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艺术课程标准的实践音乐教育哲学意蕴

2024-08-02 00:00:00郭楠楠
中国民族博览 2024年7期

【摘 要】《义务教育艺术课程标准(2022年版)》的颁布体现了我国音乐教育思想观念的进步,它蕴含着丰富的内涵。从实践音乐教育哲学视角来解读,《义务教育艺术课程标准(2022年版)》,主要呈现出三个方面的内容:音乐教育关注音乐语境,重视文化理解;音乐教育联系生活世界,注重情境教学;音乐教育提倡具身学习,强调多觉联动。

【关键词】实践音乐教育哲学;文化理解;生活情境;具身学习

【中图分类号】J60—0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4198(2024)07—128—03

引言

《义务教育艺术课程标准(2022年版)》(以下简称“新版艺术课程标准”)研制标志着我国音乐教育观念的发展与进步,音乐教育呈现重视音乐语境、关注生活化的情境教学、强调多觉联动具身学习的音乐教育思想。任何一版课程标准中都蕴含着一定的音乐教育哲学思想,不难发现新版艺术课程标准蕴含着实践音乐教育哲学的意蕴。实践音乐教育哲学在20世纪80年代的北美兴起,其代表人物大卫·埃利奥特(David·Elliot)1995年出版的《关注音乐实践:一种新的音乐教育哲学》标志实践音乐教育哲学体系的建立。作为一种新兴的音乐教育哲学,越来越多的学者开始关注、赞同、支持实践音乐教育哲学,如加拿大学者韦恩·鲍曼(Wayne D.Bowman)著有《变化世界中的音乐教育》,美国学者托马斯·里吉尔斯基(Thomas A.Regelski)著有《作为实践的音乐与音乐教育》,他们的著作丰富了实践音乐教育哲学的思想内涵。下面笔者将从实践音乐教育哲学理论视角解读《义务教育艺术课程标准(2022年版)》。

一、语境下的文化理解

实践音乐教育哲学强调音乐与社会文化语境密切相关,认为“音乐是一种社会的、文化的行为,而不仅是声音和休止,也不仅是音乐的‘要素’或音乐的作品[1]”。这肯定了音乐的社会—文化概念和音乐的社会实践概念。埃利奥特提出音乐概念的四个维度:音乐行为人、音乐的过程、音乐的产品、音乐的语境。其中每个维度都有来自社会文化的影响,使音乐和音乐教育呈现出人文性和语境性。语境是实践音乐教育哲学中十分重要的概念,音乐语境是指社会的、历史的、政治的、经济的、性别的、建筑的等各种形式的课堂或社会情境。为我们学习音乐提出了一个要求,即在一定语境之下。音乐人类学家梅里亚姆也认为:“不同文化背景下的音乐‘声音、概念、行为’有不同的含义,音乐的语言概念对理解和认识一种民族的音乐和音乐文化是至关重要的,因为每个民族对音乐声音和概念都有其特有的界定[2]。”“音乐的语言概念”“音乐声音和概念”很大程度上是受到音乐语境的影响的。因而,笔者认为音乐也是文化语境中的音乐。

而音乐与文化的关系是相互影响、相辅相成、密不可分的,理解音乐需要理解语境下的音乐文化。从宏观上来说,是理解世界各民族的音乐文化,了解他们生活中的音乐概念、实践活动、文化、功能、价值与意义。因为,“音乐是由不同民族、不同文化、不同风格构成的多样化的人类实践[3]”。其次,从微观上来说是理解音乐文本中历史、地理、政治、经济、哲学、美学等文化。因此,实践音乐教育哲学认为音乐是由多元化文化集合而成的。最后,由以上两点文化理解的内涵可以看出实践音乐教育哲学强调多元文化音乐教育。在多元文化音乐教育中,文化理解是一把钥匙,它能够在个人的音乐、伦理、社会生活中,思考怎样以“善”或“对”为衡量尺度来使用、体验、理解音乐。

