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背景下共同富裕与人的全面发展的内在契合性

2024-07-22 00:00:00张晓航郑冬芳
邓小平研究 2024年3期

〔摘要〕新时代,我们党追求的共同富裕正是马克思、恩格斯毕生探求的以人的全面发展为最终目标的共产主义在当代社会和当前阶段的中国样态和具象表达。共同富裕与人的全面发展具有逻辑发展上的一致性,前者量变积累到质变的结果就是人的全面发展的社会形态;两者具有价值理念上的同一性,以人为本是两者共同的价值旨归;两者具有内容要素上的重合性,都包含物质富裕、精神富足、生态文明、社会和谐等多方面内容要素;两者具有历史阶段上的适配性,前者的提出正好满足从物的依赖性社会到人的全面发展社会过渡阶段的社会形态要求;两者具有内部层次上的同构性,都包含个人、社会、国家三个层面。共同富裕与人的全面发展互相促进、互相生成,具有高度的内在契合性。

〔关键词〕共同富裕;人的全面发展;共产主义;契合性

〔中图分类号〕F1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0921(2024)03-0047-13

〔基金项目〕2022 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全人类共同价值的历史唯物主义基础研究”(22BKS097)

〔作者〕张晓航,西安交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陕西西安 710049

郑冬芳,西安交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陕西西安 710049

当前,我国正朝着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奋进,进入“扎实推动共同富裕”①的新阶段。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新时代解决我国社会主要矛盾要“不断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②,党的二十大再次将“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③列为2035 年我国发展的总体目标之一。共同富裕与人的全面发展之间具有密切联系,二者具有高度契合性。所谓契合,是指匹配、相符或符合的意思。在哲学层面上,“契合就是在两个既有密切联系又有重大区别的事物之间找寻相交点或共同点”①。共同富裕和人的全面发展就是这样一对既有本质区别又有密切联系并具有高度契合性的关于社会形态和个人生活状态的范畴。

目前学界对人的全面发展②及共同富裕③两个主题均有较多研究,学者们对其各自不同的科学内涵、理论渊源、探索历程及实现路径等进行了深入探讨,而对两者之间关系的学理性探究则显得较为薄弱。深入探讨共同富裕与人的全面发展之间的关系有助于进一步厘清两者之间的区别和联系,明确新时代共同富裕的发展方向、发展阶段、结构层次和价值追求,更好地建设以人的全面发展为终极目标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

一、共同富裕与人的全面发展具有逻辑发展上的一致性

2021 年5 月,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浙江建立共同富裕示范区时曾描绘过共同富裕的具体社会样态,即“全体人民通过辛勤劳动和相互帮助,普遍达到生活富裕富足、精神自信自强、环境宜居宜业、社会和谐和睦、公共服务普及普惠,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和幸福美好生活”④。2021 年8 月,习近平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上指出:“共同富裕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是人民群众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都富裕,不是少数人的富裕,也不是整齐划一的平均主义。”

从以上描绘可以看出,当前中国语境下的共同富裕主要包括三层含义:一是全面。“全面”既体现在目标群体覆盖范围的广泛性(即包含全体人民),也体现在内容的全面性(即包括物质富裕、精神富足、生态友好、社会和谐等方面)。二是目标实现过程的循序渐进性。共同富裕要有远期的科学规划,分阶段、分步骤地实现,同时共同富裕的实现标准呈现出由低到高的动态变化,既不搞不切实际的同步富裕和平均主义,也不好高骛远,而要充分发挥政府兜底性的基础保障作用,根据国家财力和人民生活水平实际需求综合衡量。三是共同富裕的实现方式是共建共享,鼓励人们靠勤劳智慧致富。

