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家精神经典理论的综合与中国语境下的再阐释

2024-07-14 00:00:00汪毅霖
人文杂志 2024年6期

关键词企业家精神 高质量发展 “熊彼特一韦伯一诺思”模型 中国语境

一、引言

在2021年9月第一批纳入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的伟大精神中,“企业家精神”榜上有名。可有如此之誉,概因“企业家精神”(entrepreneurship)之于创新重要,故可直接影响高质量发展这一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于是,在中国式现代化的语境下理解什么是企业家精神、如何弘扬企业家精神乃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大理论问题。

自熊彼特以降,企业家创新~直被经济学乃至邻近学科①视为推动经济发展的根本动力,甚至可将发展等同于创新——“发展,可以定义为执行新的组合”。②这种以企业家精神为中心的经济发展观既体现为熊彼特(Joseph Schumpeter)、哈耶克(F.A.Hayek)、米塞斯(Ludwig von Mises)、柯兹纳(IsraelKirzner)等的非新古典经济学思想,也反映着奈特(Frank Knight)、舒尔茨(Theodore Schultz)、莱宾斯坦(Harvey Leibenstein)等之于企业家精神的新古典经济学理解,并且构成了熊彼特范式的内生增长理论的深层思想基础。①国内有影响力的企业家精神研究多以奥地利学派为理论基础,②缺少与新古典学派、德国历史学派、后凯恩斯学派的相关成果的融合,更很少梳理经济思想史上政治、文化领域的企业家精神的研究成果,故极少触及企业家精神与制度创新的关系。③因此,虽然已有少数关于中国语境下的制度企业家④或企业家精神中国化⑤的研究,但在理论和实践的涵盖性上都不尽充分。

深化企业家精神研究的思想史进路是回到这一概念的起源及其多样性内涵。“企业家精神”是经济思想史上早已有之的概念,其起源至少可上溯至18世纪上半叶,⑥甚至远早于亚当·斯密的《国富论》。经济学界普遍公认,“企业家精神”是一个难以清楚界定且流派差异显著的复杂概念⑦——至少可总结出对企业家主要功能的12种理解。⑧故而,界定企业家精神的一种常见方式是穷举法,认为创新、冒险、投机等都是企业家精神所包含的元素。而且,“在(与纯理论模型不同的)现实世界中,企业家精神的上述所有特质往往是同步出现、不可分离的”。⑨界定企业家精神的另一种方式是排除法:企业家精神不是基于现成数据的科学决策而是创造性的新想法,不是求解约束条件下的最优化问题而是尝试改变约束条件,不是企业家单纯追求利润最大化而是有超越利润的更高目标。⑩

上述企业家精神的概念复杂性意味着对它的理解需要超越狭义的经济维度,引入政治、文化等多样性的视角。基于对企业家精神的广义理解,本文或可有两点创新。创新之一是对广义的企业家精神经典理论的综合,从而归纳出一般规律。企业家创新的领域在现有文献中并非停留在经济活动空间,而是涉及政治、文化等更加广泛的领域;企业家的创新活动所致力的方向既包括在现有制度下的选择,也有为改变现有制度而开展的制度选择;企业家创新不仅可以是生产性的,也可以是反生产的或者说分配取向的,即在寻利(profit-seeking)和寻租(rent-seeking)的方向上都可能吸引企业家精神的配置。本文将把它们整合入一个关于企业家精神如何作用于经济发展的统一分析框架,从而彰显一般规律——我们称之为经典的“熊彼特一韦伯一诺思”模型。创新之二是将企业家精神推动经济发展的作用置于中国语境下加以阐释,从而发现中国的特殊性。不同于西方世界,中国化的语境为我们理解企业家精神提供了一种崭新视角。本土化的特殊规律可以概括为三个逻辑递进的子问题:其一,如果说企业家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首要职能在于创新,则作为一个有着后发优势、比较优势和国内大市场的发展中大国,中国企业家的行为模式和动机是否存在本土化特征?其二,为维护社会整体福利,企业家创新不能脱离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的基本一致,那么应该如何理解弘扬企业家精神与规范资本行为之间的张力?其三,中国的制度环境尤其是党对经济工作的全面领导完全不同于西方国家,这将使得中国的企业家精神展现出何种本土化特征?对上述问题的回答可引申出中国化的“熊彼特一韦伯一诺思”模型。

