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非洲猪瘟无疫小区建设要点

2024-08-08 00:00张伟彬
新农民 2024年19期

摘要:本文介绍了在非洲猪瘟尚未有特效疫苗可用的背景下,通过非洲猪瘟无疫小区建设现代化模块型猪场,构筑六大功能区,严格落实生物安全管理,多点采样检测,从物理层面阻断非洲猪瘟传播途径,控制非洲猪瘟疫情流行,保障生猪产业健康发展。

关键词:非洲猪瘟;无疫小区;现代化养殖场

2018年非洲猪瘟疫情在我国暴发,生猪养殖企业受到沉重打击,生猪产量急剧下降,导致猪肉价格高企,社会消费品价格上升,CPI指数增速过快。在尚无有效的治疗药物和预防疫苗的情况下,开展以生物安全管理体系构建、生物安全管理措施落实为核心的无疫小区建设,成为防控非洲猪瘟的一条重要途径。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非洲猪瘟无疫区和无疫小区建设及评估工作的通知》(农办牧

〔2020〕33号)文件精神,国家鼓励生猪养殖企业建设现代化非洲猪瘟无疫小区养殖场,进而阻断非洲猪瘟传播途径,控制非洲猪瘟疫情流行,保障生猪产业健康发展[1]。

1 非洲猪瘟无疫小区建设技术

包括选址规划、场内功能区规划、可追溯体系建设、生物安全管理措施、非洲猪瘟监测等系列建设非洲猪瘟无疫小区要求条件及技术手段。

1.1 养殖场规划选址

1.1.1 生物安全圈

生猪养殖场应选定在3 000 m以内无其他生猪养殖场、生猪散养户、生猪屠宰场、农贸批发市场的场地,养殖场周围要远离生活集中区域,距离村庄5 000 m以上,10 000 m内无动物无害化处理场。选址历史无重大动物疫病发生,存在较大的规定动物疫病传播风险时,应沿养殖场物理屏障向外设立3 000 m的环形缓冲区。

1.1.2 地理环境因素

生猪养殖场选址优先级依次是山地地带,丘陵地带,平原地带,附近最好有山川、河流、树林等天然物理屏障。养殖场应建在地势较高,平坦地区,场地坡度30°左右,减少坑洼积水,防止蚊虫、微生物滋生诱发各种寄生虫。

1.1.3 交通条件因素

生猪养殖场选址地块应远离国道、省道、县道等人流密集、车流频繁的交通干道,避免生猪运输车辆或其他车辆通过气流造成养殖场内非洲猪瘟等动物疫病传播,进入选址地块的道路最好不是唯一道路,尽可能有进出多条路线,或是修建专用道路,保证进猪与出猪分流。

1.1.4 基础设施因素

生猪养殖场选址需满足用水保障,需要勘测地块所在区域的地下水层分布情况,要保证在任何季节有充足的地层水。生猪养殖场选址需满足用电保障,需在场址周围有380 V动力电基础,配设足够容量的变压器和电缆。

1.2 养殖场功能区规划

养殖场功能区主要包括核心养殖区、饲料生产区、洗消功能区、环保处理区、疫病检测区和围墙屏障区六大功能区。

1.2.1 核心养殖区

核心养殖区作为养殖场主要生产功能区,应集中设置于场址中部地势较高区域,由GP祖代种猪生产线、PS父母代种猪生产线、育肥单元组成一个生产单元,多个生产单元共同组成核心养殖区。其中,种猪生产线应集中设置生产单元一端,组成妊娠舍和产仔舍;育肥单元对应设置与生产单元另一端,实现产育分离,并在末端设置销售中转舍;公猪站应设置于远离种猪生产线区域,避免影响种猪饲养。

