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电商企业机构投资者持股对供应链集中度的影响研究

2024-08-11 00:00:00汤颖跃周梦瑶
国际商务财会 2024年11期

【摘要】文章基于2010—2021年沪深A股上市公司中跨境电商企业的面板数据,采用固定效应模型,以考察跨境电商企业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对供应链集中度的影响。研究发现: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会负向影响跨境电商企业供应链集中度,即跨境电商企业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越高,企业供应链集中度越低。区域异质性分析表明,东部地区的跨境电商企业相较于西部地区的跨境电商企业,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对供应链集中度的负向作用更加显著。文章拓展了机构投资者持股在中国本土制度环境下的效应研究,为完善中国特殊环境制度下的供应链管理提供了参考。

【关键词】跨境电商企业;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供应链集中度

【中图分类号】F273

★ 基金项目:广西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工程项目(2023JGZ109);广西师范大学经济管理学院2023年研究生科研启动资金项目(JGYJSKY202303)。作者简介:汤颖跃,广西师范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讲师,高级会计师。研究方向:企业经济,公司治理。

一、引言与文献综述

随着对外经济与数字技术的不断发展,跨境电商已成为贸易增长和对外经济发展的新动力。我国2022年跨境电商市场规模达15.7万亿元,较2021年的14.2万亿元同比增长10.56%,可见我国跨境电商的发展有着十足的潜力。在财政部 海关部署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号《关于跨境电子商务出口退运商品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2023年第4号)中,关于跨境电商各项税种的税收优惠政策,也可见跨境电商对我国对外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而供应链在跨境电商的发展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影响,为跨境电商的发展构成坚实保障。

2017年10月,在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积极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的指导意见》中,供应链的地位第一次被提升至战略层级。我国提出的“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也奠定了供应链在我国致力发展高质量经济中的重要地位。机构投资者作为嵌入企业各流程的一个角色,也正对供应链的每个链接点产生影响,作用于企业的全流程管理。供应链关系能影响企业获取资源、信息和技术知识,是企业竞争优势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此背景下,对企业机构投资者持股影响的探索,也需从企业自身特征和横向关系的视角,拓展到供应链上下游的纵向关系。供应链集中度在供应链关系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表示供应链上下游企业的相对依赖程度。从不同维度研究供应链集中度如何影响企业机构投资者持股,对于上市企业全面地评估供应链关系,促进供应链的发展,改进企业的股权结构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供应商与客户构成了企业的供应链,另外,企业的供应商与客户也享有着与企业最重要的利益相关关系。关于供应链集中度的研究,学术界存在很大争议。一方面,当前中国正处于经济转型的关键时期,市场环境日新月异,面临着一系列挑战,如市场体系的不成熟以及法规制度尚待完善等。这些问题导致企业在权衡与供应商和客户的关系时,更倾向于选择与少数特定的合作伙伴建立长期稳定的关系,以降低交易中的不确定性,减少运营成本,同时保护自身的声誉和利益(李欢等,2018)。另一方面,较高的供应商集中度,使得企业产生了对供应商和客户更高的依赖性,促使企业在产业供应链中处于弱势地位(李欢等,2018),从而被迫在信用期和价格等方面做出让步,以致企业避税行为增加(李萍和郑祥旭,2023)、会计操纵行为渐盛(赵耀等,2021)等,对企业产生负面影响。此外,机构投资者持股作为一种内部治理机制会对企业产生治理作用,包括提升企业ESG表现(文雯等,2023),促进危机企业反转(杨庆等,2023),驱使企业创新(张宏亮等,2023)并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张良和彭子峰,2023)。那么,机构投资者持股这一制度安排究竟会对供应链集中度产生怎样的影响?此外,在跨境电商企业分布于不同地域的背景下,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是否会对供应链集中度产生差异化的影响?

二、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企业供应链集中度越高,企业面临的风险越大(程敏英等,2019)。当企业的销售对象或采购方集中在少数客户或供应商身上,会增加企业的经营风险。因为:一方面,如果企业主要依赖的供应商或客户陷入经济危机或经营困境时,会对企业产生巨大的冲击,可能会使企业原料供应中断和产品销售不畅,导致企业营业成本提升,营业收入下降,对企业的经营和业绩产生严重的负面影响。另一方面,企业为了进一步完善供应链关系,可能会购进特定专用性机器设备,使企业产生大量专用性投资成本,增加企业的经营杠杆(Patatoukas,2012),降低企业经营灵活度。一旦供应链关系破裂,可能会导致企业陷入严重的财务危机。企业的各经营策略会受到外界力量的监督,供应链管理是企业高管或控股股东的重要决策之一。已有研究发现,机构投资者具有信息分析优势、资源整合优势和资金优势,其作为外部治理力量的主要代表,可通过监督或合谋方式影响企业内部治理(霍远和陶圆,2022)。