二、经典的“熊彼特一韦伯一诺思”企业家模型:一般规律

一般来说,6af0838b5fb29226bb3a8a239559f305经济学界公认企业家精神主要通过两种方式促进经济绩效的改善:一是熊彼特所主张的企业家从事创新,从而实现动态的经济发展;二是柯兹纳所强调的企业家利用对市场机会的警觉进行套利,以使市场中资源配置的实际均衡趋近于理论上的有效均衡。套利可以视为修补“创造性破坏”所制造的经济的非均衡,从而趋近创新所带来的潜在的更高水平的新均衡。因此,创新和套利都是经济发展的推动力量。而无论是通过创新还是套利促进经济发展,企业家都要承担风险和不确定性。此种关于企业家精神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的理解已经构成了对坎蒂隆/奈特传统(强调风险和不确定性)、熊彼特/哈耶克传统(强调创新)、米塞斯/柯兹纳传统(强调套利)所理解的企业家职能的狭义综合——严格限定于经济范畴的综合。①如果说国外研究专注于狭义综合,则国内研究完全缺乏关于企业家精神的(无论是狭义还是广义的)理论综合,而实现广义综合继而将之中国化正是我们接下来要完成的任务。

1.企业家精神的三个命题:新的广义综合

经济学界已完成的上述旧的狭义综合只关注企业家职能,故至少还有两个连续递进的问题没有回答:其一是企业家精神发挥作用时的激励是什么。经济学的基本原理之一是人会对激励做反应,企业家自然也不例外。那么,企业家是受到何种激励而选择从事有利于经济发展的创新、套利并承担风险?其二是企业家在遭遇非正式制度和/或正式制度的约束时会做出何种选择。人受到激励而行动,但是人的行动面临着各种约束。那么,企业家是会如新古典经济学模型中的代表性个体一样只在约束条件下做最优选择,还是会尝试对约束条件本身做出选择即推动制度变迁?这两个问题与企业家的创新职能一道,构成了企业家精神促进经济发展的三个递进的命题:创新重要、创新的激励、创新的约束。创新重要说明创新是重要的公共政策目标,创新的激励回答实现这一目标的动力问题,创新的约束回答实现这一目标时的限制及如何对约束条件做反应。

上述三个命题的合集——解释企业家何以是经济发展的关键行动者的广义综合——代表了企业家推动经济发展的一般规律。我们称之为经典版本的“熊彼特一韦伯一诺思”企业家模型。

命题1(熊彼特命题1.0版):企业家创新是对生产函数的转型升级,是经济发展尤其是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持续动力。

命题1反映了熊彼特以及米塞斯、哈耶克、柯兹纳等人的观点。按照熊彼特的认识,源自知识等要素的新组合甚或创造出新知识的“创新”而不是其他因素,才是经济发展最根本的驱动力,其甚至就是经济发展本身。在一定程度上,这代表了对于古典经济学的经济发展观的认识升级。

亚当·斯密的古典经济增长理论认为,分工是推动国民财富增长的原因。李嘉图、马克思等在继承斯密的思想而赞同技术进步对生产力的巨大推动作用的同时,着重强调资本积累之于经济发展的重要性,故“积累啊,积累啊!这就是摩西和先知们!”①资本积累使得资本家所雇佣的劳动者有机会使用富含技术进步的机器进行生产。“因此,节俭啊,节俭啊,也就是把剩余价值或剩余产品中尽可能大的部分重新转化为资本!为积累而积累,为生产而生产——古典经济学用这个公式表达了资产阶级时期的历史使命”。②按照熊彼特的企业家精神的框架来理解,企业家精神不仅扩大创新本身,也是使得这些创新可以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并形成商业价值的重要推手。如果没有以技术进步为主要代表的创新,则资本积累只会形成量的堆积而不会有质的跃升,故不符合熊彼特意义上的经济发展更遑论高质量发展。

以企业家之创新为中心的经济发展理论以熊彼特的思想为奠基。米塞斯、哈耶克等进一步强调了企业家之于市场经济有效运转的作用并将创新重新阐释为知识的学习和创造,而较为晚近的柯兹纳则力图将“套利”和“创新”两种企业家精神的功能融为一体。在经验证据方面,计量和案例的实证研究都证明企业家精神的弘扬和合理配置有利于一国的经济发展。③

那么,决定企业家精神的弘扬和合理配置的底层因素(激励和约束)是什么呢?在更为晚近的关于企业家精神的适用范围的拓展研究中,经济制度、政治制度乃至意识形态制度被认为对企业家精神的弘扬重要,进而会影响经济的持续高质量发展,故有命题2和命题3。

命题2(韦伯命题1.0版):除了致力于改造生产函数的创新,企业家的另一特质是其不仅拥有低阶目标即利润追求,同时也可能拥有高阶目标,且这一高阶目标可以与促进经济发展相一致。