在马克思主义话语体系里,人的全面发展与共产主义社会一直紧密联系在一起。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对共产主义社会的构想处处流露着已然实现了人的全面发展的社会形态的具象化场景。例如,在物质生产和财富分配方面,“社会的每一成员不仅有可能参加社会财富的生产,而且有可能参加社会财富的分配和管理,并通过有计划地经营全部生产,使社会生产力及其成果不断增长,足以保证每个人的一切合理的需要在越来越大的程度上得到满足”①;在社会分工和个人发展方面,“任何人都没有特殊的活动范围,而是都可以在任何部门内发展,社会调节着整个生产”②,“保证他们的体力和智力获得充分的自由的发展和运用”③。

从马克思主义经典文献的宏观描摹中可以总结出人的全面发展的科学内涵也包含以下三层含义:第一,在物质生产和分配方面,人的全面发展是建立在生产力高度发达的公有制基础之上,人们共同劳动、共同参加社会财富的管理分配,平等地享有丰裕的物质生活,并且可以随着人的需要的增加不断得到满足,实现“按需分配”;第二,人的全面发展天然包含着人的自由发展,“在不妨碍他人自由全面发展的前提下遵从个人兴趣、意愿自由发展和从事各种社会活动”④,真正实现“各尽所能”;第三,与共同富裕的“共同”一样,人的全面发展同时指认了所有人的全面性和发展内容的全面性,在摒除了仅有少部分人获得全面发展的资本主义社会形态的同时,确证了人的全面发展包含“人的个性、能力和知识的协调发展,也是人的自然素质、社会素质和精神素质的共同提高,同时还是人的政治权利、经济权利和其他社会权利的充分实现”⑤。

从共同富裕与人的全面发展的内涵来看,两者之间存在质的区别,同时又有着逻辑发展上的一致性。实现共产主义是我们党的最高纲领,是社会主义中国在未来历史发展进程中的前进方向和宏伟蓝图的最终布局;共同富裕是我们党当前阶段的时代纲领,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总任务必须完成的阶段性目标之一。唯物辩证法认为,事物是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的,共同富裕与人的全面发展也遵循着这一辩证法的逻辑规律, 两者不是“ 殊途” 而是“ 同路”。换言之, 人的全面发展的社会一定是已经实现了共同富裕的社会,但实现了共同富裕的社会未必达到了人的全面发展的社会历史阶段。共同富裕和人的全面发展的社会形态都是一种只有下限而没有上限,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人的需要的不断满足,其标准不断提高、内容不断丰富的个人和社会生活状态。共同富裕的实现是一个长期的、动态的、由低到高的、由不完善到逐渐完善的、由逐渐量变到最终积累成质变的过程,其质变的最终结果就是人的全面发展的社会形态。共同富裕以人的全面发展为最高目标和最终方向,并且共同富裕是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共产主义社会的前提和基础。

二、共同富裕与人的全面发展具有价值理念上的同一性

归根到底,马克思主义是人学,以人为本是马克思主义理论的价值底色和核心关切。共同富裕与人的全面发展是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中对社会形态和个人生活状态的现在追求和未来追求,都是马克思主义人本理念的呈现,两者具有价值理念上的同一性。

从共同富裕的内涵来看,物质富裕、精神富足、生态文明和社会和谐等都体现了人的需要层次从低级到高级,从生存需要、安全需要到精神需要和社会需要的满足。人的本质是社会关系的总和,同时“他们的需要即他们的本性”①,共同富裕的生活就是人的日渐增长的需要的满足,共同富裕有利于实现对人的承认、尊重和满足,是以人为本的价值理念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完美呈现。

人的全面发展是人的劳动能力、社会权利、自由个性和社会关系等得到协调平衡发展的理想状态,是马克思针对资本主义社会中异化劳动对人的压抑和扭曲而提出来的理想社会中人的生活状态。和以人为本的理念相对的是以物为本,即资本逻辑操纵下一切围绕获得更多剩余价值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和社会运行模式。资本逻辑的本质是物化一切,包括人、生命、理想、信念等等。以物为本的资本主义社会将人看作工具和机器,生产商品的目的不是为了满足人的需要,而是单纯追求剩余价值,由此衍生出商品拜物教或货币拜物教等各种以物役人的错误价值理念。以人为本正是资本逻辑下以物为本的价值理念的对立面,是实现人的解放的社会的核心价值目标。

