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松说写诗是一种降临。但是在降临之前,他写小说、写戏剧,为他写诗做了大量的准备,所以他的诗集很特别,带给读者新鲜的感受。余松的这本《关于爱和它所代表的一切》诗集给读者带来了丰富的维度,类型上有抒情诗、叙事诗、诗剧,形制上有长诗、短诗,很特别很丰富,也许是因为他写小说和戏剧的原因,有着跨文体写作的优势。
优秀长诗的质感:叙事、抒情及可诵性
在我们今天来看,尤其是进入当代来看,写诗更多还是倾向写作短诗,这比较符合中国人对诗歌的看法。我们成就很大的古代诗歌,绝句,律诗甚至后来的宋词,形制都不长。当然,也有很多诗人尝试写长诗,国外的比较多,暂不说,中国诗人比如大家比较熟悉的海子,他的短诗是很好的,事实上他在努力写长诗,而且他是打算以写长诗为自己的事业的,可惜他的长诗写作没有受到诗歌界的认可。还有杨炼、江河的文化史诗,以及欧阳江河、宋炜、西川等也都写过长诗。但整体来说,写长诗的诗人并不多,也许因为长诗写作需要较强的综合能力,而且还可能不符合大众的诗歌审美心理。所以,我们能够在诗集里面看到的长诗很少。
多少行才算长诗?没有一个固定的界定,但是作家爱伦·坡给自己定义的长诗就是要达到100行。所以在这样的一个比较大的架构之下,是要求写作的综合能力的。它不像短诗,可能是一瞬间的爆发和顿悟,但是一旦写作长诗,就必须展开,要讲故事、要叙事,在叙事的同时还要抒情,要讲修辞,或者运用对白、独白等戏剧化方式。余松的这首长诗大概有400行,尽管他在讲述一个故事,但是有激情,有非常强烈的抒情效果和戏剧效果。这种长诗要朗诵,才能够读出它的质感。现代诗歌不再像以前那样吟诵出来,适合朗诵的诗歌很少,诗人写作大多不是为了朗诵或者追求适合朗诵的音乐性,但是余松的长诗很适合去朗读,所以,这也是余松的长诗带给读者的一个惊艳的效果,很独特的感受。
稀缺的诗剧:面对自身,面对人性,面对世界
这部诗集里还包含了一部诗剧《迷生》,诗剧更难,因为余松本身既写小说,又写话剧,虽然他说诗歌是突然降临,但是这之前他长期的叙事写作,使其在诗剧写作中得到了大的发挥,包括在结构和创意方面的设计。
在中国,诗剧也不是特别受关注,但在西方却是一个传统,大家比较熟悉的好多西方诗人都写诗剧和长诗,最熟悉的可能就是歌德的《浮士德》。尽管在余松的诗剧或者长诗里提到了陀思妥耶夫斯基,提到了《罪与罚》,但是我觉得余松式“罪与罚”的核心是在内容方面,其构思很有《浮士德》的特点。他的诗剧里面也有魔鬼,也有审判,但是又没有《浮士德》或者《罪与罚》里面的救赎意念,那是西方宗教的一部分。余松这部诗集作品整体上来讲,可以看到主要书写了现代人的人性,黑暗、虚无与困境,这都是我们在今天会遭遇到的问题。他在其中特别讲了婚姻家庭中人性的博弈、欲望的纠缠和人格的创伤。他在自我审判,在死亡面前最后的自我审判,把这个问题抛出来,带着知识分子的气质。知识分子写作在某种程度上,注意技艺的修炼,也追求社会批判。诗歌应该发出诗人的声音,而这个诗人的声音不仅仅是我们日常生活的,他还要面对世界,面对我们整个人类自身的文明,要有自己的声音。
余松有一颗知识分子的心灵,有些诗也涉及责任和承担的问题,但责任和承担更在于实践与行动之中。在心灵的世界中,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就是从自我的剖析开始,去呈现这个时代、社会的根本问题。他首先从自我开刀,在诗剧中展现了自我的复杂性和人性的龃龉,最后那7天在魔鬼面前的自我审判,有辩解、有直面,也有突然的省悟,非常扣人心弦。
回归诗歌的本质:形式、音乐性和庄严感
此外,他的诗里面有形式上的创意,一些有趣的东西,比如说它的排版有一部分是倒着排的,“天地突然倒转”将要进行自我审判了,这时的语言就开始按照倒序排列,还有一部分排版像视觉诗,有图像的设计。这是很有创意的,是形式上的追求。
说到形式上的追求,在他的长诗和诗剧里面,出现了我们今天的诗歌当中难得的音乐性。可能很多人认为自胡适的新诗运动开始,就抛弃了古典诗词的音乐性,这个音乐性估计很多人认为就是押韵,但是音乐性其实不只是押韵,在后来的新诗理论家和诗人们的持续讨论中,用现代汉语写诗,也是有音乐性的。它不体现在押很严格的韵,而体现在节奏和语言的旋律上。20世纪80年代开始,诗歌的先锋运动,比较极端的完全口语化,后来说废话影响了较多的人,很多人写诗甚至连基本的旋律和节奏意识都没有,要让所谓的诗意(音乐性也是其中之一)死得很难看。随着这种写法的泛滥,诗歌会不会陷入虚无我不知道,但我自己也在反思。我自己早期写诗也受到这种诗歌的影响,觉得很先锋,但是后来看到太多的废话,突然觉得没劲了,最初追求与众不同的冲动过后,发现自己喜欢读的还是那些讲究音乐、修辞、意象、情感的淬炼和有想象力的诗。我现在非常在意诗歌里面的形式,而形式当中一个很重要的部分就是诗歌的音乐性。
“诗”这个字,左边一个“言”,右边一个寺庙的“寺”,有些人说其实写诗的就是语言的和尚,语言的寺庙。最早甲骨文里面就有了这个“寺”字,但这个字在甲骨文里面不是寺庙的意思,是指巫师。其实诗歌的起源就是祭师,因为他们代表整个人类社会与上天沟通,祭祀时要有韵律有节奏地吟唱。诗歌诞生在巫师祭祀的文化当中,所以那种原始的庄严和仪式感,是今天我们写诗的人需要去回顾的,这是我这两年得出来的一个心得。
诗歌引领生命,如果没有这种庄严和神圣,我们的生命去往哪里?那种神性的东西还是需要的,尽管现在很多人追求的是短视频、流量,但是余松在他的诗歌里面对魔鬼,面对最后的审判,用这样一个庄重庄严的诗剧形式写出来,让人敬佩和感动。
作者系西南民族大学副教授、诗人、翻译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