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融合发展的现状、困难及对策研究

2024-08-17 00:00:00向青
商场现代化 2024年16期

摘 要: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融合发展是释放国有企业创新活力、激发民营企业创新潜力的有效渠道,是推进湖北省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途径。近年来,湖北省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共同发展格局基本形成,但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二者本身具有不同的经济属性和功能使命,高质量融合发展有很大差距。本文从当前湖北省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融合发展的实际出发,研究融合发展成效以及存在的实际问题,并提出了有效对策。

关键词:国有企业;民营企业;融合发展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加快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推动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省委书记王蒙徽强调,加快培育产业集群,引领带动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融合强链,聚力高端产业发展。围绕湖北“三高地两基地”和产业布局战略,着力推动全省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融合发展,实现分工合作、优势互补、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是当前湖北省面临的重大课题。为此,本文对照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融合发展的新要求,以破解高质量发展困境,提出对策建议。

一、砥砺前行,湖北省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融合发展基本形成

2022年末,湖北省国资监管企业资产总额同比增长10.5%;2022年1—12月,实现营业总收入同比增长20.9%,利润总额同比下降12.4%,2022年9月发布的中国企业500强榜单,湖北联投集团有限公司、湖北交投集团有限公司、武汉金控集团有限公司、武汉城建集团有限公司、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5家地方国有企业入围,湖北文旅集团有限公司、湖北港口集团有限公司双双首次跻身中国服务业企业500强,均实现历史性突破。全省民营企业资产总额同比增长15.4%;2022年1—12月,实现营业总收入同比增长10.9%,利润总额同比增长9%,卓尔控股有限公司、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恒信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稻花香集团、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澳科技(湖北)化工有限公司7家民营企业入围2022中国企业500强,山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等19家企业入围中国民营企业500强。

1.产业链、供应链融合成效初显。省委省政府着眼于基础固链、技术补链、优化塑链、融合强链,推动国有企业协同民营企业共同打造自主安全可控的产业链、供应链体系。在构建产业链融合发展方面,东风公司勇当汽车产业链链长,协同6000余家供应商伙伴,打造湖北万亿汽车产业集群;中国信科集团作为光通信产业链链长,助力湖北打造全国领先的光电子信息产业集群。在构建供应链融合发展方面,2022年以来,湖北省先后引进厦门国贸、厦门象屿、厦门建发等世界500强国有供应链龙头企业,组建湖北国控、湖北楚象以及长江汽车供应链公司;由卓尔智联集团联合地方国有企业组建华纺链公司;以九州通、湖北九州智医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为主导,联合地方国有企业,打造独立运营的湖北九州医药供应链有限公司也正式揭牌成立;省供销社以集体资本绝对控股等方式打造全省城乡供应链一体化服务平台,独资公司湖北供销集团完成注册登记,并于2023年7月12日揭牌成立。

2.资本融合不断深化。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不断实现生产要素交叉融合,将上市作为融合发展的重要途径,积极引入民营企业作为战略投资者,参与公司管理,持续打造利益共同体。2022年末,全省地方国有控股上市公司23家,国有股东持股比例最高的企业为75%,平均持股比例28%,资产总额3757.81亿元,占全省地方国有企业的5.82%,所有者权益1361.52亿元,占全省地方国有企业的5.87%,实现营业总收入1394.05亿元,占全省地方国有企业的18.36%,净利润97.26亿元,占全省地方国有企业的20.42%。以基金为纽带,依托100亿元长江创业投资母基金引领,累计完成对外投资超1500项次,投资企业中90%为科技型中小企业,70%以上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先后培育110余家“金种子”上市后备企业,86家支柱产业细分领域“隐形冠军”,123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近100家“瞪羚企业”。

3.创新融合持续强化。充分发挥在鄂国有企业创新带头作用,聚焦湖北五大优势产业和九大新兴特色产业,特别是光电子信息、集成电路、氢能源等优势领域,发挥企业科技创新主体作用,支持具备创新实力的国有企业统筹创新资源,牵头组建湖北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产业技术创新联合体等重大创新平台,聚焦全省战略产业和未来科技产业的重大方向,承担省级重大科技专项、重点研发计划等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促进技术、人才等创新要素加速流动,带动产业链上下游各类企业融通创新发展,加强企业主导的产学研深度融合,保障产业链、供应链、创新链安全,引导驱动未来产业培育发展。目前,国有企业、民营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已联合组建两家湖北实验室、4家省级技术创新中心、7家产业技术创新联合体。