共同富裕和人的全面发展都是以人为本的价值理念在不同的社会发展阶段的核心价值表达,两者具有相同的价值旨归,前者代表基本尺度,后者代表前进方向,两者具有价值理念上的同一性。

三、共同富裕与人的全面发展具有内容要素上的重合性

共同富裕与人的全面发展都是在历史和实践中不断生成的开放式概念,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进步,“每个人的一切合理的需要”①都会逐渐成为两者的内容要素。结合当前阶段中国社会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发展水平,我们仅以物质富裕、精神富足、生态文明、社会和谐四个主要方面为例来分析共同富裕与人的全面发展在内容要素上的重合性。当然,随着人类社会不断发展进步,“合理的需要”日益丰富,共同富裕和人的全面发展所包含的内容要素会越来越多、标准也会越来越高。

(一)物质富裕是共同富裕和人的全面发展的共同基础

物质富裕是共同富裕的坚实基础,没有物质上的富裕,共同富裕就是一句空话。马克思、恩格斯创立的唯物史观之所以能够引起哲学领域的巨大变革,就在于他们重新科学定义了唯物主义,给予了“物质”极大的尊重,摆正了“物质生产”在人类社会发展中的奠基性作用。物质需要满足之后,才会有精神需要和其他需要的产生。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实践上来看,我们对共同富裕的追求也是先从物质富裕着手,有了一定的物质基础才能谈得上其他方面的富裕。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党和国家的工作中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实行改革开放,首先就是要“充分注意满足人民需要,逐步提高人民生活水平”②。在此基础上,党和国家又明确提出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美丽中国等目标。理论和实践证明,物质富裕是人类生存发展的基础和前提,没有物质富裕,对其他任何方面的追求都是空中楼阁。

人要全面发展,首先需要生存下去,生存的首要条件就是满足衣食住行等物质生活需要。马克思将人类社会历史划分为三种社会形态③:人的依赖性社会是第一种社会形态,存在于自然经济时期,人们每日都需要采集、打猎或从事繁重劳动,挣扎在生存边缘,这种社会形态下的人们还谈不上任何全面发展;第二种社会形态是物的依赖社会,存在于商品经济社会,主要指资本主义时期,社会日益分裂为两大对立的阶级,无产阶级为了生存不得不出卖自己的劳动力,过长的劳动时间和过大的劳动强度损害了他们的身体健康,异化劳动改变了工人阶级作为人的本质,自然也不可能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第三种社会形态是个人全面发展的社会,指共产主义社会,人们可以“各尽所能,按需分配”,满足了生存需求之后才可以将生命活动当作自己意志的对象,到那时劳动不再是谋生的手段,而仅仅出于自我完善的需要和满足。 可见,物质富裕同样是人的全面发展的前提和基础。

(二)精神富足是共同富裕和人的全面发展的基本要求

要实现共同富裕离不了对人的学识、智力、才能、理想、道德等精神文化方面的培养。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为了给实现共产主义打下坚实的物质基础,我国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实行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体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运行模式能够最大限度地激励劳动者开发自身潜能,这就要求劳动者必须接受更加专业和更高层次的教育及劳动技能培训以获得更多的劳动报酬。此外,人们在生产中还会结成一定的生产关系,继而结成更加广泛的社会关系,而社会关系的维护必然需要有一定的参与经济生活、社会生活和政治生活等公私事务的交往能力,其背后必然有学识素养、道德伦理、精神意志和法律观念参与其中,这些能够为共同富裕的实现提供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共同富裕并不是搞平均主义,所以并不摒弃因个人能力差别导致的致富能力的差异,所以精神富足是实现个人物质富裕、广泛参与社会交往的重要方面。

