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作为一个千百年来最为主要的社会生活舞台,今天已然变得有些陌生,但反映它的文学作品仍然相对平稳地出现在我们的期刊与出版物上。我们今天读乡村文学,除了领略正在发生的故事,还有更多对往昔的追忆。
《黄河》杂志本期编发的两篇优秀作品———也可以说是两篇带有较强非虚构色彩的小说《河湾人杰》和《向一支桔色铅笔忏悔》———就带有这种强烈的追忆印记。作者韩振远、舟山,一位已退休,一位迈向退休,他们当然还有很多精力,但相对于那些二十岁到四十岁的作家,这种精力已经不能说是旺盛了。而随着韩振远、舟山这样一批乡村艺术家退隐和息笔,我们对乡村之余韵———乡村文学———这一曾经辉煌的艺术形式可能没有新的期待了。正因为如此,在看到这样两位乡村艺术家所集中火力写出的关于已经消失的乡村的作品时,我心中诞生了博尔赫斯作品《永生》里出现的那种因为诀别而带来的分外惋惜又夹杂难以置信的幸福的情绪:“他们的每一举动都可能是最后一次;每一张脸庞都会像梦中所见那样模糊消失。……一切都有无法挽回、覆水难收的意味。”
我们不能认为《黄河》杂志只是出于巧合而刊登这两篇分别描述晋南、赣北乡村景观的小说。《河湾人杰》可能不敢说是关于人类农村的史诗、中国农村的史诗,但放胆去说山西农村、晋南农村的史诗是有余的。因为它以较高的水准清晰交代了河湾村三位五十年代末出生的船工后代上学、救人、订报、转学、毕业、参军、读大学、留守、说亲、结婚、就业、创业的历程,描绘了他们在时代的变迁中(主要是面对荣耀与财富的冲击),如何扭曲,如何坚守(或退缩),如何欣慰,如何悲怆。当他们逐渐老去,那个浸入他们血液、给他们带去福利与灾祸的黄河仍在不息前行。“范热内普在其经典之作《过渡礼仪》中指出,个人和群体在时间、空间、社会地位乃至精神世界上都频繁经历着从一种状态到另一种状态的过渡……不同文化群体为确保上述过渡的顺利进行从而发展出各具特色的行为方式,是为过渡礼仪;它包括分隔礼仪、边缘礼仪和聚合礼仪三种类型或阶段”(欧阳晓莉研读《吉尔伽美什》语),我们也可以认为,韩振远小说《河湾人杰》是对河沿子子弟从一年龄到另一年龄、一职业到另一职业、一地域到另一地域、一境况到另一境况之变迁所经历的礼仪(包括融入前、融入中、融入后)的集中书写。这其中不仅包括待客、成人、订婚、开业所应尽的人情义务,也包括富则分发电视、窘则以死偿债等即兴之举。甚至可以说,自河南济源逃荒至河沿子的侯三(主人公学仪之父)逢人递笑也可被视为一种融入新环境的礼仪(在这里,一个人处于“个人与群体、少数与多数、分支与主流”的边缘位置):“他(学仪)说他看不惯侯三那么对人笑,说他爹好像谁都讨好,谁都奉承,又贼眉鼠眼,好像对谁都心怀鬼胎,电影里汉奸狗腿子才那么笑。”而《向一支桔色铅笔忏悔》则紧盯物质匮乏年代某一细节。铅笔在今天,从经济层面上说,完全被我们看不上(仅我书房就有70余支,往往写到手握不太住就扔掉),在七十年代初出生的作者舟山那里,却是童年里一件极其金贵和庞大的事物。在当时的等价交换表里,它抵得八分钱,一个多鸡蛋,加上削笔刀,等于家中仅有的两个鸡蛋,等于招待从邻县跋涉三四十里山路来做客的舅公的唯一荤腥,等于家长们对孩子存在价值的无情判决。