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深圳发生了这样一件事,一小区业主为了占用避难层,行贿该小区物业公司项目总监、安保部主管等人130万元,受贿人不仅默许了他占用避难层,还在其施工过程中提供协助,目前双方已得到应有的惩罚。
近年来,高层住宅火灾事故造成多起悲惨后果,一次次敲响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的警钟。今年2月23日,江苏南京雨花台区一34层居民楼发生火灾,造成15人死亡、44人受伤。2023年5月7日,山西省吕梁市临县临泉镇一小区高楼发生火灾,导致5人死亡。更有2021年国家消防救援局的数据显示,当年共接报高层建筑火灾4057起,其中,发生在高层住宅的有3438起、死亡155人。
这种频频发生的涉及诸多生命安全的事情,竟然被拿来进行私下交易,而且涉案130万元之巨。他们是考虑了风险与收益对等吗?而岂知,真正的风险是整栋楼的居民承担的。他们“卖掉”的是楼里居民在火灾意外发生时逃出生天的希望,是人命。
社会运转中的一些重大安全问题,很多存在于细节中,而这些细节处往往是一些看似普普通通的岗位起着关键作用。这些岗位上的人有许多并非公职身份,他们可能就是企业里的管理者、中层,甚至普通的打工人,他们或对某一方面工作具有一定的决策权、话语权,或者仅仅是在日常工作中离某些隐患点最近,从事着保障安全的基础工作。
比起非公职人员受贿行为,人们更容易聚焦对公职人员的监督。然而,权钱交易并不只是发生在公权力上,有些人用来交易的也可能只是肩负的岗位之责。一些社会基础岗位,关注度不高,监督不严,岗位人员一旦思想松动,把安全责任拿来交易,其危害巨大,还不容易被发现。
相比公职人员权钱交易的后果,非公职人员出卖自己的职责成本似乎比较低,不像公职人员那样,在刑法之外还面临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处罚。而且非公职人员失职行为可能引发的安全问题,只是有一定的概率性,有可能发生,也有可能不发生,哪怕是发生,也说不清是多久之后。
一边是眼前的利益诱惑,一边是并不高的、概率化的代价,在这种选择面前,难保当事人不会动心。
终末环节的责任,还应一级一级倒推追究。在安全问题上,负有相应责任的部门、对应的基层组织,以及对相关单位负有监管责任的部门,环环相扣。每一环上公职人员的纪律、作风和责任意识,都关联着最终的结果。只有源头给力,当箭着靶时,才不至于成为强弩之末。
南京雨花台区的火灾过去了半年,目前还未见查处相关责任人的消息。但15条鲜活的生命,又岂是什么处罚能够挽回的。人命大于天,一切安全问题唯有防患于未然才有意义。而一级一级将廉洁意识传导到社会运转的每一个环节,无论是公职人员还是社会人员,每个人在其位尽其责,才是社会安全运转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