从人的本质来看,人是类存在物,自由的、有意识的活动是人的类特性。动物追求生存,而人追求生活;“动物只是在直接的肉体需要的支配下生产”,“只是按照它所属的那个种的尺度和需要来构造”,因而其生产是片面的;而人“不受肉体需要的影响也进行生产”,并懂得“按照任何一个种的尺度来进行生产”,因而其生产是全面的。① 人要使自己的生活和生命活动符合自己的意志,要实现能够按照任何一个种的尺度都可以进行全面的生产,同样离不了知识、能力、意志等精神文化层面的积累和发展。因此,精神富足也是人全面发展的基本要求。

(三)生态文明是共同富裕和人的全面发展的必要前提

改革开放40 多年来,我国经济建设成就有目共睹,但也积累了不少问题,生态环境恶化和对自然资源的过度开发日益引发人们的关注和反思。没有雾霾的蓝天、洁净的水源和清洁的能源成为人们追求美好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② 建设宜居宜业的人类社会离不开良好生态环境的加持,缺少生态文明的人类社会不可能持续发展下去。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前所未有的力度狠抓生态文明建设,将生态文明融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并将其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提出绿色发展理念,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党的十九大报告还将建设美丽中国作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目标之一。 共同富裕的社会是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社会,也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社会,因此必须实现产业升级,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走可持续发展道路,建设社会主义生态文明。

马克思指出,自然界是“人的无机的身体。人靠自然界生活。这就是说,自然界是人为了不致死亡而必须与之处于持续不断的交互作用过程的、人的身体”①。自然界一方面给人提供生产资料,另一方面给人提供生活资料。马克思在批驳拉萨尔“劳动是一切财富的源泉”的错误观点时曾指出:“自然界同劳动一样也是使用价值(而物质财富就是由使用价值构成的!) 的源泉。”② 人类学不会与自然和谐相处,就不会与自己和谐相处。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没有一个可持续发展的自然界,没有良好的生态文明,人类的发展迟早会难以为继,更别说人的全面发展了。

(四)社会和谐是共同富裕和人的全面发展的必然条件

改革开放之初,国家鼓励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经过几十年的飞速发展,先富的目标已经达成,但先富带动后富不会自然实现,需要外部力量予以推动。现在我国面临的主要问题是城乡区域发展和收入分配差距较大。按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2022 年我国基尼系数为0.467③,依然处于高位运行状态。不均衡、不充分的发展状况是当前实现共同富裕的最大阻碍。邓小平在南方谈话中对社会主义本质进行了概括,指出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④,其中“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指向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则指向生产关系。只有发达的生产力而没有与之匹配的生产关系,不可能产生和谐的社会关系,这样的社会不能算作共同富裕的社会。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人均GDP 普遍比中国高出许多,但是因为其私有制为基础的生产关系导致贫富悬殊、两极分化严重,社会撕裂导致矛盾重重。与资本主义国家片面追求个人富裕的社会制度和价值观念不同,中国是公有制经济占主导地位,以实现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为价值追求。“共同富裕既是一个经济领域的问题,又是一个社会领域的问题。实现共同富裕的过程,就是一个不断化解社会矛盾、释放社会正能量、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过程。”⑤ 因此,社会关系的和谐是共同富裕的题中应有之义,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必然条件。

马克思、恩格斯认为,人是社会存在物,“一个人的发展取决于和他直接或间接进行交往的其他一切人的发展”①。人的永续发展不但需要物质生产和精神生产,还需要有社会关系的生产。因为人不但是社会关系的主体,人的本质还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习近平指出,推动共同富裕“要防止社会阶层固化,畅通向上流动通道”,“要完善养老和医疗保障体系”,“建立科学的公共政策体系,形成人人享有的合理分配格局”②,等等。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等措施就是为了加快建设形成和谐的社会关系。贫穷不是社会主义,两极分化更不是社会主义。只有大力构建和谐的社会关系,人的全面发展才能达到当前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所能达到的合理水平。

