,可自行分配。无论是包干到组还是包干到户,都是对人民公社“三级所有,队为基础”体制的重要突破。“大包干”能冲破束缚、席卷全国,与邓小平作出的开创性贡献密不可分。
如今家喻户晓的“大包干”,其实最初是一项财务制度。邓小平开始也是从财务的角度阐发“包干”的。1954年1月13日,邓小平在全国财政厅局长会议上阐述财经工作的方针时说:“包干。以后是否永远包干?不一定”。新中国成立后,机关干部、工作人员的分配制度从“供给制”过渡到“工资制”时,曾一度实行“包干制”。此时的“大包干”虽与农业无关,但却为其演变为农业分配政策奠定了基础。
“大包干”与农业发生联系,源自毛泽东的积极推动。1961年9月26日,毛泽东在听取河北、山东省委负责人汇报时,对河北唐县等地的农业“分配大包干”表示肯定。当时,人民公社普遍实行“三包一奖制”(即包工、包产、包费用和超产奖励的简称),在实践中给基层工作带来了诸多不便。河北省委代理第一书记刘子厚更是直接指出“三包一奖太麻烦”,得到毛泽东支持,毛泽东批评“三包一奖制”是“繁琐哲学”,并赞扬河北“大包干”的做法:“河北唐县有一个公社几年来连年增产,并不闹大队统一核算,统一分配,他们分配大包干,年年增产,生活好,也能完成征购任务,真正调动积极性靠这一条。”1961年10月23日,中共中央发出《转批邢台地委关于南宫县贯彻大包干政策的通报》,推介南宫“大包干”经验。此时推广的“大包干”,实际上是以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
1961年至1962年,全国很多地方以各种形式搞起了包产到户或包干到户。比如,安徽省委用“责任田”的名义,在全省推行包产到户;甘肃临夏自治州党委则在全州推行“大包干到户”。对这一时期的包产到户或包干到户,邓小平表示支持。1962年7月2日下午,邓小平主持召开中央书记处会议,讨论恢复农业等问题。他说:“恢复农业,群众相当多的提出分田,陈云同志作了调查,讲了些道理,意见提出是好的。现在所有的形式中,农业是单干搞得好。不管是黄猫、黑猫,在过渡时期,哪一种方法有利于恢复,就用哪一种方法。我赞成认真研究一下分田或者包产到户,究竟存在什么问题,因为相当普遍。你说不好,总要有答复。群众要求,总有道理。不要一口否定,不要在否定的前提下去搞。要肯定,形式要多样。公社、大队为基础都可以,不要轻易否定一种。但现在大队是少数,小队也发生了问题,不如包产到户。分田到户也有好的。过渡时期,要多种多样。退的时期,退够才能进。总之,要实事求是,不要千篇一律,这几年就是千篇一律。陈云同志也赞成多种多样,他提出分田单干允不允许?是否就是不好的?”