二、精准把脉,找准湖北省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融合发展的困难和原因

尽管湖北省在推动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融合发展中取得了一定进展,但也应清醒地看到,当前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融合发展仍存在融合力度不够、融合链条不完整、融合观念不强等问题,亟待持续发力、攻坚克难。

1.融合力度不够,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融合发展体制机制不健全。目前,湖北省现有支持政策和管理明显不足,有待制定和完善。第一,尚未出台相关制度文件。国家“十四五”规划和国务院国资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先后印发《关于推动中央企业民营企业协同发展的工作方案》《关于开展“携手行动”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2022—2025年)的通知》以及启动国有企业牵头的产业链融通发展供链行动,2021年山东省国资委也印发了《关于推动省属企业、民营企业协同发展的实施意见》。截至目前,湖北省尚未出台专门性的指导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融合发展的意见或实施方案,也未组织相关融合发展专项行动,仅在《湖北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湖北省县域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等规划类文件提及相关内容,未实质性系统推动。第二,政府部门服务管理有所欠缺。国有企业监管服务部门和民营企业监管服务部门分别为不同的主管部门,依据权责边界各主管部门主要精力均放在各自的服务企业上,依据部门职责从事各自职责范围内的监管与服务,均未将推动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融合发展纳入各自主要工作范围,客观上阻碍了推动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融合发展。第三,财政支持明显不足。财政资金税收支持政策是推动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融合发展的助推剂,目前在实际操作中,财政对国有企业的支持主要是体现在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中,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国有企业对研发投入在年度和任期考核中视同净利润加回,而对民营企业更多是通过专项奖励或补助形式予以发放,对推动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融合发展缺乏明确的财政支持政策和资金安排。

2.融合链条不完整,国有企业带动民营企业融合发展作用不强。湖北省国有企业结构布局不优、龙头企业数量不多、新型工业化发展水平不高,国有企业支撑带动作用偏弱,严重影响构建完整的产业链、供应链。第一,战略性新兴产业布局不优。湖北省国有企业资产和业务主要集中在交通基础设施、建筑施工、金融、产业投资等领域,且多处于产业链中下游,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先进制造业投资布局相对较少,而民营企业布局则大多在战略性新兴产业,特别是新一代信息技术等方面。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布局不足,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契合点不广,重合面较窄,严重影响形成完整的产业链。第二,国有龙头企业数量不多。湖北省国有企业底子薄、实力不强、盈利偏弱,仅有安琪集团、兴发集团等极少数地方国有企业具有一定影响力,未形成强大的“链主”“群主”企业和现代产业集群,未形成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分工协作、合作共赢的良好产业链,产业链条短,产业集群少,民营企业参与面较窄,客观上制约了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融合发展。第三,新型工业化发展水平不高。以信息化推动工业化,掌握互联网思维,创造对接条件,才能实在高效地真正融合。湖北省新型工业化水平不高的特点突出,如果没有高水平的新型工业化作为支撑保障,很难打造供应链平台,即使想让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作为供需双方对接,但不在一个平台上,也很难对接,因为根本不知道各自的需求,很难实现真正融合。例如今日头条、淘宝、京东等,就是加大提升新型工业化发展水平,通过大数据平台把个人数据汇总在一起,全面分析需求,然后根据需求来推送产品,真正实现共需融合。

3.融合观念不强,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融合发展尚存认知障碍。近年来,社会各界对推动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融合发展认识逐步提升,但在现实过程中,对推进深度融合发展还存在认知不足和障碍。第一,风险意识障碍。大多国有企业风险意识较强甚至过度,普遍担心与民营企业合作可能会把控不住,容易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等风险,会受到主管部门、纪检、审计、巡视等单位的追责、问责,这就和银行贷款一样,银行更喜欢贷款给国有企业,实际中收不回来成为呆死账,也没有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民营企业普遍担心国有企业“店大欺客”,地位不平等,工作中没有话语权,且行政化、机关化严重,决策程序复杂,工作效率低下,错失企业发展良机。第二,地位作用障碍。国有企业一般综合实力强,眼光较高,经常看中的是民营企业的规模效应和良好的财务指标,往往看不到民营企业的“专精特新”特征,不注重留意产业链、供应链环节中起重大作用的民营企业。民营企业一般综合实力弱,往往只看到国有企业的国有属性和与政府关系的优势,其实国有企业技术人才科技抗风险能力等因素也较强,而民营企业对这些要素关注较少。第三,内部机制障碍。从现实来看,在当前缺少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融合发展的明确政策情况下,国有企业由于缺乏外部约束和压力很少做出内部安排,不大可能主动建立参与融合发展的内部奖惩机制,民营企业由于未有相关部门的引导和强制约束,更不可能在公司内部形成融合发展的相关制度或机制。