1.2.2 饲料生产区

饲料生产区:饲料生产区作为养殖场重要配套设施,应设置于各生产单元中间位置,主要由有主车间、原料车间、成品车间、筒仓群,运输管链等功能区域组成。饲料生产工艺应采用生物安全控制技术和智能自动化生产设备,减少人员接触,成品饲料通过运输管链发送到生产单元,全程应确保无人为接触。

1.2.3 洗消功能区

洗消功能区主要分为内部洗消区和外部洗消中心。

(1)外部洗消中心应设立三级洗消设计,一级洗消点应设立在养殖场外3~5 km处,对车辆进行一般清洗;二级洗消点为洗消中心,应设立在养殖场外1~3 km处,设置有清扫区、洗消区、烘干区、停放区、人员洗消区和检测室等功能区,对车辆进行洗消烘干,对运输物料进行消毒,对人员进行洗消,并对样品进行非洲猪瘟病毒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可通行;三级洗消点则设立在养殖场大门处,为车辆消毒通道及车辆消毒池,对车辆进行第三次洗消。

(2)内部洗消区主要是场内人员洗消区,主要为生产生活区进出人员洗消室,由换鞋区、更衣室、淋浴室、烘干间、浸泡间、换鞋区、换衣区等功能区间组成,每个功能区间单向流动,按照“红橙黄绿”四色体系进行安全等级划分。

(3)环保处理区:环保处理区作为生态环境保护重要设施,主要由粪污处理设施、空气除臭设施、无害化处理设施等功能区组成。其中粪污处置设施应设置于猪舍的南侧和北侧地势较低处,便于收集污水;空气除臭设施应设置于栏舍内保持舍内新风除臭;无害化处理设施应设置于场址侧风向位置且远离办公生活区。

(4)疫病检测区:疫病检测区作为养殖场防控非洲猪瘟等动物疫病的重要设施,主要由区域实验室和卫星实验室组成。区域实验室可由专业第三方检测机构承担,也可由养殖场自行筹建,实验室选址、布局、内部设施和内部环境等应当符合BSL-2实验室的要求;卫星实验室应设立于生产单元附近,负责样品前期处理工作及临床诊断功能。

(5)围墙屏障区:围墙屏障区为养殖场提供重要物理屏障保护,应设置三道实体围墙:外围墙、生活区内围墙和生产区围墙。外围墙与生活区内围墙之间是猪场的外部生活区和办公区,生活区内围墙和生产区围墙之间是猪场的内部生活区,生产区围墙以内是猪场生产区。围墙要有一定的高度,至少2 m高,外围墙建设要求地基应埋入地下至少0.5 m,周边铺设石子防鼠带,围墙周围土地应进行硬化处理,定期消毒,沿养殖场外围墙安装高清监控,定期查看,定期清除杂物。

1.3 养殖场可追溯体系建设

1.3.1 标识可追溯体系制度建立

养殖场应制定种猪、产品、饲料、耗材等追溯管理制度和流程,各生产单元标识追溯信息完整,能对所有生产环节中的畜禽及其产品、生产资料实施可追溯管理。

1.3.2 标识可追溯体系具体实施

(1)种猪档案管理:使用信息管理平台对种猪各项生产记录和指标记录,建立完整种猪电子档案,实现种猪生产全流程管理。

(2)商品猪耳标使用与追溯:对每头猪只打上专一编号耳标,并与信息管理平台联通,淘汰与死亡种猪对应耳标即刻销毁、不再使用。商品猪离场销售前,均向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所申报检疫,通过微信小程序动物检疫申报,实现溯源可查。

(3)饲料产品追溯:对自建有配套饲料厂的养殖场,应详细登记饲料厂原料采购入库、成品料生产、场区打料数量、成品料质检报告、日常生产管理报表信息;单独采购成品饲料使用的养殖场应详细登记饲料出入库信息、饲料生产信息、饲料使用登记,保存采购发票,实现饲料全程质量追溯管理。