命题2回答的是企业家行为的激励问题,其源于韦伯和熊彼特的奠基性工作。自韦伯(Max Weber)以降,企业家的激励即目标函数就被理解为重视利润但远不止于利润,而是有着更高层次的甚至带有形而上色彩的激励。韦伯提出,新教伦理是西方社会的企业家追求经济绩效的深层诉求:“彻底地集中精力追求神所中意的目标、禁欲伦理的冷酷而又现实的理性主义、实事求是地进行经营管理的方法论思想、对非法的政治的殖民的以追求君主及人们的恩惠而献媚为基础的掠夺和垄断的资本主义的厌恶、与此相反的冷静严格的合法性和日常经营的有节制的理性的活力、对最佳技术道路和现实的牢固性及目的性的理性主义的尊重而非对传统的技巧和古代手艺人的作品之美的欣赏,——所有这些都是典型的现代资本主义企业家不可或缺的‘伦理’素质”。④

受韦伯的影响,熊彼特也认为企业家的价值目标超越了简单的利润追求。按照熊彼特的描述,企业家在从事创新活动时具有三种不符合“经济人”(homo economicus)假设的独特动机:“存在有一种梦想和意志,要去找到一个私人王国,常常也是……一个王朝”;“存在有征服的意志,……,求得成功不是为了成功的果实,而是为了成功本身”;“存在有创造的欢乐,把事情办成的欢乐,或者只是施展个人的能力和智谋的欢乐”。⑤韦伯和熊彼特的以上表述意味着:“企业家有超越利润的梦想。利润与其说是企业家的追求目标,不如说是企业家衡量自己成功与否和社会约束企业家行为的指标”。⑥

不仅是属于德国历史学派的韦伯相信宗教之于企业家的激励,在经济思想史上,宗教追求的强大激励作用即使在新古典经济学中也并非一个陌生的话题。马歇尔就承认,宗教是推动人类历史发展的两大力量之一,①而其弟子凯恩斯希望在未来丰裕社会重拾宗教原则。②继承了剑桥学派的这一思想传统的罗宾逊夫人(凯恩斯圈子的核心成员)曾经指出:“围绕非经济目的组织经济生活”③在人类社会中有着悠久的历史,而有利或不利于经济发展的行为和习俗往往只是“作为完全没有经济意义的个人信仰和情感的副产品而得以保存”。④但是与东西方的其他宗教不同,韦伯所描述的新教加尔文教派的特殊性在于,该教派将人类的非经济目的(证明自己获得了上帝的恩宠)与个人财富的增殖设定为互为表里的存在。所以在宗教的激励下,表现为(符合经济人假设的)计算、勤奋、节欲的工具理性服务于(不符合经济人假设的)追求非经济目的的价值理性。并且,新教所包含的对商业行为的道德约束有利于保障工商业企业家的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的和谐一致,从而为“看不见的手”发挥积极作用夯实伦理基石。

命题3(诺思命题I.O版):企业家拥有高阶激励,但是企业家精神的弘扬和配置还是会受到外在制度的约束,故之于经济发展而言,企业家精神与制度之间的关系重要。

命题3回答的乃是企业家会面对何种约束条件进而如何对约束做反应。该命题来自诺思(DouglassNorth)、鲍莫尔(William Baumol)、布坎南(James Buchanan)、莫基尔(Joel Mokyr)等的较为晚近的理论贡献——将企业家精神与制度和制度变迁相联系。一方面是既定制度下的企业家精神的资源配置问题,另一方面则是制度的选择即企业家精神投向推动制度变迁。

一旦面对无效率的制度约束,企业家会有两种选择:其一,企业家安于继续在既定制度下做经济选择,甚至学会“利用”规则寻租。此时,既有的制度安排是否有效将决定企业家精神的配置和各种生产要素的积累。其二,当企业家发现既有制度无法满足自身的目标时,他们中的一部分人可能转向推动制度变迁即做出制度的选择。在后一种选择模式下,企业家的创新使得其超越了“经济企业家”,开始扮演起文化和政治领域的创新者的角色——成为“制度企业家”。⑤如果“制度企业家”推动了有效制度的建立,则不仅有利于企业家和企业自身(当然企业家也要承担比经济活动更大的风险),而且有利于一国经济的长期持续发展,因此“对企业家来说,推动规则的变化,从长远来说,比利用现有规则更重要”。⑥

