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之水载着文明之舟在人类发展的历史长河中激荡前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源远流长和博大精深,凝结着中国文明的璀璨光芒。
而在中华民族世代繁衍生息中孕育并发展起来的儒家文化中所蕴含着的丰富的生态思想,为解决当代人类面临的生态困境具有重要启示,积淀了丰富的生态治理经验和理念。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吸收借鉴我国古代生态思想,深度挖掘并汲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生态智慧,不断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这就需要对我国传统儒家“天人合一”生态智慧开展创造性转化与发展。
天人一体,人类与自然是共生共荣的统一。儒家认为,“天”是造化人与万物的自然,是四时运行、万物生长的自然,人与万物是相互联系、休戚与共的整体,“天人合一”就是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天人合一”首先表明天与人是一种合一的关系,这种关系是密不可分的,也是不容破坏的。这种关系是由人与自然所共同组成的生态系统,在这一系统中,唯有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共生共荣,才能保持生态平衡。一旦生态失衡,人与自然的关系就不再和谐。儒家所倡导的“天人合一”的生态哲学将自然界提升到了与人类平等的层次,并倡导通过单一的整体观点来建立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共生关系。在西方的文化背景下,人们通常将人与自然的关系确立为相互对立的主客体关系,认为只有人才是价值主体,才具有价值本领,自然界中人之外的任何存在仅仅是满足人类需求的客体。这种传统的人类中心主义思维模式导致了现代生态环境的危机。因此,我们必须重新审视人与自然的辩证关系。儒家主客未分的天人合一论打破了主客二分的思维方式,有利于纠正人类中心主义在现代高扬导致的弊端,超越人与自然分立的主客二分思维模式,走向更高层次的天人合一境界。
道法自然,人类的行为必须遵循自然规律。儒家“天人合一”的生态智慧既将天地万物视为一个有机的整体,又强调人必须尊重自然规律、遵循自然规律,不强行通过人为手段去改变事物的发展进程,而根据“自然”的最原始状态去遵循自然规律,从而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荀子《天论》中写道:“天有行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应之以治则吉,应之以乱则凶。”自然界有其自身发展的内在规律,人的行为只有顺应自然规律,才能做到“无为而无不为”。反之,人类若违反自然规律,恣意妄为,就必然会给人类自身带来毁灭性的灾难。儒家“天人合一”生态智慧中所蕴含的尊重自然规律观念,对于现代社会的人类如何正确地利用自然、改造自然具有深刻的启迪意义。自人类开启工业化进程以来,在过去相当长一段时期内,人类忽略了人与自然必须相互依赖这一真理,过度掠夺自然资源,破坏自然环境,竭泽而渔式的对自然的开发势必会破坏生态系统自我修复能力,加剧人与自然之间的冲突和矛盾,妨碍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在人类在利用自然、改造自然这一社会过程中,必须将人的行为限制在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能够承受的限度内,汲取“天人合一”思想中尊重自然、遵循自然规律的生态智慧,这样才能走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绿色发展之路。
用之有度,利用自然资源时必须保持适度。儒家推崇的“天人合一”的生态哲学不仅包括了“知常”和尊重自然规律的思想,同时也涵盖了“适度”和“知止”的基本原则和观点。儒家从对自然万物的仁爱之心出发,强调人在开发利用自然时要留有余地,做到“取物不尽物”。孔子在《论语·述而》中提出“钓而不网,弋而不射宿”的主张,通过捕鱼时不用网截住水流将大鱼小鱼都一网打尽、射鸟时不射鸟巢这两个举例,表达了对自然永续利用的“取物不尽”的朴素的可持续发展生态思想。“天人合一”的理念将适度获取和节制使用等生态智慧融为一体,展示了生产发展与人类需求之间的和谐平衡。人类在开发自然时必须遵循适度原则,在有限的自然资源和环境容量基础上,主动调控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的天秤,改变粗放式经济增长方式,走出一条低投入、低消耗、低污染的绿色发展之路,实现节约高效和清洁安全的可持续发展,推动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的协调持续发展,真正实现人与自然界的和谐统一。
生态环境是人类文明发展水平的一个重要尺度,生态文明时代必将是一个人与自然关系逐渐优化和社会关系不断完善的长期历史进程,也是一场从制度、技术和文化层面上全方位变革的社会复杂运动。我们必须坚定地遵循马克思主义的观点、立场和方法,充分吸纳儒家“天人合一”的生态智慧,走人与自然共同发展的中国式现代化之路,才有可能在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和生态之综合效益前提下,推动自然生态的均衡稳定、社会生态的协调有序和人文生态的健康丰满,开启文明跃迁和走向生态文明发展的新阶段。
(作者单位:山东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