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的谎言》《我认识郑义》《爱吹牛的吉米》《不要乱喊乱叫》《马歇尔顿抹刀》《陌生人》,这六篇小说的故事大多都发生在2010年前后的异国他乡。出生于1992年的马晓康,这些作品应该是取材自其在澳大利亚读中学时的经历。作者没有试图利用“异域情调”这一题材优势,甚至懒得去讲述留学的前因后果,发生在另一个半球、另一片大洲上的故事就这样自然而然展开。其与不同地域的“打工人”既有血脉相连之处,也有其既在场又旁观的独特视角。值得一提的是,离开校园后的马晓康,确实有一段在深圳打工、创业的经历。经历了几年社会的“捶打”,重返高校的马晓康又一次拿起笔,以少年的姿态让思绪又一次漂洋过海,底层的经历让他重新编织起人生的意义之网,在时空的回溯中,滔滔不绝地讲述着关于生活的“妄想”与诗意。
少年与“妄想症”
马晓康的小说给人最直接的印象是一种扑面而来的“少年感”,每读完一篇他的小说都像陪着小说中的主角们完成了一场酣畅淋漓的少年之旅。
其中有少年的任性与懵懂。米兰·昆德拉在《笑忘录》里介绍了捷克语中的“力脱思特”这个词,意为“突然发现我们自身的可悲境况后产生的自我折磨的状态”,且只发生在年轻人身上。昆德拉举了一个例子,孩子在学钢琴时被钢琴教师指出错误。孩子感觉受到了侮辱,但他非但不检讨自己的错误,反而故意弹得错上加错,陷入自己的“力脱思特”之中。这是少年人独有的肆意。《爱吹牛的吉米》里的“马晓康”,面对来求助的老人吉米,一边双手插兜,倚着墙,语气中透露着不耐烦,一边还是陪着吉米奔赴那一段不切实际的爱情。小说里写道:
“马晓康坐在宋润理后面,歪着身子,用膝盖顶住前面的靠背,躺摇椅一样蜷起来,肚子卡在中间,像一团青鱼寿司。他戴着耳机,手里捧着PSP游戏机,一副事不关己的样子。偶尔游戏里操作失误,嘴里还会蹦出一个‘Shit’。”
一个叛逆少年的形象跃然纸上。同时,表面上事不关己的“马晓康”,实际还是关心着垂暮的老吉米,在嘈杂的酒吧中,“专心”玩游戏机的“马晓康”却比宋润理更早发现那位花白色头发的妇人。在失败的会面之后,面对失魂落魄的吉米,长叹一声的“马晓康”也真正与吉米共情。
也有关于爱情的青涩记忆。《我认识郑义》中写到了少年人对于异性的幻想与悸动。一个女孩在论坛中寻找一位拉小提琴的帅哥,“我”谎称认识那个帅哥顺势骗到了女孩的QQ号。女孩的痴情让“我”莫名心动。我连郑义是谁都不知道,却坚称那个拉小提琴的人就是郑义。
“我的脸一阵臊热,心脏怦怦怦地跳。我的寄宿家庭是一家按时作息的澳洲老外,现在是凌晨一点,我能清楚地听见男主人的鼾声和外面林子里动物窸窸窣窣的声音,哪里有什么宵夜吃。我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那个女孩的消息像魔咒一样在我脑袋里不断回放。直到凌晨四点,疲惫不堪的我眯缝着眼睛起床爬起来把她删掉,才得以勉强入睡。”
这是少年人独有的对于异性青涩的幻想。
所谓小说中的“少年感”,除了对于少年形象、心理的描写,更重要的是人物思考问题的逻辑。比如《陌生人》中一会儿干扰阿天追求艾米莉,一会儿又对自己的行为感到羞愧的梁金明。成人的世界观是相对完整的、以利益驱动的,而少年的世界观是破碎的、随性的。但破碎并不意味着错误,青春的碎想可以作为故事的内驱力,正如马晓康笔下的主人公们似乎都是“妄想症患者”。《我认识郑义》中的主角就是典型的“妄想症”,他有着“关系妄想”,把实际和他无关的人与事,认为与他本人有关系,并以此作为自己认知世界、与他人打交道的基础;《父亲的谎言》里的“我”有着“夸大妄想”,“我”享受夸大其词的过程和听众们信以为真的表情;《爱吹牛的吉米》中有“情爱妄想”;《不要乱喊乱叫》里有着“被害妄想”。弗洛伊德说,小说是作家的白日梦。对于世界的“妄想”驱动着小说向前发展。