在公共选择文献中,布坎南和塔洛克较早使用了“政治企业家”⑦(political entrepreneur)的概念,用来代表通过选票交易谋求既定制度下或制度改革后的帕累托改善的关键行动者。在新制度经济学的文献中,熊彼特的创造性破坏和企业家概念对于诺思的影响显著体现在他几乎全部的代表性作品之中,其多次使用“政治企业家”“知识企业家”(intellectual entrepreneur)等概念。⑧“知识企业家”或者说“文化企业家”(cultural entrepreneur)是影响经济绩效的更深层的关键行动者。因为文化通过赋予特定的政治制度和经济制度以合法性而推动了后者的变迁,进而影响经济绩效。⑨反过来,即使经济制度的变迁已经为经济起飞做好了准备,如果没有鼓励商业活动和企业家精神的文化变迁,经济仍然会陷于停滞。①

2.新的广义综合分析框架中的因果关系

综合上述三项1.0版命题,理解企业家精神与高质量发展关系的一个全面的综合性框架必须涵盖企业家创新的经济影响、企业家的利润追求和更高阶的目标、制度和制度变迁等要件,从而有广义综合后的“熊彼特一韦伯一诺思”企业家模型,具体如图1所示。

图1说明了如何理解企业家推动创新型高质量发展的因果机制,具体而言有:

第一,企业家的复合激励(包括低阶的利润激励和超越利润的高阶激励)是企业家从事创新活动的内在动力。创新在商业竞争中可以形成短期的超额利润,故能满足企业家低阶的利润追求;同时,遵循韦伯一熊彼特的思想传统,宗教伦理、爱国主义等内在约束或可力促企业家在创新的过程中不违背道德底线,从而使得创新的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不至于发生明显偏离。即使存在不合理的制度安排所生成的反生产激励,高阶追求作为调节变量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抑制寻租倾向。这一因果链条在图1中以①来表示。

第二,制度约束着企业家的行为,造成企业家精神的不同配置。如果制度的导向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同时对企业家的利益有合理的规则保护.则企业家会愿意将更多的时间、精力和资源投向生产性创新(例如研发新的产品和技术);反之,企业家精神将会更多配置于破坏生产力的寻租性创新(例如不顾高风险的过度金融创新和房地产投资等)。以诺思等为代表的新制度经济学家和鲍莫尔等认同制度重要的新古典经济学家共享这一思路,实际是将企业家精神的配置视为决定经济绩效的中介变量,表现出的因果链条为“既有制度一经济企业家精神配置一经济绩效”。此因果链条在图1中以②来表示。

第三,将制度视为既定约束其实是对约束条件下最优化的新古典建模方式的自动拓展。诺思不仅继承和发展了这一思路,更超越了此种思想发展的惯性路径,给出了反向因果关系的存在性证明。按照以诺思为代表的新制度学派的后一种思路,制度影响企业家精神配置的因果链条也可能反向发生作用,即企业家不愿受制于无效制度,故将企业家精神投向推动制度变迁。于是,扩展后的因果链条为:“制度企业家精神的投入一制度变迁一经济企业家精神的配置一经济绩效”。此因果链条在图1中以③来表示。

第四,在企业家精神投入制度变迁的过程中,企业家的高阶激励不仅扮演调节变量的角色,更会成为企业家的深层内在动机。政治企业家和文化企业家的制度创新面临着比经济企业家的商业创新更大更多样化的风险。经济风险只会让企业家破产,政治风险和意识形态风险则会呈现更为激烈的后果。此时,如果单纯从利润等个人利益来考虑,冒险从事制度创新是不符合成本一收益原则的,而只有新教伦理和爱国主义等的高阶激励才能解释推动制度变迁时的企业家精神。这一因果链条在图1中以④来表示。

上述“熊彼特一韦伯一诺思”企业家模型说明了企业家精神推动经济发展的广义一般规律。那么,在中国语境下,企业家精神的作用又表现出何种中国化的特殊规律呢?

三、中国化的“熊彼特一韦伯一诺思”企业家模型:特殊规律

任何经济规律都既有一般性也有特殊性,“熊彼特一韦伯一诺思”企业家模型基本上以西方世界的近代历史为叙事背景,故直接套用于解读中国的企业家精神难免水土不服。不过,一旦结合了中国的具体国情和优秀传统文化,具广义综合性质的“熊彼特一韦伯一诺思”企业家模型还是可以作为思考中国化特殊规律的参照系,从而有中国化的“熊彼特一韦伯一诺思”模型。

1.中国语境下企业家精神的三个命题:对经典广义综合的扬弃

其一,熊彼特命题的中国化(熊彼特命题2.0版)。根据熊彼特命题,企业家创新活动是经济发展的动力源泉。作为对熊彼特命题的扬弃,我们需要思考:面对后发优势、比较优势和国内大市场,企业家精神所推动的创新在中国大地上呈现出哪些特点,进而如何影响中国经济的高质量发展?