(4)兽药、疫苗、耗材追溯:使用信息管理平台,对所有兽药、疫苗、耗材等入出库流程登记,落实兽药二维码扫码登记制度,实现兽药入出库全流程追溯。

1.4 养殖场生物安全管理措施

1.4.1 生物安全管理组织架构

养殖场应设置以法人代表(总经理)为组长,各生产岗位负责人为成员的生物安全管理小组,其中法人代表(总经理)为生物安全管理第一负责人,分管副总为其分管部门的第一负责人,各生产岗位负责人为其负责岗位的第一负责人。生物安全管理小组主要负责制定生物安全计划;编制生物安全制度;监督生物安全制度落地执行;及时上报重大疫情及生物安全事故,制定解决措施;制定、落实生物安全培训计划。

1.4.2 生物安全年度计划

生物安全管理小组每年至少一次组织开展非洲猪瘟风险评估,评估包括组织实施、基本要求、主要程序和内容、评估报告。通过查阅文件档案、实地查看、交谈等方式对非洲猪瘟传入、扩散风险进行评估,并形成评估报告,根据评估报告提出的存在问题及整改意见,制定整改意见并认真执行。同时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制定《生物安全计划》。根据《生物安全计划》严格完善生物安全措施,提升生物安全管理水平。

1.5 应急反应措施

1.5.1 应急反应实施方案

养殖场应制定有《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和《非洲猪瘟疫情应急反应预案》。内容包括应急反应目的、依据、工作原则、应急反应处置小组及职责等,加强对非洲猪瘟疫情应急反应处置的能力。结合日常临床监测,生产线负责人要高度敏感日常采食量减少、异常死亡的猪只,及时对异常的猪只采样检测。

1.5.2 应急处理、物资储备

养殖场应按照《非洲猪瘟疫情应急反应预案》要求进行应急物资储备,包括消毒药、防护用品,车辆、封锁疫点、疫区的物资、用具等,并安排专人负责应急物资日常管理事项。

1.5.3 应急演练

养殖场应按照《非洲猪瘟疫情应急反应预案》的规定,成立应急反应演练小组,反复演练,包括演练范围、演练内容和演练要求,熟悉角色责任,熟练操作程序,提升组员配合度,提高快速反应效率,确保突发情况下应急处置效果。

1.5.4 疫情报告

养殖场应按照农业农村部《非洲猪瘟疫情应急实施方案(第五版)》要求,第一时间向当地县级动物疫病防控主管部门报告,疫情报告必须及时、客观、准确、全面,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疫情发生的时间、地点、染疫、疑似染病猪的数量、同群猪数量、死亡数量、临床症状、病理变化、诊断情况、流行病学和追踪情况、已采取措施、疫情报告的单位、负责人、报告人及联系方式等;县级动物疫病防控主管部门在接到报告后立即按规定采取必要措施并上报信息,按照“可疑疫情—疑似疫情—确诊疫情”的程序认定和报告疫情,并进行响应和应急处置。

1.6 非洲猪瘟监测

养殖场生物安全小组应根据非洲猪瘟病毒传播特点,结合本场人员、车辆、物资、猪只、环境等环节着手,制定全面的非洲猪瘟监测方案,同时加强兽医实验室检测设备升级和检测人才队伍建设,要求各生产单位加大采样送检力度,实现对各个生产环节的全面监测。

1.6.1 环境采样检测

养殖场复产前环境采样需做到全覆盖,对场内区域进行区块划分生产区、内部生活区、外部生活区,以区块为单位对其内部所有墙体、地面、设备表面、下水道、污水池等采样,同时,采样也需突出重点位点采样,对死角、料槽底部等难采集区域进行针对性采样,补充全覆盖采样的漏洞。采样时间点应在清洁前采样、清洁后采样、消毒后采样、猪群进场前采样、复检采样5点进行,检测非洲猪瘟病毒及其他病原菌,可综合评估清洁效果、消毒效果,保障猪群健康安全。

