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南方局的纪律建设

2024-08-09 00:00王启海丁英顺
红岩春秋 2024年7期

全民族抗战时期和解放战争初期,在中共中央和毛泽东领导下,以周恩来为首的中共中央南方局根据国统区的实际情况和革命形势的发展变化、党组织的发展状况和党的建设内在需要,不断探索、改进和加强纪律建设,使国统区党组织始终保持强大的凝聚力、组织力和战斗力,为党的革命事业不断取得胜利提供了有力保障。

把纪律放在首要位置

全民族抗战爆发以来,中国共产党始终把纪律摆在党领导革命斗争的首要位置。1938年10月,毛泽东在党的六届六中全会上总结建党17年来的斗争经验,着重阐述了纪律的重要性,指出“纪律是执行路线的保证,没有纪律,党就无法领导群众与军队进行胜利的斗争”。

在重庆领导南方局工作的周恩来,在《我的修养要则》中将遵守纪律作为一条重要标准来要求自己。对于南方局的领导干部,他更是时刻强调要“有高度的纪律性”,各级党的组织和党员干部要“按照党章办事”。

南方局其他领导人和党员干部也从不同角度阐述了党的纪律的重要性。1940年7月,吴克坚在庆祝建党19周年的文章中总结历史经验,将党的纪律视为生命线,呼吁要完成民族解放的伟业,中国共产党人必须紧扣抗日救国的政策和实际工作,“继续和巩固共产党的党内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的统一与铁的纪律,犹如维护自己的生命一样”。1942年11月,邓颖超在《论党的纪律》中指出,共产党的铁的纪律不同于一般纪律,更有别于其他政党的纪律,“其本身是带有强制性,但却不能机械的执行,用片面的命令主义,更非用以绳人与惩人的法规,而是必须基于全党党员的自觉性上面”,“是所有党员应该遵守的”。潘梓年则从党组织的基本原则出发,提出“高度的纪律性是我党最显著的一个特征,也就是我党最伟大的一个优点”,并阐明“我们的纪律是保护党员的自觉性,我们的纪律是建立在党员们的自觉性之上”,“只有建立在高度的自觉性之上,才能将纪律性提高到最高度”。

负责南方局组织工作的钱瑛对党的纪律进行了多方面的思考。她在《什么是共产党员的党性?》中多次强调自觉遵守纪律的重要性,认为“党的纪律是保证党的政治上的统一和组织巩固的重要武器,所以每个党员要能自觉而严格的遵守党的纪律,使党在政治上组织上以致思想意识上完全一致。因此就不应当有任何与党对立的主张和行动。要以党的意志为意志,绝对服从党的一切决定和工作分配与活动”。在《党风不良的表现》中,她批评了当时存在的主观主义、形式主义、本位主义、关门主义等党风不良表现,尤其反对的“是自由主义的作风”。她说:“有自由主义的同志,不严格遵守党的纪律,不切实执行党的决定,不接受党的工作分配。他们受不得拘束,过不惯集体生活,随随便便,任情任性,说话不负责任,行动不顾环境。感情至上,个人第一。”

对此,曾担任南方局机关支部书记的于江震深有同感,撰文重申“在党的纪律前面,没有任何特殊人物与特殊现象存在”,而是毫无例外地“全党党员都要遵守”和“全党各级的组织都要遵守”。他进一步指出,不是简单地在口头上遵守纪律、执行决定,而是正确把握党纪党规的实质精神,将其贯注在工作里,愉快、确切地去完成党所交付的任务,做到这一点“是我们衡量党员对党的尺度,也是我党在组织上的一个重要的特点”。

共产党员郑英充分认识到遵守纪律是一名党员的基本责任,指出“真正的遵守纪律,就是迅速的确切的执行党的决议”。同时强调,一名优秀的共产党员“不仅仅是遵守纪律而已,还要进一步的成为遵守纪律的模范”,因为执行决议并不等于实现决议。她提出实现决议需要做到三点:第一,要有自觉性;第二,要有创造性;第三,要坚持原则,养成经常遵守纪律的习惯。

完善党纪党规

有纪可依是严明纪律的前提,党内法规制度是党的纪律最主要的表现形式。全民族抗战爆发后,中共中央先后发布《关于中央委员会工作规则与纪律的决定》《关于各级党部工作规则与纪律的决定》《关于增强党性的决定》等文件,进一步完善了中央和地方各级党部的工作规则和程序,明确了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及对违反纪律行为的相应处分措施。