1962年7月7日,在接见共青团三届七中全会全体同志时,邓小平谈到了以“五统一”为显著特征的安徽“责任田”:“有些以生产队为核算单位的地方,现在出现了一些新的情况,如实行‘包产到户’‘责任到田’‘五统一’等等。以各种形式包产到户的恐怕不只是20%,这是一个很大的问题。怎么解答这个问题,中央准备在八月会议上研究一下。现在‘百家争鸣’。这样的问题应该‘百家争鸣’,大家出主意,最后找出个办法来。”不仅如此,邓小平还指出:“生产关系究竟以什么形式为最好,恐怕要采取这样一种态度,就是哪种形式在哪个地方能够比较容易比较快地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就采取哪种形式;群众愿意采取哪种形式,就应该采取哪种形式,不合法的使它合法起来。这都是些初步意见,还没有作最后决定,以后可能不算数。刘伯承同志经常讲一句四川话:‘黄猫、黑猫,只要捉住老鼠就是好猫。’……现在要恢复农业生产,也要看情况,就是在生产关系上不能完全采取一种固定不变的形式,看用哪种形式能够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就采用哪种形式。”邓小平向外界公开了他对包产到户的态度。不过,因与包产到户联系在一起,“大包干”不久便被视为“单干风”,不得不“潜入地下”。
邓小平对安徽“责任田”的支持,其积极效应在1978年再次显现。1978年11月1日,《人民日报》重新正面评价“大包干”,并说它是“毛主席一再提倡实行”的办法。在这样的背景下,安徽凤阳的基层干群试行“大包干”。1978年11月17日至11月20日,凤阳县委召开四级干部大会。会上,梨园公社石马大队书记介绍了小贾生产队的“包干到组”。小贾生产队将全队分成四个作业组,年终分配时,“该给国家的给国家,该留集体的留集体,剩下的归小组分配”。对这样的重大变革,凤阳县委不便贸然推进,“大包干”一时间前途未卜。
1978年12月13日,邓小平在中央工作会议闭幕会上谈的第一个重大政治问题就是解放思想。他说:“只有思想解放了,我们才能正确地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解决过去遗留的问题,解决新出现的一系列问题,正确地改革同生产力迅速发展不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确定实现四个现代化的具体道路、方针、方法和措施。……现在我们要实现四个现代化,同样要靠实事求是。不但中央、省委、地委、县委、公社党委,就是一个工厂、一个机关、一个学校、一个商店、一个生产队,也都要实事求是,都要解放思想,开动脑筋想问题、办事情。”十一届三中全会原则通过了两个文件,即《中共中央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和《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试行草案)》(简称“六十条”)。文件规定“可以按定额记工分,可以按时记工分加评议,也可以在生产队统一核算和分配的前提下,包工到作业组,联系产量计算劳动报酬,实行超产奖励”。这意味着可以包产到组,但必须要在生产队的统一核算和统一分配下进行。
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后,凤阳县委坚定了改革的决心和意志。1979年2月20日,凤阳县委书记陈庭元在县委工作会议上正式宣布实行“大包干”,其具体做法如下:(1)国家的粮、棉、油等一定五年,任务分到组,要落实,不能落空。(2)生产队从作业组提取公积金、公益金,扩大积累,用于扩大再生产和社会福利。根据收成情况,也可以提一些储备粮。(3)民办教师、赤脚医生、大队干部和生产队干部的误工补助,按实际情况提取。他还说,“大包干”已在县委常委会上讨论通过,可以采用,“有的说(大包干)不符合‘六十条’精神,我们先试一年,来个百花齐放嘛。但是回去也不能一刀切(全搞大包干)”。陈庭元重申,可以实行“大包干”,但不能分田单干、不能包产到户。有些人被作业组排斥在外,要做工作让作业组接纳他们,不能让他们单干。生产队长还是需要的,班子还是需要的。生产队长要做政治工作,对群众进行社会主义教育。生产队长要制订生产计划,检查督查,开展组与组的比赛,还是要发挥生产队长的领导作用。”
