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语言学的意义上讲,方言是“地方语言”,即“土语”,是局部地区的传统通用语言。很多方言保留了诸多古音、古词、古韵,具有独特的历史文化特质和传承不息的文化脉络。中国地域辽阔,民族众多,“百里不同风,千里不同俗”。这个“俗”的内容之一,就是方言。方言的普遍存在,形成了以自然区域或行政区域为边界的语言区隔。这个问题,古人就懂。西汉扬雄之所以写《方言》这部论著,就是为了消除语言障碍,打通壁垒。由于元代的散曲杂剧里夹杂着方言,近代学者张相就费尽心思编写了一部《诗词曲语词汇释》,其重点和难点就在于对方言语词的注释,为方便读者阅读清障护航。这说明,古今作家都注意到了方言在创作上的局限性问题。然而,方言以鲜明的地域性和极高的辨识度,占据着一方的语言高地。在社会历史的演进中,面对各种外来语、流行语和新语汇源源不断地输入,方言依然是一股“我行我素”的清流,持久而坚韧地保持它自身的内在特性和旺盛的生命力。
从文学史上看,中国古代文学典籍对方言是屏蔽的,作者都使用纯正的雅言书写,从而保证了传统经典在各民族和各朝代的诵读与流传。方言进入文学,是叙事文学产生之后的产物,破冰始自唐人的笔记小说,宋话本持续跟进,到明朝冯梦龙、凌濛初的“三言二拍”便彻底打破禁锢之门,让方言走进了故事文本,受到社会的普遍认同。《西游记》《水浒传》《红楼梦》里面夹杂了大量方言俚语,当为方言运用的典范。不登大雅之堂的方言像一个艺术精灵,带着泥土芬芳和山野气息,穿梭在小说世界的字里行间,赋能古代白话文创作。而小说使用方言,是多方共同促成的必然结果。从渊源上讲,小说盖出自“街谈巷语,道听途说者之所造也”。那么方言的运用,就使小说回到了小说的本身,是民间话语在书面语上的色彩还原,这既是出于介绍人物身世背景和句子表达的特殊需要,也是作家对语言运用的灵活性使然。
中国现代文学在发轫之初,是白话文蓬勃兴起的时代,一批重量级作家都在主动规避方言,尽量使用明白通晓的大众语言。这种大众语言是全民都能够读懂的,从而保证了作品传播的有效性。反过来看,如果作品过度使用方言,很容易形成阅读障碍,阻塞了传播通道,不利于文本传播。一些地区的方言,外地人听来就像外语,很难进入文学阅读层面。试想,假如茅盾的《子夜》《蚀》用沪语写作,鲁迅的《狂人日记》《药》用绍兴方言写作,那将是一种什么情形?恐怕江南以外的读者很少有人读得懂。有一个叫张南庄的上海作家,用上海方言写了一部章回小说《何典》,以手抄本流传于淞沪地区,刘半农曾为之作序,鲁迅曾两次为之写题记,但这部作品依然没有进入大众视野。除了小说质量的原因,一个重要问题就在于方言,个别词语实在是晦涩难懂。叙事语言的地方化和小众化,必然导致阅读群体的小众化,会让这个方言区域外的很多读者望而生畏。
语言作为工具,永远是为说事服务的。干什么活儿用什么工具,厨房案头的主要工具是菜刀,但有时剪刀更好使。在小说中偶尔用方言作为特殊用意的表达,可以化平淡为神奇,如画龙之点睛。所以,鲁迅也好,老舍也好,他们在面对方言的时候,如无必要,一定不用;用则巧用,用于刀刃,一针见血。鲁迅在《风波》描写江南水乡农家晚餐情景时写道:“嗡嗡的一阵乱嚷,蚊子都撞过赤膊身子,闯到乌桕树下去做市。”这里的“做市”是绍兴方言,赶集的意思,可以想象一群蚊子四处飞舞的景象,纷乱而壮观。“做市”一词,使原本平淡的乡土意味变得浓烈起来。
在当代的文学创作中,方言的运用已经成为基本共识。以方言之美创造叙事语言之美,是大家共同遵循的文学传统,特别是对丰富叙事句子的语义功不可没,且强化了作品的亲切感。不过,方言实在是一把双刃剑,如果冷僻字和冷僻词太多,那么在小说中使用方言,应是一件非常谨慎的事情。作家对方言要有足够的敬畏,对所用的方言词语既要有“质”的考量,也要有“度”的精准把握。贾平凹之于商洛方言,陈忠实之于关中方言,林斤澜之于北京方言,冯骥才之于天津方言,这些具有代表性的作家,从某种意义上讲,方言是他们的认知、情感、生命体验、童年印记,给他们刻下了抹不去的桑梓情怀。
作家与方言的关系就是土地与种子的关系,其作品也就成了“地理标志产品”。
原载《光明日报》2024年5月1日,有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