四、共同富裕与人的全面发展具有历史阶段适配性

人的全面发展与共同富裕的实现都是伴随着社会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发展而不断更新、升级、迭代的动态化过程,两者的发展都具有历史阶段性。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后,共同富裕与人的全面发展在现阶段的中国社会具有高度的历史阶段适配性,共同富裕就是新时代背景下人的全面发展的中国样态和具象表达。

(一)人的全面发展具有历史阶段性

如前所述,马克思将人类历史划分为三种社会形态,这种划分方法与人的全面发展的程度密切相关。在对人的依赖性社会,由于生产力低下,人们需要联合起来对抗自然力量生存下去,单个人的力量屈服于早期的人类组织,人们先是依附于氏族、部落,后来逐渐依附于奴隶主和地主阶级,这一社会形态下的人并没有发挥出多少自由个性,也没有得到全面发展的机会。“我们越往前追溯历史,个人,从而也是进行生产的个人,就越表现为不独立,从属于一个较大的整体。”③

在对物的依赖性社会,商品交换从萌芽状态到发展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只有满足交换才能生存下去,甚至最后劳动力也成为商品。人们拜倒在商品和金钱之下,陷入人性异化的状态。但得益于商品经济社会,人的独立性获得开启。人们“商品交换能力越强,劳动主体进入的社会关系越广泛,其劳动能力就越全面”④。尤其是资产阶级由于剥削工人获得大量财富和自由时间,获得了更多发展机会,而受剥削的工人阶级则因被压制而成为异化的人和单向度的人。

在第三种社会形态即共产主义社会,社会财富充分涌流,消除了异化劳动和不自愿的分工,劳动已经不是谋生手段,而变成“生活的第一需要”①,人们真正实现“各尽所能、按需分配”,人的全面发展不再受到任何限制,达到“自由个性”这一新的历史阶段。这三个历史阶段中,前一个阶段是后一个阶段的基础,为后面阶段创造条件,并最终不可避免地走向第三种社会形态。

(二)共同富裕的实现也具有历史阶段性

中国人民追寻共同富裕的实践历程漫长而曲折。几千年来,从《礼记·礼运》中“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到近代康有为的《大同书》和孙中山一生尊崇的“天下为公”理想,中国人民一直在探索与向往共同富裕的美好生活。中国共产党提出的“ 共同富裕” 和中国传统文化所推崇的小生产私有制基础之上的“ 天下大同”“均贫富”思想并不完全相同。在封建王朝时期,存在着阶级差别的中国当然谈不上共同富裕。尤其鸦片战争后,中国更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更加遥远。中国共产党成立于民族危亡之际,领导中国人民推翻三座大山,建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实现了人民当家作主,才为共同富裕的实现提供了根本社会条件。

新中国成立后,“三大改造”的完成和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建立为共同富裕的实现奠定了根本政治前提和制度基础。1953 年,毛泽东在《中共中央关于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决议》中首次提出“共同富裕”②的概念。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伴随着改革开放和党对社会主义认识的逐渐深入,邓小平将共同富裕提升为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指出“社会主义最大的优越性就是共同富裕,这是体现社会主义本质的一个东西”③,并明确将共同富裕作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要达到的目标,其具体实施步骤就是著名的“三步走”发展战略:先解决温饱,再实现小康,到21 世纪中叶“人均国民生产总值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人民生活比较富裕,基本实现现代化”④。2001 年,江泽民在“七一”讲话中提出:“我们进行的一切工作,既要着眼于人民现实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同时又要着眼于促进人民素质的提高,也就是要努力促进人的全面发展。”⑤ 2002 年,在基本实现小康社会发展目标的情况下,党的十六大明确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⑥。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采取有力措施保障和改善民生,2021 年我国打赢了脱贫攻坚战,使“现行标准下9899 万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832 个贫困县全部摘帽,12.8 万个贫困村全部出列”①,完成了消除绝对贫困的艰巨任务,实现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为接下来扎实推进共同富裕作了全面准备。