具体而言,机构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三种途径发挥影响。首先,采取用脚投票的方式,即机构投资者有权随时抛售股票,以此向高管和大股东施加股价下跌的压力,从而促使管理层积极提升公司运营效率,并减少控股股东为谋取私利而进行的控制权争夺(姜付秀等,2015)。其次,机构投资者还可以通过用手投票来参与公司治理,这包括参与股东投票(梅洁和张明泽,2016)、与管理层进行私下沟通(谭劲松和林雨晨,2016)、开展调研等多种方式,积极参与公司的经营决策,规范公司治理流程,确保有盈利潜力的项目得到实施,同时纠正管理层的不当行为。最后,机构投资者通过筛选优质公司并向市场传递信号来发挥作用。他们更倾向于持有那些规模较大且治理水平较高的公司股票,其交易行为和长期持有行为本身就承载了关于这些公司的关键信息(Baik等,2010),因此在市场中起到了信息传递者的角色。因此,本文提出如下假设:

H1:跨境电商企业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与供应链集中度存在负相关关系。

三、研究设计

(一)样本选择与数据来源

本文以2010—2021年跨境电商企业沪深A股上市公司为样本,并进行如下处理:1.剔除ST、*ST的公司;2.剔除无跨境电商业务或未披露是否有跨境电商业务的公司;3.剔除金融、保险类公司;4.剔除变量数据严重缺失的样本,最终得到7939个观测值。本文的数据处理及统计分析软件为Stata SE 15.0。本文跨境电商企业数据参照张洪胜和潘钢健(2021)分析的做法,手工整理得到。具体地,构建“互联网”+“国际贸易”“电子商务”+“国际贸易”“电商”+“国际贸易”词频库,若上市公司年报中出现上述任一关键词组合,则判定该公司为跨境电商企业,并赋值为1,否则为0。本文其他原始数据均来源于国泰安(CSMAR)数据库。此外,本文用winsorized方法对所有连续变量在1%和99%分位上进行缩尾处理。

(二)变量设计

1.被解释变量。供应链集中度(SCI)。现有研究从上游供应商集中度、下游客户集中度、总体集中度三个角度衡量该指标,因总体集中度更能反映企业上下游集中度的各种表现,故本文借鉴方红星等(2017)做法,选取总体供应链集中度作为核心被解释变量。具体地,将公司从前5名供应商的采购额占全年采购总额的比例与公司前5名客户的销售额占全年销售额的比例加总,再取均值,以减少指标的偶然性。

2.解释变量。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INST)。本文参考梁上坤(2018)的研究,以公司机构投资者年末持股数占公司总股数的比例作为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的度量指标。

3.控制变量。借鉴梁上坤(2018)的研究,本文控制了一系列变量。

各变量定义见表1。

(三)模型设定

本文构建如下模型来检验跨境电商企业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对供应链集中度的影响,以验证假设H1:

被解释变量均为供应链集中度(SCI),解释变量均为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INST),Controls表示控制变量;α0和β0表示截距;α1和β1表示因素估计系数;i和t分别表示企业和年份;ε表示随机残差项。

四、实证结果

(一)描述性统计

本文主要变量的描述性统计结果如表2所示。从表中可以看出,供应链集中度(SCI)的平均值为0.285,说明跨境电商样本企业供应链集中度平均水平为0.285,该数值大于中位数0.255,说明超过半数的跨境电商样本企业供应链集中度高于平均水平,其最大值和最小值分别为0.831和0.027,说明不同跨境电商样本企业之间的供应链集中度存在显著差异。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INST)的均值为0.004,最大值和最小值分别为0.009和0.000,表明跨境电商样本企业整体的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较小且不同企业之间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存在明显差异。相关性分析结果(未列示)表明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INST)与供应链集中度(SCI)的系数为负且在1%的水平上显著,为验证本文假设奠定了基础。另外,本文选取的变量之间的VIF值均小于5,说明本文所选变量不存在严重的多重共线问题,变量选取适当。

(二)多元回归分析

表3报告了跨境电商企业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INST)对供应链集中度(SCI)即模型(1)和模型(2)的回归结果。其中,第(1)列的回归系数为-2.9557,且在1%的水平上显著,说明跨境电商企业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对企业供应链集中度具有显著的负面影响;第(2)列的回归系数为-4.0337,且在1%的水平上显著,说明跨境电商企业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对企业供应链集中度具有显著的负面影响,即跨境电商企业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越高,企业供应链集中度越低。故假设H1得以验证。

