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因私事动用公款;拒绝为亲人徇私情;严格按规定使用公车……聂荣臻,不仅在战场上骁勇善战,更在和平年代里以身作则,用实际行动诠释了何为真正的廉洁自律。他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只讲奉献、不图回报,只重事业、淡泊名利,艰苦朴素、清正廉洁,为全党全军树立了光辉典范。
私事不费公帑
1961年,聂荣臻家乡吴滩公社来信,告知其父母的墓碑因年久失修不慎损坏,公社请示对墓碑进行修缮。4月13日,收到信的聂荣臻第一时间回复:
吴滩公社:
接家乡来信,我父母亲墓上的石碑,由于烧草灰时不慎损坏。石碑只不过是个标记可有可无,但是公社还是决定重修并已备好石料等我题字。对于公社的这种热心关怀和照顾,我十分感谢。现将碑字题好送上。关于购买碑料及立碑所需的一切费用务请来信告知,决不要由公社开支。
祝公社工作取得更大成绩,祝今年生产获得大丰收,并请代向乡亲们问好。
此致
敬礼
聂荣臻
61.4.13
信中,聂荣臻对家乡的关怀深表感谢,并强调个人私事不应该由公家出钱,“购买碑料及立碑所需的一切费用务请来信告知,决不要由公社开支”。收到回信后,吴滩公社开始对聂荣臻父母墓碑进行修缮,并告知他修缮费用由公社承担,以表家乡人民对他的尊敬和感谢他为国家作出的贡献。
9月23日,深感不安的聂荣臻再次给家乡回信,表达了对乡亲们的谢意,同时强调“立碑所用的40元因为是个人的事情,决不应由公社报销,增加公社负担”,并随信邮寄墓碑修缮费用40元。信中,他十分关心家乡的旱灾,鼓励大家齐心协力,一定能战胜暂时的困难,同时督促公社干部群众要贯彻党的政策,发挥广大干部和社员们的积极性,开展生产自救。
为丰富公社的文化生活,聂荣臻还特意订购《人民画报》和《解放军画报》,按期赠寄。
高位不徇私情
20世纪60年代初,军委办公厅主任萧向荣想让聂荣臻夫人张瑞华来担任办公室主任。向聂荣臻征求意见时,他坚决反对:“她一直在地方工作,没有在部队干过事,不懂军事,回来干什么?”就这样,张瑞华一直在中央组织部工作到退休。
1952年定行政级后,张瑞华一直是8级干部,从未调过级。聂荣臻身边的工作人员觉得不合适,想向上级反映,但遭到聂荣臻批评:“这是组织上的事情,你们不要管,钱够用就行了,什么级不级的。”
聂荣臻反对张瑞华工作调动和职级调整,并不是因为对妻子没有感情,而是他不想妻子因自己的职权和影响力受到特殊待遇,这展现出聂荣臻对于廉洁自律的坚守。
公车不可私用
作为党和国家的高级干部,组织上按照规定给聂荣臻配了专车,但他对家人用车规定严格,曾告诫家人:“汽车是国家配给的,只能用于公事,私事不要动用专车。”
张瑞华工作的地方离家较远,无论刮风下雨,她总是和普通群众一样乘坐公共交通上下班。当时北京的公共汽车相当拥挤,有一次张瑞华还被挤倒。秘书知道这件事后,想给她一点方便,让司机接送。聂荣臻却坚决反对,坚持公事公办,严格要求亲人不准搞特殊。张瑞华思想觉悟也很高,不以元帅夫人自居,自觉遵守纪律,从不动用专车。
在用车方面,聂荣臻对唯一的小外孙女聂菲也从不迁就。即使在星期天,小外孙女想去颐和园玩,他仍叫家人乘公共汽车。聂荣臻慈祥地对聂菲说:“这辆红旗轿车是国家配给爷爷的,你小小年纪,对国家没有作出贡献,你不能乘坐这辆车。”由于聂荣臻严格要求,聂菲从小步行上学,从不用车接送。
聂荣臻不仅时时处处廉洁自律,还在家人面前树立榜样,带动全家人形成严守纪律的良好风尚。聂荣臻廉洁自律的事迹,是我们今天开展廉洁纪律教育的鲜活教材。
作者单位:重庆市档案馆
编辑/胡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