南方局在传达中央决定和指示的基础上,相应制定了《关于组织问题的决定》《关于秘密工作的决定》《关于组织问题的紧急通知》《大后方党紧急处置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并在实践中不断补充完善。

皖南事变后,南方局针对恶劣的政治形势,成立了以童小鹏、龙潜、袁超俊三人为核心的保密工作委员会。保密工作委员会专门制定保密工作条例和应对国民党特务突袭的制度与紧急措施,内容包括对内部文件保管使用的规定、工作人员外出行动的纪律、工作人员在外应付突变的措施等。这个保密条例后来成为中国共产党在国统区对敌斗争、应付突袭以及保卫、保密工作的守则。“有些规定,解放后在外交部驻外使馆还一直延用下来。”

在具体执行时,不同情况和不同人员适用相同规定,但又有所侧重。在实行“三勤”“三化”政策时期,同一地区或同一单位有两个以上的平行组织,互不发生横的联系,严格执行“横不跨支,纵不越级”的规定。党的各级组织、党员与组织间采取单线联系,上下级联系以不通信、少往来为原则。在组织各省委特委的干部到招待所集中学习时,南方局规定:“住所期间彼此不询问也不暴露自己来历和身份;身上和行李中不留任何政治痕迹,组织上叫写的东西写好后直接交去,或交所长转钱瑛,底稿及时销毁;一般不许请假外出。”

针对秘密工作的特殊情况,南方局规定:各办事处、通讯处工作同志,公开作统一战线的同志,与在各机关工作的党员不得随便来往;公开工作的干部不参加秘密工作,反之亦然;凡转移地方太多之暴露干部,一律不分配秘密组织工作,完全从事职业;凡联系党员之人,不分配秘密组织的领导工作;地方党任何党员一律禁止与办事处和报馆(《新华日报》)接头,县以上干部如发生问题不能安置时,经过组织介绍可送办事处,但即断绝与地方党关系;任何党员不得写信到报馆和办事处,更不得直接向报馆要书报或宣传品;地方党要禁止党员再与办事处、报馆工作人员的私人往还;报馆与办事处亦须通知所有党员勿与秘密党员来往。

其中,针对机要通讯和交通人员的纪律规定最为严格细致。机要部门每天24小时运转,报务员收抄的电报交译电员立即译出,送领导传阅,不存档,不登记,当即烧毁。发出电报,机要人员将其立即译成密码送交报务员,发出后立即烧毁。译电员不得向外传播电报内容,泄密者要给予处分。对党有利的话可以讲,对党不利的话不讲。为了工作的需要,机要人员、报务人员、共产党员,上报国民党军令部存档案。在外勤制度方面,机要人员、报务人员外调工作,按照身份准备服装和证件,不准与家庭、朋友通信,特殊情况须通过党组织办理。机要、报务人员进城须两人同行,不准单独行动。对此,从事相关工作的老同志重返红岩时说:“我们没有发言权。”原因就在于机要工作的纪律规定,对自己内部的同志也要绝对保密。

周恩来还交给主管秘密交通的袁超俊一本顾顺章叛变后专为国民党特务写的《特务工作的理论和实际》,要他有针对性地研究,提高保密技术。因此,秘密交通在沿袭过去秘密工作的原则和做法外,又采取了很多新的保密手段。如在人员接送方面规定“各地人员往来,必须都到化龙桥红岩村八路军办事处”“凡重要些的人物要从山上办事处离去,一般都用汽车送进城。为了摆脱特务的汽车盯梢,小汽车中,除了要走的同志外,还尽量挤满一车人”“来办事处的同志,能事先约好在重庆市区什么地方等候的,机要交通人员开车下去接到山上办事处来;或事先与他们约好在黎明前或黄昏后他们自己到办事处来,特务无法照相,也看不清;到外地的人员,能自己去买车船票的,只发给路费自行解决。有些要经过城内交通点的,进行帮助和掩护,按秘密工作原则,为双方安排好约会时间、地点和标志,接头暗号、安全信号等,必要时给密写介绍信”。同时,在制造各种身份证件、隐蔽及伪装文件、密写和隐语、人员化装、秘密关系登记与保存等方面都作出了全面细致的规定。

1942年3月《大后方党紧急处置办法》出台后,南方局对秘密交通的方法作出更具体的规定。要求上下级平常不通信件,尽量以口头传达为主,可由交通员护送相关干部直接到南方局听取传达,或由交通员代为传达,因特殊情况必须使用秘密交通时,应先约定专门暗语等。