五、稳健性检验

(一)替换被解释变量

本文参考方红星等(2017)的研究,采用下游客户集中度(Scic)替换供应链总体集中度(SCI)。具体地,用公司前5名客户的销售额占全年销售额的比例替换原设定的被解释变量。跨境电商企业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与客户集中度的回归结果如表3所示,第(3)列和第(4)列分别列示了在未引入控制变量和引入控制变量的情况下二者关系的结果,回归系数分别为-4.3170和-5.1383,且均在1%的水平上显著,与基准回归结果一致,表明本文结论具备稳健性。

(二)内生性检验:工具变量法

考虑到变量之间可能存在反向因果的内生性问题,本文借鉴程敏英等(2019)的做法,将本文核心解释变量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的滞后一期项作为工具变量,采用两阶段最小二乘法回归模型进行检验,回归结果如表3所示。第(5)列报告了工具变量与解释变量之间的相关关系,回归系数在1%水平上显著,表明工具变量选取得当;第(6)列报告了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的工具变量对企业供应链集中度的回归结果,回归系数在1%水平上显著,与本文基准回归结果一致,表明本文研究结论稳健。

六、进一步分析:区域异质性分析

我国地域宽广,不同地区在经济基础、资源配置及产业布局等方面存在明显差异,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对企业供应链集中度也可能产生不同的影响。因此,本文借鉴涂正革等(2022)的做法,将跨境电商企业样本划分为东部地区和西部地区,用模型(2)进行区域异质性分析,回归结果如表3所示。在东部地区,跨境电商企业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的系数在1%的水平上显著为负;在西部地区,跨境电商企业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的系数在5%的水平上显著为负,表明相较于西部地区,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对东部地区的跨境电商企业供应链集中度的负向作用更加显著。原因可能在于:东部地区经济发展水平较高,市场规模较大,企业经济发展前景更加广阔,机构投资者等外部投资者可能会更加关注东部地区的企业,且东部地区数字技术水平较高,可以使企业供应链韧性提升。而西部地区经济发展基础较弱,科技创新水平较低,导致该地区部分供应和销售链低端化,从而影响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对供应链集中度的影响。

七、研究结论和建议

在数字经济和供应链转型的发展背景下,跨境电商企业已成为对外贸易经济发展的关键者。本文以2010—2021年沪深A股上市跨境电商公司为研究对象,考察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是否会影响企业供应链集中度。研究发现,跨境电商企业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对供应链集中度产生负面影响,即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越高,跨境电商企业供应链集中度越低。上述关系在不同地区的跨境电商上市公司中有所不同。相较于西部地区,东部地区的跨进电商企业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对供应链集中度的负向作用更加显著。

基于以上结论,本文提出如下建议:

第一,跨境电商企业应加强供应链管理,避免供应商和客户关系集中,以降低经营风险。一方面,企业可以与多个供应商建立合作关系,以确保原材料等货品的稳定性,并在供应商之间形成有效的竞争,从而降低成本。另一方面,企业可以积极开拓新客户市场,避免过度依赖某个特定的客户群体,以分散经营风险,提高市场适应性。此外,企业还应加强供应链的信息化建设,利用现代技术手段提高供应链的透明度和可追溯性,有利于企业及时发现并解决供应链中的问题,降低潜在的经营风险。

第二,机构投资者应加强责任意识,深化长期投资理念,以有效发挥外部监督治理作用。机构投资者作为资本市场的重要参与者,其投资行为和投资理念对市场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影响。机构投资者应充分认识到自身的社会责任,积极履行对投资者的义务,避免过度追求短期收益而损害企业的长期价值。同时,机构投资者应深化长期投资理念,坚持价值投资原则。通过长期持有优质企业的股票,机构投资者可以与企业共同成长,实现长期稳定的投资回报。此外,机构投资者还应积极参与公司的治理活动,发挥外部监督作用,以推动公司改善治理结构、提高经营效率。

第三,完善西部地区市场机制,提高西部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为西部地区企业发展提供更多的资源。西部地区作为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区域,其市场机制的完善对于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一方面,政府应加大对西部地区的政策支持力度,推动西部地区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升级和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发展,以吸引更多的资源流入。另一方面,西部地区应积极推进市场化改革,建立健全市场机制,激发企业的创新活力和市场竞争力。同时,西部地区还应加强与东部地区的合作与交流,借鉴东部地区的成功经验和发展模式。通过区域合作和协同发展,实现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推动西部地区经济的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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