《义务教育艺术课程标准(2022年版)》核心素养的教育目标提出了文化理解的核心素养,能够从两个方面进行理解。第一,2022版艺术课标中的文化理解也以音乐语境为前提。文化理解是对特定文化情境中艺术作品人文内涵的感悟、领会、阐释能力。“特定文化情境”指的就是音乐的语境。第二、文化理解具有丰沃的内涵,除了世界各民族音乐文化的理解和音乐文本的多元文化理解外,还包括了:(1)感悟艺术活动、艺术作品所反映的物质文化、精神文化、社会文化的内涵,感悟音乐行为和音乐活动特有的文化内涵。(2)阐释艺术与文化的关系。实践音乐教育哲学也认为“音乐是多元文化的集合,音乐自身就是文化。文化是人的基本存在方式,它承载着人的行为方式和思维方式[4]。”音乐艺术是文化的一种表现形式,是文化的产物,体现文化的内涵,对文化起到传承作用。文化赋予音乐独特的意义与价值。

综上,笔者发现新版艺术课程标准的实践音乐教育哲学意蕴体现在以下三点:(1)文化理解不仅是理解文化中的音乐,更重要的是意识到音乐就是文化的一部分。当我们说音乐是一种文化时,并不是说音乐形式本身就是文化,而是指在表现为音乐形式的事物中包含或隐含着文化的属性。(2)文化理解是多元的,对于音乐的理解既要在不同民族的文化语境下,也要关注音乐背后的经济、历史、地理、伦理、哲学等内容。语境的提出也肯定音乐的社会—文化概念,证明了音乐、音乐活动、音乐文化的多样性。(3)实践音乐教育哲学与2022版艺术课标都认为文化理解应该培养学生用一种“善的、对的衡量尺度来理解音乐”。文化理解的目的在于培养学生形成正确的历史观、国家观、民族观、文化观;培养学生对中华文化的自信;培养尊重、理解、包容的态度,这些实际上就是“善的、对的衡量尺度”。

二、生活化的情境教学

实践音乐教育哲学主张音乐是人类多样化的社会实践,人类的音乐和音乐活动源于生活世界。有关音乐起源的学说无论是模仿论、情感论、劳动论,都来自于人们的日常生活。音乐文本中蕴含的各种文化的、审美的、哲学的、社会的、伦理的内涵也都是日常生活的组成部分。因此,音乐的意义与价值也是在个人和社会的日常生活实践中得到的。实践的音乐教育要联系个人和社会的日常生活情境,并在这个情境中展开。

音乐来源于生活,与学生的所学和所用的环境是不能割裂的,应将音乐知识和技能的学习广泛地应用到日常生活中去,这需要设计贴合学生日常生活情境的教学环境和音乐实践活动,在参与音乐的过程之中教学生学以致用,实现知行合一,回归生活的音乐教学目的。实践音乐教育哲学主张“为了接近于真实语境下的音乐,教师要设计情境化的课堂,发展学生的音乐核心素养的关键在于,引导和激励学生全身心的沉浸于设计的近似于生活世界的音乐活动的音乐实践[5]。”

新版艺术课程标准根据四类艺术实践:欣赏、表现、创造、联系,分学段设计了10项情景化、生活化的学习任务即音乐实践活动,也体现了实践音乐教育哲学意蕴。学习任务是基于现实生活或在真实学习情境中,学生需要完成的项目、解决的问题等,它是艺术实践活动的具体化,体现了实践音乐教育哲学提倡的情境式教学。此外,学习任务中情景素材建议都提倡联系学生日常生活和生活经验、创设贴近生活的音乐情境、或在真实的活动情境中学习,这一点与实践音乐教育哲学中联系生活世界的观点是相符合。在具体的音乐教学课堂中,为了培养学生的音乐素养和聆听素养最合理有效的方法,是将音乐教学情境构建为近似真实的音乐实践。情景化和生活化的学习任务最主要的是为了能够将音乐课堂中所学的音乐知识和技能与真实的生活联系,并运用于生活中。例如,发现身边的音乐和探索生活中的音乐都直接体现了实践音乐教育哲学所提倡的生活化的情境教学。

综上,无论是实践音乐教育哲学还是新版艺术课程标准,“其要点在于通过实践的音乐教育发展学生必要的音乐能力和素质,追求更重要的生活目的和生活价值[6]。”生活化的情境教学也是对“审美的音乐教育”的反思。我国学者覃江梅认为:审美教育的音乐体验以聆听为主,音乐听赏是最容易获得审美经验的途径。审美音乐教育获得的审美经验与日常生活没有太大的关联,审美情感的体验来自于音乐本体,做到了将音乐文本从生活世界引进学校课堂,但没有回到学生的生活世界。“聆听音乐”和“聆听与评述”两个以审美感知为主的学习任务也都明确提出要联系学生生活经验和特定的音乐文化语境,这便体现了音乐教育从学校课堂回归学生的生活世界。