残忍的是,这样的事在小说叙事者身上发生了三次———仿佛这事越不允许发生,主人公就越是因马虎而使之发生,或者不马虎,而命运的神总是让他在漏洞面前防不胜防(有一次是真的具象的漏洞:老鼠把用来做书包的雨布袋咬了一个正好让铅笔掉落的花生米大的细洞)———分别丢失的是一支火红色的铅笔、一支草绿色的铅笔和一支深蓝色的铅笔,并且是在一个月内发生。小孩即使丢失的只是鸡毛蒜皮的事物,也容易被父母和自己夸张若干倍视之,容易筛糠战栗。何况铅笔在那时并非什么鸡毛蒜皮之物。同时,即使丢失铅笔这样一件大事得到大人的原谅,也因为无法及时补充而使得主人公在学校的学业几乎得不到开展。巨大的惶恐和失落使得叙述者走向捡别人掉的铅笔、求助、借用、自制的道路。当他发现人们并不拥有多余的这一资源,也没见谁在他面前遗失这一资源,甚至是匮乏、只好用旧电池内的碳棒充抵(虽然一端削尖,但它写出的字仍然像“沙子地上晒死的蚯蚓一样弯弯曲曲”),同时自制的产品也归于失败时,终于在一位同学对它疏于防范时将之盗走。“忽然,我眼睛一亮,看见在一户人家的大门口的石墩上摆开了一本书,书的中间躺了一支金子一样闪光的铅笔。……这时我没有任何办法控制我不去拿起这支铅笔……”失窃者险些因此辍学,而另一名同学因为被误断为盗窃者而失学。事情可谓严重。《黄河》杂志正好从两个维度———一个宏观、一个微观———为我们共同经历过的乡村生活提供了两份看起来就要晚了但实际恰当其时的证词(甚至可以说是一个时代的压轴之作)。并且,我们不能认为二者各有偏废,一个失之阔大,一个失之狭小。因为我们在有史诗野心的小说里不仅看到它对时代变迁的大写意,也看到它在具体而微的细节里精心耕耘,我们在朝深处详挖的小说里不仅看到它对尘埃之事的雕琢,也看到它在尝试用伟岸的姿态面向自己软弱而颤栗的心灵。而且,可以说,《黄河》把二者编发在一起,使得它们相得益彰、价值翻倍。
两篇小说让人觉得成功之处在于它们用文字复现了人们经历过的真实。而真实———特别是能传递到读者心里的真实,让读者叹服“就是这回事”“就是它”———是使得事物永恒的保证。法捷耶夫在评价《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时提到:“它不是自始至终都有着作为一部现实主义作品所非常需要的‘立体感’,也就是空间的感觉。应当善于在每一个情节中借助于某些笔触暗示出当时人们所处的环境,周围的事物———自然景色、物件、光线的明暗、人们和事物之间以及人们相互之间的关系等等。这些你都描写得不够;有时甚至叫人感到:人物似乎是在与外界没有联系的空间中行动。当执笔写作时———根据自己的经验,我很了解这种情况———常常很少注意到事件是在一间什么样的房子里(大的、小的)和在什么天气下(阴天还是晴天)发生的,这时的天空是高、是低,接不接近山头,事件中的人物谁坐在椅子上,谁又站着,以及其他等等。”而这样的“立体感”正是本期两篇小说所不缺乏的。让我们看看韩振远对童年的两截记忆:一、“每天午后,趁大人昏昏欲睡,我与学仪、敬文相约来到河湾,站在河岸崖上,高举双臂,猛蹬双腿,在空中跃出个抛物线跳下,砸在平静的水面,啪一声,水花四溅,皮肤生痛。泥浆泛上来,一圈圈往外漾。河湾对面,一只白老等受到惊吓,再也顾不得优雅,慌忙扇动翅膀,噗塌塌,噗塌塌,将被泥沙淤没半截的细腿往出拔,好生狼狈,费好大劲也飞不起来,翅膀扇动得更急,河水被扇起波纹,好容易将腿拔出来,呼呼飞上天空,看上去又那么从容优雅。三个家伙拍着水面笑,原来,白老等的高贵是装出来的,受到惊吓一样慌乱。三个家伙下河,从来一丝不挂,光溜溜入水,光溜溜在水中嬉闹,玩够了,光溜溜上来,迈开细腿,裸露出豆芽般的小鸟鸟,爬上河边那道斜坡,走在村前小路上。