(三)共同富裕是新时代背景下人的全面发展的中国样态和具象表达

早在1990 年,邓小平就指出:“共同富裕,我们从改革一开始就讲,将来总有一天要成为中心课题。”② 现在就是共同富裕成为党和国家中心课题的关键时期。2001 年江泽民在“七一”讲话中第一次把共同富裕与人的全面发展联系起来,提出要“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并“努力促进人的全面发展”。③ 现在,党和国家在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新征程上再次将共同富裕与人的全面发展联系起来,是因为小康社会已经完全实现,共同富裕是下一个需要全力以赴实现的目标任务,要久久为功,稳步前进。共同富裕的实现要以人的全面发展为前进方向和核心理念。如果说与人的全面发展的社会相匹配的是最高境界的共同富裕,那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追求的就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共同富裕,正好适配当前由对物的依赖性社会向人的全面发展的社会这一过渡时期人的自由个性的发展状况。人的自由全面发展这一最高价值追求在当前阶段的中国,最匹配的目标就是实现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共同富裕,这种共同富裕就是新时代背景下人的全面发展的中国样态和具象表达。

五、共同富裕与人的全面发展具有内在层次上的同构性

无论是作为我们党当前阶段的纲领还是长远目标,实现共同富裕与人的全面发展都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从结构层次上看,共同富裕与人的全面发展都不是单层结构,而是都包含了个人层面、社会层面和国家层面,二者在结构层次上存在同构性。

(一)个人层面:“个人”是人的全面发展和共同富裕的基本立足点

马克思主义理论说到底是人学理论,它以彻底解放全人类作为最高目标和价值追求,彰显了马克思主义的人文关怀。马克思主义对人的关注不仅是对由单个人所组成的共同体的关注,也包含了对个体的理论观照。马克思主义有非常成熟且科学的个人观,“在中欧西方哲学史上,马克思主义才是真正重视个人的,才真正科学解答了个人与社会的关系问题,第一次创立了科学的个人观”①。

马克思主义哲学以“现实的人”②为逻辑起点,这里的人是“个人”而非人类:“现实的人”是有生命、有物质生活需要的活生生的个体;“现实的人”为满足需要从事物质生产实践,在劳动中结成各种社会关系,一方面形成各种组织、社会和国家,另一方面个人也在其社会关系的总和中实现自己真正的本质;“现实的人”通过生产实践不断积累起越来越高的物质生活条件,继而实现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更迭发展,由此组成了不断变迁的社会历史。在此种意义上,“人们的社会历史始终只是他们的个体发展的历史”③。人的全面发展所指的“ 人” 既是“ 个人” 也是“人类”,但是“个人”的指向性和目的性始终排在“人类”之前。这一原则在马克思、恩格斯的著作中屡次得到确证。在《共产党宣言》中,马克思、恩格斯指出“ 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④, 而不是相反。在《资本论》中,马克思再次宣称共产主义是“以每个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为基本原则的社会形式”,而非“整个人类”。

正是在马克思主义科学个人观的指导下,中国共产党所追求的共同富裕是全体人民的富裕,落下一个贫困群众都不是真正的共同富裕。实现共同富裕的关键是要保证广大贫困地区的农民富裕起来。为此,党的十八大以来脱贫攻坚战的重中之重一直是贫困地区的农村和农民。党中央突出强调,“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关键在贫困的老乡能不能脱贫”, 承诺“ 决不能落下一个贫困地区、一个贫困群众”。

(二) 社会层面:只有依靠“联合起来的个人”才能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和共同富裕

马克思充分承认并尊重个人,以“现实的人”为逻辑起点,进而探寻并发现了人类社会的发展规律,建构起唯物史观的理论大厦。在个人与社会的关系上,马克思从未遮蔽个体向度,但也扬弃了个体完全依附共同体的整体主义和卢梭、黑格尔等人虚幻的集体主义,而是认为个人与社会、个体与共同体之间是共生关系,实现了个体与共同体的真正和解。

