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下称《决定》),对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做出系统部署,强调构建支持全面创新体制机制,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健全新型举国体制,提升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这一系列新举措新要求,为进一步破解科技领域改革难题、充分激发全社会创新创造活力指明了前进方向,为科技强国建设提供了有力制度保障。
科技体制改革始终走在改革大潮的前列。科技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始终围绕国家发展大局,不断解决不同发展阶段的突出难题。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科技体制改革进行战略谋划,促进科技体制改革全面深化、纵深拓展,推动我国科技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
推进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修订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实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制定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环环相扣的科技成果转化“三部曲”,极大激发了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活力。推动科技成果所有权和长期使用权、科技成果评价、职务科技成果管理三项改革试点,打造连接技术市场和资本市场的全国性综合服务平台,全国统一、互联互通的技术交易市场加快成型。
统筹优化国家科技力量体系。加快完善体系化布局,建立健全以国家实验室为引领、全国重点实验室为支撑的实验室体系,不断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出台《关于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的指导意见》,围绕为谁创新、谁来创新、创新什么、如何创新,从制度建设着眼,整体部署技术创新决策、研发投入、科研组织、成果转化全链条,系统布局政策、资金、项目、平台、人才等关键创新资源。聚焦国家战略和产业发展重大需求,鼓励、有效引导企业参与国家重大创新,支持科技领军企业围绕国家重大科技攻关任务组建创新联合体,中央企业已牵头建设24个创新联合体,共同推进从基础研究到产业化的全链条创新。
深化科技体制改革 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应对外部风险挑战迫切需要形成与发挥我国科技体制机制的比较优势。当前,科技成为大国竞争的重中之重,大国科技博弈呈现复杂化长期化趋势,围绕前沿必争领域的竞争烈度直线上升。大国之间的竞争直接表现为科技实力的较量,背后实际上是制度与文化的比拼。复杂的国际形势,要求我们必须发挥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制度优势,进行新的改革与探索,破解原始创新能力不足、关键核心技术“卡脖子”等重点难题,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
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是发展新质生产力、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当前我国科技创新能力还不适应高质量发展的需要,对新质生产力的策源力不强;创新体系整体效能还不高,对新质生产力的体系化支撑不够。切实解决高质量发展的制约因素,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必须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形成新型生产关系。特别是要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创新要素配置方式,畅通教育科技人才良性循环,让各类先进优质创新要素向发展新质生产力顺畅流动,不断催生新产业、新模式、新动能。
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是建设科技强国的内在要求。党的二十大开启了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新征程,中国式现代化关键在科技现代化。要实现2035年建成科技强国的战略目标,关键看能否通过改革获得强大动力和制度保障。从目前看,我国科技创新体制机制还存在短板,创新主体功能定位有待优化,科技资源统筹配置效率不高,科技政策体系统筹衔接不顺,有些改革举措落实还不到位。我们需要深入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形成适应新时代科技创新发展需要的实践载体、制度安排和良好环境。
提升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中国式现代化关键在科技现代化,能不能如期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关键看科技自立自强。我们要以全局与系统的方法一体领会和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以提升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为主线,强有力地统筹推进各领域改革,加强科技体制改革顶层设计、整体推进、督促落实,为以科技现代化支撑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制度保障和强大动力。
第一,优化重大科技创新组织机制。第二,加强科技创新、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的制度保障,助力发展新质生产力。第三,加强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建设,完善中国特色国家创新体系。第四,深化科技管理体制改革,全面提升科技资源配置效率。第五,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构筑人才竞争优势。教育、科技、人才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基础性、战略性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