安徽的农村改革,在邓小平等人的关怀下稳步前进。1979年6月18日,五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举行开幕式。会议休息时,安徽省委第一书记万里到大会主席团对陈云说,安徽一些农村已经搞起了包产到户,怎么办?陈云答复:“我双手赞成”。之后,万里又找到邓小平。邓小平说:“不要争论,你就这么干下去就完了,就实事求是干下去”。1979年7月15日,邓小平接见安徽省委常委和徽州地委主要负责人,万里等人向邓小平汇报了农村的形势,并振奋地说安徽“大有希望”。邓小平肯定了农村改革的效果:“看来,一搞责任制,群众的劲头就来了,他就千方百计地要搞好生产。”他还对徽州地委主要负责人说:“要解放思想、开动机器,广开门路,增加收入”。1979年8月8日,《安徽日报》在头版头条刊发《农业经济管理的一项重大改革——凤阳县在农村实行“大包干”办法值得提倡》。文章指出:“凤阳县今年夏收夏种的大好形势,是解放后从来没有过的。出现这样的好形势,是有多方面因素的。但实行‘大包干’办法是个重要的因素。广大干部群众普遍反映:‘大包干,大包干,既省事,又简单,干部省心群众喜欢。’……‘大包干’办法,确实能调动社员的生产积极性,促进生产的发展。它对吃‘大锅饭’、搞平均主义来说,是个重大的改革,得到了干部群众的普遍欢迎。”《安徽日报》的公开报道,对刚刚起步的“大包干”而言,是一个积极的信号。
由于受政策规定、思想观念的影响,主流的做法仍是包干到组。像小岗“大包干”那样,直接搞包干到户的仍不多见。凤阳县委在1980年1月曾设想实行小范围的包干到户,但基层干部认为要稳定包干到组的局面,最好的办法就是“一刀切”,整齐划一地搞包干到组。这样一来,小岗包干到户的做法在凤阳也很难取得突破性进展。1980年1月24日,万里亲临小岗,表示包干到户可以长期实行。不仅如此,他还鼓励别的生产队学习小岗的做法:“只要对国家有利,对人民有利,哪个学都行!”万里在安徽省委常委会会议上说:“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不管采取哪种形式,只要能增产增收,对国家能多贡献,集体能多提留,社员生活能大改善,就是好办法。”即便是安徽省委第一书记,万里也要遵守组织原则,照顾到多数人的意见。在此之前的1980年1月12日,安徽省委以1980年“一号文件”的形式发出《转发万里、王光宇同志在全省农业会议上的讲话的通知》。文件将包产到户纳入“联系产量责任制的形式之一”,但同时规定“(包产到户)只能限于居住特别分散的偏僻山区和某些长期低产落后的穷队,不能任意扩大范围”,且继续倡导在包产到户的地方“坚持生产队统一核算,统一分配”的做法。所以,万里的小岗之行虽有一定的成效,却未能让包干到户在安徽普遍推行。
正是邓小平《关于农村政策问题》的谈话,直接撬动“大包干”由包干到组演变为包干到户。新华社记者张广友在《改革风云中的万里》中披露,他和吴象在1980年4月间连续撰写多篇系列内部报道,反映安徽农村改革形势的变化。这些报道于1980年5月27日至30日连续刊出,每天清晨被送至邓小平等领导同志。这批内部报道,既报道了凤阳的“大包干”,也报道了肥西的包产到户,还报道了小岗生产队的包干到户。有关小岗的专题报道《从小岗生产队一年翻身看包产到户改变穷队面貌的作用》还指出:实行包干到户的小岗生产队“仍被一些人看成是‘禁区’,不敢超越固定框框,因而只好‘一律’了。小岗队在‘一律’之下,最近又拢成了八个作业组”。在这样的情况下,邓小平于1980年5月31日找胡乔木、邓力群谈话,重点谈了农村政策等问题。邓小平说:“农村政策放宽以后,一些适宜搞包产到户的地方搞了包产到户,效果很好,变化很快。安徽肥西县绝大多数生产队搞了包产到户,增产幅度很大。‘凤阳花鼓’中唱的那个凤阳县,绝大多数生产队搞了大包干,也是一年翻身,改变面貌。有的同志担心,这样搞会不会影响集体经济。我看这种担心是不必要的。我们总的方向是发展集体经济。实行包产到户的地方,经济的主体现在也还是生产队。这些地方将来会怎么样呢?可以肯定,只要生产发展了,农村的社会分工和商品经济发展了,低水平的集体化就会发展到高水平的集体化,集体经济不巩固的也会巩固起来。关键是发展生产力,要在这方面为集体化的进一步发展创造条件。”起初,邓小平这一谈话并非以正式文件下发,且只下发到省一级。1980年8月初,出席滁县地委会议的陈庭元获悉邓小平的谈话内容后,向滁县地委汇报说,打算进一步放宽政策搞包干到户。1980年8月7日,凤阳召开县委常委和革委会副主任会议,同意全县实行包干到户。1980年8月9日,陈庭元在区委书记汇报会上通报了这一决定,他说:“我们不是弄虚作假,今后我们的旗号还是‘大包干’,即包干到组、包干到户。”至此,“大包干”在凤阳既指包干到组也指包干到户,且主要是包干到户。