三、综合施策,提出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融合发展的对策建议

为实现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高质量融合发展,切实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和增强核心功能,湖北应着力在推动制度融合、产业融合、创新融合、生态融合、行动融合上下功夫,奋力打造国企民企融合发展的“湖北样板”,为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提供基础支持。

1.推动制度融合,构建融合发展的组织保障体系。加强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融合发展组织保障和政策支持体系建设,有利于发展长效化、规范化。第一,充分发挥省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的谋划统筹协调作用。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省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要对全省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融合发展做出全面性、系统性、专门性的顶层设计,明确推动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融合发展的指导思想、目标、原则、路径、重点任务、举措等,研究融合发展中的重大方案和重大问题,对推进融合发展全过程进行调研督导,协调省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从自身职能出发,做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融合发展配套政策的制定者、监督者、落实者。第二,构建融合发展的制度保障体系和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加快出台湖北省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融合发展的工作方案,开展国有企业牵头的产业链、供应链融通供链行动,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贯彻落实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公平融合发展的制度举措,不断健全国有企业市场化经营机制,动态调整授权放权清单,营造公正平等的市场竞争环境,加大财金税支持力度,提高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融合发展的积极性,优先借助现有渠道加大对融合发展的重点项目、重点工程、重要领域的资金支持力度。第三,建立健全推动融合发展的激励约束和容错纠错机制。充分发挥考核评估“指挥棒”作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国有企业集团公司要将推动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融合发展纳入考核内容,作为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的一部分内容,并守好不作为、乱作为的底线。同时,为保护国有企业领导和员工敢于担当、积极履责,营造积极推进融合发展的良好氛围,着力破解“不敢融合”“不想融合”问题,要尽快制定容错纠错机制,明确容错的范围和适用情形,正确区分主观原因和客观条件,确保容纠并举。

2.推动产业融合,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引领带动作用。国有企业必须充分发挥支撑带动作用,整合带动全产业链资源要素,优化全产业链资源配置,以更经济、更有效、更牢靠的方式主导产业生态。第一,当好产业发展方向的引领者。聚焦湖北五大优势产业和九大新兴特色产业,引导国有资本布局投向,推动产业体系升级发展,在畅通经济循环等关键节点上聚力发力,在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上发挥“领头羊”作用,实施产业链“强筋壮骨”行动,推动全省国有企业脱虚向实,增强国有企业整体实力,围绕产业链断点、卡点和上中下游,加大投资和并购重组力度,在优势领域打造一批自主可控的“链主”企业,推动产业融合集群发展。第二,当好产业协同合作的组织者。发挥国有企业产业主导作用,牵头打造产业链共同体,开放国有企业创新要素资源,在“创新引领+场景应用”方面先试先行,强化产业链供需协同,引领带动各类市场主体参与新型价值创造体系建设,着力营造分工协作、优势互补、开放融合、高效运转的创新生态和产业生态,共同向产业链价值链中高端迈进。第三,当好全省协调发展的推动者。充分发挥国有企业的规模资源优势,落实国家重大战略、全省协调发展战略、主体功能区战略,积极对接全省“十四五”发展规划,深化与民营企业的股权合作、供应链合作和项目合作,依托现有基础建设打造一批具有良好示范作用的高质量融合发展优秀案例,促进上下游企业协同发展、开放共享,共建现代产业、链供应链集聚地。

