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幼时淘气,爱往山里钻,爱往草滩钻,捉蝴蝶和蝈蝈,捅马蜂窝,钓小鱼,采山货,摘野花,贪吃贪玩。那时,曾有一些问题令我想不明白:树木吃什么东西才能生长?鱼为什么能在水里游?鸟儿为什么能在天空飞?野花如何有姹紫嫣红的颜色?如今看来,我仍旧没想明白这些问题,可见是童心未泯,长进不大。
大自然亲切的触摸使我渐渐对文字有了兴趣,而我写作的动力往往来自大自然给我的感动。比如,满月之夜的月光照着山林,我站在户外,看着远山蓝幽幽的剪影,感受着如丝绸般光滑涌动的月光,内心会有一种湿漉漉的感觉。这时候,我就特别想用文字去表达这种情感。我爱飞雪,爱细雨,爱红霞漫卷的黄昏,爱冰封的河流,爱漫漫长冬的温存炉火。直到今日,大自然给了我意外的感动后,我仍会怦然心动,文思如泉涌。
我出身的家庭清贫,但充满暖意;我出生之地文化底蕴不深厚,但大自然积蓄了足够的能量给予我遐想的空间;我的祖父和父亲早逝,亲人的离去让我过早感觉到人世间的沧桑和无常。我明白一朵云聚了会散,一朵花儿开了会谢,河水总是向前流,春夏秋冬,日月更替,周而复始。大自然的四季轮回,我们每时每刻都能感受到,让我们明白它们是万古长青的,而人生的四季戛然而止后,我们看不到人的轮回,只能用心灵去体悟、发现和领会。我渴望年事已高时能做到“不说人间陈俗事,声声只赞白莲花”,能够在老眼昏花时达到人生真正的绚烂境界。那将是一种大喜悦、大感动。
对于生活,我觉得庸常的就是美好的。平常的日子浸润着人世间酸甜苦辣的情感,让你能尽情品咂。对于文学,我觉得应持有朴素的情感,因为生活是变幻莫测的,朴素的情感能使文学中的生活焕发出某种诗意,能使作家保持一颗平常心和永不褪色的童心,而这些在我看来,都是一个作家最应具备的素质。
记得1997年迁入新居后,我曾站在阳台上看楼下那一排排死寂的仓棚,心想若是把它们拆了,建一座花园该有多好。天遂人愿,那些仓棚果然被一扫而空,有人在那里修了花坛和凉亭。然而,它们带给人的并不是赏心悦目的感觉,而是持之以恒的喧闹。孩子们在花坛四围奔跑嬉闹,凉亭中常有各种吆喝声。楼下的小花园倒不如先前的那些仓棚能给人带来安宁和遐想了。理想与现实究竟相差多远?我想,要多远就有多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