1.6.2 猪群常态化采样监测

养殖场内猪群应进行常态化采样检测,进场猪群2周内每3 d采样检测,采样范围包括猪鼻拭子、猪血清、环境拭子;进场2~6周每5 d采样检测,采样范围包括猪鼻拭子、环境拭子;后面每10 d采样检测,采样范围包括猪鼻拭子、环境拭子。检测方法采用灵敏度高、特异性强的荧光定量PCR法。

2 非洲猪瘟无疫小区建设官方要求

畜牧兽医机构指导非洲猪瘟无疫小区建设过程,官方机构需要完善体系制度、防疫制度、监管制度、检测制度等相关制度建设及工作要求。

2.1 畜牧兽医体系制度建设

2.1.1 机构设置

申报非洲猪瘟无疫小区所在县级畜牧兽医机构设置符合国家规定,职能明确,能满足工作需要,“三定”文件齐全,具有专门负责动物卫生监督、动物疫病预防控制的业务科室。

2.1.2 人员配备

官方畜牧兽医机构应具有一定比例的专业技术人员,并制定相应培训计划,提供定期专业技术培训。

2.1.3 动物防疫制度建设

县级畜牧兽医机构需制定有非洲猪瘟监测计划、非洲猪瘟流行病学调查制度、非洲猪瘟疫情报告制度、非洲猪瘟疫情应急预案及扑杀处置预案等相关制度。并根据日常动物防疫工作及无疫小区监管需要,制定了动物免疫、动物卫生监管、动物疫病监测、兽医实验室检测、动物疫情报告、应急处置等制度或工作流程,并严格执行管理制度。

2.1.4 兽医实验室建设

县级畜牧兽医机构需建设具备非洲猪瘟检测资质的兽医实验室,制定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文件,并配备相应的检测仪器及检测技术人员,能够出具规范标准的检测报告。

2.2 非洲猪瘟无疫小区监管制度建设

2.2.1 制度建设

县级畜牧兽医机构需制定非洲猪瘟无疫小区的动物防疫监管制度,包括生物安全管理、从业人员、养殖环节、饲料、运输环节、屠宰、无害化处理等七项内容。

2.2.2 日常监管

县级畜牧兽医机构需对非洲猪瘟无疫小区开展日常监管工作,重点针对无疫小区防疫条件,生物安全管理、生猪养殖可追溯体系(养殖档案、生猪引进、隔离、出栏检疫和病死猪无害化处理),饲料和兽药使用记录,动物疫病防控(免疫、监测、诊疗),疫情报告,生猪运输车辆备案,消毒记录,非洲猪瘟自检,检疫申报,屠宰环节检疫等非洲猪瘟防控措施落实的监管情况。

2.3 非洲猪瘟无疫小区检测制度建设

2.3.1 非洲猪瘟自检

非洲猪瘟无疫小区内的养殖、屠宰场所需具备与其生产规模相适应的兽医实验室,并具备非洲猪瘟检测能力、仪器设备及技术人员,能够完成日常非洲猪瘟自检工作,并出具检测报告。

2.3.2 非洲猪瘟官方监测

由非洲猪瘟无疫小区所在地县级畜牧兽医机构兽医实验室或县级畜牧兽医机构指定的第三方实验室承担监测任务,承担官方监测工作的实验室应具备相应资质,具有非洲猪瘟检测和诊断能力。

3 结语

非洲猪瘟无疫小区作为当前防控非洲猪瘟疫情最有效手段,也是根源性阻断非洲猪瘟疫情传播的方法,能够有效保障养殖场猪只健康生长,促进生猪养殖产业健康发展[2]。

参考文献

[1] 李洋静.非洲猪瘟无疫小区建设的探讨和思考[J].中国畜禽种业,2023,19(10):165-169.

[2] 赵卫华,张永濮.非洲猪瘟无疫小区建设思路与策略[J].河南畜牧兽医,2022,43(24):2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