三、多觉联动的具身学习

实践音乐教育哲学认为音乐是身心融于一体的多样化实践。埃利奥特认为“实践是具身的:实践要求将社会—文化环境之下的头脑、身体、心灵、有意识和无意识的过程,融合在统一、完整的个体之中[7]”。对实践具身性质的理解反对了身心对立的二元论,肯定了人是身心统一的整体。并且,无论在西方还是中国,音乐最初就是由诗—乐—舞或歌—乐—舞三位一体组成的综合艺术实践。无论是音乐的表现还是教学都结合了听、唱、奏、演、动、创、舞等多样化的实践活动,充分调动听觉、视觉、动觉、触觉等多种感觉的联动。因此,实践音乐教育哲学认为“在歌唱、演奏、聆听音乐的持续性活动中,我们的音乐思维与认识生成和具身于我们的音乐行为、活动、聆听、感受[8]。”思维与行动是不可分离的。对音乐的感受、认知、理解是建立在亲身的体验之上的。音乐教育应是在具体情境下的身心合一的教学,没有身体的各个感官就不会有对音乐的认知与理解,作为具身的、完整的个体是我们音乐教育实践的基础。

新版艺术课程标准提到的多觉联动与实践音乐教育哲学的具身学习大相径庭,新版艺术课程标准中各个方面都充溢着多觉联动的具身学习观。第一,四大核心素养虽表现为音乐学习不同的四个方面,但是在音乐学习过程感知、创造、表现、体验与理解是同时发生的,是相互融为一体的。审美感知可以通过听觉、视觉、动觉、触觉等感觉实现对音乐的感受、理解;艺术表现和创意实践也需要先要感知音乐,再认知、表现、创作音乐;文化理解也可以通过调动各种不同的感官、创设不同的音乐活动,让学生在全身心的实践中感受、表现、创作音乐。因此,审美感知、艺术表现、创意实践、文化理解四大核心素养,具有具身性的特点,明确了音乐教育需要设计多样活动并调动多种感官,使人全身心参与的。第二,以四大艺术实践为主,分学段设计10项学习任务,也体现了实践音乐教育哲学的具身意蕴,让学生亲身参与到“做音乐”的过程中,因为没有聆听、表演、创作、联系等音乐行为,就无法产生音乐认知。第三,具体学习任务内容中也强调身心合一的音乐学习。例如1—2年级趣味唱游、聆听音乐学习任务中提出调动学生多感官的体验、参与音乐学习。3—9年级听赏与评述学习任务提出应采用多种形式调动学生多感官参与音乐体验。

新版艺术课程标准与实践音乐教育哲学中都表明了音乐是“心寓于身,身寓于心”的观点。无论是在生活世界还是音乐世界,人就是完整的人,身心本就是一体,我们的音乐认知不仅是身—脑—心的相互作用,也是与复杂的物理、社会、文化环境的相互影响,大脑仅仅是身体的一个部分。而且音乐作为人类社会实践,本身就具有实践性。音乐教育既要传授学理的知识,也要为学生创设机会去获得亲历的知识,二者缺一不可。因为我们对音乐的认知不是凭空出现的,一定是在聆听、律动等身体感觉的基础上产生的。就像音乐欣赏以听觉为基础离不开聆听,需要通过图片、律动、歌唱、演奏、创作等实践活动才能加深对音乐的体验与理解。

参考文献:

[1][5][6][7][8]埃利奥特,西尔弗曼.关注音乐实践:音乐教育哲学(第2版)[M].刘沛,译.北京:中央音乐学院出版社,2018.

[2]管建华.中国音乐教育与世界音乐教育[M].南京: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3.

[3]喻意.“音乐作为实践”的内涵、教育方式与价值——埃利奥特音乐教育哲学研究述评[J].中国音乐,2020(5).

[4]朱玉江.从交往理论看音乐教育实践哲学[J].南京艺术学院学报(音乐与表演版),2012(2).

作者简介:郭楠楠(2000—),女,汉族,安徽合肥人,在读研究生,安徽师范大学,研究方向为音乐教育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