一方面,社会是人的社会,并不在人之外与人处于对立面。“社会——不管其形式如何——是什么呢?是人们交互活动的产物。”① 人的本质在社会关系的不断丰富中日益丰满,社会也日渐完善。另一方面,社会也塑造个人,个人的发展同样取决于他所处的物质生活条件,而这是组成社会的最重要的经济基础。在资本主义社会中,个体虽然有了一定程度的政治平等和人身自由,但依然不能摆脱物化关系的束缚,依然实现不了自由个性和全面发展,相反却陷入自由和共同体双双缺失的现代性危机之中。在共产主义社会,个人不是以阶级的成员而是以个人加入共同体中来,“个人是社会发展的目的,社会是个人自由的条件”②。资本逻辑主导下的社会通过消解共同体的方式并没有换来个体的自由和真正的解放,共产主义社会由于消灭了私有制和分工,消灭了个人利益和普遍利益产生矛盾的物质根源,个体与共同体的矛盾得到了真正的解决。共同体始终是个体的存在方式,“各个人——他们的力量就是生产力——是分散的和彼此对立的,而另一方面,这些力量只有在这些个人的交往和相互联系中才是真正的力量”③。只有在共同体中才能实现个人完成不了的目标,才有个人的自由全面发展。

要实现共同富裕同样不能仅仅依赖于个人,个人所具有的自然条件和所处的社会条件不同,个人致富能力具有天然差别,因此要实现共同富裕还需要“联合起来的单个人”④,需要集体和社会的力量,“先富带后富、帮后富”等制度安排也需要集体、社会和国家的力量才能保证。

(三) 国家层面:国家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推动人的全面发展和共同富裕的主导力量

马克思、恩格斯向来致力于批判国家这一“虚幻的共同体”⑤形式,并且认为随着共产主义社会的建立,国家最终不可避免要走向消亡,取而代之是“自由人联合体”⑥,但绝不能因此而简单认定马克思对任何社会发展阶段的国家都是消极批判的。在生产力发展水平还未达到与共产主义社会生产关系相匹配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国家不但不能废除,还是推动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和共同富裕的主导力量。

人的全面发展的社会必然是实现人的解放的社会,而马克思的人的解放是“包含政治解放、社会解放与人的个性解放的有机整体。三者在逻辑上虽然存在一定的递进关系,但在实践中并非前后相继或根本割裂,而是伴随历史发展互为前提且内在交融”①。从政治解放来看,我们建立了无产阶级专政,实现了人民当家作主,实现了比现代资本主义国家更高级别的政治解放。但是政治解放之后的社会不会自动通向人的解放,在这一阶段,社会“在经济、道德和精神方面都还带着它脱胎出来的那个旧社会的痕迹”②,“人的解放的达成,还应当建立在逐渐清除这些旧社会的痕迹,实现社会经济与文化变革的基础之上,马克思实际上将这一过程定义为社会解放”③。除了经济变革、社会变革和文化变革,我们还要解决经济飞速发展过程中出现的一系列新问题,诸如生态环境破坏、个人主义泛滥和贫富差距加大等等,所有这些都需要国家提供政治保证、强力干预和合理引导。由此可见,社会解放的过程与共同富裕过程、人的全面发展过程完美融合,三者统一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之中。在相当长的时期内,两种社会制度并存发展的国际格局不会发生改变,虽然马克思的社会解放在终极意义上是整个人类社会的解放,但社会解放的实际过程肯定首先发生于民族国家之内,所以在进入共产主义社会和国家自行消亡之前,国家始终都是推动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和共同富裕的主导力量。

总之,共同富裕与人的全面发展具有逻辑发展上的一致性、价值理念上的同一性、内容要素上的重合性、历史发展阶段上的适配性和内部层次上的同构性,因而具有极大的内在契合性。“促进共同富裕与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是高度统一的”④,两者之间互相促进、互相推动。一方面,人的全面发展越是充分,越是能够创造更多的物质财富、精神财富,人与自然、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也会愈加和谐;另一方面,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人们的精神文化水平越提高,社会关系和人与自然的关系愈加和谐,共同富裕的实现程度越高,就越能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责任编辑 肖雪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