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可组建临时党委?
为完成某项任务而组建的临时性质机构或新组建单位筹备期间及暂不具备选举条件的基层单位,经批准可以成立临时党委(支部),由上级党组织直接指派党委成员。
建立临时党委应从严掌握。暂不具备选举条件,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建立临时党委的,要积极创造条件召开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的委员会。临时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两年。
临时党委不能发展和审批新党员,不能审批下级党组织召开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和给予党员某种党纪处分。如遇必须处理上述问题时,应报告批准其建立临时党委的上级党组织,按上级党组织决定办理。
各级党组织的任期是如何规定的?
党的中央委员会每届任期5年。全国代表大会如提前或延期举行,它的任期相应地改变。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和自治州的委员会,每届任期5年。党的县(旗)、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和市辖区的委员会,每届任期5年。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如提前或延期举行,由它选举的委员会的任期相应地改变。
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3年至5年。党的基层委员会每届任期一般为5年,党的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一般为3年,其中,村和社区的党的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为5年。
各级党组织任期届满,应按期进行换届选举。如需延期或提前换届选举,应经党的委员会批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年。
党的临时组织关系转到外单位的党员,能否被提名为代表候选人?
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的精神,因参加短期培训、学习或参加完成某项临时性任务等原因,按规定转出临时组织关系的党员,由于党的正式组织关系还在原工作单位,在原单位党组织进行选举时,可以被提名为代表候选人。
鉴于出席党代表大会的代表,要参与讨论决定党内重要问题,选举党的领导机构,所以,在提名和选举党代表时,既要充分考虑代表人选的政治素质和代表性,也要考虑选出的代表能否按期参加代表大会。对于因前面所述几种原因转出临时组织关系,确实不能按期回来参加党代表大会的党员,一般以不提名为代表候选人为好。
什么是党员组织关系?
党员组织关系,是指党员对党的基层组织的隶属关系。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有固定工作单位,并且单位已经建立党组织的党员,一般编入其所在单位党组织。没有固定工作单位,或者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党员,一般编入其经常居住地或者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园区、楼宇等党组织。党员组织关系一经确定,党员就可以而且必须按规定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
入党积极分子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居住地)发生变动时,原单位(居住地)以及现单位(居住地)应分别做什么工作?
入党积极分子因工作需要调整工作岗位部门,或因参军、上学、工作、结婚等,由甲单位到乙单位,或由甲地到乙地,原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应将他们的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材料以及培养教育中考察记录、鉴定和组织意见等有关材料,清点整理后及时转交入党积极分子调入单位(居住地)党组织。若不十分清楚入党积极分子调入的单位和地点,或不能确认入党积极分子调入单位(居住地)党组织是否健全,可通过入党积极分子调入单位(居住地)的上级党组织移交。
对于新转来的入党积极分子,现工作、学习单位(居住地)党组织要及时、负责地进行研究,审查其入党的有关材料,责成专人同新转来的入党积极分子谈话,了解其思想和各方面的情况,并指定正式党员作为培养联系人。对于新转来的入党积极分子,应与本单位(居住地)其他的入党积极分子一样,进行经常的培养教育和考察。现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如未收到其原单位(居住地)党组织或上级有关部门转来的有关材料,应及时催要。
在原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已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的入党积极分子,经由现所在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全面考察,确已具备党员条件的,则可按程序确定为发展对象人选。
如何理解“上级党组织下拨的党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专款专用原则是现代会计制度中的一条重要原则,其内涵是:“指定用途的资金,应当按规定的用途使用,并单独核算反映。”上级党组织下拨的党费,作为专项资金也应当按专款专用原则进行管理。
在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中“专款专用”,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1. 指定用途。在上级党组织拨入党费账户专项资金用于开展某一特定活动时,必须明确指定拨款的用途,以便于管理。下级党组织在收到拨款后,必须弄清专项资金的用途,只有这样才能严格按规定用途掌握使用。
2. 单独核算。为了方便掌握单独核算专项资金的使用、下拨情况,应在“上级下拨”“下拨党费”“党费使用”等总账科目下,设置“拨入专项资金”“下拨专项资金”和“专项资金使用”等二级科目或三级科目,以便于单独核算。
3. 及时向下拨专项资金的部门报告。本单位党组织从上级党费主管部门账户取得的有指定项目和用途的专项经费,必须及时向下拨专项资金的部门报告,说明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和进度。
预备党员和正式党员在党的组织生活中有哪些不同?
预备党员在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方面,除了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之外,和正式党员没有什么不同。
因此,预备党员同正式党员一样,要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决议,以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在酝酿候选人或讨论决议、决定的时候,预备党员应该以认真的态度,提出自己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