开展纪律教育

在国统区,南方局一方面积极贯彻党中央“荫蔽精干,长期埋伏,积蓄力量,以待时机”十六字方针,另一方面严抓各级党组织的思想建设,创造性地开展党内教育活动。

1939年,南方局先后在重庆机房街70号和红岩嘴13号办了两期党员干部训练班,主要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党的建设等,研究和讨论群众工作与秘密工作,开展革命气节和纪律教育。5月18日,南方局作出《关于秘密工作的决定》后,对文件处理及党员必须遵守的事项方面作出18条规定,并用电报通知各省委和八路军驻各地办事处通讯处,要求各地“只能用口述不得用书面传达”。

同年,国民党顽固派先后制造平江惨案和确山惨案,发动第一次反共高潮。在南方局领导下,八路军重庆办事处有针对性地对工作人员、警卫、战士和勤杂人员等进行了职责任务、组织纪律和保密制度的教育。

皖南事变后,周恩来多次发表讲话,对留在重庆坚守岗位的人员反复进行保密和气节纪律教育。1941年1月17日晚,他教育大家一旦遭遇敌特袭击,被捕后要坚持不泄露党的机密,“如问你们是不是共产党员,男同志都承认,女同志承认是家属,因为我们是公开的共产党机关。问你们党的组织情况,可以告诉反动派,我们的中央在延安,主席是毛泽东,这里有个党支部,支委是周恩来、董必武、邓颖超,书记是周恩来。若再问别的,就一概不知,可以让他去问书记周恩来”。

整风时期,周恩来规定周四为“党日”或学习日。每逢这天,他要求所有在渝公开机关中层以上领导、《新华日报》编委以上干部以及曾家岩的干部都到红岩村集中学习,并“制定了加强组织纪律、遵守保密制度、反对自由主义和根据工作分工范围开展调查研究等办法”。当时,周恩来还设计了一道题:面对长期监禁你如何做到不变节?无论哪一级的干部都必须答题。写完后,周恩来、董必武、博古等都会仔细阅读,并作很多批示,然后逐个谈话。

南方局下辖的各省党组织,在转变斗争策略的过程中,也按照指示先后举办党员干部训练班加强纪律教育,整顿巩固党的组织。1939年3月,广东省委针对党员中大多数是新党员,虽具有较高爱国热情但对阶级斗争和党的奋斗目标的认识不够深刻等情况,在训练班中增加党的纲领和纪律、秘密工作、党员气节等教育内容。他们还结合重大事件加强党员纪律教育。在传达党中央关于开除张国焘党籍的决定时,要求各级党组织深入讨论,提高党员遵守党纲党纪的自觉性。

自1939年4月底周恩来在衡阳作出指示起,湖南省委便把加强党内思想教育和严密党的组织作为党的组织建设中心工作,同时派遣省委负责人到各中心县委加强领导。湘潭党组织对党员进行党的理论、党的组织和对于具体政治环境与社会问题认识的教育,深化其对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与任务、共产党员的守则、党的秘密工作等的认识,增强党员特别是新党员的思想觉悟和纪律意识。

广西省工委于1941年7月举办干部培训班。通过学习《中国共产党和中国革命问题》《论共产党》《秘密工作和公开工作》等文件,提高党员干部对秘密工作的认识。

模范遵守党的纪律

南方局要求党员干部不论情况如何变化,都要贯彻党中央的指示,坚决服从党组织的分配和调遣,遵守保密纪律。党员被捕后,不得轻易承认自己是共产党员,万不得已需要承认时,也绝不能暴露党的秘密和组织情况。

针对当时一些基层党组织的支部工作不健全,支部无法发挥实际作用等情况,南方局提出严格组织纪律,所有党员不分年龄、身份、资历,一视同仁的要求,强调“任何一个党员都要自觉地服从和执行支部的决议,响应支部的号召”。宋平曾回忆,红岩时期“党的生活非常严谨,从周恩来同志起,都参加党的小组会,过严格的党的生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这个集体,从南方局机关到新华日报社是个战斗的集体,思想高度一致,纪律十分严格”。

一次,周恩来参加南方局青年组党小组的学习会,临近结束时,党小组长刘光请周恩来作总结。周恩来指出:“谁是我们的党小组长?该党小组长作总结。你对我这个党员有什么要求,给什么任务,我都接受。可是你要我代替你作党小组会的总结,不大合乎党规吧!”“党员,起码一条要参加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在这里,你们,我,大家都是同志。开党小组会,我们都要受组长领导,难道有什么特殊党员吗?”