作为一个发展中大国,中国的独特优势之一是巨大的国内市场。同时在赶超式发展阶段,中国也同其他发展中国家一样,具有明显的后发优势和比较优势。①但是,这些优势之于中国的企业家创新来说是把双刃剑,既是有利的条件也是潜在的陷阱。创新尤其是科技领域的创新按照技术难度大致可以分为两类:原始创新和模仿创新。②前者是“0到1”的环节,特点是研发投入大、技术门槛高、风险高和周期长。后者是“1到100”或者“100到无穷”的环节,特点是研发投入相对较小,技术门槛和风险也相对较低,回报则可较快实现。如果一个经济体具有“后发优势”,反而可能弱化企业家从事原始创新的激励,因为符合他们的短视化经济理性的选择是专注于模仿创新。此时该经济体远离国际创新前沿,向发达国家学习的模仿创新潜力巨大,而这种创新本身又成本较低。并且,对于一个发展中国家来说,“后发优势”往往与“比较优势”相伴随,即后发经济体在生产技术含量较低的劳动密集型产品时具有成本上的相对比较优势,而一国采用出口导向的发展战略有利于发挥这一优势。但是,由于劳动密集型的出口产品技术门槛较低,不需要关键核心技术的创新,故耽于比较优势同样可能弱化企业家从事原始创新的激励。如果一国再拥有巨大的国内市场,那么即使随着自身经济发展水平提高从而后发优势和比较优势逐渐消失,企业还是可以从满足海外需求转向满足内需,这也会弱化企业家在关键核心技术上创新的激励。所以,当一个后发国家的经济发展已经迈人高质量发展阶段之后,后发优势、比较优势和庞大的国内市场等有利条件可能变成幸福的烦恼。由于技术发展的路径锁定效应,企业家从事“0到1”的原始创新的激励并不充分。即使有激励,也可能因为前期技术准备不足而难以跨域原始创新的高门槛。

经济思想史上早有对此类教训的预见和反思。从南美的经验来看,企业家在市场上自发利用后发优势和比较优势追逐短期利润会阻碍资本积累和技术创新,从而使得后发国家的产业升级陷入“锁定综合征”。③于是,虽然因受哈耶克影响而从未放弃过对全盘计划的怀疑和对企业家精神的赞赏,④赫希曼(Albert Hirschman)还是冷静地指出,熊彼特式的能创造性地提高生产力的企业家“在一些关键情境下恰巧出现的可能性极低”。①进而,他在20世纪90年代初有对两种极端化的经济发展模式的双向批判:一是东欧计划经济模式完全抹杀了企业家精神和消灭了自由市场,导致了激励扭曲的完全不符合比较优势所反映的价值规律的工业化。二是与之相反,拉美诸国的工业化发展过于依赖市场竞争下企业家精神的自由发挥,结果是有后发优势的国家永远“后发”,在简单劳动(国际要素市场)和自然资源密集型产品(国际产品市场)上的相对比较优势持久“相对”。因为实现从初级产品向高级产品的产业升级即“在国内生产机器设备与中间投入品不符合新生的工业资本家的短期利益”。②

上述情况说明,在有利于比较优势动态升级以及能促进后发优势晋级为竞争优势的领域,政府需要或者为民营企业家提供利润之外的补充激励,或者另外扶持可替代民营企业家的创新主体。上述情况还说明,关于企业家精神的韦伯命题蕴含着低阶利润激励和高阶激励之间的复杂关系。后者相对前者并非总能占据优势,个人利益压倒社会利益的情况反而可能更为常见,于是可引出对韦伯命题的反思。

其二,韦伯命题的中国化(韦伯命题2.0版)。根据韦伯命题,企业家投身经济乃至其他领域的创新活动的动力不仅来自利润追求,还有超越利润的高阶激励。作为对韦伯命题的扬弃,我们需要回答:由于国家经济治理需同时面对弘扬企业家精神和规范资本行为的双重任务,企业家的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是否存在非对称性?如果有,则其中的张力表现为何?又该如何化解?

在展开现代化奋斗的历史起点处(西方世界以文艺复兴和宗教改革为开端,中国则以鸦片战争为肇始),不仅是有宗教情怀的西方企业家具有超越单纯利润追求的高阶激励,中国的企业家也同样如此。中国企业家的高阶激励受到内在和外在双重因素的影响:从内因来说,中国企业家多因受儒家传统影响而具有修齐治平的自觉;从外因来说,与道统并行的历史逻辑乃是,起源于洋务运动的中国现代工业化的目的在于回应救亡危机。此时,外在的国族危机唤醒了文化思想语境中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内在自觉,从而有“商战”和“实业救国”。所以,“爱国是近代以来我国优秀企业家的光荣传统。……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也涌现出一大批爱国企业家”。③于是至少可以认为,儒家虽然严格要求君子固穷或至少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但当这个“道”与救亡紧密关联之后,儒家的君子理念与经济发展激励相容——只有以工业化为标志的近代意义上的高质量发展才能满足老一辈企业家“救亡”的高阶激励。同时,正如新教伦理的内在道德约束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企业家通过创新来获得利润,而不是以不合法和不道德的方式来赚取利润,爱国情怀也保证了老一辈企业家自觉地将企业从事创新活动的商业利益与国家的整体利益绑定在一起。④