一天,刚到村口,学仪不走了,将手里的短裤抖开,急急穿上,又搓搓手,抹脸上的泥沙。我看见女同学晓燕甩着小辫在远处一闪,也不自觉地捂胯间。学仪往手心吐唾沫,抹头发。我和敬文也知道男女大防,不再光屁股在村里跑。那时候,我们十一岁,上小学三年级。”二、“有几天,我和学仪每天都被留下背书。学仪背书姿态和我不同,我背不下去时,低下头,抓耳挠腮,实在想不起,气也喘不匀,只好停下。学仪背不下去时,头反倒仰起,眯上眼,并不停止,不断重复一句话,像一波接一波流水冲击渠闸,有时候骤然冲开,滔滔奔涌,有时候怎么也冲不开,只能反反复复接着冲。”像这样让人感觉活灵活现、读起来如痴如醉的片段在小说前半段比比皆是。它使我们想起昂托旺父子对普鲁斯特的高尚评价,认为他的伟大价值在于去好好地生活,又好好地用文字把生活复活。后半段的叙述好像弱了些。如果我们只是独立看后半段,会觉得它精彩异常,但因为前半段的存在过于登峰造极,因而后半段一下变得晦暗起来。我想这里面的根本原因在于:在童年,三个人———学仪、敬文、敬远(叙述者)———长期生活在一起,水乳交融、彼我不分,就像是一个人,或者说即使是一个人,也兼容了其他二人,所以对别人的描写就像是在描写自己。没有不熟悉的。而在成人之后,三人从地理、职业、行动上常年隔离,来往多半靠不及时的饮酒叙旧维系,已经失去了从深处感知和理解的自然条件。更何况,在后半段,侧重的是叙述者之外的人,可以说是陌生人的学仪。
舟山《向一支桔色铅笔忏悔》同样贡献了精彩纷呈的真实细节。这位作者我见过,在路上他展示了自己能背诵鲁迅文章的能力。他的用词———特别是动词———颇有鲁迅一击即中的遗风。另外,他也展示出自己利用想象来呈现真实的功力,比如:“晚上我不停地做梦,一时梦见就在皂角树小学的操场上空,漫天的五颜六色铅笔不停地往下掉。我一伸手抓,它就像泥鳅一样滑溜了。又一时梦见外婆到我家来,提着一竹篮子铅笔,花花绿绿的,一时又变成隐隐约约的发着白光的小火箭,小飞船,小卫星。我迷迷糊糊地说,我不要火箭、不要飞船……我只要铅笔。”这样恣意的想象过去我在莫言《四十一炮》里也见过,罗小通幻听到肉对自己说:“如果你不来吃我们,就不知道什么卑俗的人来吃我们了……这个世界上,像您这样爱肉、懂肉、喜欢肉的人实在是太少了啊。罗小通,亲爱的罗小通,您是爱肉的人,也是我们肉的爱人。我们热爱你,你来吃我们吧……你不知道,天下的肉都在盼望着你啊,天下的肉在心仪着你啊,你是天下肉的爱人啊……”另外,此文胜在自始至终都在克制,没有让视觉逾越出一个孩子的范畴,因此我们得到的惶恐是一个孩子货真价实的惶恐,得到的失落是一个孩子真金白银的失落,我们仿佛被一个小孩附体,和他一样脸憋得通红,和他一样悔恨、逃避,感到自己造孽。
感谢两位作者,他们没有对自己经历过的生活表达出厌恶和控诉,也不去颂扬。他们对它们做到尽可能的理解和尊重。在此,谨向所有坚持写作的乡村艺术家表达最深重的敬意(我自己也是这其中之一啊)。
【作者简介】阿乙,本名艾国柱,1976年生于江西省瑞昌市,曾任职乡村民警和报社体育编辑,出版有《鸟,看见我了》《灰故事》等四部小说集及长篇小说《下面,我该干些什么》《模范青年》《早上九点叫醒我》《未婚妻》。曾获蒲松龄短篇小说奖等十余奖项。作品被翻译为英、法、意、西等语种在十余国家出版。
责任编辑:曹桐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