南方局机要通讯和秘密交通战线的党员,工作和生活环境十分艰苦,但他们始终自觉遵守纪律,严守秘密工作原则。重庆夏季炎热,办事处三楼房间又矮又小,屋顶天窗透光不通风,机要人员在此办公,男同志即使打赤膊仍汗流浃背。同时,由于来往电报很多,机要人员经常需要夜间工作。机要科科长童小鹏回忆,“由于大巴山、秦岭的隔断,加之经常下雨,空中联络干扰很大,而我们又缺少大功率电台,遇到天气不好,联络便很困难。为了使联络畅通,电台的同志们积极想办法,利用下半夜干扰少的有利条件突击工作。电灯不明,电压不稳,我们就自买器材安装变压器,升高电压;停电时就用人工摇手摇马达发电。这样不断克服各种困难,较好地完成了任务”。

在秘密交通线上,“秘密交通员无论酷暑寒天,都得等候车船、爬山涉水,只能有简单的吃喝,有时还要忍饥挨饿。特别要应付国民党军、政、警、宪、特的盘查,精神负担也甚至重”。交通点线上的人员一般靠微薄的职业收入或组织上提供的少许生活费过日子,生活很清苦。在特殊情况下,还会失去与组织的联系,但他们都耐心等待,直到和组织取得联系。如在袁超俊领导下的唐亚子夫妇在重庆小梁子摆香烟肥皂摊,1946年11月袁超俊赴上海,他们的组织关系被转给四川省委副书记张友渔。四川省委机关被迫撤回延安后,与唐亚909ed96065399a7c2df60f6d635886f2子夫妇失去联系。但他们一直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坚守岗位直到解放。

严格执纪与说服教育相结合

南方局十分重视将严格执纪与说服教育进行结合,使违纪者和被教育者增长党纪知识、提高觉悟,解决党纪方面的思想认识问题,增强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的自觉性。

1939年,南方局发出《关于组织问题的紧急通知》,规定“一切组织和每个党员应绝对遵守最近南方局所发的秘密工作通知,并责成各级组织部经常监督与考察秘密工作的情况,凡违反与破坏秘密工作条例的组织与党员,必须受到处罚,直至把整个组织解散(重新改组)和开除党员出党”。

在工作纪律方面,南方局的规定事无巨细。做青年工作的何启君在一个周末晚会上将一件棉布大衣忘在办事处一楼救亡室会场,第二天早晨被组织部龙潜发现送还。开始他毫不在意,因为“一不是丢在红岩楼外面,二也没有密件放在大衣里”。结果他遭到龙潜的严厉批评,因为大衣里有一张小字条,上面写有一个联系对象的姓名与地址。很快党小组开会,何启君“先把这件事的前后经过汇报了一遍,然后就自我批评”。接着,刘光、龙潜严肃批评了他。“末了,还说:‘得给你一个党内警告。’”这件事成为何启君“不能忘却的一个教训”。

南方局有很多革命资历较长的同志,一些负责机关党支部领导工作的年轻同志很尊重他们,使他们中的一些人放松了对组织纪律的自我要求。周恩来了解情况后问张黎群,支部是怎么保证整风学习的。张黎群回答:“都是老革命,他们不用我们支部过问啊!”周恩来立即严肃指出:“支部要管,不要失职,要敢管老革命,老革命也要服从支部领导。”

根据周恩来的指示,于江震在一次机关支部大会上提到老干部要虚心接受支部领导。他说:“有的同志认为,我们机关,几乎各有一套。有资格老、会打仗的;有会写文章的,会作报告的;有具有领导才能的……总而言之,用不上管了,叫作‘龙王何须水来管’。但是,这个看法是不对的。龙王离了水,就失去了作用。老干部离开了党组织,也就失去了老革命的意义了。我们说,就是要管,敢管。党就是要管党员啊。”

一位大革命时期入党的党员不愿接受支部审查,周恩来知道后,及时对她进行批评教育,并告诉支部,支部是每个党员过组织生活的基层单位,也是具体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任务的基层单位,任何一名党员都要自觉服从和执行支部的决议,响应支部的号召。支部说话灵了,有威信了,党的决议就能贯彻执行,党的生活也就生动活泼了。

作者单位:重庆红岩革命历史博物馆

编辑/董婉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