也是在邓小平的推动下,“大包干”成为中国农村改革的典型。1981年8月,美国教授南希·冈萨列斯接受万里的建议,对凤阳进行了为期五天的考察访问。在凤阳,南希·冈萨列斯被允许“可以到我县任何一个角落、任何一家农户访问,路途上可以随时要求停车访问,随意串门交谈”。为了解多方面情况,她在大庙公社、考城公社、城西乡公社和陈圩公社访问了好、中、差三种类型的六个生产队和十户社员家庭,还在一户社员家吃了一餐饭。途经皇陵公社时,南希·冈萨列斯还找了正在地里劳动的社员,请他们谈自家的变化、包产情况、变化原因以及“大包干”的来龙去脉等。令她印象深刻的是,“社员手中余粮多”,“家家户户粮囤堆得高高的,有些社员还把粮食堆藏在门外自家的场院上”。有个社员扒开盖草抓出一把黄灿灿的小麦,南希·冈萨列斯感到惊奇:“这么多粮食放在外边不怕丢掉?”这位社员毫不担心:“丢不了。家家都有,谁偷哩?!”在大庙公社粮食收购站,南希·冈萨列斯发现排队卖粮的群众中有一个穿着新花衬衣的妇女,便上前去问:“你来卖粮穿这么新,像走亲戚一样!”得到的回答是:“我平时在家也这样穿!”访问结束后,南希·冈萨列斯说:“我考察中国现在的农村是和过去的中国农村比较,不是把中国和美国比较。就现在中国的情况看,发展速度比美国快。”“这样干下去,依我看,不要20年,再过10年,你们凤阳会在全世界出名的。”她还说,“中国农业的潜力很大,可以成为一个农业出口国”。1981年10月1日,邓小平在会见哥伦比亚外长莱莫斯时,特别提到了南希·冈萨列斯的中国行和凤阳的“大包干”。他说:“有个美国女教授到我们历史上最穷的地方——凤阳访问,看完后印象很深。那个地方很苦,很穷……最近两年多有变化,农村实行了新的农业政策——责任制,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地方还是一个地方,天气也不好,现在一下子变了,而且很不错,就是这一两年的时间翻了身,完全摆脱了贫困落后的面貌。”邓小平的这一表态,让“大包干”成为样板在全国推广。1981年10月,中共中央召开全国农村工作会议,万里向参会代表介绍凤阳“大包干”的先进经验:“最近美国一位人文学家来中国,她到安徽凤阳去连看了五天,说在北京听不懂什么叫责任制,一看懂了,中国这样发展下去,会成为农业出口国家。她看到了中国农民极大的积极性,兴奋得不得了,这是外国人的反应。”因邓小平等人的首肯,包干到户终于得到中共中央的全面肯定。1982年1月1日,中共中央批转《全国农村工作会议纪要》。这就是著名的第一个涉农的“一号文件”。文件明确指出:“目前实行的各种责任制,包括小段包工定额计酬,专业承包联产计酬,联产到劳,包产到户、到组,包干到户、到组,等等,都是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生产责任制。”
轰轰烈烈的农业“大包干”,让农业生产、农民生活、农村面貌发生翻天覆地的巨变。“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被写入《宪法》,成为国家根本大法的重要内容。由“大包干”等责任制演变的“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还为全面改革提振了信心、创造了条件。1990年3月3日,邓小平同中央负责同志谈话时指出:“中国社会主义农业的改革和发展,从长远的观点看,要有两个飞跃。第一个飞跃,是废除人民公社,实行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这是一个很大的前进,要长期坚持不变。”(责任编辑 崔立仁)
作者: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