3.推动创新融合,助力推动全省科技水平自立自强。推进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在科技方面的融合发展,加快高端化、绿色化、智能化转型发展,形成国有经济与民营经济相互融合、共同发展的良好局面。第一,构建科技创新体制机制。坚持政策能给尽给、应给尽给的原则,通过制度保障科技创新。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大研发投入和政策支持力度,探索开展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享机制试点,推行“军令状”“揭榜挂帅”“赛马”等机制,鼓励国有企业开放创新资源、场景和需求,促进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在技术攻关、产品研发、资本融合等方面深入合作,推动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推动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加快提升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科技创新能力。第二,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进一步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加大发挥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科技型骨干企业引领支撑作用,营造有利于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成长的良好环境,加强国有企业、民营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科技合作和融通创新,组建创新联合体,共建联合实验室或技术创新中心,承担国家或全省重大科技项目,形成共同投入、利益分享、风险共担的合作机制,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推动各方融合发展,推动全省科技水平自立自强。第三,加快高端化、绿色化、智能化转型升级。发挥好新型举国体制优势,推动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从“愿用”的产业生态和“良好”的发展环境等方面,推动高端化、绿色化、智能化转型发展,加快传统产业绿色低碳发展,深入实施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数字化转型行动计划,加大资源投入,强化需求牵引,在确保数据安全的前提下,充分挖掘数据资源的价值,循序渐进打通产业链、产业生态系统中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数据资源,推动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创新数据资源联通,实现数据资源高水平共享,提高融合发展效率。

4.推动生态融合,搭建湖北省完整的供应链平台体系。构建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融合发展的良好生态,推动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竞争力的共同提升。第一,构建良好的生态系统。在融合发展过程中,国有企业要充分发挥支撑带动的作用,着力打造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协同发展产业生态;民营企业要充分发挥专精特新价值,紧扣关键核心技术和产品,加大投入力度,助力国有uB1MUjjeGQElg47dlANUJg==企业和民营企业形成更高质量的融合发展格局,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应合力打造形成协同发展生态系统,打造互利共赢共同体。第二,搭建供应链平台。构建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融合发展良好生态是一项系统性工程,搭建供应链平台是可以实现这种制度长效化的一种有效手段。为保证供应链平台的公平性、公正性、开放性、市场化,借鉴恒大公司控股盛京银行最后成为个人垄断平台的案例,必须坚持以国有企业为主体搭建湖北省供应链平台。在供应链平台上,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是平等和互补的,出台供应链平台规范的体制机制,掌握互联网思维,构建新型工业化体系,充分利信息化打造供应链平台,促进供应链平台做强、做大,开展供链专项行动,在产业补链、延链、升链、建链方面加快打造一批示范项目,夯实产业发展底座。第三,持续优化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发展环境。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加快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优化国有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环境,依法保护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全面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使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引导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通过自身改革发展、合规经营、转型升级不断提升发展质量,促进国有企业和民营经济做大、做优、做强,充分激发国有企业和民营经济生机活力,为湖北在构建全国新发展格局先行区中肩负起更大使命、承担起更重责任、发挥出更大作用。

5.推动行动融合,开展融合发展的供应链专项活动。在完善体制机制的基础上,逐步开展湖北省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融合发展的专项行动,进一步发挥好国有企业对产业链的融通带动作用,以实际行动打通融合发展的关键节点。第一,建立合作对接交流平台。探索建立以湖北省国有企业为主导,省专精特新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支柱产业细分领域“隐形冠军”“瞪羚企业”、上市公司后备企业等优质中小企业为支撑,大中小企业融合发展的新格局。第二,建立平台规则机制。湖北省相关部门要加强与产业链、供应链有关企业,重要中小企业会商协调,构建产业链上中下游供需合作机制、项目合作机制、成果共享机制和生态共谋机制,实现全方位协同发展。第三,建立合作新基础。发挥湖北省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的引导作用,通过项目合作、股权合作、基金合作等方式全方位合作,在产业补链、延链、升链、建链方面塑造一批经典项目,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第四,建立新发展赛道。以“三高地两基地”建设为重点,加强与各类所有制企业在新领域、新赛道的合作,加强合作方式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推动国有企业与大中小民营企业共同创造更多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大力布局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积极培育孵化未来产业,加快形成新的生产力,掌握未来竞争主动权。带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融合发展,激发产业发展源动力。

四、结语

综上所述,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作为经济发展的重要载体,二者的做大、做优、做强对湖北省经济高质量发展至关重要,发挥各自优势,形成分工合作,推动二者的融合发展打造利益共同体,未来空间很大。尽管目前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融合发展还未系统性展开和未取得积极成效,但随着对融合发展的逐步认识和对该项工作的深入开展,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融合发展将会出现良好的发展局面,在助力湖北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

参考文献:

[1]王欣,肖红军.推动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协同发展:进展、问题与对策[J].经济体制改革,2022(5):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