“五四运动”后,中国的企业家精神的儒家色彩开始淡化,爱国主义开始成为一面独立的旗帜并与党的领导结合起来。所以,毛泽东在20世纪50年代就曾提出:“在资本家中要宣传把个人的事情和国家的事情联系起来,提倡爱国主义,总要想到国家的事情”。⑤在新时代,仍需在意识形态上教育新一代民营企业家不仅在本职工作上“要继承和发扬老一辈人艰苦奋斗、敢闯敢干、聚焦实业、做精主业的精神”,⑥并且在价值观上要“继承发扬老一代企业家的创业精神和听党话、跟党走的光荣传统”。①

在真实世界中,可以说“中国的民族资产阶级是爱国阶级,但是不要说是红色资产阶级”。②而在理论研究中,熊彼特对企业家形象的描述似乎过于依赖韦伯的“理想类型”(ideal type)方法,将企业家精神表达为与卡里斯马(Christmas)类似的概念——企业家被描绘成近乎全能和全善的经济主体。真实的企业家当然不可能是全能的(创新和套利失败的冒险者不计其数),更不可能是全善的。企业家的低阶利润追求服从高阶激励的设定并非总是成立,在很多情况下只是反映了理想类型的“理想”。“典型的企业家在自身的专业活动中倾向于违背道德,例如虽以社会普遍福利的巨大牺牲为代价,还是处心积虑地去破坏社会福利。企业家的目标是获取和积累财富、权力和威望,而他只是把创新当作追求这些目标的武器。如果他的创新恰好能创造社会利益,当然更好,不过一旦并无社会利益,他也不会考虑终止行动”。③鲍莫尔的上述思想既与斯密在18世纪关于商人的消极看法遥相呼应,也支持了马克思在19世纪对资本主义原始积累的怒斥:“资本来到世间,从头到脚,每个毛孔都滴着血和肮脏的东西”。④

虽然自熊彼特以来,经济学家已普遍认为企业家不等于资本家,但事实上,“有些人兼有食利者和企业家双重身份”。⑤一旦企业家的低阶利润动机与资本的增殖追求形成共振,我们在经济逻辑上就很难确定企业家精神的核心职能是会表现为寻利式的有利于生产的真实创新,还是堕落为寻租式的破坏生产的伪“创新”。进而,我们在经济逻辑上更无法保证创新及其红利能够在企业家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之间保持一致,而不会由于在反生产方向上的创新导致二者的悖离。这或许可以解释,为什么在主张弘扬企业家精神的同时,规范资本行为与之形成张力,故“要探索如何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发挥资本的积极作用,同时有效控制资本的消极作用”。⑥

韦伯和熊彼特在理论上对企业家精神做了理想类型的处理,但现实的应对不能将企业家精神过度理想化,而是必须避免发生皮凯蒂(Thomas Piketty)所说之情况:以企业家精神之名,宣扬“优绩至上”(meritocracy)等新自由主义的叙事。⑦企业家精神需要弘扬,优绩值得重视,但是“至上”则过犹不及。⑧因为企业家精神所代表的才能和贡献都不仅属于企业家个人,而是兼具社会共同财富的性质——以社会已具备的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保护产权的制度安排为依托并建立在社会已有的生产力和科技水平的基础上。“优绩至上”对企业家精神的扭曲在思想领域的危险性在于,其可能导致左翼的意识形态底线的松动:兼有食利者身份的企业家在新自由主义的经济学叙事中被树立为工作机会和消费者剩余的唯一创造者。

实际上,自西方社会近代工业化以来,工人阶级的斗争而不是任何人的慷慨才是前者的劳动环境和社会保障权益不断改善的政治原因,这种斗争还在极大程度上改变了企业家主导的技术创新的方向(节约资本还是节约劳动)及其对工人阶级福利的影响。相反,经济人类型的企业家并未将经济发展引向自由主义的乌托邦(社会各阶层的利益天然和谐),而是更多反映了在弘扬企业家精神与规范资本行为之间的张力。赫希曼挖掘了孟德斯鸠(Charles-Louis Montesquieu)和斯图亚特(James Steuart)关于商业利益(interest)的理性计算可培育美德或至少可抵制盲目的、具有破坏性的激情(passion)的观念,也分析了亚当·斯密在《道德情操论》和《国富论》中所表达的个人在市场交易中追求私利却形成了社会整体的利益和谐的“看不见的手”(invisible hand)之洞见。①但是,赫希曼最后遗憾地指出:“接下来的两个世纪内累积起来的大量证据却表明,这些18世纪的天才构想虽然十分迷人,但却都……错了。”②