与擅长“妄想”相对应的,是马晓康的小说汪洋恣意的叙事。他笔下的人物都有着旺盛的生命力与表述欲,这既是少年的横冲直撞,也是作者本人的冲动与热情。《父亲的谎言》《我认识郑义》《不要乱喊乱叫》《马歇尔顿抹刀》《陌生人》这五篇作品几乎完全由对话构成,而且所有的对话都不用引号。这一方面可能是出于小说的流畅性的考虑,因为对话占据了这些小说大多数的篇幅;另一方面8UYC6NhZdVYBKkyVrnIn0A==,人物们的絮絮叨叨、千言万语,其本身便是小说主题的一部分。正如刘震云在《一句顶一万句》中表达的,普通人说话往往是千头万绪,一句话后面常常顶着更多的话,真正说出来的不到万一。人人渴望被理解,然而话语的纷乱正如同工地现场的尘土飞扬和“一地鸡毛”,说不尽,理不清。现实生活中,往往越没有话语权的底层人,越有表达的欲望,因为他们人微言轻,可以大胆地宣泄。当然,这种宣泄中也浸透着孤独与无助。这可能也是马晓康在亲身经历过打工人的生活后,在文学创作中的投射。
有少年感的人会在人群中彼此认出,一如小说中的“马晓康们”“宋润理们”。读者也会在这些小说中捕捉到自己甩不掉的少年感,那是对于人、事的赤诚,是对于被理解的渴望,是对于未来不切实际的幻想。
“立志要混的同学”与异域的江湖
“江湖”对少年人往往有莫名的吸引力,刀光剑影、鲜衣怒马是我们对于江湖的浪漫想象。大约在2000年前后,黑帮题材电影《古惑仔》在内地风靡一时,影响了一代年轻人。陈小春、郑伊健等人饰演的帮派成员成为当时很多“热血青年”的偶像(这可能也是《我认识郑义》中提到郑义长得像郑伊健的原因)。古惑仔们看似义字当先的豪迈成为一种艺术作品里的都市童话。《我认识郑义》的开头提到了一种有意思的人——“立志要混的同学”,这里的“混”就是指混帮派、当古惑仔,这个在今天看来有些搞笑的行为恰恰就是彼时一些少年的真实想法。
有趣的是,马晓康在他的小说中将作为舞台的江湖搬到了大洋另一端的澳大利亚,在留学生群体与建筑工人之间构建出了一个有爱有恨的“异域江湖”。《不要乱喊乱叫》中小马师傅选择帮助秋叔和小罗,与其说是源于同胞之谊,不如说是遵守江湖规矩和江湖情义。小马对于二人喋喋不休地说教也更像是树立自己的江湖地位。于是起初的“秋叔”和“小罗”,在他口中逐渐变为了“老秋”和“罗猴子”。《马歇尔顿抹刀》里,“我”与“老王”近乎复仇般的追账,也是源于猪大肠不守规矩和江湖道义。《父亲的谎言》里则是两位江湖中的底层人士抱团取暖。《我认识郑义》更是一个直接关于江湖的故事,郑义便是一个典型的江湖中人,在人们的口耳相传中,江湖上到处都是郑义的传说。传说中的郑义有正义感,能打架,一个人能打十几个,而且神秘莫测,来去无踪,颇有武侠小说中的侠客风范。
江湖与其说是地理概念,不如说是权力概念。公权力真空的边缘地带,江湖才得以出现。因为“处江湖之远”,“庙堂之高”才触及不到。越是“三不管”的地域,“江湖人士”越有生存的空间。马晓康小说中澳大利亚华人圈子中之所以有江湖,是因为“黑户”的存在,这些人因为身份问题要躲避公权力,于是民间规则下的江湖便出现了。然而法治社会中的江湖注定是脆弱的。《马歇尔顿抹刀》中刚到高潮便戛然而止的复仇,对于卑劣者的审判以和解草草结束;又如《我认识郑义》中只敢在梦中行侠仗义的主角和一盘散沙的、只在键盘上指点江山的“华人街护卫队”。
刀在社会中只是一件普通的工具,而在小说中可以成为叙事结构中的关键道具,“动刀”更是可以直接将故事推向高潮。刀既代表底层生活的暴力,也是道德失序的表现。马晓康的小说中,动刀是被侮辱和被损害者对于不公正的反抗,而这种反抗又是荒诞且悲剧性的。在这一点上,《马歇尔顿抹刀》很有《月光斩》的风范,后者的作者正是马晓康的导师莫言。《马歇尔顿抹刀》里,面对耍无赖的猪大肠,气急的老王直接掏出抹刀照着前者的脑袋砍去。见了血之后二人“事了拂衣去”,放下狠话后便离开了。但随即便发现把抹刀落在了现场,而这是二人吃饭的家伙,一场快意恩仇的“报复”一下便泄气了一半。紧接着又接到了作为调解人的“江湖大佬”黄哥的电话,于是“该出手时就出手”的江湖白日梦瞬间清醒,“我”和老王一下子便接受了“大家出门在外都不容易”的说辞。小说结尾处,在几个人“和解”的现场,抹刀再次出现,“在病房的照明灯下,它像一把真正的大刀,发出阵阵寒光。”在现实无奈的妥协中,作者完成了一次对江湖世界的反讽。