综上,神话企业家的高阶追求及企业家的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的一致性或会有潜在的意识形态风险,而意识形态潜移默化的变迁可能催生正式制度的变迁,故可引出对诺思命题的再思考。

其三,诺思命题的中国化(诺思命题2.0版)。在中国语境下,作为对诺思命题的扬弃,我们亟待思考:在几千年以国族的大一统本身为目的的文化基因下,③在党全面领导经济工作的政治上层建筑背景下,以及在存在大规模国有企业的经济基础状态下,有助于弘扬企业家精神的好制度是什么?

百代都行秦政法,但在封建王朝时代,政治全面控制经济的制度安排不利于企业家精神的弘扬。正如历史研究者所意识到的:“中国商人的心理状态与我们古典经济学所赞美的西方企业家的心理状态大不相同。……这是因为从很早以来,中国的经济就表现为由最大数量的人共同争取少量的自然资源,而不是去开发大陆和新的工业。”④即是说,中国历史上的封建专制激励人们从事寻租——去索求盐铁专卖等行政性垄断的特权,而不是通过有利于高质量发展的创新来展开竞争。于是,从晚清被迫打开国门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通过改革经济制度来弘扬企业家精神始终是中国人探索现代化道路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特征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因此在“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条件下,弘扬企业家精神应该有利于推动共同富裕。实际上,这仍是在回答中国自行秦政后两千多年来尤其是被迫卷入全球化浪潮后近二百年来反复纠结的问题,即如何有效激励和合理配置企业家精神,从而可在保证企业家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基本一致的前提下(因为“稳定压倒一切”)推动具有包容性的经济持续发展(因为“发展是硬道理”)。

新中国成立后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的实践创新和理论创新为回答好上述千年之问提供了新的可能:一方面,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是必须长期坚持的原则。为了激励企业家投身创新从而推动经济发展,制度前提是企业家从事生产性创新活动满足激励相容约束。在此问题上,苏联式的计划经济轻视企业家精神的教训十分深刻。于是,市场的价格机制需要能够反映企业家创新所创造的经济发展红利,在营商环境上需要保护企业家的市场准入等合法权益尤其是通过创新所获得的个人利益,从而激励企业家精神投向做大“蛋糕”的寻利领域。另一方面,从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视角来看,“我们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的大前提下发展市场经济,什么时候都不能忘了‘社会主义’这个定语”。⑤为了体现市场经济的社会主义性质,政府应该更好地为企业家掌握和运用资本设置制度边界,防止企业家精神(如封建王朝时代一般)配置于追求分“蛋糕”的寻租领域。

2.基于中国化广义综合框架对企业家精神的特殊规律的分析

综合上述三项2.0版命题可知,虽然经典“熊彼特一韦伯一诺思”企业家模型与中国化的“熊彼特一韦伯一诺思”模型的最大共性在于二者都关注企业家精神之于推动经济发展的关键作用,二者仍然在理论含义和政策含义上存在明显差异(见表1)。

中国化的“熊彼特一韦伯一诺思”企业家模型之所以会与经典模型存在显著差异,本质的原因是具体国情和文化的不同。在当今中国,对企业家精神来说最具影响的国情特征是党对经济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最大优势。一旦认识到党和政府及其所掌握的财政资源和国有企业在中国语境下所具有的政治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的双重属性,我们就有可能超越经典模型,更好地探索在社会主义原则下弘扬企业家精神的中国化特殊规律。

政府通常被认为属于政治上层建筑,对政府也扮演经济基础角色的认识转折始于凯恩斯,其在《通论》中强调了政府的宏观调控功能。在宏观调控之外,当代政府具有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的双重属性的另一集中体现在于,只有强大的政府才能承担得起构建和维护市场制度的成本。市场是一种奢侈品,市场经济是在用构建和维护“市场的种种交易费用,替代了没有市场但有竞争必会出现的租值消散”。①在经济史和经济思想史上,政府之为经济基础的极端版本是苏联式的计划经济,但这种模式的弊端在于“看得见的手”完全取代了市场并过度压抑了生产性的企业家精神。在改革开放后尤其是新时代,中国政府的经济基础功能远不止于宏观调控和市场制度建构,但也不可能走计划经济的“老路”。从弘扬企业家精神的视角来看,党和政府领导经济工作的“新路”之一就是致力于“激励”和“补全”民营经济的企业家精神。

从激励视角来看,改革开放本身就是企业家精神在推动制度变迁中作用的彰显,反映了政治企业家和文化企业家的重要性,继而有经济制度变迁显著改变了经济企业家精神的配置,涌现出了多个世代的民营企业家群体。政府通过主动建构制度体系或追认自发制度变迁以保护和弘扬企业家精神,故政府显然不仅是一个上层建筑的组织,也是经济基础的组成部分。正是由于改革开放后在营商环境上给予了企业家精神配置于生产性创新的更多激励,“广大民营企业家以敢为人先的创新意识、锲而不舍的奋斗精神,组织带领千百万劳动者奋发努力、艰苦创业、不断创新。我国经济发展能够创造中国奇迹,民营经济功不可没”。②新时代以来,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依法治国都是弘扬民营企业家精神的激励的延续,而设置“红绿灯”是为了预防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时代企业家精神被资本权力所扭曲。

从补全的视角来看,作为政府所掌握的国有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国有部门的企业家精神对民营部门的企业家精神起到了必要的补充作用,有时甚至是基础性作用。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③即是说,传统认为属于经济基础的国有企业,同时还服务于上层政治建筑的意图。对国企的这一双重属性的认识早在列宁关于“新经济政策”的分析中就已非常明显。列宁强调无产阶级国家占据了“制高点”或者说掌握了国民经济的“命脉”,主要政策目标是对私人资本家和民营经济的替代、限制和学习。①为了完成巩固经济基础和服务上层建筑的双重使命,中国的国有企业有弘扬企业家精神的优良传统。改革开放前,国有企业家发挥首创精神,在一穷二白的基础上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的工业化道路,初步建成了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铁人精神”“鞍钢宪法”等都是此阶段国有企业家精神的彰显。②在改革开放后尤其是新时代以来,国有企业的作用更加凸显。公益类和部分商业二类国有企业在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和商业化应用方面承担了重要的国家使命,取得了大飞机、高铁等一系列突破性技术创新。国有企业还承担了大量社会责任,在基本公共服务和脱贫攻坚等方面做出了重大贡献。这些风险高、投资大、收益低和回报周期长的项目往往是民营企业不愿或无力承担的,故“国有企业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国防建设、民生改善作出了历史性贡献”。③

熊彼特在20世纪40年代初曾经预言,企业成长为大型组织后的官僚化将终结积极创新的企业家精神。④以历史的后见之明来看.这一预测未免过于悲观。实际上,企业家精神不仅可以在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制度下配置于生产性创新,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下同样可以,甚至在国有企业中仍然可见企业家精神的显著积极作用。中国的经验说明:国有经济的企业家精神可以弥补民营经济的企业家精神的不足,乃至于在制高点行业独立发挥关键作用。所以,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强调的:“要大力宣传优秀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先进事迹和突出贡献,营造尊重企业家价值、鼓励企业家创新、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浓厚社会氛围”。⑤

四、结语

本文梳理了企业家精神这一概念的经济思想的起源和成长,并聚焦于企业家精神推动经济发展的复杂因果关系,得出了一些原则性的一般规律:企业家的经济特征不同于经理人、也不见得是发明家、更不等同于资本家,虽然这几种角色有时确实可能重合。作为一种敢于冒险去质疑常规和突破既有约束以实现创新的特殊才干,企业家精神发挥作用的场域并不仅限于经济领域和商业活动。经济学家们对于企业家在市场活动中的特质和功能的理解已经大为丰富,并把这些新的理解扩展到了政治、文化等非经济领域乃至关于制度和制度变迁的研究。这些一般规律可以总结为经典版的“熊彼特一韦伯一诺思”企业家模型。

由于企业家精神的成长所处的社会历史语境和文化思想语境的差异,也由于企业的所有制类型及其所处行业的特征之于企业家精神的反作用,企业家精神及其影响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机制有中国化的特殊性。以广义综合的“熊彼特一韦伯一诺思”企业家经典模型为参照系,我们结合关于规范资本行为、国有企业的作用、中国企业家精神的近代起源及其文化基因的讨论,在中国语境下分析了企业家精神推动高质量发展的中国化特殊规律。之于未来的研究,只有当关于企业家精神的中国化理解可以对基于西方语境所搭建的经典框架构成显著补充时,我们才可期望得到更加统一并能有效规避方法论的西方中心主义的中国化分析框架,而这一努力的成功必须经历更多的学术对话、理论思辨和经验检验。