马晓康笔下的底层世界还有另一层背景色,那便是作者骨子里的诗意与浪漫。其获得第三届“京师——牛津”青年文学之星金奖的作品《拉小提琴的砌砖工》便是其中的典型。小说讲述在澳大利亚的工地上有一个特别的工人,名叫吉龙。他穿着讲究,不断用纸巾擦拭着被弄脏的地方,一尘不染的他和泥土飞扬的施工现场格格不入。更有意思的是,吉龙在休息的时候会一个人躲在角落,明明带着小提琴盒,却不拿出琴,用双手虚空做出拉琴的动作,反复练习。他卖力地工作就是为了有朝一日重拾拉琴的梦想。在一次嬉闹中,“我们”意外发现琴盒里居然是空的,原来吉龙家道中落,为了凑钱上技校学手艺,吉龙亲手典当了心爱的小提琴。小说最后,在暴雨和滚滚雷声中,吉龙独自一人用双手忘情地演奏着。这种苦难中的顽强与诗意,是作者有过类似生命体验后在小说中的温情。又如《父亲的谎言》篇尾的那句,“祝贺你当爸爸了。我们去喝一杯吧!”底层的诗意,从来是笑与泪并存。笑着,就是如此深切地活着。
瞬息万变的时代与剧里剧外的“马晓康”
马晓康这六篇讲述留学生活的小说,几乎都有明确的背景年份,还往往在不经意间以诸如“(英国)女王生日那天”“英国脱欧”“世界末日(2012)”“汶川地震”等暗示,引导读者的思绪回到那并不遥远的过去。这可能是作家潜意识里对于少年时光的眷恋,也可能是试图捕捉时代的侧影。
然而在小说里捕捉时代是很困难的,尤其是21世纪之后,人们的习惯、社会环境、科技、观念,都在飞速发生着变化。“很好很强大”“贴吧灌水”“彩信”“PSP游戏机”“双截龙”“9494(就是就是)”,马晓康的几篇小说里刻意用到了这些昔日的流行词,在今天看来这些已经仿佛上一个世纪的产物。但这并不妨碍我们看到这些词时带给我们的感染力,让思绪回到那个互联网初起的年代,这种一瞬间的恍惚感,也许正是在这个巨变的时代里现代人的一种生命体验。
千万里我追寻着你
可是你却并不在意
你不像是在我梦里
在梦里你是我的唯一
…………
问自己你到底好在哪里
好在哪里
1993年《北京人在纽约》开播,随着电视剧的热播,这首由刘欢演唱的歌曲《千万次的问》也变得家喻户晓。歌词里那种锲而不舍地追逐和你却毫不在意的焦虑,是彼时全球化的大背景下中国渴望融入世界的希冀与失落。在经济与文化的二元对立中,有欲望,有好奇,也有阵痛。到了2024年的今天,马晓康小说世界里的中国与西方已和那个年代大不相同。在这不同国家、不同人种的人自然而然出现在同一个工地,世界的融合不需要再被讨论。作者关注的是那些为了生存而打拼的人,其中的精神、生存困境是跨越种族、国界的。玛格丽特·米德认为,重大事件可以产生一代人。影响出生在20世纪90年代之后国人的大事件是中国的崛起,这也是今日的青年作家们书写海外故事与《北京人在纽约》的时代大不相同的重要原因。
最后,我想聊一聊马晓康本人。我和晓康是同龄人,又一起在北师大国际写作中心“值班”,加上另外几位“小作家”,我们每日饭后的固定环节是蹲在“京师学堂”旁边的花园里吹牛聊天。晓康绘声绘色地讲述他在澳洲的一个个有趣故事,每每感叹其人生阅历之丰富。如今,那些茶余饭后吹牛的内容正慢慢变为其笔下的一篇篇小说。
是的,马晓康是一个善于“吹牛”的人,或者说,“吹牛”原本就是小说家必备的技能。马晓康喜欢直接将自己的名字与现实中的人名出现在其小说中,甚至在不同作品间构成了一个“马晓康宇宙”,可能这样可以更加“肆无忌惮”地展示他的叙事能力。《父亲的谎言》的开头写道:“年轻时我热爱吹牛,不肯放过任何一个展现语言天赋的机会。我乐于见到听众们信以为真的表情,享受他们询问后续故事的诚恳态度。”或许这正是作者本人的心声,对于“吹牛”的不亦乐乎成就了他旺盛的创作力。
无论是少年感、底层的诗意,还是“热爱吹牛”,马晓康作品中的这一切亮点都源于他的一颗赤子之心。现实里的马晓康在成长,而小说中的马晓康可以青春永驻。如果问这二者之间是什么关系,我想应该是朋友吧,剧里剧外的缝隙间,小说便产生了。正如莫言老师所言:“许多作家,终其一生,都是一个长不大的孩子,或者说是一个生怕长大的孩子。生怕长大,但又不可避免地要长大,这个矛盾,就是一块小说的酵母,可以由此生发出很多的小说。”
如今马晓康已经归国十余年,经历了人生起伏后再次开启文学创作,愿你可以在虚构的文学世界中再跨重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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